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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篇】

时间:2022-05-19 08:15:05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篇一】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汽车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开县汇涛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五月

 

 

目  录

1、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6、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9、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0、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3、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制度

14、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5、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16、车辆出租管理制度

17、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18、证件、档案及年审管理制度

19、安全操作规程

20、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

 

经理:金地政

 

 

 

安全经理:张超

 

综  合  科—向小琴

 

财  务  科—徐香叶

 

安  全  科— 肖波

 

租  赁  科—谢芬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 ,消除各种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部门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总经理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    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4、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租赁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4、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队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安全经理管理职责 

1、督促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思路,应用科技手段,规范安全管理全过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落实行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 责任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考评。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

4、加强车辆管理,贯彻车辆机务技术管理制度,督促各车队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门检例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完善公司行车安全基础台帐档案管理,收集汇总各类报表、资料并及时上报。

6、负责公司的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统筹工作。督促出险车辆的事故结案率和理赔、索赔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运营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四)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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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要求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 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4、 驾驶员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6、 维修整备人员要熟练安全使用各种设备,并按照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工作,保证本岗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

7、业务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承租人的驾驶资格和信用状况,避免出现骗租现象。

8、业务人员要利用gps系统对在租车辆进行动态监控,重点监控车辆使用的异常现象,防止承租人抵押车辆。

 

 

 

 

 

 

  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安全科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要按照里程要求,定期做好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要定期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业务结束收车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重点检查车辆的损伤及随车附属设备的完好齐全,同时根据封点标记,检查车辆重点部件,防止客户私自维修和更换部件的现象。

3、维修人员对收回的车辆,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7、维修和洗车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漏电、机械伤人等事故的出现。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且电话号码在业务操作中对客户明确告知。

2、充分利用省内各分公司的资源,形成救援网络,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高效。

3、承租人出现事故并电话通知公司后,负责人应通过询问准确了解事故的现实状况,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上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4、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5、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6、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7、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发生地点,协助承租人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 职责

2.1 租赁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 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 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 内容

3.1 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3.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 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 立卷归档

3.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 各单位在每年1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 档案保管

3.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 档案借阅

3.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4 本制度由租赁科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我公司应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财务预算。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并建立安全经费投入台账。

第四条  我公司按上年度实际营业额为依据按1.5%的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应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自提自用,公司财务审计监管,确保需要,注重实效,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设施设备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设施设备附属安全设备支出。

2、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

3、配备、维护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企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九条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专户核算、使用由财务科单独分类统计,每年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十条  财务科对安全生产费用实行集中管理。提取的安全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第十一条  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公司经理负总责,分管安全副经理直接负责,安全科具体实施。财务科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跟踪、监督,明确项目责任人、项目名称、投入金额,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真正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台账归档保存。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第一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重大事故还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会同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牌号码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三条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部门向公司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应积极配合。、

事故分析制度

  事故分析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按照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事故损失、事故性质、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处理部门的批复及公司有关规定,对肇事驾驶员及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条  为教育肇事者本人及广大司乘人员,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第三条  事故结案后,应建立事故档案。要求内容完整、材料齐全、层次分明、台账清楚、报表准确。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开展四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每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4、不定时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5、车辆经检测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6、对车辆和办公场所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

7、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指标,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警示牌、千斤顶等。

四、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承租人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8、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9、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0、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行驶,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对车辆凡出租前要进行全面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承租人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车辆每年到车管所进行一次综合检测。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4)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5)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出租。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车辆出租管理制度:

待租车辆标准:

1、一格  待租车辆必须保持有一格以上的油量。

2、二准  时间准:准时、准确的把车送到客户手上。

3、三齐  证件齐:待租车所有证件要齐全有效(行驶证、购置证等)  备件齐:待租车所有备件要齐全、完好(备胎、轮胎套筒、千斤顶、防盗锁、灭火器、警示牌等)  照明灯光齐:前大灯、远近灯光、转向灯、刹车灯、防雾灯、应急灯、车内灯。)

4、四无  无故障:待租车机械性能、操作系统没有故障存在。  无残缺:待租车外表、车内、车门没有损坏、脱落等现象。 无划痕:待租车外观没有明显划印痕迹。 无异味:待租车厢内没有其它难闻的气味。

5、五清  车身清洁:待租车外观清洁明亮(前后挡风玻璃、左右倒车镜、左右车门、轮胎、轮毂干净) 车厢内部清洁:待租车座椅、靠背、脚垫、扶手、安全带、行李箱清洁干净。 发动机清洁:待租车发动机外表必须清洁干净。仪表盘清洁明亮:待租车仪表盘必须清洁、明亮没有灰尘。  随车工具及备胎清洁:待租车的随车工具、备胎清洁、干净、没有油污。

