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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质船舶建造规范范文(精选2篇)

时间:2022-05-22 12:35:03 来源:网友投稿

船舶:各种船只的总称船舶:期刊,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钢质船舶建造规范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钢质船舶建造规范2篇

第一篇: 钢质船舶建造规范

钢质防火门

5.2.4 钢材
5.2.4.1 材质
a) 防火门框、门扇面板应采用性能不低于冷轧薄钢板的钢质材料,冷轧薄钢板应符合 GB/T 708 的规定。 b) 防火门所用加固件可采用性能不低于热轧钢材的钢质材料,热轧钢材应符合GB/T 709 的规定。
5.2.4.2 材料厚度 防火门所用钢质材料厚度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 3 钢质材料厚度 单位为毫米
部 件 名 称 材 料 厚 度 门扇面板 ≥0.8 门框板≥1.2 铰链板≥3.0 不带螺孔的加固件≥1.2 带螺孔的加固件≥3.0
5.2.5 其他材质材料
5.2.5.1 防火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对人体无毒无害,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20285—2006 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 级要求。
5.2.5.2 防火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8625—2005 第7 章规定难燃性要求或GB 8624—2006 规定燃烧性能A1 级要求,其力学性能应达到有关标 准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制作防火门的有关要求。
5.2.6 粘结剂
5.2.6.1 防火门所用粘结剂应是对人体无毒无害的产品。
5.2.6.2 防火门所用粘结剂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20285—2006 规定产 烟毒性危险分级ZA2 级要求。
5.3 配件
5.3.1 防火锁
5.3.1.1 防火门安装的门锁应是防火锁。
5.3.1.2 在门扇的有锁芯机构处、防火锁均应有执手或推杠机构,不允许以圆形或球形旋钮 代替执手(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如管道井门等)。
5.3.1.3 防火锁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A 的规定。
5.3.2 防火合页(铰链) 防火门用合页(铰链)板厚应不少于3 mm,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B 的规定。
5.3.3 防火闭门装置
5.3.3.1 防火门应安装防火门闭门器,或设置让常开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 闭门装置(特殊部件使用除外,如管道井门等)。
5.3.3.2 防火门闭门器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GA 93 的规定。
5.3.3.3 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5.3.4 防火顺序器 双扇、多扇防火门设置盖缝板或止口的应安装顺序器(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其耐火性 能应符合附录C 的规定。
5.3.5 防火插销
采用钢质防火插销,应安装在双扇防火门或多扇防火门的相对固定一侧的门扇上(若有 要求时),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D 的规定。
5.3.6 盖缝板
5.3.6.1 平口或止口结构的双扇防火门宜设盖缝板。
5.3.6.2 盖缝板与门扇连接应牢固。

5.3.6.3 盖缝板不应妨碍门扇的正常启闭。
5.3.7 防火密封件
5.3.7.1 防火门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的缝隙处应嵌装防火密封件。
5.3.7.2 防火密封件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GB 16807 的规定。
5.3.8 防火玻璃
5.3.8.1 防火门上镶嵌防火玻璃的类型。
5.3.8.1.1 A 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A 类防火门的条件。
5.3.8.1.2 B 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B 类防火门的条件。
5.3.8.1.3 C 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C 类防火门的条件。
5.3.8.2 防火玻璃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GB 15763.1 的规定。
5.4 加工工艺和外观质量
5.4.1 加工工艺质量 使用钢质材料或难燃木材,或难燃人造板材料,或其他材质材料制作防火门的门框、门 扇骨架和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与防火 五金配件等共同装配成防火门,其加工工艺质量应符合5.5、5.6、5.7 的要求。
5.4.2 外观质量 采用不同材质材料制造的防火门,其外观质量应分别符合以下相应规定:
a)木质防火门:割角、拼缝应不断严实平整;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表 面应净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涂层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应有 堆漆、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
b)钢质防火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涂层、镀层应均匀、平 整、光滑,不应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焊接应牢固、焊点分 布均匀,不允许有假焊、烧穿、漏焊、夹渣或疏松等现象,外表面焊接应打磨平整。
c)钢木质防火门:外观质量应满足a)、b)项的相关要求。
d)其他材质防火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裂痕等现象,带有木质或钢质 部件的部分应分别满足a)、b)项的相关要求。
5.5 门扇质量:门扇质量不应小于门扇的设计质量。

第二篇: 钢质船舶建造规范

焊接方案及焊接变形控制工艺

编制依据:《钢质内河船船舶建造规范》2009《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及07、08修改通报《船体建造工艺学》《船体焊缝表面质量检验标准》CB999-82

