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简称“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沙,界于北纬24°38′~30°08′,东经108°47′~114°15′之间,东临江西,西接重庆、贵州,南毗广东、广西,北连湖北,总面积21.18万平方千米。湖南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文件解读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文件解读4篇
【篇1】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文件解读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幼儿园不应与集市、医院等相毗邻;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备一所规模为6至8个班的幼儿园;幼儿园要控制好班额,小班每班一般不超过25人……9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其中,对城市幼儿园建设的各方面进行了规定。
根据标准规定,幼儿园设点布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势较高、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标准中还特别强调,幼儿园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医院,垃圾堆场,垃圾及污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通讯发射塔(台)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
此外,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原则上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6至8个班的幼儿园;每10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12至15个班的幼儿园。幼儿园规模不宜过大,以6至12个班为宜,一般不宜超过15个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幼儿园小班(3~4岁)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有条件的可设托班(2~3岁),每班20人;亲子班(1~2岁),每班1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适当酌减。
在规定幼儿人数的同时,标准也对教职工的配备标准进行了规定:对于园长配备,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1人,4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增设副园长1人,10个班以上的可增设副园长2人;对于专职教师的配备,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2人,有条件的可配备3人。此外,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1名保育员,如每班配备3名教师,可不再配备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2名保育员。
【篇2】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文件解读
幼儿园办园标准
一、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
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患有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一)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二)教师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获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三)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3个月以上保育职业培训;获得幼儿园保育员任职资格证书。
(四)保健人员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培训。
(五)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二、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班额
园长:3个班以下学前教育机构设1人,4个班以上的学前教育机构设2人;10个班以上的学前教育机构设3人。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
教师:城市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每班配备2-3名专职教师,教师与幼儿比为:1:10-15;农村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每班配备1.5-2名教师,教师与幼儿比为1:15-20。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
保育员: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三岁以上班平均每班配备1人,三岁以下班平均每班配备2人。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
炊事员:每日三餐一点的学前教育机构按1:45的比例配备,少于三餐一点的学前教育机构人数酌减。
保健人员: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一般配备1人,超过200名幼儿的增加1人;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一般配备2人,超过200名幼儿的增加1人。
财会人员:三个班以上的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员视学前教育机构规模大小设专职或兼职1人。
其它人员可酌情安排。
严格控制班额,家庭托幼机构、亲子园每班不得超过10人;托儿所每班20人,幼儿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三、学前教育机构园舍设施
(一)学前教育机构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独门独院,周围无污染、无噪音。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园舍坚固、适用,符合安全、消防等要求。家庭托幼机构必须在一楼,独门独户,向阳、明亮,有单独出口,不与住户交叉。
