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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存在感:概念体系、形成机制及提升途径

时间:2023-06-17 1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欧贤才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商学部,广西 南宁 530007)

近年来,“缺乏存在感”问题或“存在感危机”以及“刷存在感”现象愈发普遍,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存在感”“自我存在感”相关概念也成为人们的日常通俗用语,并时常见诸新闻报道、文学作品以至政府工作文件。然而,学术界对日常生活情境中的自我存在感问题的研究存在明显不足,表现在已有研究要么偏执于有关存在问题的抽象哲学思辨,脱离日常生活情境,要么停留于对自我存在感问题的简单理解,缺少系统的学理性分析,以至于人们对自我存在感的概念、结构和机理缺乏深入全面了解。有鉴于此,本文首先从哲学和心理学的角度阐述存在的定义及存在问题的理论关切,然后从社会互动的角度解析日常生活中自我存在感的概念、内容结构、作用和类型,并探索自我存在感的产生过程,最后提出提升自我存在感的主要途径。

在西方语言中,“存在”有两种表述习惯,一个是作为名词的existence,表示具有时空特性的某事或某物的存在事实或“存在者”的代称;
另一个是作为系动词的being,表示纯粹的“是”“形成”“成为”等无特定内容或对象的“在”的规定本身[1]。此外,being倾向于描述作为客体的现实或存在,而existence则侧重于反映主体即时体验到的内在的、个人的特征[2]44-45。西方哲学中的“存在”概念也有类似以上的两种内涵。首先,存在被理解为“存在物”:最初是被狭义地理解为实际存在着的具体事物,后来则泛指所有物质和精神现象[3-4]。其次,“存在”反映了一切事物和现象舍弃其具体形式后的最一般的本质[5],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就是,“存在”是先于一切的、最原始的无规定性,是纯粹的“有”、纯粹的“无”和纯粹的“思”[6]20。概括地说,存在概念包括存在的事物和事物的存在两层含义。

存在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西方哲学对其探索由来已久。古希腊哲学最先追问存在的本原或始基是什么,早期哲学如实证主义则把存在作为普遍的对象或客体来认识,追问“存在是什么”以及“存在何以能认识”。由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对存在的关注开始从外部世界转向主体的内在意识经验,主张研究呈现在人的意识活动中的现象学事实[7]。现象学的这一转向对后来的存在主义哲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存在主义哲学关心个人的存在本身,即有关人何以存在、如何存在以及应当怎样存在的问题[6]26。其中,存在主义代表者克尔凯郭尔批判传统哲学的形而上学以及科学技术的异化倾向,认为哲学应该从人的主体性及个人的主观体验来理解和探索存在[8]。海德格尔则详细区分了“存在”概念的三种指称(存在、存在者和此在),认为存在问题的核心是追问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而能反思和追问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存在者只有人,他把这样的存在者或人称之为“此在”。他认为此在是存在问题的核心。存在主义哲学的另一个代表人物萨特认为人是绝对自由的存在以及不断否定和超越自我的存在,并且“存在先于本质”,即不存在普遍的人性或人的“共性”[9],人的本质不是事先被规定的,而是个人自由选择和自我实践与创造的结果。此外,他还提出自在和自为两种基本存在方式。

20世纪初诞生的存在主义心理学继承了现象学的方法和存在主义哲学的思想,其代表人物有罗洛·梅、布根塔尔、弗兰克尔等。存在主义心理学关注个体存在的意义及其心理体验(即存在感),其主题包括死亡恐惧、孤独、空虚以及生命潜能、选择自由、意志、责任、爱等。在理论上,这一学派认为人是具有自由选择、意志以及不断发展的存在,发现存在的意义以及体验自我存在感是人类个体心理发展的根本目标。在实践上,存在主义心理学提出了存在分析治疗和意义疗法,旨在通过帮助病人分析和发现存在的意义来治疗诸如死亡恐惧、孤独、无意义等存在焦虑问题[10]。

