余丹媛 傅基敏 盘龙贵
(1.清远市公安局,广东 清远 511500;
2.清远市连南县公安分局,广东 清远511500)
1.1 简要案情
某年 10 月 5 日凌晨 5 时许,110 接报称位于某地某养生馆内有人受伤。伤者沈某,35 岁女性,自称被人殴打并被割伤手部。
1.2 现场勘验情况
现场位于养生馆一楼,为一厅一卫结构,南面正门为一扇卷闸门及双开式玻璃门,玻璃门见洞状碎裂,门外及门内地面均见碎玻璃及滴落血迹;
玻璃门内地面见一台折断、分离的落地扇,落地扇上见滴落血迹;
屋内东侧地面见一处血泊;
西侧靠墙处摆放一张沙发,沙发东侧地面摆放一张茶几,该茶几东南侧桌脚地面见一把带血迹的美工刀;
东北侧靠墙处见一“L”形收银台,在该收银台南侧台身见喷溅血迹及流柱状血迹,其下地面见滴落血迹及溅落血迹;
收银台南侧台面边缘及东北侧台面边缘均见擦拭血迹;
屋内东北侧靠墙处插座及开关上见擦拭血迹;
屋内北侧是楼梯间及卫生间,在卫生间门前地面见一台华为手机,在楼梯口见一手机套。屋内地面见多处滴落血迹(见图1)。
图1 现场方位图
1.3 病历资料摘要
伤后5h 入院,体查:左前臂见6cm×2cm 开放性伤口,桡动脉断裂,出血不止,多根肌腱断裂,活动受限,周围可见多条长短不一切口,伴活动性出血,伤口边缘整齐。两侧眼眶伴淤青,无头晕、头痛,无脑脊液耳漏或鼻漏。手术记录记载:探查伤口,左前臂见6cm×2cm 开放性伤口,可见桡动脉断裂、多根肌腱断裂,伤口边缘不齐,深达肌层。血管夹闭桡动脉两侧。缝合桡动脉,可见桡侧腕屈肌腱、指浅屈肌腱、掌长肌腱断裂回缩至腕管内,予清创伤口坏死失活组织修整皮缘及肌腱断端,间断缝合皮下组织、皮肤。出院诊断:左前臂开放性损伤;
左侧桡动脉断裂;
桡侧腕屈肌腱断裂;
指浅屈肌腱断裂;
掌长肌腱断裂。
1.4 法医学检验
被鉴定人沈某,女,神清,对答切题,查体合作。
10 月9 日查体:双侧眼周挫伤,双眼球结膜小片状出血。左前臂石膏外固定。
10 月27 日查体:左前臂中下段前侧见一长3.5cm瘢痕,边缘较平整,伴缝线瘢痕,其走向与长骨纵轴相垂直;
另见一长7.7cm 弧形缝合瘢痕,大部分走向与长骨纵轴相垂直,其间伴短条状浅表皮肤瘢痕,有痂皮黏附;
以上瘢痕分布较密集,走向较一致。左前臂下段近腕部见三处陈旧性瘢痕,分布较集中,走向一致(见图2)。
图2 10月27日左前臂损伤情况
12 月3 日查体:左前臂中下段前侧见两处长条形瘢痕,长度分别为3.0cm、8.2cm,边缘较平整,伴缝线瘢痕,其走向与长骨纵轴相垂直,其间伴长1.5cm 短条状浅表皮肤瘢痕及1.0cm2伤口,伤口见少量渗液。左前臂下段近腕部见6 处陈旧性瘢痕,分布集中,垂直于长骨纵轴(见图3)。
图3 12月3日左前臂损伤情况
1.5 物证检验情况
血泊擦拭子、收银桌南侧台面边缘处的血迹擦拭子、美工刀刀柄上多处擦拭子、美工刀刀刃上擦拭子的STR 分型均与沈某的STR 分型一致。
1.6 法医学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沈某双眼周挫伤,已构成轻微伤,其左前臂损伤不排除系由其自身作用形成,不予评定损伤程度。
2.1 损伤分析
被鉴定人沈某伤后体查,双侧眼周挫伤,双眼球结膜小片状出血,未见表皮剥脱及开放性损伤,分析以上损伤符合软性钝物作用形成(如拳击)。
沈某伤后病历资料显示,其左前臂见6cm×2cm 开放性伤口,桡动脉、多根肌腱断裂,周围可见多条长短不一切口,伤口边缘整齐;
法医学检验见其左前臂中下段多处分布集中、方向较一致的条形瘢痕,深浅不一,部分缝合;
分析以上损伤符合锐器(如现场遗留的美工刀)多次切割形成。该损伤虽经手术缝合后改变了原有形态,但创口位置集中在左前臂,均在其右手可及部位;
损伤具有一定方向,创口深浅不一但总体偏浅[1],符合自伤初始存在心理矛盾或疼痛恐惧感的表现;