船体主要材料及技术要求:

船体主要结构材料为A级钢,且为CCS认可的制造厂产品,其材质力 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规范》第3.2.2.1及3.2.4.2要求。其他构件材料为Q235。

焊工资格:

参与本船焊接工作的操作者,必须持有CCS及有同等效力的资格证书,焊接人员所从事的焊接位置,不得高于资格证书中所规定的位置。

焊接设备:

埋弧自动焊:ZDS-1250、ZDS-1000;半自动气保焊:KR350,KR500型CO2气保焊机;手工电弧焊:ARC400、BX3-500

恒温干燥箱:ZYH系列(焊条) NZHG-Q-200(焊剂)

自热式电焊条保温桶。

焊接材料及要求:

焊接材料:埋焊自动焊焊接材料: a.焊丝:H08A Φ3.0mm b.焊剂:HJ431 CO2气体保护焊焊接材料: a.焊丝:H08Mn2SiAr Φ1.0 Φ1.2mm b.气体:CO2 手工电弧焊材料:电焊条:J422(3级) J427(3H级)J506(3YH级)CCS认可。

碳弧气刨材料:碳棒Φ4mm, Φ mm, Φ mm焊接材料的要求:

自动焊丝、气保焊丝要求表面无锈蚀、干燥、油渍。

自动焊焊剂要求干燥,使用前经250℃温度烘烤2小时。

CO2气保焊气体纯度应达到99.9%以上。 8.2.5.5.3.4手工电焊条应保证干燥、药皮涂药均匀,无脱落,焊芯无锈蚀。

碱性焊条使用前须经300-350℃烘烤2小时后方可使用。

在施工现场可配置自热式保温桶存放焊条。

焊接方法:

凡板厚δ≥5mm能直接采取平台拼板工艺的焊接,均采用埋弧自动焊。

上船台装配后不能直接采用埋弧自动焊的拼板缝采取气体保护焊。

除以上两项以外的焊接均采用手工电弧焊。 8.2.5.7船体建造的焊接总程序:

建造方式:部分分片、船台整体建造完毕后,船台总体安装。

焊接总程序:

船体舱壁、外板、甲板的拼装对接;

纵、横舱壁与船壳板的角接缝;

纵、横构架的十字焊缝;

纵、横构架与壳板的角接缝;

甲板边板与舷侧板间的角接缝;

护舷材的安装焊接;

上层建筑与主船体焊接;

各甲板机械、舾装件的装配焊接。

 焊接工艺要求:

  凡对称于中纵剖面的焊缝组,均应由两名焊工以相同的焊接电流(焊条、牌号、直径相同),相近的焊接速度,相近的电弧长度同时进行对称焊接。

  各类接缝的焊接原则次序:

在构件拼装中,当存在对接缝和角接缝时,先焊对接缝后焊角接缝。 

在拼装板列中遵循从小到大的原则,

板缝错开,

先横后纵;

板缝平列,

先纵后横。

  各类板缝及构件的焊接,均采用从船中向首尾,从纵中剖面向两舷的方向进行焊接。

  各种附件与船体的焊接原则上应在主船体主要焊接工作量基本完成的条件下才能进行。

  当采用分片制作整体安装工艺时,其分片部分构架的焊接,其边缘应留300-400mm 暂不焊,待整体装配后再行焊接。

  按《规范》要求,对接焊缝,手工焊时板厚δ≤4,半自动焊δ≤6mm,可不开坡口,超过上述规定,应根据不同焊接方法,采取碳弧气刨刨槽清根,其刨槽尺寸符合CB3330-88

要求。

  整个施焊过程,严格遵照《规范》焊缝技术及本船《焊接规格表》施焊,其焊缝尺寸依照JT4093-88评级标准,零部件的焊接,按零部件图纸标注焊脚尺寸为准,不得随意增大或减小。

  船体各部位的焊接,其电流大小应严格控制,不准使用同一种电流进行全位置焊接,具体可参照经验公式:I=(35-55)

。对于横焊、主焊,焊接电源可比平焊小10-15%,铆焊可比平焊小15-20%。

船舶上层建筑的安装焊接工艺:

 

8.2.5.9.1

装配原则及程序:

 

8.2.5.9.1.1

装配原则:平台分片制作,船台整体安装。

 

8.2.5.9.1.2

焊接程序:

1

)围壁及纵横隔壁的拼板对接焊;

 

2

)围壁,纵、横隔壁

及纵、横构架间的联接缝;

3

)纵、横隔壁及纵、横构架间的联接缝;