长期以来,人们对存在感问题的探索主要停留在抽象的哲学思辨层面,即便后来的存在主义心理学开始转向关切现实生活中的个人存在感问题,但相关研究仍然集中于严肃的学术研究领域,而未通俗化进入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进入21世纪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各种社交媒体的普及应用,人们的社交活动从现实生活逐渐扩展到网络世界,各种网络社区和网络个人空间(如微信朋友圈、QQ空间、微博等)成为人们与他人互动以及展现自我的重要平台。在网络社会互动过程中,个人不被关注、信息错失、无回应或回应延迟等问题经常发生,导致人们怀疑自己是否被他人注意或关注并关心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地位、形象和价值(或意义)等,即“存在感危机”问题。除此之外,随着虚拟现实技术的广泛应用,使用者在虚拟环境中的存在意识即虚拟现实中的存在感问题也备受关注。当前,自我存在感不再局限于学术探讨,而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通俗概念和热门话题。

(一)自我存在感的定义

在学术上,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存在感的概念给以界定。罗洛·梅认为存在感就是人对自身存在的经验[2]。他划分了三个存在世界:周围世界(即自然环境,包括生物需要、驱力、本能等)、人际世界(基于人际互动关系的社会环境)和自我世界(人类独有的自我意识世界,也叫“内部世界”)[2]135-138。Shintaro认为,自我存在感(sense of self-existence)是人们关于自身存在的原因或价值的一种觉察或体验。它包括空间和时间两方面因素,前者由内部感觉和外部评价构成,后者则是指人们看待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种方式。Shintaro也划分了三个存在维度:自我(关于自己的注意和思考)、他人(与周围环境、他人和社会有关的外部社会)以及时间(关于自身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知觉)[11]。张悦和汤文隽认为,自我存在感是对自我意识、价值等存在意义的认同和肯定,它包括生理感受的反馈、与外界的交流互动以及精神上的影响、认同和共鸣等[12]。Hedges从印象管理的角度出发,认为职场存在感即是给人留下好印象[13]。庄黎基于网络社交平台的应用,认为用户存在感是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基于自我意识评估的受重视度和受关注感[14]。Slater和Wilbur则关注人机互动的虚拟现实环境中的存在感,认为存在感是指一种自我意识状态,即个体有关自身存在于虚拟环境中的心理感受[15]。综合以上,学术理论上的自我存在感,泛指人们有关自身所有方面的存在状态及存在的意义或价值的意识经验,其存在的世界包括自然世界、社会群体、人类个体的内部意识甚至人机交互的虚拟世界等,也就是说,这种广义的自我存在感包括个体生理、社会、自我意识等各方面属性的存在感。

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自我存在感的理解和应用主要限于社会互动情境,即狭义的自我存在感,其存在的“世界”或“场”对应于罗洛·梅三个世界的人际世界和Shintaro三个存在维度中的他人维度,即自我存在于他人世界或主体与他人交互共存的人际世界,再或者是胡塞尔所提出的可被个体直接经验到的主体与他人交互共存的生活世界或周围世界[16-17]。因此,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存在感是指在社会互动情境中,个体关于自己在他人世界中的存在状态及存在意义或价值的意识经验。具体来说,自我存在感是人们根据他人的行为反馈而感到自己存在于他人心中并具有某种存在的意义或价值的一种意识经验。其中,“心中”指的是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或意识,即心理活动所关涉的对象和范围,其义与人们日常生活所说的“心目中”“眼中”“视域”或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等同;
而“他人”(others)即别人,泛指个体生活世界中与之交往互动的所有对象,包括个人、群体以及一般化的社会大众。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存在感概念(即狭义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自我存在感是一种社会存在感。人类个体既是一种生理性的存在,也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是社会关系而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了人的本质[18],存在主义也强调,“人是追求存在意义的社会性存在”[19]。而狭义的自我存在感仅指社会存在感,它主要反映个体之于他人(或社会)的地位、价值、影响力、情感等社会关系方面的存在体验,而不是诸如活着、饥饿、身体力量等生理方面的意识经验,也不包括人机互动的虚拟现实环境中的主体存在感。