(二)学前教育机构应设婴幼儿活动室、寝室、办公室、资料室、卫生室、盥洗室、幼儿厕所、传达室等。就餐园(所)应设伙房。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可设多功能活动室、音体室、美工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阅览室、接待室等。各室采光合理、通风、向阳、清洁卫生。
(三)室内活动面积生均2平方米以上,活动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生均不少于4平方米,其中包括2平方米的绿化面积。至少有3件以上大型体育活动器械,中、小型活动器械基本能满足幼儿活动的需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环境应达到绿化、美化、净化、儿童化、教育化。创造条件开辟沙水池、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四)各年龄班都要配备足够一个班使用、适合婴幼儿年龄特点、符合安全、卫生、教育要求的各种游戏玩具的材料(具体配备见学前教育机构教玩具配备基本标准)。每班自制教玩具5种以上,每种不少于30件。
(五)有防寒、防暑、饮水和流水洗手设备。厕所应能流水冲刷。 (六)有符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床和便于幼儿自由取放的玩具厨、图书架。
(七)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有消毒箱和卫生保健设备,就餐园应配有一定数量的炊事设施。
(八)有适合婴幼儿阅读的图书不少于10个种类,生均3册以上,并经常更换。全园订有幼教刊物5种以上,教学资料100种以上。
(九)每班配有风琴(或电子琴、钢琴)、录音机,幼儿园全园配备计算机、照相机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备。
(十)卫生室应符合卫生部、国家教委《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保健室设备标准》
【篇3】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文件解读
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教发〔2011〕35号
各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高峰 电话:029—87338585
附件:《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促进幼儿园办园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幼儿园的依据,各项办园指标,是我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改建、扩建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各地在建设、评估和管理幼儿园中,应因地制宜,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
第四条 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第五条 幼儿园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二、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气)站等。
三、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包括: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和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通讯发射塔(台)等。
四、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 幼儿园规模和班级人数。
一、幼儿园规模:
(一)6班(2轨),180人;
(二)9班(3轨),270人;
(三)12班(4轨),360人。
二、班级人数:
(一)小班(3-4周岁)20-25人;
(二)中班(4-5周岁)26-30人;
(三)大班(5-6周岁)31-35人。
第七条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公用游戏场地、集中绿化用地。园舍建设标准分为必备指标和选配指标。考虑到各地经济条件和城乡差异,必备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建设用地按必备指标加选配指标宜一次性征用。建设用地面积测算见表1。
表1 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测算表
单位:㎡
规 模
项 目
6班(180人)
9班(270人)
12班(360人)
必备指标
选配
指标
必备
指标
选配
指标
必备
指标
选配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园舍建筑用地
1371
2750
615
3931
855
5058
994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
360
360
—
540
—
720
—
集中绿化用地
360
360
—
540
—
720
—
合计
2091
3470
615
5011
855
6498
994
生均用地面积
11.62
19.28
3.42
18.56
3.17
18.05
2.76
第八条 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要求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有关园舍标准,参见附件1。
第九条 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活动及辅助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及教具储藏室、音体活动室、兴趣活动室。
办公及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园长室、总务财务室、档案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更衣休息室)、图书资料室、会议室、教具制作兼陈列室、保健及观察室、晨检兼接送室、教师值班室、配电室、网络控制室、活动器械储藏室、总务储藏室、门卫室、教职工卫生间。
生活用房包括:厨房(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消毒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教职工餐厅、开水及消毒间、炊事员更衣休息室、洗衣房及其它生活用房等。
第十条 幼儿园应有适合幼儿使用、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生活设施和教学设备,包括盥洗卫生用具、桌椅、玩具架,必要的乐器、电教设备。配备各类保教理论与实践书籍和教师用书、教学图片、音带、幼儿操作材料和幼儿图书等,并定期更新、补充。
