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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调整的原则和标准(通用4篇)

时间:2022-05-21 15:05:02 来源:网友投稿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结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干部调整的原则和标准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干部调整的原则和标准4篇

第1篇: 干部调整的原则和标准

岗位调整原则

岗位设置与岗位调整的原则是相同的,由于本书旨在帮助已经存在的企业进行公司化运作指导,故命名岗位调整原则。企业设置或调整岗位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设岗原则

这是企业岗位设置或调整的根本原则,也可以称之为目标导向原则。决定企业岗位设置的是企业的目标和任务,而不是具体个人。企业只能因岗找人,不能按人设岗。“人尽其才”是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企业不能据此开“因人设岗”先河,否则可能导致企业用人失控。

二、切合实际原则

岗位设置因企业而异,没有标准配置。企业现阶段的工作和所处区域制约企业岗位设置。岗位设置以满足企业正常运转为前提。岗位设置的理想状态是: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岗位不重复,工作无遗漏。

三、工作饱和原则

每一个岗位都能满负荷工作才能保证组织效率最佳。“无事生非”对组织的伤害或破坏作用不容小觑。工作饱和原则也可称之为最少岗位数量原则。能用一个岗位完成的任务决不能设置多个岗位分担,否则,就会产生“三个和尚没水喝”的不良后果。

四、最低职务原则

凡是能够用低职务岗位员工完成的任务,就不要设置高阶岗位,以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也可称之为成本控制原则。工作饱和原则和最低职务原则,可以减少企业管理层级,也可以稳定员工队伍,因为低职务岗位员工有足够的上升空间。

五、协调配合原则

企业任何目标的达成都不是单一岗位所能实现的,必须多岗位协同。企业岗位设置也是一项系统工程,纵向支持、横向配合必不可少,主持岗位、支持岗位相互依存,必须全面考虑,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交叉重叠。

任 何岗位都是企业组织架构链上的一环,不能孤立存在。现代企业是分工协作的产物,团队力量大于个人之和就是分工协作的结果。岗位配置得当,就能博采众长;岗 位配置失衡,就会出现瓶颈或短板。协调配合原则也可称之为最优组合原则。让1+1大于2,就能发挥企业整体组织的最大优势。

六、兼顾发展原则

打算实施公司化运作的企业都是向上向前发展的企业,因此设置或调整岗位时要适当兼顾企业发展战略,即设置少量企业发展起来之后才会启用的岗位。这类岗位往往 是企业的高阶岗位,目前企业无人担任但又是企业规范运作所需。通常设置这类岗位由企业总经理或该岗位的上级兼任,待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再寻找合适的 员工担任。这类岗位对现有员工也有一定的鼓舞或感召作用。这类岗位只有在企业必需而内部无人时才考虑从外部引进。这条原则与第四条最低职务原则是一致的, 只不过更注重企业发展的前瞻性。

岗位调整方法

岗位调整是前述工作的延续。任何企业在进行基础管理建设系统工程时,都必须遵循调研诊断、战略梳理、确定变革思路、调整组织架构,再确定岗位调整方案这一路径,不可逾越,不可减少某一环节。企业只能在此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和评估,最后择优拍板。

我们假定企业前述工作已经完成,以下就对企业岗位调整方案的设计与评估、确认步骤进行介绍。

一、成立企业岗位调整领导小组

二、确定企业岗位调整原则和思路

三、小组成员分别进行现有岗位与人员盘点

四、专人汇总起草企业岗位调整方案草案

五、领导小组组织方案草案讨论和补充

六、责成专人与重点岗位重要员工个别交换意见

七、小组成员分系统或分部门组织征求员工意见

八、领导小组组织讨论对方案进行优先排序

九、企业负责人最后择优拍板

十、企业召开动员大会宣传调整方案

十一、 建立新的岗位工作标准

十二、 启用调整方案、废止原有岗位设置

关于岗位工作标准的建立原则与健全方法后文有专章论述。由此可见,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分章介绍仅仅是为了方便读者理解,而并非可以模块组装。