第二,自我存在感是一种关系性存在感,自我存在于他人心中或他人的生活世界。换句话说,自我并非存在于与他人无涉的封闭的自我世界,而是存在于与他人有某种联结的社会关系当中。因此,自我存在感以“主体—他人”的社会关系表征为基础,它反映了个体在与他人联结的社会关系中自我之于他人的存在状态以及存在意义或存在价值。这里的他人包括个人、群体、社会大众等主体与之社会互动的各种对象。在萨特看来,任何一个主体的存在总是要遭遇其他主体的存在,并被他人“注视”或“看见”,于是原本作为主体的我们便被当作他人的对象来认识[20]。这样一来,我们就进入了他人的视野或生活世界并存在于他人心中。日常生活语境中的自我存在感反映的主要是一种关于“他人心中的自己”的体验,而不是基于绝对主体角度的“我心中的自己”的体验。萨特认为,他人不只是向我揭示了我是什么,他还在一种新的存在类型上构成了我,我就是他人所看见的那个样子[21]283,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我本身只是一个别人”[21]300。他把这样一种被他人注视或被他人看见的、依赖于他人的存在类型称为“为他存在”。为他存在反映了自我存在的“涉他性”特点,这可以从萨特的名言“他人即地狱”中看出:他人的存在使原本作为绝对自由主体的我们被对象化甚至被异化或物化了,而当他人与我们的关系恶化时,他人就会对我们的个性和自由发展造成压力和妨碍,此时我们就成了他人的奴隶。

第三,自我的存在状态通过他人的行为反馈来感知和判定。自我的存在总要通过特定的痕迹或符号来表征。例如,在非社会互动情境中,我们通过心跳和动作感知自己的生理存在,通过感觉、思维(如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记忆、情绪感知自己的意识存在。而在社会互动情境中,人们则通过他人的行为反馈来感知自己是否存在于他人心中。萨特指出,他人是我们认识自己的中介,“通过他人的显现本身,我才能像对一个对象做判断那样对我本身做判断,因为我正是作为对象对他人显现的”[21]283,“我应该是从别人那里获得对我的存在的认识的”[21]300。他人的行为反馈包括他人对我们的各种主动或被动的行为反应、语言评价和情感对待,例如他人的关注、惦记、评价、关心等。萨特也认为,“他人在我的经验中的显象,通过手势、表情、活动和行为等有组织的形式的在场表露出来”[21]287。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意见或想法得到他人的表扬,被别人邀请参加聚会,或受到他人的关心时,我们会由此产生“我存在于他人心中”或“他人心中有我”之感。而在网络社会互动中,用户也通过“他者”的信息反馈来确证自己的存在价值[22]。

第四,自我存在感是一种积极的自我心理体验。虽然人们也可能产生被忽视、被抛弃等消极的自我存在体验,但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自我存在感主要指的是积极的存在感,即感到自己受到了他人的某种积极对待(如重视、支持、肯定等)并由此产生某种积极的存在意义或价值体验(如价值感、重要感、被需要感等)。一项质性研究也发现,存在感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伴随着尊重、自我实现以及积极情绪的心理体验[23]55。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寻找自我存在感”主要是指寻求被他人认可、接纳、重视、赞赏、关心和爱等各种积极对待,以获得自我价值感、重要感、被需要感等积极心理体验。

(二)自我存在感的内容结构

人是有需要的存在者,要找到“存在”成为问题和具有意义的根源就要从需要的视角出发[24-25]。人们对自我存在感的追寻源于内在的心理需要,如尊重需要、亲和需要等。例如,中老年人跳广场舞时多选择人多而不是人少的地方,其目的主要是想让人“看见”自己,从中获得被关注感和被认同感,而这些自我存在感又源于人们的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根据马斯洛、麦克利兰、Deci和Ryan以及奥尔德弗、弗洛姆、舒茨等学者所提出的人类心理需要的结构,我们可以找到与之对应的自我存在感的核心成分:自我价值感、自我重要感和自我被需要感。这三个存在感成分与人类心理需要之间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自我存在感核心成分与心理需要的对应关系

1.自我价值感

自我价值感是指个体感到自己被他人视为有知识、有能力、有价值的存在。它产生自人们所拥有的知识、能力以及所创造的社会成就得到他人的肯定和认可之时。例如孩子的想法得到老师的赞同,员工的方案被领导采纳,作家的作品受大众欢迎等。自我价值感的主要表现方式是被他人肯定或认同,其日常话语格式为:“我被认为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在别人眼中,我是一个有用之才”等。自我价值感满足的是马斯洛的自我实现需要及尊重需要中的内部尊重需要、麦克利兰的成就需要、奥尔德弗的成长需要、Deci和Ryan的胜任需要、弗洛姆的超越需要。与自我价值感相对的是自我无能感或自我无用感。

