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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承诺书(十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3-05-23 10:40:0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明施工承诺书(十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文明施工承诺书(十篇)(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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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承诺书篇一

本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我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均为中标所注明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如发现我方提供的产品的生产单位与中标通知中所注明的生产厂家有偏差,本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本工程投标工期为38个日历天。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湖北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组织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伤事故为零,确保安全生产。

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保证措施》组织实施。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向甲方提交

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一套。

1、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协商记录;

2、外购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证;

3、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甲、乙双方自检工程质量表。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两天内,应与乙方联合邀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乙方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甲方批准,可按期请质监部门验收。

工程未经质监部门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规定的合格条件。

竣工工程质量和消防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达到全国室内装饰质量标准和消防标准。并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

施工期间,本着对业主负责,公司将努力协调好与业主、监理等部门的关系,服从管理,协调一致,诚信合作,严格信守合同。坚决不转包、不分包工程项目,若涉及有关专业化施工项目,符合转包条件的,经贵单位同意后,我公司将给予积极配合。

为显示公司整体实力,充分发挥公司的施工技术水平,为建设单位的发展作出我公司应有的贡献,公司特作以下优惠条件承诺:

1、工程付款办法,在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业主的意见。

2、所有保修项目的保修期在执行国家规定的基础上,视建设单位要求,可延期。

我公司一旦中标,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合同的主要条款,认真执行《合同法》和《工程建设合同》,信守合同。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在投标承诺的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承诺的质量等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质量保修。否则,愿承担违约责任。

承诺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文明施工承诺书篇二

(1)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准则,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4)定期开展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价,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护人身、财产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伤害或损害;

(5)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6)确保所有员工、承包商和其他有关人员的信息沟通,训练有素,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过程;

(7)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对正确的安全行为建立激励机制;

(8)定期发布企业安全生产业绩,接受公众监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发展;

(9)定期对安全标准化覆盖部门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10)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公众加强沟通;

(11)发动全体员工,持续提高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业绩,使公司的每一项生产和经营活动都满足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篇三

承诺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绍兴市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公司)已与建设单位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诺人要求以自负盈亏的方式承包施工该工程,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正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等。为此,特向正源公司承诺如下:

1、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和内容:工程建筑面积:m2,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土建,场外工程等。

2、 工程开竣工日期及总日历天:总日历天数 天(以开、竣工报告为准),工程质量等级 。

3、 工程造价:

具体以正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为准。

1、承诺人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做好施工管理,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等的约定,确保承包工程安全施工、按时完工,确保工程质量。

2、承诺人自行负责落实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施工机械及施工材料等的供应,自行聘用施工所需的技术和作业人员,服从正源公司派驻施工现场代表的监督、指导。

3、承诺人将按规定做好施工人员及有关财产的投保工作,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在工程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4、施工期间由专人维护施工秩序,做到文明施工,规范设立标志标牌,做到警示

设施齐全,尽量减少施工噪音,按规定开展夜间施工,及时办理相应施工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5、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施工资料,及时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施工签证,在竣工验收前做好验收资料的整理,及时按规定完成工程资料的送审、审定及档案馆的备案等。(竣工技术资料须做二套,一套送当地档案馆,一套送给正源公司含一套竣工图及施工验收资料及备案表)

6、严格服从、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正源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格按质监站、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

7、施工所需的一切资金均由承诺人自行筹集,与正源公司无涉。

8、无条件接受和执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等中业主、监理、质监对正源公司的所有要求。

9、及时支付施工所需的一切水电等费用,确保不因此影响施工。

1、承包工程的各项进度款由承诺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联系落实,确保各项进度款能及时汇入正源公司的指定帐户。在款项进入正源公司指定帐户后,正源公司有权直接扣除承诺人承诺的各项费用,所有款项的领取均应经正源公司各职能部门主管及公司负责人的会签同意。

2、承包工程的款项由正源公司在财务管理中设内部专用账册,承诺人按正源公司的规定进行领取,承诺人承诺将领取的工程款项专款用于承包工程的施工,及时向材料商、施工人员等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正源公司有权随时追回之前支付的款项或停止支付建设单位汇入的款项。

3、承包工程的结算严格按建设单位与正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4、在工程具备结算条件后,若因承诺人原因未能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的,承诺人同意由正源公司自行与建设单位进行结算,正源公司的一切结算后果均由承诺人承担,相应的结算费用由承诺人承担。