车辆出勤管理: 

(一)租赁车辆发车管理 

1、保证所有租赁车辆符合待租标准、处于待租状态。 

2、接到发车信息后,立即跟接待部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型、价格、押金、客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3、从接待部领取所发车辆的钥匙、证件、租车合同、验车单等手续。 

4、主动与客人取得联系,进一步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型、价格、押金等。

5、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验车、发车准备。

6、见到客人后,主动向客人问好,并检查客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通过gps监控中心核对客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请客人提供其家里的固定电话号码,以进一步确认客人身份。

7、与客人一起验车。  a、详细查验车辆的外观,从车体油漆、部件、装饰、灯罩到底盘和轮胎,伤痕的长度、面积、部件的数量等,都要在验车单上做详细记录。 b、查验车内饰、部件的完好情况,并记录。  c、发动汽车,查验仪表盘的各项显示,记录公里数、存油量、机油表、水温表等各项数据。查验灯光、空调、雨刮器、音响、刹车、电动门窗和天窗是否正常。 d、给客人讲解并示范该车的各项操作:空调、灯光、天窗、音响等。 e、打开发动机盖,给客人讲解并示范如何检查和添加水、机油。 f、签定租车合同,收取押金。 h、给客人安全驾驶的提示和建议。 i、帮助客人解决其他问题。 

8、发车完毕后,第一时间将租车合同手续、押金交回接待部。

9、把发车情况和客人的其他要求告诉接待部值班人员。

(二)租赁车辆收车管理 

1、接到收车信息后,及时与将要还车的客人取得联系,确定还车时间、地点、租金计算办法等内容。 

2、在租赁结算单上填好已知的收费项目和应收款金额,准备好租车合同、应退款项、违章保证金收据;安排车队人员负责收车,要当面向收车人交待清楚收车时间、地点、客人联系方式、租金结算等事宜。 

3、收发车人员见到客人后,首先向客人问好,感谢客人选择任我行公司的车辆。

4、认真检查车辆外观、内饰、发动机、油量、里程等,并询问客人该车在运行中存在哪些问题或故障隐患,并做好车辆状况的详细记录。 

5、根据油量、公里数,计算超油费、超公里费;并填入应收款项目。 

6、如果有车损,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根据车损情况,确定客人赔偿金额;严重车损或有争议的要及时到修理厂定损或报保险公司。车损情况及处理办法都要记录在验车单上。

7、收车人必须在结算单上填写应收款项、应退款项、退还押金,并在收款人栏签名。

8、收车结束及时将合同单、车辆交回公司接待部;接待人员审查合同手续、结算单、证件、钥匙,在收发车单上登记时间、车况,并签名。完结后将车辆钥匙、证件交租赁科保管。 a、有故障的车辆,收车人员应详细登记并向车管责任人报告故障情况,由车队另行办理送修手续。 b、车内外不清洁的车,在交回租车合同手续后,由收车当事人负责送洗。。

跟踪管理:通过gps定位系统监控车辆。

1、密切关注并掌握每一台已出勤车辆的情况。 

2、出场超过三天的车辆要主动与驾车人联系,询问车辆性能和状况。

3、每天通过gps 查询车辆的位置。

4、做好跟踪服务和温馨提示。 

5、帮助解决驾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坚持谁值班,谁监控,谁记录,谁负责原则,做好gps监控记录。

7、掌控不在线车辆,查明原因,及时查处屏蔽信号、干扰信号、损坏车辆等违规车辆。

8、gps监控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监控日志记录,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一)车辆维修遵守“先申请,后修理”的原则 

1、车辆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管理的车辆做好详细的检查,如有故障,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到底出现了什么故障?  第二、引起这个故障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第三、有那几种解决办法? 第四、你认为用那种方法合适? 

2、填写故障登记表,并报科长核查,并确定解决方案。 

3、如果需要送修理厂的,要填写“维修申请单”,送修理厂检查。 

4、由两个以上的修理厂提供维修方案和报价单,报送科长审核;维修总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由科长批准并签字确定;维修总费用在200元以上的,必须通过公司领导审核。 

5、紧急情况,科长不在场的,需有两名以上的车管人员签字,并将维修方案和报价单直接报公司领导审核。 

6、每辆车送修前,必须查阅该车历史的修车记录,查对本次故障是否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或相关,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如果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相关,或还在保修期内,就由原修理厂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配件。

7、记录送修时间,并通知接待部该车预计修复日期。

(二)车辆修复后的出厂检查 

1、车辆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保证彻底修复完成; 