4

)围壁及

纵、横隔壁上、下沿与主甲板、顶篷甲板、吊檐板等的联结。

 

8.2.5.9.2

装焊工艺要点:

 

8.2.5.9.2.1

为防止变形,上层建筑尽量采用

CO

2

气保焊焊接。

 

8.2.5.9.2.2

在焊接程序中,平台分片制作,焊接完毕后上船安装。

 

8.2.5.9.2.3

其焊接工艺原则,可参照船体工艺原则进行。

 

8.2.5.10

管道焊接工艺

 

8.2.5.10.1

焊接方法,

 

除液压管系外,其余管系可采用手工电弧焊。

 

8.2.5.10.2

焊接材料:

 

所有焊条、焊丝、气体均应符合焊接材料规范要求,并满

足焊缝母材强度及化学性能。

 

8.2.5.10.3

管道焊接工艺参数的选定,应依据焊条直径,焊缝所处位置及管系本

身压力要求,其焊接电流不得任意增大或减小。

 

8.2.5.10.4

管道装配焊接:管道装配严格按照图纸要求,错边量及装配间隙要求

保证在标准要求范围之内。焊缝要求致密,无气孔、夹渣等缺陷。焊缝光顺,焊

缝区无焊渣,焊瘤及飞溅物,内表面应捶击清除焊渣、氧化铁皮等。

焊后经压力试验(实验压力依照图纸要求进行)认可。

有关加强焊的规定:

所有加强焊依照《规定》及本船焊接规格表进行,其封头焊、包角焊长度不得小于规定尺寸。

本船绞车座、卷筒、吊机座等与船体结构的焊接,柴油机基座及其相连接的构件的焊接均采用低氧型焊条,其焊接材料要求符合本工艺规定。

.焊接检验:

焊接检验是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的重要措施,我们严格按照焊前检验、焊接过程检验、焊后检验的三个步骤,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及最后验收相结合的制度,严把焊接质量关。

检验方法

外观检验;依据CB999-82船体焊缝表面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前焊渣、飞溅物清理干净,检验主要用肉眼和KL型焊缝检验尺进行,焊缝外形应当光顺均匀,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应平缓过渡,不得有截面突变。焊脚尺寸符合焊接规格要求。

内部探伤; 按CB*3127-82和CB*3176-86标准进行,检测手段为超声波探伤及X光射线拍片。检测设备超声波探伤:PXUT-27X光机 XXQ2505A 8.2.5.12.3操作者资质;操作者需持有船检部门认可的船舶无损检测2级人员合格证书,评片人员也须持有船检部门认可的2级或2级以上的船舶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密性试验;密性试验在焊缝外部检查,内部探伤后进行,试验气温为5℃以上,各检验部位无水油漆、水泥等。

试验方法及要求:灌水试验;本船甲板以下舱室采用灌水试验。冲水试验除已进行灌水试验部位外,主船体外板等进行冲水试验,其试验压力水柱高不小于10m,喷咀口径不小于15mm,喷咀与被试物距离不大于3m。煤油及空气试验,对于可进行煤油试验及空气试验部位,均采用煤油及充气试验。

上层建筑安装工艺的保障

本船上装采用片装法,把上装分成片体单独制作,然后吊运制甲板进行拼装。

构件制作;按图纸要求,在平台上按照图纸实际尺寸进行横向隔壁、纵向隔壁、围壁等构件理论线的放样。.放样完工后,进行施工人员自检、互检、再由施工班长检验合格后报质检部进行检验。按放样尺寸进行排版,拼板,横向隔壁下口留50mm修正余量,横向隔壁与外围壁接口处不留;纵向隔壁下口留50mm修正余量,纵隔壁与外围壁接口处不留;外围壁纵向接口处留30mm修正余量,下口留50mm修正作量。

