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涛
(北方民族大学民族学学院,宁夏银川 750021)
奥地利科学社会学家、国际“时间研究协会”**赫尔嘉·诺沃特尼的文学著作《时间:现代与后现代经验》开篇指出:“所有人都是时间的实践者和理论家。时间‘深嵌’(dwells)入我们的生命之中——制约我们的生命节律。此外,由于我们是社会存在,因此必然降生于一个时间结构本身不断变化的社会,并要学习在社会时间中生存。”[1]同时,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我们,在传统与现代的双重时间交织下,当我们用在自己群体的一个文化中的时间观,去审视另一个群体文化中人们的行为时,出现的时间错位可能只能达到对事物本质认识的“部分真实”。我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和评价,可能首先要弄清一个重要的要素——“时间”。
人类社会的繁衍和生息,基本按照两种原则来建构时间:一种是基于对日夜交替、季节变换、植物生长周期规律等自然现象,多为观察与体验发展出的循环时间观;
一种是从诸多事物进化时序的不可逆中,建构出的线性时间观。在这两种时间观中,循环时间观一般以一年为一个计量周期,所有的生命活动都依照这一套准则和节奏安排,可以重复展演。宁夏作家郭文斌的长篇小说《农历》中所描画传承的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记忆,它以一种关于时间的意识乃至无意识渗入中国劳动人民的生活中,无声无息而又至关重要。小说以节日为小节标题,并且将大年、上九(农历一年的初始)放在了小说的最后,暗示着传统文化中循环的时间观念[2]。线性时间观的坐标轴则由过去、现在和未来相连接,形成一个持续不断前进过程的时态面貌。遵守每一社会群体共同认可的时间计量观念,同时被赋予其中丰富的文化时间以意义和内涵,使之不断传承与发展,是时间赋予我们的传统与创新的不竭源泉。郭文斌的文学作品始终致力于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传达的是对现代文明的反思,对民族精神的肯定。《农历》所包含的文化记忆勾连过去和未来,并对当下有所启迪[3]。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有一套自己生长出的时间概念。土地是大自然赋予人类谋求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乡土”意味着农业社会成员与农业生产的紧密联系。乡土社会中,村民的生计和生活从一开始就与土地发生着密切的关系,种地就是最基本的谋生手段,乡土社会的时间安排对村民生计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塑造意义。
土地生计面对的是具有生物性特征的庄稼,生物时间不需要精准到时分,遵循太阳东升西落,依照自然规律进行。中国传统节日的“四时八节”里,每个节日都蕴含了丰富的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民族文化,这些文化嵌入在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和周期性的时空中,我们可以看到农事活动与生活节奏所具有的重要指导和塑造意义。《农历》中所描画的就是在农耕文明中形成的计时方式,劳动人民重视天气,根据耕种经验总结历法和节气,并形成节日民俗[4]。中国节日的起源,从古代“观象授时”流传下来,作为农耕周期关节点的节气,往往也成为古代帝王举行各种庆典和仪式活动的庆祝日,因此古人对节气予以特别的重视。
法国社会学家哈布瓦赫的著作《论集体记忆》谈到时间的“社会性”时指出,农业时间具有“等待性”特点:农民必须等待,直到稻谷结穗,母鸡下蛋,马驹长大,奶牛产奶,没有任何机制能够加速这些过程[5]。可见,时间按农忙与农闲周期的轮回,是乡土社会中的时间嵌合在等待作物成长的自然节奏中,是不可违背的自然规律。对时间观念的认知与阐释,可以通过对中国乡土社会文化语境中时间与人的地方性知识的实践关系来把握,来理解这一文化的时间度量与建构。