2、由车管员和科长对该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记录详细的出厂日期、公里数、维修项目、配件单、结算单、保修日期或保修里程。 

3、车辆通过验收回到公司后,车管员将〈维修申请单〉、〈结算单〉交公司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结算单一式两份,原件交财务部门审核,附件和〈维修申请单〉一并存入该车的维修档案。 

(三)保险理赔。 

1、需要做保险理赔或可以做保险理赔的车辆,一定要进行保险理赔。 

2、为保证修车质量,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要严格按照本制度“车辆维修管理”的规定进行。

    

 

 

 

 

 

 

 

 

 

 

 

 

 

 

 

 

 

 

 

 

 

 

      证件、档案及年审管理制度:

1、保证所有车辆的证件、手续齐全、有效。 

2、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照片、发动机拓号、车架拓号、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证、保险单、等所有相关手续。 

3、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的详细档案。包括:每天的车辆检查养护记录、车辆维修申请单、维修结算单、单车修理项目和费用的统计表。

4、所有车辆都要有备用钥匙,并妥善保管。

 

 

 

 

 

 

 

 

 

 

       

【篇二】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文书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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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安全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相关人员安全责任

一、公司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管理、调度、其安全由相关人员负责。

二、所有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三、所有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四、禁止驾驶员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驾驶。

五、司乘人员应按照规定合法停车,使用完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前再次检查确认。

六、司乘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的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车辆司乘人员对车辆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按期检查车辆性能,如机油、防冻液、刹车油等,避免一切可能事故的发生。

八、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者是疏于保养造成的车辆的损坏和故障,所需维修的费用,视情节由驾驶员承担一部分。

第三条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一、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安检室负责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由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二、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司乘人员应坚持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检查。

三、严禁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四、驾驶员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

五、驾驶员行驶中检查,长途行驶应检查发动机和零配件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六、驾驶员收车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保持最好的安全保险系数,是车辆安全行驶的保证。

七、下列四种情况不能出车。

1、油、水、电系统有故障时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安全设备不全时

4、驾驶员身体不适或者服用嗜睡药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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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

由操作员工每天操作前,对本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7、其它安全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隐患。

(二)部门安全生产自查

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针对部门内部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对所检查的内容进行记录(需附整改前后照片),同时将相关材料于次月5日前提交行政部备案。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管辖区域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并按期进行点检。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5、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7、其它安全方面的问题。

(三)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

由公司安委会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针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现场及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同时形成文字材料存档。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0事故”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要求。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定人员、定时间,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专员进行备案。

2、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部门,安委会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3、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或个别重大隐患,整改前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及时上报并制定详尽的实施整改计划。

4、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相关配件、物品的及时采购到位。

5、整改后需经安委会验收后方可生产或投入使用,确有特殊原因的需经安委会或安全负责人批准。

三、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专员、企业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车间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1)新入职员工公司级安全知识培训由行政部负责;

(2)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由所属部门负责。

3、各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部门内部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工作中涉及到的应急预案培训,填写《安全培训记录》(需附培训照片),同时将相关材料于次月5日前提交行政部备案。

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本部门可能涉及到的安全应急预案;

(9)有关事故案例;

(10)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公司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填写GMP《培训记录》(需附培训照片),由人事部门对培训材料进行存档。

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培训计划

(1)各部门自行拟定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并于12月10日前将年度培训计划交安全专员进行备案;

(2)公司级安全培训计划由安全专员拟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门。

6、培训时间

(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其他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后期根据部门内部安排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7、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必须接受相关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后后方可上岗,相关证件应按期进行复审。

四、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生产现场实行5S管理,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

2、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避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4、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五、安全生产值班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遇紧急情况随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员;

2、值班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厂区;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六、特种设备使用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

七、登高管理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高处作业,均需填写登高作业申请表。

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安全帽、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

3、身体条件不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的,不能进行高处作业。

4、使用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必须装入工具袋。

5、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6、监护人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高处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7、禁止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登高作业。

8、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一)用火

公司区域严格控制火源管理,遵守“四不动火”,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

1、公司实行全面禁火管理。

2、因确有特殊情况需向公司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并制定详尽的预防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现场监护人员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二)用电

1、单位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2、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3、仓库、宿舍及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4、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5、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由电工负责监管,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用电安全全面大检查。

6、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应经设备部经理批准后,临时安装并限期拆除。

九、安全疏散引导员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在设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基础上,明确由安全疏散引导员负责指定区域的紧急疏散工作。

安全疏散引导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引导员必须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2、引导员必须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指定区域内的安全通道畅通、指引灯及应急灯的运行是否正常,有异常或故障的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员。