1、承包工程由承诺人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并承担一切施工费用及施工责任。

2、该工程施工所产生的税金、规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承诺人承担,若正源公司代为垫付了相应的营业税及附加费等的(如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则按调整执行),该

垫付费用可在应支付给承诺人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

3、承诺人自愿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确定的工程最终审定价的 %向正源公司支付综合管理费用(该收费已含税金),正源公司有权在建设单位汇入的每一笔款项中直接按该标准扣除综合管理费用。

4、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确定的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均由承诺人自行支付,必要时应按要求通过正源公司的帐户支付,相关款项的退还按规定执行,且均不计息。

5、在建设单位汇入工程进度款后,正源公司可以依本承诺书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扣除应由承诺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含违约金、赔偿款等)。

6、在工程完工、施工资料完成备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款审核且工程款(除保修金) 全部汇入正源公司指定帐户后,承诺人才有权利与正源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结算时承诺人应向正源公司提交该工程中承诺人的对外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的证明,否则正源公司可不予结算,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诺人在领取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时,应按正源公司要求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有效材料发票和工资单(工资单比例为总工程款25%)。

8、正源公司有权在应支付给承诺人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本承诺书确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的各类款项,若不足扣除的,不足扣除部分视为承诺人向正源公司的借款,承诺人愿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向正源公司支付自正源公司支付或发生之日起的利息。

1、承诺人保证严格依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按要求对施工材料(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碎石、水泥砖等主要材料)做好相应的检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未经检验擅自使用的,一切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

2、承诺人保证严格按图施工,遵守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范,服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工程中如应变更须经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一切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

3、如若发生质量问题,承诺人保证按要求及时返工,并承担相应费用,造成工期影响的,承诺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赶上。因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

4、如若发生安全事故,承诺人保证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5、工程质量、工程工期等的奖罚按正源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约定执行,相应的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

1、承诺人保证严格依法施工,并承担一切施工责任,对承包工程的质量终身负责。

2、未经正源公司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以正源公司或工程项目部或其他与正源公司有关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有关的材料采购、机构设备租赁、人员聘用等均由承诺人以个人名义实施,承诺人为完成施工签订的所有合同均须报正源公司备案。如确需由正源公司出面签署合同的,合同款项仍由承诺人直接支付,正源公司也有权在任何工程款中扣留置并代为支付。

3、承诺人保证依法及时支付民工工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相应的考勤、发放工作,并随时接受正源公司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

4、承诺人保证规范施工,若有关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等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罚的,一切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相应的处罚由承诺人全额承担,正源公司有权再按相同标准对承诺人进行处罚。若因此给正源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相应的损失按150%的标准由承诺人承担。

5、若承诺人未及时支付有关施工费用,导致正源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正源公司有权按所承担责任(含支付的款项、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等)的150%向承诺人追偿。

6、若因此导致正源公司涉诉的,每发生一起承诺人应承担元的违约金;
正源公司的`帐户或财产每被查封、冻结一次,承诺人除应承担被查封、冻结的损失外,还应承担每次 元的违约金。

7、若因承诺人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导致民工上访的,承诺人愿承担 元/次。

8、若承诺人未及时与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导致正源公司以诉讼方式进行结算的,相应的诉讼费用均由承诺人承担(含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9、若承诺人无故停工经催告仍不复工的,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或工期明显延误经催告仍不改正的,或建设单位明确要求正源公司接管的,正源公司有权直接接管该工程,承诺人应依正源公司要求撤场,正源公司之后的一切接管施工后果仍由承诺人承担(即使承诺人未对有关施工费用进行确认)。正源公司接管的,承诺人的已完工程(如能确认)按50%与承诺人进行结算。

10、因前条原因正源公司接管工程或正源公司依法解除承诺人承包的,承诺人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另应承担总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

1、上述承诺条款均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2、承诺人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均真实无误,如有变更将有变更后的二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正源公司,否则正源公司依此发送的相关函件自寄送之后的第三日均视承诺人已收悉,相应的责任由承诺人承担。

3、本承诺书在施工工程的一切法律责任结束、施工款项均账清了结后终止。

4、因承诺人承包工程或因本承诺书发生的纠纷均由正源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5、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按印):

日期:

承诺人配偶声明:本人完全知悉承诺人的承包工程事项及上述承诺内容,本人愿 与承诺人一起对正源公司共同承担一切可能的责任。

承诺人配偶(签字、按印):