第十一条 幼儿园的教玩具应按《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标准基本配齐。室外大型玩具至少能保证两个班同时使用。有一定数量的自制玩具。教玩具使用率高。有关教玩具配备目录,参见附件2。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按国家颁发的编制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全日制幼儿园原则上每班配备保教人员不少于3名(两教一保);寄宿制幼儿园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配一名保育员。
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忠于职守。
第十三条 园长应符合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具有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及以上学历,一般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保育员、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财会人员等应当具有相关岗位资质。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筹措。举办者应当为幼儿园保育和教育、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维修、扩建、设备设施添置等提供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十六条 幼儿园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支分开,账目清楚,收取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幼儿伙食费应建立专帐,独立核算,按成本收取,收支平衡,严禁克扣幼儿伙食,账目定期向家长公布。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八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由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议,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 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安排、及时总结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园务管理、保教管理、卫生保健、后勤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要求,制定重大及突发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组织教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安全事故,保障幼儿及教职工安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车辆(包括自行配备和租用)接送幼儿,如确实需要配备校车接送幼儿,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应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配备校车,对驾驶员资质严格把关,并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确保幼儿安全。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应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贯彻保教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卫生保健部门做好幼儿定期体检、预防接种证查验、传染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堂严禁承包经营。应为幼儿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搭配合理、营养足量。教职工伙食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并重,关注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应按照学期、月、周和日科学地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各种活动。
加强保教研究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园为本的保教研究制度,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保育和教育研究活动。加强教师间的学习与交流,做好备课、听课和评课等工作。 园长、分管保教工作的副园长要深入班级指导保教工作。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加强与幼儿家庭的联系,建立教师与家长间的教育伙伴关系,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认真分析、吸收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密切同社区及村镇的联系与合作,开发和利用周边环境中的教育资源,整合课程,有目的、有计划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拓展幼儿成长空间。
第二十六条 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边远贫苦地区的各类流动幼儿园(班),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标准由陕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
附件:1. 幼儿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2. 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
附件1:
幼儿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表1-表4)
表1: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指 标
规 模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总建筑
面积
生均
建筑面积
总建筑
面积
生均
建筑面积
总建筑
面积
生均
建筑面积
6班(180人)
1097
6.09
2200
12.22
492
2.73
9班(270人)
—
—
3145
11.65
684
2.53
12班(360人)
—
—
4046
11.24
795
2.21
注: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表2: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间、㎡