2.自我重要感

自我重要感也称“被重视感”,是指个体感到自己被别人认为是重要的、有影响的存在。它一方面产生自人们作为重要人物(凭借自身某些重要的个人或社会资源,如身份、地位、权力、人脉等)对他人产生了影响、支配或控制作用之时,例如专家的观点改变了大众旧有的看法、领导的命令得到员工的服从、父母控制了孩子的行为等。另一方面,当人们获得被他人尊重、重视和支持等重要对待时也会产生自我重要感。例如孩子的想法或愿望得到父母的重视、员工得到领导重用等。自我重要感的表现形式主要为对他人有重要影响或被他人重视,其日常话语格式是:“我是一个对他人有重要影响的人”“我在他人眼中是重要的”“我感到我是受重视的”等。自我重要感满足的是马斯洛的尊重需要中的外部尊重需要、麦克利兰的权力需要以及舒茨的支配需要。与自我重要感相对的是自我平庸感或自我卑微感。

3.自我被需要感

自我被需要感也称“亲密感”“被爱感”,是指个体感到自己是被他人需要和被爱的存在。“被需要感可以帮助个体获得存在感、提升主体感、产生价值感、激发责任感”[26]。自我被需要感产生自人们受到他人的情感关怀之时,其基础是个体与他人的情感联结,包括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其他人际情感关系(如老乡、同学、同事关系等)。例如被父母关心,别人遇到困难时寻求自己帮忙,朋友有心事时与自己分享等。自我被需要感的表现形式主要为被需要、被关心和被爱,其日常话语格式是:“我感到我是一个有人关心的人”“我感到别人是需要我的”“我感到我是有人爱的”等。自我被需要感满足的是马斯洛的归属与爱的需要、麦克利兰的亲和需要,奥尔德弗、Deci和Ryan、弗洛姆各自提出的关系需要,以及舒茨的情感需要。与自我被需要感相对的是自我被抛弃感、自我孤独感和自我无爱感。

在这三个成分中,自我价值感居于基础和中心的地位。通常情况下,这三个成分相互促进,但由于它们分别来自不同的领域,彼此具有相对独立性,因而它们之间也并不总是同步协调发展的。例如,一个自我价值感高的人不一定受他人或群体重视,而自我价值感和自我重要感都高的人在情感上也可能缺少他人关爱。

(三)自我存在感的类型

1.事务型存在感和人际型存在感

在内容上,自我存在感可以分为事务型存在感和人际型存在感。前者基于完成特定任务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例如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被他人认可或自己的意见被别人采纳时产生的存在感;
后者则基于人际情感关系,例如被他人关心、惦记时产生的存在感。自我价值感为事务型,自我被需要感为人际型,而自我重要感则兼有事务型和人际型双重特点。

2.积极存在感和消极存在感

在性质上,自我存在感可以分为积极存在感和消极存在感。积极存在感是人们被他人积极对待时所产生的积极心理体验,例如价值感、效能感、亲密感等;
反之,当人们被他人消极对待时所产生的消极心理体验即为消极存在感,例如无能感、平庸感、被抛弃感等。不过,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存在感”指的是积极存在感,而“缺乏存在感”或“无存在感”则指的是消极存在感。消极存在感有两种亚型:缺失型和表现型。缺失型消极存在感是个体未能成功获得与社会规范和主流文化相符合的自我形象时所产生的否定自我的存在感,例如自己的工作成绩没有得到周围人的认可时产生的无能感,朋友聚会没有邀约自己时产生的被抛弃感。而表现型消极存在感则是个体主动追求和认同某种违反社会规范和主流文化的自我形象时所产生的存在感。例如,一些人违法乱纪或故意在网上发布毁“三观”的言论,甘当反面人物出“恶名”却不以为耻反以为傲,他们获得的是消极自我存在感。

3.主动型存在感和被动型存在感

根据主体寻求存在感的主动性,自我存在感可以分为主动型存在感和被动型存在感。王珏通过质性分析也发现两种类似的存在感:主动型存在感和自发型存在感[23]58-59。主动型存在感是人们通过主动作为对他人产生影响或引起他人反应时产生的存在感,例如各种“刷存在感”行为所产生的存在感。被动型存在感是人们在自然显现或间接呈现的情况下受到他人的某种对待时产生的存在感,例如被关注、被爱、被评价等。