乡土社会中的农业时间的安排是以农时和农事为基础,不同的节气对应着不同的农作物种植时间,必须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各自的播种安排,无法提前也不能懈怠,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时间制度。在乡村一天的生活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公鸡的鸣叫,太阳在天空运行的位置以及根据个人的生理时钟为准的吃饭时间,都可以是他们测算时间的依据。时间概念基本以时钟为标准,北方夏天的早晨6 点钟天已大亮,冬天的清晨9 点钟天才开始放亮,太阳要到8 点多才会出现在山头,没有要紧事的村民直到**点的时候,才会从房里进进出出,开始为人准备食物,为牲畜准备草料。按照一成不变的生活习惯,打扫院落、喂牛羊、做饭、吃完早饭开始下地干活。在农闲季节,村民不紧不慢做着生计需要的这些琐碎的事情,看似在不停忙碌却又感觉收获不多,他们很难体会“时间就是金钱”这句格言的内在意涵,对他们而言,时间的存在是象征性的,没有被实体化为干农活的时间是抽象的。在春种秋收的季节,农民起早贪黑,夜以继日,加速播种,快速收割,以免错过播种的最好时机,或避免成熟晾晒的麦穗遭雨淋湿,正所谓“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当秋收过后,万物凋零,进入肃杀的冬季,“老婆、孩子、热炕头”,长冬的闲暇娱乐时间也就到来了。
乡土社会农业生产在时间上具有混沌性的特点,这种富有弹性的时间在村民看来,是“吃完早饭下地干活”,并不意味着每天劳作的准时准点,“晌午收工”的概念也不意味着就是中午12 点,“抽根烟的功夫”休息的时间也不固定,这些貌似并不精准的时间单位在乡村实践中,却可能比工业化社会的时间刻度更能显示遵守乡土社会的时间规律。村民的田间劳动可以是繁忙的也可以是兼顾的,去地里的路上顺便捡拾些牛粪,种地的同时可以带孩子,回家煮饭顺便在地里采摘些蔬菜,煮饭的时候撒把小米喂鸡等。人们在下种、除草、收割、采摘等农忙的时节唱起劳动歌和采茶歌,以缓解疲劳和枯燥乏味;
在农闲和傍晚的时候围坐在一起谝闲传、吼秦腔,以放松心情,联络感情;
在节日和庙会中拜神祈福,花儿对唱,以庆祝当年五谷丰收,祈求来年风调雨顺。
过去,时间的计时方式几乎所有农民都能熟悉掌握,但是,这种计时方式在现代年轻的村民那里并不通行,已经很少被年轻人掌握了,这也是农业在农村生计中的整体地位逐渐下降的结果。而这种计时方式的鲜为人知,也为镇上赶集的书摊提供了一种机会,在镇上赶集的书摊上摆放着很多历书,它将各种计时方式(包括阳历、阴历、夏历、节气、星期等)包罗万象地全部记录下来,没有对这种计时方式全面掌握的人,只需花上5 元钱就可以买到一本历书,历书还有另外一个名称,叫“万事不求人”,除了一些重大事件依然需要问询知识全面的地方长老外,一般的农事节庆祭祀活动据此历书也就都可以解决了。
当村民的土地收入不足以维持生计所需,需要摆脱植物性存在,进入工业化社会时,例如学校、工厂、军队、医院等都具有自身特定的时间观念体系,按照工业化社会的时间安排,就必须遵守严格机械性的时刻划分来工作,然而一旦返回农村,人们立刻就返回到农业时间,不以时钟所刻画的时间为然。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人的时间观念之所以能够成为现代最具支配力的计时方式,是因为在工业化生产背景下,产生了对工人完整的纪律与规训的需要,使人们遵从于一个人工构建的时间节奏[6],以适应用工作时间长度获得报酬。这样,人们日益摆脱了自然时间的节奏,在生产商品使用的劳动时间的流水线中,时间单位变得日益精确,分钟、秒甚至毫秒都被发明出来,人类就变为时间的奴隶,而这种节奏被视为现代生活的无法避免的节奏,成为全球通用的时间认知与时间形式。“时间被制造成稀缺资源后,对时间的剥削首先导致了对未来更美好的希望的痛苦磨损”[7]。
面对乡土社会人多地少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民生存现状,当以种田为生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务工后,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就可以将之前在农业中的获利机会,让渡给仍然留在村里务农的农民,这种以时间换空间,以乡土社会的时间转变为工业社会的时间,既可以提高留村务农村民的收入,务工农民也获得了进城打工的机会。进城务工的多为村里的青壮年,在家留守的是年老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这种“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农”的生计模式[8],使得村民家庭收入的持续增长成为可能。
随着外出务工的普遍化,村民的生计活动保持两种基本内在的平衡,一方面,主要依赖于外出务工的直接货币收入;
另一方面,传统的种养殖业,是最稳妥的生存保底收入。在现阶段,尽管“货币逻辑”构成了村民生计生活的主要约束条件,工业社会所造成的不确定性是其根源,在一个财富积累与消费观念按照物质商品的供需关系决定的社会,村民在收入增长缓慢,而消费支出迅速增长的情况下,消费的一只脚还深深地陷在传统社会的泥土里,另一只脚却已经不自觉地迈入了现代消费文化时代。以前自给自足的粮食自种、蔬菜自产,已经被市场上出现的丰富的农副产品所替代,“欲望的自限”被打破了。大规模的商品消费,满足了村民的现实需求,同时避免了种植的烦琐,生产时间是季候性的,消费却是终年的事情。当作为“地方性知识”的传统生计,消费的简单性和天然性遭遇资本全球化的裹挟,家用轿车、高档家电、智能手机等高档消费品冲击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审美判断,个体的消费选择成为身份认同的标准,被深深地卷入了现代消费主义文化之中,大家在相互攀比中感受着再也回不去的乡愁。