焊接;焊缝由中向外进行焊接,减少其应力集中,拼焊完工,对焊缝进行校正,消除应力。

上装制作流程;型材下料→装配→临时加强→安装→施焊→校正

总体组装;在船体甲板上按图纸要求进行上装的定位线放样;片体与船体、片体与片体的连接,顶棚定位、安装;焊接、校正、临时加强的拆除,清除焊疤、焊瘤;由质检员总检。

油漆施工工艺

1.施工依据

1.1涂料涂覆技术条件(CB765-86)。

1.2船舶管路油漆颜色和识别符号(CB48-86)。

1.3本船《船体说明书》、《油漆明细表》。

1.4 本船建造相关工艺文件及建造计划

1.5每道工序施工前后其施工对象均需经质检部门及船东认可。

2.油漆施工

2.1表面处理: (1)板材、型材入库前均进行喷丸除锈处理,然后然后喷涂富锌环氧底漆一道,防锈底漆二道,入库待用。 (2)船舶建造过程中半成品、成品金属表面采用下列方法处理: a.手工处理:用刮刀、锉刀、钢丝刷或砂纸将金属表面的锈层、氧化皮、铸砂、焊渣、吹割毛刺等去掉。 b.机械处理:采用金刚砂轮打磨或喷丸吹打金属表面去除锈层氧化皮、铸砂等。 c.化学处理:表面油污及其它污渍采用金属洗涤剂清洗;表面锈层、氧化皮采用酸洗方法清除,清除方法参见管路清洗有关工艺。

2.2涂漆准备: 涂漆前工作表面必须清理干净应无锈、无油、无酸碱、无水、无灰尘等。外购机电设备必须包覆遮盖。 根据被涂工作的要求,除严格按照《油漆明细表》采用相应涂料品种外,还需考虑以下各项: (1) 在使用前,必须先熟悉涂料的性能、用途、技术条件等,再根据规定 正确使用。所用涂料均需验证是否有合格证书。 (2) 涂料不可乱混合。 (3) 色漆开桶后必须搅拌才能使用,不得因搅拌不均匀影响其遮盖力和漆 膜性。 (4) 漆中有漆皮或粒状物的,需用120目虑网过滤后再使用。 (5) 对多包装的涂料,随即用时应按技术规定比例进行调配 (6) 根据《油漆明细表》及选用的涂漆方式,应采用与涂漆配套的稀释剂, 调配到合适的施工粘度才可使用。

2.3涂漆要求及方法: (1)涂漆施工的环境温度宜在15∽35℃之间,相对湿度70%以下,环境空气必须清洁,无粉尘及水汽,室外涂漆遇雨、降雾时应停止施工。 (2)涂漆方式: a.手工涂刷:手工涂刷应分层涂刷,每层往复进行,纵横交错,并保持涂层均衡,不得漏涂。快干性漆严禁手工涂刷。 b.机械喷涂:工具为喷枪,动力为压缩空气(压力0.2∽0.4MPa)。喷涂时喷射的漆流应和喷漆面垂直。喷漆面为平面时,喷嘴与漆面距离为250∽350mm,喷漆面为弧面时,喷嘴与喷漆面距离为400mm左右。喷嘴的移动应均匀,速度宜保持在10∽18m/min。

2.4涂漆程序: (1)根据油漆明细表,确定每一工件底漆及面漆涂刷层数,无论底漆或面漆,第一层应与工件表面紧密结合,其它层次应刷涂或喷涂精细。每层漆膜厚度一般不超过30∽40um,每涂一层后,应有充分干燥时间,且每层不得有湿润、皱皮、流挂、露底等现象。 (2)每涂刷完一道油漆,必须用铲刀、砂纸等工具对漆膜缺陷进行修整打磨后方可涂刷下一道油漆,最后形成漆膜必须光亮、平整、不同色块油漆结合处交接必须清晰齐整。 (3)确定每一工件油漆区域和序列,整船划分为主船体及上装、机座构件、锚泊设施、管道及管道附件、机舱五大类,施工顺序依船舶建造进度进行,其单项工艺路线如下: a.主船体:密性试验后焊缝及其它方式加工处(剪切、吹割)补涂防锈底漆→外板船壳底漆→外板面漆→船内面漆。 b.上装:定位安装前上装内外焊缝及其它方式加工处(剪切、吹割)补涂防锈底漆→外表面首层面漆→水下调试工程完工后进行清洗,然后完成余下层数面漆。 c.机座构件:定位焊装后设备未装之前补涂防锈底漆。 d.锚泊设施:部件编号→成品油漆后入库→上船定位后烧损处补涂防锈底漆→面漆。 e.管道及管道附件:管路压力试验后按管路油漆颜色和识别符号分别涂刷、喷涂底漆、面漆。 f.机舱:焊缝、剪切、吹割处补涂防锈底漆→水下调试工程完工后舱内设备包覆→面漆。

机舱管系及动力管系制作安装工艺

1.引用标准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 《弯管技术要求》 (CB*345-85) 《船舶管系布置与安装通用技术条件》(CB*345-85) 《钢管、铜管、铅管的化学清洗》(CB/Z98-85) 2.管系安装程序:(见管系的安装程序框图)

3.采用计算机综合放样,绘制放样图和单根管子小样图,装订成册。

4.管子的制作

4.1检查管子的材料和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及管子外观质量均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4.2以单根管子的小样图为依据弯制管子。