用房名称
每间
使用
面积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6班
6班
9班
12班
6班
9班
12班
间
数
面积
间
数
面积
间
数
面积
间
数
面积
间
数
面积
间
数
面积
间
数
面积
活动室
45
6
270
—
—
—
—
—
—
—
—
—
—
—
—
60
—
—
6
360
9
540
12
720
寝室
45
6
270
—
—
—
—
—
—
—
—
—
—
—
—
54
—
—
6
324
9
486
12
648
卫生间
15
2
30
6
90
9
145
12
180
—
—
—
—
—
—
衣帽及教具储藏室
9
—
—
6
54
9
81
12
108
—
—
—
—
—
—
音体活动室
—
1
60
1
120
1
140
1
160
—
—
—
—
—
—
兴趣活动室
40
—
—
2
80
3
120
4
160
1
40
2
80
2
80
使用面积
合计
—
—
630
—
1028
—
1512
—
1976
—
40
—
80
—
80
建筑面积
合计
—
—
900
—
1713
—
2520
—
3293
—
67
—
133
—
133
注: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3: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用房名称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6班
6班
9班
12班
6班
9班
12班
办公室
30
75
115
150
—
—
—
图书资料室
—
20
25
30
—
—
—
会议室
—
—
—
—
20
25
30
教具制作兼陈列室
—
—
—
—
20
25
30
保健及观察室
15
20
25
30
—
—
—
晨检兼接送室
15
18
21
24
—
—
—
教师值班室
—
—
—
—
12
16
20
配电室
5
8
10
12
—
—
—
网络控制室
—
—
—
—
10
10
10
活动器械储藏室
—
—
—
—
20
25
30
总务储藏室
—
20
25
30
—
—
—
门卫室
—
18
18
18
—
—
—
教职工卫生间
—
16
20
24
—
—
—
使用面积合计
65
195
259
318
82
101
120
建筑面积合计
93
325
432
530
137
168
200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4: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用房名称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6班
6班
9班
12班
6班
9班
12班
厨房
61
77
90
102
—
—
—
教职工餐厅
—
—
—
—
15
20
25
开水、消毒间
6
8
10
12
—
—
—
炊事员更衣休息室
6
12
16
20
—
—
—
洗衣房
—
—
—
—
8
10
12
其它生活用房
—
—
—
—
150
200
240
使用面积合计
73
97
116
134
173
230
277
建筑面积合计
104
162
193
223
288
383
462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附件2:
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
编号
名 称
规格及内容
单位
配 备 数 量
3班
6班
9班
12班
一
体育类
101
攀登架 ※
限高2米
架
1
1
1-2
2-3
102
爬网 ※
高1.6米,爬网式
架
1
1
1
103
滑梯
高1.8米或2米,与地夹角不大于35度,缓冲部分高0.25米,长0.45米
架
1
1-2
2-3
3-4
104
荡船或荡桥 ※
2×1.7×1.6米
架
1
1
2
105
秋千
高1.9米
架
1
1-2
2-3
3
106
平衡木
长2米,宽0.15—0.2米(不同年龄高度有所区别),也可配梅花桩等。
对
2
2
2-3
3
107
压板
中间支柱高0.4—0.5米,长2—2.5米距两端0.3米处高把手,缓冲器高0.2米
个
1
1-2
2-3
3
108
体操垫
长2米,宽1米,厚0.1米
块
2-4
4-6
4-8
8
109
小三轮车 ※
辆
2-4
4-6
4-8
12
110
高跷 ※
高0.08米,直径0.1米(高度不同年龄班有所区别)
对
满足一个班需要
112
投篮架
个
2-4
4-6
4-8
8
113
拉力玩具
个
满足一个班需要
114
钻圈或拱形门
直径0.5—0.6米
副
2-4
4-6
4-8
8
115
绳
长,短
根
长2-4根,短(中、大班各班幼儿人数一半)
116
球
小皮球、篮球、羊角球等
个
小皮球(小班各班幼儿人数一半或人手1个)、篮球(各班幼儿人数一半)羊角球(4-8/园)
117
沙包
重100—150克
个
各班幼儿人数一半或人手一个
118
体操器械
彩旗、彩圈、哑铃、彩棒
个
全园2-3种;各班任选一种,数量满足一个班需要
二
建构类
201
排列组合玩具
大型积木 ※
套
1套/园,满足1个班使用
中型积木
套
2-3套/中、大班,数量满足各年龄班6-15人同时使用
小型积木
套
4-5套/班,数量满足各年龄班6-15人同时使用
202
接插连接玩具
各种片、块、管、粒等
套
12套/小班,15套/中班,20套/大班,数量满足各班6-15人同时使用
203
螺旋连接玩具
小班以木质为主,中班以木质、塑质为主,大班可适当增加铁质
套
6-8套/小、中班,8-10套/大班,数量满足各班6-15人同时使用
204
穿编玩具
串珠、穿线等
套
4套/小、中班,大班酌减
三
角色、表演游戏类
301
人物玩具
各类玩具娃娃
套
1套/班
302
动植物玩具
仿真食品、蔬菜、水果、动物、花草树木等
套
1套/班
303
工具
小家电、餐具炊具、理发、医疗等玩具
套
1套/班
304
场景※
娃娃家、厨房、小商店、小医院、理发店、公园等
个
3-4个/班
305
木偶
布袋偶(指偶)
套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配置
306
头饰
个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配置
307
表演服装与道具※
件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配置
308
布景 ※
可用卡纸、KT板、布料制成
个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配置
309
舞台 ※
个
大舞台或简易小舞台1个/园
四
科学活动类
401
磁性玩具
套
1—2套/班
402
弹簧玩具
套
1—2套/班
403
温度计
个
1个/班
404
地球仪
个
1个/班
405
小风车
个
小、中班满足一个班使用
406
陀螺
个
4个/中、大班
407
放大镜
个
2个/中、大班
408
巧板
套
满足一个班使用
409
套式玩具 ※
套人、套塔、套筒、套碗等
套
4
4
4
4
410
儿童牌
套
1套/中、大班
411
儿童棋
套
1套/中、大班
412
迷宫
盒
2盒/班
413
钟面
教师用
个
1个/大班
幼儿用
满足1个班使用
414
几何图形片
套
1套/班
415
图形投放盒
个
4个/小班,2个/中班
416
数形接龙
盒
2盒/中班,4盒/大班
417
托盘天平 ※
个
1个/中、大班
418
图形镶嵌
盒
20
30
40
40
419
量杯 ※
50ml、100 ml、150 ml、