4.关注型存在感和认同型存在感

根据存在感的层次,自我存在感可以分为关注型存在感和认同型存在感。当人们只是被他人“看见”(被他人注意、知道和记住等)而未受到实质性的评价和情感对待时,产生的“被关注感”或“在场感”即为关注型存在感。而当人们受到他人的积极评价、价值认同或情感对待时,所体验到的某种实质性的存在意义或存在价值即为认同型存在感(例如价值感、重要感、被爱感等)。关注型存在感是自我存在感的初级阶段,主要涉及感知觉、记忆等低级心理活动,是一种无实质内容填充的存在状态确认,其表现方式主要是被注意和被关注。认同型存在感是自我存在感的高级阶段,涉及价值判定和情感卷入等高级心理活动,它不仅确认自我之于他人的存在,而且还生成特定的存在意义或存在价值,其表现方式主要是被认同和被接纳。关注型存在感空洞且不稳定,而认同型存在感则具体且稳定。关注型存在感不一定能发展为认同型存在感,因为被关注的行为并不一定被认同,例如,很多“刷存在感”的行为给人们带来的只是关注型存在感而不是认同型存在感。

(四)自我存在感的影响作用

1.自我存在感与在世经验

海德格尔认为,此在(即每一个我)有两种“在世”状态:非本真状态,即不是作为自身而存在,是人云亦云的“沉沦”,一个毫无个性、遵从大众习俗和规范、失去自我的“常人”;
本真状态,即作为自身而存在,能够“获得自己本身”的状态,一个不断更新和丰富自己的各种可能性,使自己成为自己所能是的保持独特自我的人[27]。而在罗洛·梅看来,个体如果丧失自我存在感,将产生非存在之感。非存在就是虚无,其极端形式是死亡,一般形式是顺从,顺从即个体淹没于毫无个性的大众,以及失去他自己的意识、潜能以及所有使他成为独特、具有创新性的存在的东西[2]107-109。因此,自我存在感使人们得以与世界和他人保持某种联系并维持个人的独特性,从而获得存在于世的意识经验。此外,自我存在感还增强个体的入世行为以强化在世经验,而严重缺乏自我存在感的人则可能会产生恐惧和逃避现实的出世心理,进而导致在世经验弱化,而在世经验的弱化又降低个体的自我存在感,造成恶性循环。

2.自我存在感与心理健康

罗洛·梅认为,存在感的丧失是现代人焦虑和绝望的首要来源[2]125,评判心理障碍病人健康或不健康的依据是他“能否体验到自己的存在是真实的、有价值的”,而正是人的存在感把个体与自然、社会和他人以及个体内部的生理和心理联系成统一的整体[28]28。因此,存在感的获得是所有心理治疗的目标之一[2]102,其中,心理治疗的核心过程是“帮助病人认识和体验他自己的存在”,其最终目标是唤起病人的存在感并重新认识自我的价值[28]28-29。他还强调,每个人都有肯定和维护自我的存在的本能,通过对自我存在的肯定和维护,人们才能享受有意义的生活[29]。可见,拥有自我存在感是个体心理健康的重要表现。与此同时,自我存在感作为一种积极的自我心理体验,它也有助于自尊、幸福感、生命意义感等其他积极品质的发展。

3.自我存在感与冒险和社会失范行为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在社会规范和主流文化中获得自己期望的自我存在感,那些严重缺乏自我存在感的人可能会通过一些冒险行为甚至是社会失范和越轨行为来获得存在感,即便是消极的自我存在感。例如,极度缺乏父母关爱的孩子通过飙车、爬高、酗酒、打架等危险行为来引起父母的关注或试探父母心中是否有我,不受老师和同学喜欢的学生通过逃学、破坏公物、打架等行为来刷存在感;
再如,一些青少年实施偷盗、抢劫、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其目的是向同伴炫耀自己的能耐以在群体中“博出位”。

在社会互动情境中,自我存在感大致遵循“主体呈现—被他人看见—存在感”的形成过程(如图1所示),其中,他人的行为反馈为中介因素。

图1 自我存在感的产生过程

根据图1,自我存在感的产生过程主要经过四个阶段:

(一)主体出场

主体的出场有三种方式:自然呈现,即主体在自然工作和生活的情况下无特定目的和期待地直接进入他人视野,例如一个人的作品无意中被人们发现并受热捧;
自我呈现,即主体基于特定的目的或期待而主动向他人呈现自己,例如主动发表评论以及各种“表演”“秀”“晒”自己的行为;
间接呈现,即主体通过第三方向他人推介自己,或通过所属群体展示自己。

(二)被“看见”