第2篇: 干部调整的原则和标准

农业结构调整的原则、重点和措施


1998年底,中央经过慎重分析,作出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判断。其主要标志,就是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随后,为了解决进入新阶段后持续出现的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中央进一步提出新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近几年来,各地根据

中央的部署,积极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及时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在深度和广度上挖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潜力,不断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农业结构调整的原则、重点和措施
(一)结构调整的原则
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必须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在实施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各地始终强调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运用市场手段配置生产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是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农业科研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大力推广应用优良新品种和先进实用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农产品科技含量。
三是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和保障农产品供给的关系,特别是要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同时,继续大力开展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搞好林地、草地和水资源保护,防治水土流失。对不适宜耕作的耕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湖。
四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确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
五是尊重农民意愿。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切实尊重和依法保障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结合中国农业发展实际,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1.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优化农业内部产业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一是因地制宜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饲料饲草作物。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促进种植业的基本格局由以粮食为核心向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饲草作物的“三元结构”转变。同时,大力发展蔬菜、水果、蚕桑、茶叶、花卉、中药材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园艺产品和水产品。二是大力发展养殖业,促进种养业全面发展。适应养殖业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形势,加快发展畜牧业和水产业,促进粮食转化,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改变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的状况。三是积极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和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制度,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在草原退化严重的地区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保护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比较脆弱、粮食生产条件差的地区,调减粮食种植面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在黄海、东海、南海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在长江实施春季禁渔制度。
2.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为核心,大力调整品种和品质结构。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专用农产品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着力淘汰劣质品种,压缩大宗农产品品种,发展优质专用品种,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种植业方面,主要是扩大加工用粮、饲料粮比重,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稻谷、小麦、玉米、小杂粮、“双低”油菜生产,同时适应市场需求和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蔬菜、水果等高价值经济作物。畜牧业方面,主要是稳定发展生猪和禽蛋生产,加快发展牛羊肉和优质禽肉生产,突出发展奶类和羊毛生产,大力发展优质细羊毛生产。渔业方面,主要是加快发展水产养殖和远洋渔业,增加名特优新水产品比重,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着力提高水产品的附加值。在改善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的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
3.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为核心,优化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针对我国农业生产地区结构雷同的问题,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发挥区域农业发展优势,确立发展重点和支柱产业,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逐步打破“小而全”的生产布局,使主要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促进农业区域分工的形成。按照这一思路,东部沿海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高科技农业和高附加值农业,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产地;中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进一步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加强商品粮、加工专用粮和饲料粮生产基地建设,实现由一般粮食品种向优质专用品种转变,由单纯注重产量向提高效益转变。在稳定粮食总量的同时,实现由单一粮食生产向发展多种经营转变,加快畜牧业和食品加工12全文查看

第3篇: 干部调整的原则和标准

建议调整军队干部遗孀待遇标准

作者:张进友

作者机构:77200部队昆明干休所

来源:军事经济研究

ISSN:1001-8093

年:2001

卷:022

期:001

页码:46

页数:1

中图分类:E2

正文语种:chi

摘要:@@ 新世纪,军队人员的福利待遇改革与发展将迎来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带着敬老、爱老的深厚感情,扎实做好军队干部遗孀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4篇: 干部调整的原则和标准

在预约定价(APA)谈签过程中,税务中介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本报9月7日刊发的预约定价安排解读之七,以APA案件为例,对税务中介操作实务作了具体分析。介绍了APA谈签中企业概况调查、关联关系调查、关联交易额的调查和转让定价分析等四个步骤。在完成了以上几个步骤后,即可确定转让定价调整的原则和计算方法。

  转让定价调整方法适用分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转让定价调整的具体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等。

  APA律师通过分析认为,再销售价格法通常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且企业应存在向非关联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业务,这与JM公司的业务特点明显不符,可先行排除。成本加成法适用的关键在于确定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成本加成率,因JM公司在购销方面均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难以确定,该方法也可排除。

  那么,本案能否适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呢?APA律师通过调查发现,JM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JM公司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直接材料种类、产品型号繁多,难以按产品和直接材料的种类、型号分别确定可比交易价格;

  第二,JM公司的产品存在核心技术优势,市场上难以取得高可比性产品;