3、发生火灾时,引导员利用喊话、手势和按警铃等方法,指挥人员沿疏散通道向外疏散,确保安全。

4、人员疏散后负责人员的清点工作,并继续寻找滞留在事故现场的员工和受伤人员,帮助其安全撤离。

十、消防控制室

为规范消防控制室,特制定以下制度:

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消防控制室消防报警系统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熟练操作并知晓报警系统所反馈的信息内容。

4、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人员当发现消防报警系统出现故障或报警时应立即检查并通知安全生产专员。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安排人员代替值班。

6、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7、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8、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10、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十一、“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十二、防雷安全管理

1、由工程采购部负责组织防雷装置的检测和保养工作。

2、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3、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三、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十四、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由安全专员负责调查,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3、依据“四不放过”原则,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

十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各区域负责人负责管理,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并确认其正常运行。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

4、由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进行教育,要求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因此而导致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发现异常及时报公司安全专员或安全负责人。

十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或存放区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对于区域内缺少消防设施的应及时报安全专员或安全负责人。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七、高低压配电室防火

1、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2、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3、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

5、对门窗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十八、仓库防火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2、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避免使用大功率灯具(如:碘钨灯),同时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确有需要的应由电工负责,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3、货物应根据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存放。

4、严禁使用电热器等大功率设备。

5、各种灭火器材应按期点检,保证其正常使用。

6、当班仓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7、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十九、电、气焊防火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动力站区域除外,由设备部经理负责监管)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6、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7、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8、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二十、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除挡鼠板以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二十一、外包工程安全生产

本规定所称外包工程,是指公司将生产工作、检修安装等工程和劳务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完成的行为。

(一)公司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在本单位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履行以下职责:

1、由工程采购部审核外包施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工程项目的施工资质。

2、由工程采购部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员工进行审核,对于涉及特种作业的,同时应查明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

3、由工程采购部与对方签订工程项目业务合同和生产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涉及特种作业的附施工人员相关证件。

4、由外包施工区域部门负责对外包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实行全面安全监管(设备方面的由设备部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统一协调,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外包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服从生产经营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1、遵守本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2、服从本公司安全人员的指挥和安全要求。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法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4、应当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

5、在进行动火、高空、带电、煤气等危险作业时,严禁单独或无防护设施下进行。

6、对所违反安全的工作必须立即整改,否则本公司有权扣除相应工程款或更换合作方。

7、其它安全相关。

二十二、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公司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1)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奖励;

(2)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

(3)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

(4)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或更新、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保养;

(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

(6)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

(8)安全生产整治的其它项目。

2、安全生产资金的保障

安全生产资金的保障由财务部门负责,保障每笔安全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十三、文件发放制度

1、安全类文件发放统一为公司QQ群公示,公示之日起即视为签收之日,由相关部门自行下载查阅并部门内部进行宣贯培训。

2、文件公示后,由行政部填写《安全文件发放记录》并分别给予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十四、奖惩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违反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50-1000元考核,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给予重罚同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外包工程人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本制度的,将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同时立即整改。

3、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个人或部门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因处置得当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一经查实将给予个人或部门奖励,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将给予重奖。

二十五、附则及附件

1、制度制定

本制度由XXXXXXXXXX公司负责制定,安委会负责解释。

2、制度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机构、人员调整发生变化,以及条款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律执行,同时立即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3、制度实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它与之相冲突的即时废止。

4、附件

1、现场检查记录;

2、安全培训记录;

3、安全会议记录;

4、登高作业申请表;

5、动火作业申请表;

6、安全文件发放接收记录。

XXXXXXXXXXXXXX

2017年8月23日

【篇四】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客运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版本:A/0版

批 准: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校  核: 日 期:

编 制: 日 期: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一、公司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并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其工作职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2、当好企业安全生产总指挥的角色,组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的企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持制定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及时听取分管领导的汇报,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3、建立健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所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4、认真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驾驶员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管理、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等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审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5、参与和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企业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

6、督促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7、积极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按规定聘用注册安全主任,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认真听取注册安全主任的工作汇报,研究其提出的安全生产建议,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8、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督促基层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定期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第一线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加强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事故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接到运管部门发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后,必须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10、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分管安全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员,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公司经理的领导。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主持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经理汇报,接受总公司安全处的指导,做好同级领导间的沟通、配合工作。
    3、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性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主持制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4、起草或拟定企业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5、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和各车队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队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主持或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车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逐条对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并按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检查和考核,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7、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8、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9、经常深入车队,检查、指导安全工作,督促车队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10、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向公司经理汇报,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总公司,对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超过职责范围的处理要提交公司经理或有关会议研究处理。