4.3管子上开孔,管子外径>33mm,用乙炔气割,管子外径<33mm用机械方法开孔,切割面应除剌修整。

4.4管子弯制,通径<125mm的管子均采用冷弯的方法进行,其弯曲半径一般为管子外径的3~4倍,舱柜加热和安装位置狭窄处的管子以及铜管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管子外径的2倍。通径>125mm的管子采用定型弯头制作。管子弯制应控制:①管子弯头圆度②弯曲皱折高度;③机械损伤与缺陷。

4.5管子的装配与焊接,各种管子附件的材质、规格、品种应符合技术图纸的要求,管子与连接法兰、支管与主管、管子对接、套筒式连接等的装配间隙或坡口应符合CB*3073-81和CB*345-85的技术要求。焊工需持证上岗,对大口径管子的焊接,应采取对称施焊等措施,减小焊接变形。电焊加工完毕后的管子表面应光顺,无焊渣,熔渣和飞溅物,法兰密封面缺陷应修正,并在管子上标注此管子的代号。

4.6管子清洗、封口 燃油管系、滑油管系、压缩空气管系及图纸少年宫要求的管系进行酸洗,其要求按CB/Z98-68标准进行,要求酸洗的管子应在制作完工合格后,上船安装前进行,要求镀锌的管子应在管子制造成型并经组装试压后进行,并符合CCS要求,封口应在酸洗投油后进行。 燃油管系、滑油管系和压缩空气管系等在装船后将进行串油,其串油的介质、方法和清洁度必须达到设备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5.管系的安装

5.1管系安装应以技术图纸和三维放样图为依据。

5.2管子通过水密隔舱或甲板时,均采用CB标准规定的通舱件,各通舱件将预先上船安装妥,配合船体密性试验。

5.3安装时选择好安装起点,一般以密集管路区域作为起点,安装顺序以先下层后上层,先大管后小管为原则,其布置要横平、竖直、美观整齐,使用最小数量的弯头,管段长度应方便拆装。本船充砂管每2米设一对法兰,并在其弯头处及其适当位置处设置盲板,以便疏通管路。充砂管路上的压力表需现场加保护罩,其它管系将在适当位置设置放水、放气、放污旋塞。

5.4未经放样的管子,按管路系统布置现场取样加工,试装,最后安装。

5.5严禁油、水管路布置于主配电屏顶上,机舱内所有泵的驱动电机应置于花钢板上,各阀件应设置铭牌。

5.6法兰密封均采用橡胶垫川。

5.7管路上设置支架,其嘉湖要求按CB*345-85标准进行。

5.8管子涂色将按管子着色标准进行。

观通、导航设备安装工艺及调试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船舶上设置的各种机械、装置和设备的运转情况,便于日常工作和对外的事物联系,在本船的工作部位、生活舱室之间安装了快速可靠、灵活轻巧、质量精良的观通、导航设备。这对船舶航行的安全、可靠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本船的观通、导航设备由主机监控系统、警铃、火警报警系统、广播系统、电话通讯设备在安装这些设备和装置时应遵循下列工艺原则进行:

1.电话设备的布置必须便于使用和维修、便于观察,以及防止受热和潮湿 的影响。

2.当一个舱室内同时安装有几部电话时,必须备有标有电话系统名称的标 牌,以资识别。

3.扬声器和报警警铃等音响设备的安装,要求安装在较大范围均能听到的 场所,高度不宜过高,并应设有必要的识别标记。

4.广播遥控站,安装时应保证其在有效的范围能可靠地对收扩音机进行遥 控操作。室外安装的扬声器应加强防水保护设施。

5.主机传令钟的安装,应使其操纵手柄的倒顺车方向:对驾驶室,应与航 行方向相一致;对机舱,则应尽量与主机操纵手柄方向相一致。因本船主机有二台,则传令钟的排列应与主机排列相对应。

6.无线电导航设备、航行监视装置因其关系到本船对外联络及航行的安全, 故在安装过程中,应严格依照其相关说明书进行,以确保各设备运行的准确性、可靠性。

6.1对于由交流电供电的观通、导航设备其电压偏离限制在额定的范围内,并因满足2009《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的有关规定。

6.2所有装置的可更换和可调节的部件应易于接近,参数调整部件,插接件在安装时作出标码,对可更换部件的结构具有排除装错位的可能,且应有紧固措施。

6.3传输低电压或信息电压信号的电缆应选用有屏蔽的电缆或装设电磁干扰抑制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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