250 ml
套
1
1
1
1
五
音乐类
501
电子琴、手风琴
架
每班1架(二选一),多功能室1架
502
钢琴 ※
架
多功能室1架
502
打击乐器
铃鼓、串铃、响板、木鱼、三角铁、碰铃、哇鸣筒、双响筒、沙锤、小鼓等
套
1-2套/园,件数能满足1-2个班同时使用
六
美工类
601
剪刀
安全剪刀
把
人手1把
602
泥工板
块
满足1-2个班同时使用
603
调色盘
个
4-6个/班
604
笔
水彩笔、油画棒(腊笔)、毛笔
盒
毛笔人手1支,其它人手1盒
605
泥
根据需要配备
606
纸
书面纸、宣纸、图画纸、手工折纸等
张
根据需要配备
607
颜料
水彩颜料、水粉颜料、墨汁等
套
根据需要配备
七
图书、挂图和卡片
701
幼儿读物
册
人均3册以上
702
教育挂图
套
根据需要配备
703
各种卡片
套
根据需要配备
八
电教类
801
收录机
台
3
6
9
12
802
录音带、光盘
符合年龄班特点和各领域教学需要
盒
根据需要配备
803
电视机
台
1台/班
804
DVD
台
1台/班
805
计算机 ※
台
根据需要配备教师用和班级教学用计算机
806
多媒体设备(计算机、投影仪、视频展台) ※
套
1
1
1
1
807
音响设备
套
1
1
1
1
808
广播系统 ※
套
1
1
1
1
809
数码相机 ※
台
1
1
1
1
810
摄像机 ※
台
1
1
1
1
九
玩沙玩水、种植饲养工具类
901
玩沙设施设备
沙池,沙,沙盘、沙漏、沙耙、沙铲、锹、棍、沙模、水桶、洒水壶等;
套
沙池大小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沙若干,玩沙玩具入池幼儿人均2-3件
902
玩水设施设备
适宜幼儿穿着的防水袖套、围裙、雨鞋等用具,水车、水盆、水壶、水枪等玩具,有条件的可配手摇抽水机,有条件的可配备戏水池和手摇抽水机
套
戏水池大小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玩水玩具入池幼儿人均2-3件
903
种植饲养工具
喷壶、小桶、儿童铁锹、小铲子等
根据需要配备
注:目录中带※的为选配设备,供有条件的幼儿园结合实际选配。
【篇4】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文件解读
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
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是达到一定标准并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三年制全日制(或寄宿制)幼儿园。示范性幼儿园是当地幼儿教育的师资培训基地、教育研究基地和教育科学实验基地。示范性幼儿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办园条件
1、园址安全,周边无危险、无污染(含空气、水源、噪音污染);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m2。
2、园舍建筑符合幼儿特点及安全卫生要求,无危房;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m2,布局合理。
3、每班有宽敞、明亮、洁净、面积不少于54m2的活动室(农村幼儿园不少于50m2)及与之配套的寝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等。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的,面积不低于90m2。
4、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绿草坪),生均面积不低于4m2;园内绿化(含垂直绿化)面积不低于占地面积的40%。
5、有园长室、财务室、教师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保健室、隔离室、厨房、保管室、传达室、家长接待室等,寄宿制幼儿园还应有浴室、洗衣间等。
6、按每三班设一间的比例,配备专门活动室(如音体室、图书室、美工室、科学室等)。
7、有幼儿玩水、玩沙的场地及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有30m的直跑道,有相应的大型运动器具。
8、活动室内设备齐全、安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幼儿桌椅和单人床,有较完备的生活和卫生用品,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9、专门活动室、保健室、隔离室、盥洗室、厨房等的设施设备齐全,并符合卫生要求。
10、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配齐必备的教玩具及教玩具柜(架),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教学设施。
11、有图书柜(架),幼儿图书人平不少于10册(不含课程用书),图书种类丰富,内容健康适用。
有由专人保管的、借阅制度健全的教职工图书资料室,藏书人均20本以上,并有五种以上的幼教专业报刊。
12、规模适当,幼儿班控制在6?12个之间。班额控制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班额酌减。
13、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等按月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性待遇的落实。
二、保教队伍
14、按国家有关规定配齐各类工作人员。
15、园领导班子团结、民主、务实、廉洁,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意识,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得到全体工作人员的信任和拥护。
16、工作人员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三、园务管理
17、有正确的办园思想,坚持保教结合,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
18、有符合本园实际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围绕目标的阶段实施计划。规划和目标能充分体现全面管理的指导思想,计划切实可行,突出了保教重点,并能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19、全园各类计划齐全,包括全园工作计划、保教工作计划、后勤工作计划、各年龄班班级工作、教育活动专题计划等。计划要体现科学育人、面向全体、因人施教、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等教育思想,并有检查,能落实。
20、实行园长负责制和工作人员聘任制,建立园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家长委员会制度,实行民主科学管理。
21、园内组织机构的设置安排体现精简、高效的原则,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明确,对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有具体的考核措施.