三、车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公司车队队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线的直接管理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接受公司经理的领导。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行车安全。
   2、根据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车队的实际,配合公司安技科抓好制度落实工作。
   3、负责本车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培训,按规定定时召开安全例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各类行车事故的处理,做好事故档案工作,按事故性质大小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5、经常组织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督促车辆按期维护、定期检测和车况例检。
   6、负责驾驶员、乘务员的使用、管理、考核、奖惩,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7、负责对所管车辆进行异常天气等各种安全提示工作,监督调度员做好驾驶员证件查验工作。
   8、认真做好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工作,建立各类台帐和驾驶员档案,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
  9、及时向上级汇报、反馈本车队安全生产情况,对不利于行车安全的规定,命令和生产安排有权予以否决。

四、调度员安全管理职责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公司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以下调度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努力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接受公司安全科业务指导。

2、负责对调配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有序、合理运营。

3、负责恶劣天气安全提示和驾驶员证件查验,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

4、督促司乘人员做好安全行车、*明服务等工作。

5、积极联系和完成各项加班车安全审核。

6、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指令性运输安全工作任务。

7、认真完成公司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五、财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2.财务人员要做好财务帐簿、保险柜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积极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依照公司的安全动作,提供年度安全生产预算,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到位;

4.监督审核安全费用的支出与使用情况,分析安全成本。

5.向经理汇报安全资金投入情况,并提出建议。

6.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财务账薄等妥善保管,做好“四防”工作;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六、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2.办公室作为公司行政、人事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部门的管理者,在日常工作中要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积极参加公司内部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4.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按时向公司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简报、总结材料。

5.参与制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6.负责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并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纪录。

加强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管理,落实“四防”工作,确保办公室用电的安全;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公司各生产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七、GPS监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计算机操作知识,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能,具备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

2、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并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和脱岗,严禁值班人员私自做连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3、严格执行监控保密制度,监控数据、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人传阅;

5、负责监控设备的管理、使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开关监控设备,监控系统及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排除,并做好运行记录,遇到重大警情信息要立即上报领导;

6、严格按照监控系统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做好数据的采集、整理和统计工作,保持数据的真实性、连续性、准确性、统一性、完备性,上报每天所需各类报表;

7、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玩游戏,上网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驾驶员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驾驶车辆时要精神集中、坐姿端正、中速行驶、安全礼让、正确操作。

2、保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3、不违反操作规程。

4、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超员行车、不强超强会、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九、乘务员安全管理职责

1、及时向旅客宣传安全常识,提高旅客的安全意识;

2、为旅客提供优质周到服务,避免在车上发生争斗等安全纠纷;

3、帮助驾驶员解决运营途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突发状况,防患于未然。

法律法规及时识别和获取制度

为了更好地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执行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将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公司规章制度,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必要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安全、及时、经济、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三)执行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及阶段性安全控制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人,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实行阶段性定量控制和考核。

(四)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为周三例会以会代培内容,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按时参加公司每年组织的培训班。

安委会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综合管理安全的能力,及时沟通公司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综合协调公司安全工作的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安保部通知,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安委会原则上全体成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三条 安委会会议的职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全年的安全管理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协调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安全管理思想。会议讨论议定的事项,成员单位应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第四条 建立安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安委会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向安委会成员单位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收集需安委会集体讨论的议题机构,负责草拟安委会会议纪要,负责督办安委会议定的事项。

第五条 安委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和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区及交通、安监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和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通报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提出下阶段的安全工作目标。

3、分析本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生产领域的典型事故,查找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研究防范措施。

4、听取有关成员单位报告上一次安委会会议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 安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将会议研究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安委会讨论议定的事项,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安全例会制度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和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每周三召开承租车辆驾驶人和公营车辆驾驶人安全例会,安全例会由主管安全副经理主持,源头化办公室民警和安全科人员参加,由安全内勤做记录。

(2)、驾驶人应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主管安全副经理请假,并参加补会。

(3)、安全例会执行签到制,到会的驾驶人在例会签到表中签到,补会的驾驶人在补会表中签到,决不允许任何人代替签到。

(4)、例会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健康、危险源等知识,并通过事故通报、案例分析,掌握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方法,教育驾驶人要爱护车辆, 文明行车,谨慎驾驶,把安全放在首位,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反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信息情况,在安全档案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监督、自我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的作用,因此,根据本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1)、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档案并由专人负责,保证档案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2)、安全*件和档案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保存,编写相应的目录。

(3)、安全台账资料按以下分类

①工作会议类:上级有关部门会议精神、会议通报、决议以及安全生产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等。

②管理职责类:安全机构设置的*件、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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