加之双上肢未见其他抵抗及控制伤,美工刀刀刃、刀柄上多部位检见伤者DNA,未检出其他人DNA 成分,结合其既往左手腕自伤史,初步判断,该损伤可由伤者本人形成。
2.2 现场痕迹分析
玻璃门在门把手高度处洞状碎裂,碎裂的玻璃块以室内为多,室外仅有几块小玻璃碎,分析可由屋外钝性外力作用形成。地面碎玻璃上可见多处滴落血迹,分析玻璃门的碎裂在先,血迹滴落在后。
屋内门口地面见折断的落地扇,头部跟杆部离断散落两边,屋外门口见一落地扇头部碎片。落地扇上见多处滴落血迹。分析落地扇遭受钝性破坏期间玻璃门处于打开状态,且落地扇的断裂在先,血迹滴落在后。
茶几位置摆放较异常(倾斜摆放),考虑有移动过痕迹,血迹围绕茶几分布,茶几底部地面干净,分析茶几移动在前,血迹滴落在后。
卫生间门前地面见一台华为手机(伤者的),手机套在楼梯口,手机套与手机分离,手机上未见血迹,分析该手机在伤者左前臂受伤前被摔过。
以上现场痕迹分析,在伤者左前臂割伤前,现场发生过争执、打斗,现场物品被破坏、移动。
2.3 现场血迹分析
现场地面见成趟滴落状血迹,未见明显方向性,只有墙面及茶几见少量低位抛甩血迹,地面未检见明显血足迹(无反复踩踏痕迹),分析伤后伤者有行为活动能力,且在相对平静状态下,未有明显争执、打斗(见图4)。
图4 抛甩状血迹
收银台南侧面见高50cm,宽40cm 喷溅血迹并呈斜弧形流柱状,上淡下浓,其下地脚线及旁侧地面见大量滴落血迹并伴随大量溅落血迹,分析伤者(身高150cm)是在此处站立位状态下肢体朝向收银台方向、左前臂被锐器割伤(桡动脉断裂产生喷溅血迹),并短时间停留(地面大量滴落状伴溅落状血迹)(见图5)。
图5 墙面喷溅血迹及地面滴落状血迹伴溅落状血迹
收银台南侧台面边缘见擦拭状血迹(血量多,血色较浓),东北侧台面、收银台靠墙处插座及开关上均见擦拭状血迹(血量少,血色较淡)。收银台内侧地面及插座地面均未见滴落状血迹,结合收银台台面窄(宽30cm)、进入收银台的过道窄(宽30cm),收银台台面到插座的距离短(35cm)分析,伤者伤后存在左手扶台面、右手摸台面去摸开关的行为(见图6~图8)。
图6 擦拭状血迹
图7 擦拭状血迹
图8 收银台情况
血泊位于茶几旁地面,大小为40cm×70cm,血泊边缘未见卫星状溅落血迹,分析该血泊为低位状态下长时间停留形成(如坐位),说明伤后应有一段时间保持坐位静止状态(见图9)。
图9 地面血泊情况
根据血迹的形态特征准确判别血迹类别,并应用血迹分析体位关系、打击次数关系、损伤方式、致伤过程等,充分体现了血迹在具体案例现场分析中的价值,为重建现场提供可能[2]。
2.4 现场重建
根据现场勘查、伤情检验、病历资料及调查情况分析,还原案件发生大致过程:嫌疑人破坏玻璃门——进屋与伤者争执——对伤者拳打脚踢——摔坏屋内风扇、伤者手机等物品(伤者无力抵抗)——伤者在收银台前用美工刀割腕自残(喷溅血)——回到茶几旁坐下(血泊形成)——丢刀起身走到收银台——左手扶收银台、右手扶台面去摸开关(右手血量少)——灯亮后往门口走。侦查人员根据案件还原的大致过程在侦查中重点突破伤者心理防线,伤者最后对损伤程度的鉴定结论无异议。
本例是伤者被殴打后自伤,并谎称被故意割伤的案件,法医的鉴定和综合分析,为案件的准确评伤定性及侦办提供了关键证据。利用血迹形态特征及其形成规律,不仅可以分析判断受害人的受伤经过、伤后活动情况,而且可以分析判断加害人的行为;
根据人的行为活动,可以分析判断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及其个性特点,分析判断当时的情境条件,描述刻画出行为人的心理活动特点[3]。本案正是基于技术员细致的损伤检验及现场勘验物证的有效提取,并将损伤检验结果、现场痕迹物证情况及血迹分析有机结合,从而还原案件过程,准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