22、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能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23、科学地组织幼儿一日活动,以游戏为主,引导幼儿主动学习,重视教育过程,教育手段现代化。
24、注重养成教育,对幼儿进行情感熏陶和良好品德行为习惯的培养。
25、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及有关规定,建立、执行科学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坚持搞好幼儿体育锻炼,有目的、有计划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落实每日2?3小时的户外活动,保证1小时的户外体育活动。
26、坚持正面诱导,工作人员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27、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环境布置整体美观,每班各具特色,环境布置与工作人员和幼儿的精神面貌和谐一致。
28、加强教育科研的建设工作,建立并落实保教研究制度。经常开展教研活动,积极主动地开展培训、教研、科研等工作。园长每周保证一定时间深入教育第一线,开展教育观摩和保教研究工作。
29、有家长工作制度,家长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有记载。根据家长的实际需要,提供服务项目,为家长提供方便。有具体的服务措施和服务工作制度。
30、园容园貌“洁、齐、美、谐”,室内外环境洁净,各类用品用具陈放整齐,有一定的措施保证场地、设备和教玩具的充分使用。
31、有严格的伙食管理制度,工作人员与幼儿的伙食严格分开,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定期进行营养分析,向家长公布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等情况。
32、遵守财务制度,计划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园长应掌握财务和经费情况,严格按规定收费,无乱收费行为,建立收费公示制度。
33、园务档案资料齐全,包括学年、学期各种工作计划、总结、幼儿名册、检查记录、会议记录、园务会议决议、报告、大事记载、教师业务档案、科研成果、经验材料、园史材料、上级来文等。档案和资料的管理良好,且能发挥作用。
34、重视幼儿的安全工作,培养工作人员和幼儿的安全意识,有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35、严格执行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达到常规工作要求。保健医生、保育员、炊事员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36、定期对教职工和幼儿进行体检,并对幼儿身体发育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有效控制传
染病的蔓延。
四、保教质量
37、幼儿体格发育良好,身高、体重、血色素达标率95%以上,计划免疫率达95%以上,疾病矫治率达100%,常见病发病率低于5%。
38、幼儿对他人有礼貌、有爱心和信任感,有自立意识和同他人合作的态度。
39、幼儿有良好的生活、卫生、学习、行为习惯和正常的心理状态。
40、幼儿喜欢幼儿园,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对周围事物和自然环境感兴趣,有探索的愿望和初步解决问题的能力。
41、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建立了较完善的园本研究制度,在市、省一级有教研课题的立项并取得有一定影响的成果。
42、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管理质量、保教质量和服务质量满意。
43、定期组织示范性、研究性观摩教育活动,辅导城乡各类幼儿园、学前班提高保育教育水平,随时向社会和兄弟单位开放。
44、能采取带教、输送骨干教师等多种形式,对其他幼儿园进行辐射、指导、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效果。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