  第三,JM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因独占使用和不可替代性,无法取到可参照的独立企业间所能同意的对价做可比分析;

  第四,JM公司存在资本弱化现象。

  因此,在本案中,可比非关联交易样本难以找到,即便找到,其与JM公司的关联交易在功能风险、交易资产或劳务特性、合同条款、经济环境及经营策略上也会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均不合适。APA律师认为,本案中,在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形下,适用利润分割法有其独特的优势,利润分割法是本案最佳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转让定价调整的计算方法

  使用利润分割法的关键是确认关联交易各方对整个关联交易实现利润的贡献水平。

  APA律师通过可比性分析,考察了JM公司和JM集团双方在关联交易中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使用的资产及会计处理情况。APA律师认为,由于JM集团拥有关联交易产品的核心生产技术自主产权,在保持产品市场竞争优势获得超额利润方面起了关键作用,人为地将该作用量化显得随意且不准确。因此用传统的职能风险分析法难以客观地确定关联各方的贡献水平。

  据JM集团提供的资料,香港BVL会计师事务所在2009年1月以收益法评估确认JM集团自主产权公允价值为12289万港币并予以调账。

  APA律师认为,经专业机构合理确定的资产现值可以正确反映关联方使用资产的状况,资产回报率可用作利润指数合理确认关联交易各方对整个关联交易实现利润的贡献水平。

  APA律师经反复推导、论证,确定了JM公司适用利润分割法的计算公式:

  1.JM公司合理利润=关联交易总利润×JM公司利润贡献率+JM公司关联交易外其他利润。

  2.关联交易总利润=JM公司已售关联交易产品最终销售收入-JM公司已售关联交易产品可归集的直接材料由JM集团最初购入的成本-(JM公司产品销售成本-JM公司已售关联交易产品可归集的直接材料成本)-关联交易总费用-关联交易总税金。

  3.JM公司已售关联交易产品最终销售收入=JM公司销售给JM集团的关联交易产品经JM集团销售后实现的最终销售收入+JM公司销售给JM集团的关联交易产品中JM集团未销售数量×JM集团已最终销售部分平均单价。

  4.关联交易总费用=JM公司除支付JM集团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外的期间费用总额+JM集团可配比关联交易产品销售收入的期间费用总额。

  5.JM集团可配比关联交易产品销售收入的期间费用总额=JM集团期间费用总额×(JM公司销售给JM集团的关联交易产品经JM集团销售后实现的最终销售收入+JM公司支付JM集团利息、特许权使用费+JM公司代扣缴JM集团关联交易预提税)÷(JM集团收入总额+JM公司代扣缴JM集团关联交易预提税)。

  6.关联交易总税金=JM公司、JM集团关联交易总流转税金+JM公司代扣缴JM集团关联交易预提税。

  7.JM公司利润贡献率=JM公司平均资产总额÷(JM公司平均资产总额+JM集团平均资产总额-JM集团对JM公司长期投资净额)。

  8.平均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未资产总额)÷2。

  确定关键假设

  上述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计算方法都是针对一定条件下未来的关联交易,因此,应当对影响交易的经营情形及经济状况作出必要的假设。当交易实际发生时的情形与该假设的情形有差异时,依据所选择的方法得出的利润结果就难以符合公平交易原则。这时就需要修改或取消协议。为增强上述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计算方法的可靠性,APA律师对影响交易的经营情形及经济状况作出假设:

  1.JM公司、JM集团的实际经营模式不变。

  2.JM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关联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偶然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不超过3%。

  3.JM公司的关联交易产品生产使用的直接材料全部采购自JM集团。

  4.JM公司的关联交易产品全部出口销售给JM集团,随后再销售。

  5.JM集团拥有的关联交易产品的核心生产技术自主产权未过保护期,且其在市场上仍具技术优势,可变现净值未大幅贬值。

  6.市场对JM公司关联交易产品需求稳定,JM集团再销售未出现大量积压。年度初期和期末存货量差异不应超过本年销售量的10%。

  7.政府关于汇率、出口退税、关税、进出口限制、国际协定等政策的变动未对关联企业及其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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