被“看见”即被他人意识到主体的在场,也就是胡塞尔所说的被他人“认识”和萨特所说的被他人“注视”。通过被他人认识和注视,主体与他人发生了联系并进入他人的视野或生活世界[30]11-15。通常,有个性、表现突出或主动作为的人容易吸引他人注意和关注,反之,缺乏个性、表现平庸以及不主动表现自己的人常常淹没在大众当中,即陷入“非本真”状态。

(三)外部反馈

主体被他人“看见”后通常会引起他人相应的行为反应、语言评价、情感对待等外部反馈,根据他人的行为反馈主体得以确认自己的存在。但如果主体只是被他人“看见”而没有引发他人任何反馈,或者是他人的反馈没有被主体察觉到,那么主体将不会产生自我存在感。至于他人会做出何种反馈,则取决于他们的心理需要和认知评价系统。

(四)自我存在感产生

自我存在感的产生包括存在状态的确认和存在意义的生成两个阶段。当主体意识到自己的出场引起了他人的反应或反馈之后,就会由此感知到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存在,即产生“自我在场感”。而当主体对他人的行为反馈进行认知和评价并进而了解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地位、形象、意义之后,就会产生某种自我存在的意义感或价值感。

(一)自我呈现与社会参与

出场是存在感产生的第一步,主动向他人展现自己,提高“出场率”或“曝光率”,可以增加主体被“看见”的机会,从而提高自我存在感。例如在网络空间“晒”自己,主动就某个新闻事件“发声”等。不过,自我呈现的频率与自我存在感并非总是成正比。缺少变化或过度频繁的自我呈现都容易导致他人审美疲劳甚至反感,从而削弱自我存在感。其次,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也有助于增强自我存在感。因为参与社会活动不仅能扩大人际交往范围,增加曝光率,而且还能在社会参与过程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而增加被认同和被重视的机会。

(二)工作与创造

存在主义心理学家弗兰克尔认为,工作和创造是生命意义的重要来源[31]。工作和创造不仅能为他人和社会创造价值,由此获得他人认同和产生自我价值感,而且还能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从而提升自我重要感。

(三)爱与被爱

爱是人际间中最强烈的情感,它能够将爱者与被爱者直接联系起来,使双方从爱的联结中体验到彼此的存在。被他人关爱本身就表明我们存在于他人心中或他人心中有我们,由此感知到我们之于他人有存在的意义或价值;
另一方面,爱别人也表明我们与他人存有某种情感联系并负有某种责任或义务,由此产生与责任感和依恋感有关的自我存在感。其中,爱和被爱的形式包括对他人(或被他人)惦记、关心、理解、支持、奉献等各种积极的情感对待,但也有一些人通过伤害他人或自我伤害的消极行为来维持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某种情感联系。

(四)权力支配与资源控制

通过干涉、影响和控制他人,从而给他人造成影响、困难或行为约束,可以使他人直接意识到并重视主体的存在,这是人们获得自我存在感的“强力”方式。权力是人们影响和控制他人的首要资源。在权力的支配和影响过程中,主体通过他人对权力的服从情况以及受权力的影响程度来感知自身权力的存在。例如上级对下级发号施令,父母控制子女的上网行为,老师对违纪学生的惩戒,保安阻止陌生人员进入小区等。此外,也有一些人通过故意给他人制造麻烦或障碍以寻求自我存在感。需要指出的是,权力支配并不总是能给主体带来自我存在感,当权力的支配对他人不起作用或受到他人的反抗时,主体的自我存在感反而会被削弱。对资源的控制是人们影响和控制他人的另一种方式。主体通过对某些重要资源(例如家庭财务)的控制,可以使他人的行为活动受制于自己,从而突显自己的支配地位和存在感。

(五)张扬个性与突破常规

海德格尔认为,要获得本真的自我存在感,使自己免于沉沦为“常人”,就要保持自己的独立个性[30]11-15。个性突出的人更容易被他人“看见”和引人关注,因而人们常常通过一些张扬个性的行为来“刷存在感”,例如着奇装异服、发表奇谈怪论或做出另类行为等。与张扬个性类似,制造差异和突破常规可以向他人彰显自己的过人之处,让人“刮目相看”或“另眼相看”,从而提升自我存在感。例如,对某个话题发表与主流价值观差异很大的看法,采用与众不同的方法完成任务,做他人不能做或不敢做的事情(如冒险、违法犯罪行为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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