日期:

附:承诺人及承诺人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文明施工承诺书篇四

1、派专员为用户介绍国内、国外起重机行业执行标准,介绍我厂的产品特点及概况,为用户选择质优

价廉的产品并提供决策素材料。

2、技术方案,派专门技术人员、商务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商务交底。可以组织贵公司人员来厂考察指导。在整个投标过程前后及时提供产品的性能、特点、方案设计图纸以及各种参数,积极配合好贵公司选

择满意的产品制造商。即使由于其它各方面因素,没有选择我厂的产品,我厂也愿意就此项目为贵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以便贵公司采购到技术先进、价格合理、性能可靠的产品。

1、我厂在技术设计中,优化设计,精益求精,与设计院、贵公司密切合作,保证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积极听取现场操作员的要求,完善设计,若设计院有更改需要,使用单位有特殊需要,我厂将全力满足其要求,并想尽办法,与各方面协调好合作关系。

2、选择国内最好的配套件制造厂商家,既满足性能要求,又便于以后的维修、配件供应。

3、在制造过程中,我们全力配合安排图纸审查、产品监造、检查验收等各阶段工作,使产品发运前的

所有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

1、产品发到用户,我厂派专人与贵公司有关人员共同开箱清点。

2、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期间,我厂派现场工作经验丰富的高级工程师亲临现场免费指导安装调试,保证产品正常顺利运行。

3、免费培训起重机驾驶员和起重机维修人员,并与维修人员建立联系,在维修使用方面,做长期的技

术支持。在贵单位使用吊车期间,提供24小时的维修,以保证用户使用要求。

4、供应备件及时、确保用户满意

(1)及时反映用户需求;

(2)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按期交货;

(3)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4)妥当包装以防遗漏损坏。

承诺单位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文明施工承诺书篇五

( 榆次区交通局公路建养管理段 ) 榆次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得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为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号)精神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本人保证: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养护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养护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养护生产企业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落实人员和责任。

4、生产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熟知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经市安监局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时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时,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养护工程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指挥,以确保养护工程施工路段行车安全畅通。

7、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对路面病害和沿线设施损坏应及时处治、修复。

8、汛期和雷雨季节,各养护企业要组织人员坚持进行雨前、雨中、雨后“三查”,及时发现和报告有关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处治病害,确保行车安全。

9、汛期前应对桥梁、涵洞、挡土墙等构造物和高填深挖地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建立相应技术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地段,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治,消除安全隐患。

10、加强地质灾害地段的观测,摸清存在地质灾害地段的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抢险预案。

11、因自然灾害造成公路桥涵设施损坏时,应及时组织抢修,损坏难以及时恢复,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事发地政府,组织相关企业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12、严格实施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坚持统筹安排,分期实施;

4、坚持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

承诺企业(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实际控制人签字: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篇六

致:

我司本着认真积极的精神,以优质的产品、贴心的服务为理念,并公开、负责地向您郑重承诺如下:
我们所有的工程均享有隐蔽工程质保 5 年,整体质保 2 年,终身维护的服务,对于一些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急修项目(如水电工程),我们将在 24 小时内到场维修。

1、我公司针对 项目成立专门的售后服务专员,专员由 项目经理 担任。针对 在售后服务期间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质保期”期间由“ ”项目售后服务专员负责安排维修,该专业对我公司承接的施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对现场走访时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报公司,公司 8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解决,一年现场走访 2 次。

2、质保期后我公司会继续保持与用户联系,派专人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户放心使用。

质保期满后可续签维护协议,且只收取产品成本费用。。

3、本公司承诺在工程施工、服务及售后过程中具体项目收费标准由招标人与服务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若有国家或行业具体收费标准的不得违反其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具体收费标准执行。特此承诺!