齐格蒙特·鲍曼在《共同体: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寻找安全》一书中指出:资本全球化超越了民族国家的限制,使人们享有更多的消费自由,消费自由不仅仅具有经济交往的意义,同时带来更深层次的结构性影响[9]。进入现代生活可以刺激消费,但在根据自己的偏好和欲望选择消费方式和对象的自由时,也削弱了民族国家的稳定结构和功能,将民族国家推向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在充满了各种欲望、以积累财富为生活目标的现代人看来,石器时代的狩猎者劳作终日仍无法维持生存,必定生活于贫困无望的境地,但人类学家马歇尔·萨林斯却为我们展现了他们丰裕而闲适的生活状态[10],远离了文明中心及其周延,以至于未曾遭受全球化时代文明演进的影响。
费孝通先生在《云南三村》一书的《禄村农田》中提出“消遣经济”(Economy of recreational)这一概念,在“消遣经济”中,减少劳动,减少消费,得以产生闲暇时间。消遣和消费的不同在于:消费是以消耗物资来获取快感的过程,消遣则不必消耗物资,所消耗的不过是一些空闲的时间[11]。费孝通在《乡土重建》一书的《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文化结症》这篇文章里提出“匮乏经济”(Economy of scarcity)和“丰裕经济”(Economy of abundance)这两个概念,他描述在中国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着一种“匮乏经济”,这正好和工业社会处境中的“丰裕经济”相对照,在“匮乏经济”中劳力较为充足,但主要受到土地资源的限制,没有其他可以吸收劳力获得报酬的机会,知足常乐是最重要的生活态度,应对有限的土地资源,欲望以知足为最低限度。在“丰裕经济”中,人们既有足够的劳力也有利于吸收劳力获得报酬的机会,在“丰裕经济”中所维持的精神是追求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无餍求得”,是以“己”为中心的价值观念,追求欲望的满足[12]。勤劳的农民的生活态度是在农业生产的“匮乏经济”中一方面勤劳耕作,一方面勤俭持家,在温饱的基础上应对有限的各种资源消费,年轻人可以外出打工挣钱消费,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体力的衰减,对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并不是在“丰裕经济”中通过物质消费获得身体上的享受和愉悦,而是进入一种力所能及的享受天伦之乐的“消遣经济”中,通过减少欲望获得生活的某种平衡,使身心有了一种闲暇,农民们企望的是“过日子”,不是“享受生活”。在寻找生活的意义和人生价值中,土地是不能割舍和离弃的,平淡日子的知足常乐里对致富的追求可能并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对中国农村文化作了最简洁、精准而全面的表述。在乡土社会,土地是财富的象征,是人们的衣食父母,因此人们安土重迁,以世代定居为常态,以人口迁移为变态,视土地为神圣,颂其厚德载物。由于靠天吃饭、经济窘迫,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勤劳节俭的品格。在农村,人们关于作物生长、节气转换、施肥播种、除草犁地等各方面经验知识都源于实践经验,口口相传,这强化了老人在乡土社会的重要性。由于农事活动的劳力投入,需要分工合作,农民重子嗣,养儿防老。人们聚村而居,通过礼物馈赠渡过难关,维持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养成他们讲人情、勤来往、重面子的品质。
显然,乡土社会的生活习俗、节日礼仪、社会交往、时间认知等文化要素共同构成了一个整合的系统,这一系统与他们的生计和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在乡土社会,年龄较大的村民仍旧保持着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而青年一代的农民,部分人已经失去了对乡土的依恋和对农民身份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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