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是传递某方面信息的简短的内部小报。是具有汇报性、交流性和指导性特点的简短、灵活、快捷的书面形式。简报又称“动态”“简讯”“要情”“摘报”“工作通讯”“情况反映”“情况交流”“内部参考”等。也可以说,简报就是简要的调查报告,简要的情况报告,,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慰问离退休老干部简报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慰问离退休老干部简报3篇
第一篇: 慰问离退休老干部简报
致全市系统离退休慰问老干部
致全市系统离退休慰问老干部致全市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的慰问信**市工商局尊敬的离退休老干部同志们:您们好!岁岁重阳,今又重阳。
在新世纪又一个传统敬老节日“重阳节”到来之际,市局党组和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向您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问候!金秋十月精神爽,丹桂飘香人寿增。
您们的经验和智慧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更是我局的宝贵财富;您们是工商事业的创造者,没有您们的劳动和创造,就没有今天财富的积累;没有您们对各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就没有工商事业的长足进步和持续发展。
您们在工商这块沃土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为工商事业的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
今天,您们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仍然关注着国家的繁荣富强、社会的安定团结、工商事业的发展,在家庭幸福和教育子女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有的老干部主动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有的老干部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捐物,献出赤诚的爱心;有的老干部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教育关心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有的老干部全力支持在职干部职工工作,继续为工商事业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您们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品德,是我们在职干部职工的谐模,将永载我市工商史册;您们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品德,为我们在职干部职工所学习和敬仰,激励我们更加努力工作,推进工商事业的持续发展。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重老干部,就是尊重历史。
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龄工作。
1996年,颁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成立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01年制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19年),把老龄事业明确纳入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这一系列历史决策,为我国老龄事业构筑起了新世纪与时俱进的广阔平台。
我们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指导,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推动各项有关老年人的法规、政策和优待规定的落实,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环境,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的条件。
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
夕阳是晚开的花,是陈年的酒,是动人的歌,是美的展示,是辉煌的见证。
您们应该享受工商事业发展的成果,过好幸福的晚年生活。
希望全市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继续发扬“自强、自律、自立”的优良传统,加强学习,崇尚科学,与时俱进,思想常新,积极关心和支持我局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我局的持续发展再做新的贡献!最后,祝全体离退休老干部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全家幸福,万事如意!
第二篇: 慰问离退休老干部简报
总工会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委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切实加强老干部工作,本着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退休干部是指市总工会机关离退休干部、退休职工(以下简称退休干部)。
第三条 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坚持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真正使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第二章 政治待遇
第四条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市总工会机关党支部负责组织退休干部党员学习、开展活动,做好退休干部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退休干部党员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 坚持退休干部阅文制度。每年为退休干部党支部订阅必要的学习资料,在一定范围内保证退休干部阅读文件,使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本单位重要情况以及老干部的各项政策规定。
第六条 向退休干部通报情况。每年至少召开1次老干部座谈会,由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向退休干部通报本单位的有关情况。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出台的改革办法和意见,凡与退休干部有关的事项,应事先征求退休干部的意见,出台后要向退休干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三章生活待遇
第七条 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干部退休金。及时按相关政策调整退休干部退休金及各项津补贴,并按时足额发放。
第八条 保障退休干部看病就医。严格按政策执行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干部看病就医,有病及时治疗。住院期间,由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和组织基层部工作人员组织慰问,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含水果、花篮等)。
第九条 定期组织退休干部体检。每年组织退休干部进行一次身体检查,体检费用由市总工会统筹解决。
第十条 开展节日、生日慰问活动。每逢春节、重阳节、老干部生日期间,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开展走访慰问。春节按不超过1000元/人、重阳节按不超过800元/人的标准给予慰问,老干部生日期间,给予不超过300元/人的生日蛋糕券给予慰问。
第十一条 丧葬抚恤待遇。老干部逝世后,丧事以事主操办为主,事主要求单位派人参与和帮助的,单位将负责组织人员协助,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规定及时发放。
第四章 日常服务
第十二条 市总工会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老干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对退休干部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第十四条 退休干部日常服务工作由组织基层部负责,要经常联系老干部,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问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组织基层部根据情况具体办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涉条款如遇中央、省、市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篇: 慰问离退休老干部简报
致全镇离退休老干部的慰问信
尊敬的各位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在2011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镇党委、政府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刚刚过去的2010年,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和谐吴陈河建设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全镇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团结、奋进、创业”的精神,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均创历史新高,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镇域经济实力提升,各项工作争创一流,呈现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投资环境建设力度加大,城乡形象有明显提升;全民创业掀起高潮,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和谐社会扎实推进,全镇呈现出了社会安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位老干部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镇党委、镇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之年,也是吴陈河镇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为了加快推进全镇改革发展,新调整的镇党委、政府班子在深入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和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二三四”的发展思路:落实“一个中心”:即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中心;强化“两个保障”: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狠抓“三个突破口”: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小城镇建设、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突出“四个重点”: 即突出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六城联创和社会稳定。要完成这些目标任务,离不开各位老干部的关心和支持。镇党委、政府真诚希望广大离退休老干部一如既往地关心吴陈河的改革和建设,一如既往地帮助、支持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一如既往地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用大家的智慧和汗水共谱新篇、再铸辉煌。
我们相信,在您们的支持和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吴陈河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最后,祝各位老干部新年愉快,身体安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
中共吴陈河镇委员会
吴陈河镇人民政府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