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监督电话:

承诺人:
(加盖公章)

日期:2x13 年 4 月 8 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乙方双方的约定,乙方承建甲方 工程施工任务,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中,甲方乙方都应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范、标准,并确定履行法、法规所赋予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始终在安全文明的前提下进行。现经甲方乙方商定,进一步确认,同意就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事宜明确如下,并就有关安全管理事项制定以下协议内容,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进场后应遵守国家和本市对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规定,包括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规定负全责,凡在施工现场内(含生产现场和生活区)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事故、触电土方坍塌事故及管线折断、破裂、泄漏事故或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失火、失盗、人员伤亡事故,以及民生政治、刑事、治安案件和食物中毒、疫情、职业危害、交通事故等非正常死亡,除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外,一切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均由

乙方承担(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除外)。

二、施工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从项目经理到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在内),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使所有施工人员知情,并使操作人员制定和掌握具体的实施方法)。向有关部门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乙方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实施现场安全监督、跟踪管理、并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发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坚决制止。

四、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并做到:

1、实施市政管线作业应根据基坑、基槽等和开挖深度、土质类别选择开挖方案,明确边坡或采取相应护坡支撑和护堤桩以防塌方。边坡周围施加静载(土堆等)或动载(泵车浇筑等)应符合相应安全规定。

2、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及其影响的区域内地下的障碍物清理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保护措施。

3、加强暑期中暑或流感的有效防控,发现异常立即了解情况并送医隔离。

4、施工作业前需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材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误后方可使用。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物浸水位臵(导电物品)搭接捆绑在一起,各种临时电源线,绝缘皮要防止摩擦破损和被重物埋压。电动机、配电箱应按规定安装防护设臵、漏电保护器及接地、接零和设备专一电闸等有效控制。当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上锁。

5、在施工中动用明火(如进行电气焊作业)或高处作业等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含生活区)的消防设备、器材按有关规定配臵,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运输、储存、保管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6、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下班后清理检查工作,对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因素(如管道沟、槽,管道井及高低压线路、变电、配电设施)要采取防护措施,设臵防护围栏,设臵警示标识(含晚间设臵警示灯)。要严加防范、重点监控。在管道井下或密闭容器作业应严守操作规程并注意通风、照明和保持通讯联络,并有两个以上人员作业,以防因缺氧造成的事故。

7、实施挖土作业和拆除工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按规范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布臵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水龙带、消防专职安全员。

五、乙方应按规定要求制定劳保技术措施,保证操作人员劳保用品和用工规范要求。

六、乙方应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和环保、环卫的有关规定设臵宿舍、食堂、饮用水及其他卫生设施。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如现场废水、尘雾、噪声、振动、坠落物等)进行有效地控制,为防止职业危害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七、外地施工人员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及时办理暂住证、做工证、健康证、外地施工队伍进京需及时办理注册手续,签订保稳定保安全责任书。

八、关心职工及外地施工队伍的生活,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最大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帮助他们客服工作、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思想稳定生产安全。

九、保证责任区内符合安全、环保、环卫要求,做到:不起尘无遗洒、进出车辆保洁,路面有人清扫,落实门前三包。

十、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对各种不安全因素、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及隐患乙方应立即整改,对当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可靠措施加以控制,对经指出不予整改的或乙方失职

失误造成的事故案件的,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按违约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有效期至工程竣工时乙方撤离施工现场后。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

甲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日期:

文明施工承诺书篇八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在岗履职,不超范围执业,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按要求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技术交底。

5、负责组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投入使用;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保证送检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不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不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6、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施

工,负责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
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签署虚假文件。

7、不偷工减料,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的工艺、设备、材料。

8、定期组织质量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隐患整改要求。

9、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教育,不允许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上岗。

10、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1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留存。

文明施工承诺书篇九

我单位承建的 无为县幸福路污水管道(长江路—杨巷路段) 小额工程 项目即将开工建设,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规定到岗履职,并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安全专项方案,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技术措施;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方案需专家论证的,论证通过后方组织实施。

四、保证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人证相符,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五、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六、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保证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八、东雨季施工及暑期施工时。严格按照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施工措施。

九、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工程的临边、洞口等部位,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十、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严格按规定落实施工现场临舍、保温及动火作业等相关防火安全措施。

十一、基坑施工及暴露期间,严格按规范及安全专项方案要求降水、开挖、支护、监测,并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二、对脚手架、模板支架,严格规范安全专项及方案要求搭设,并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三、对施工临时用电, 严格落实三相五线制、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一机一 箱一闸一漏保等安全用电要求,并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四、保证不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 按规定执行对 起重机械的月检及维护保养制度; 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 组织管理人员加强安全 检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十五、在节假日或遇到恶劣天气、重大突发事件时,严格落实领导 值班带 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十六、及时贯彻落实政府布置的应对重大事件、 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紧急任务。

十七、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

十八、工程建设过程中, 本单位若出现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技术标 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篇十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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