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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范文推荐)节能降碳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13 11:55:05 来源:网友投稿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25?【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4.11.25?

  【字

  号】芜政办〔2014〕35号

  ?

  【施行日期】2014.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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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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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芜政办〔2014〕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1月25日

  芜湖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4〕30号)精神,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4-2015年,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54万吨标准煤以内,能源消费年均增速控制在2.5%以内;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分别下降2.8%、3.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3.0%以上。2014年,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13年上升不超过2.4%、2%,氨氮、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较2013年分别减少2.84%、8.0%以上,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总体目标;2015年确保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二、严格“双控”目标责任

  (一)压实总量控制目标。按照省下达的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综合考虑各县区、开发区经济总量和能源消费情况,分解下达2014-2015年能源消费增量控

  制目标,确保完成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任务。(市发改委负责)

  (二)加强“双控”目标考核。严格执行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责任评价考核“一票否决”。督促各县、区、开发区分解落实节能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控制工作意识和力度,实现能源“双控”工作有目标、有督查、有考核。(市节能办负责)

  (三)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区、开发区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取消当年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一)严控高能耗行业新增产能。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禁止市外过剩产能以“上大压小”、技术改造等名义转移我市,全面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市发改委、经信委负责)

  (二)加快培育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集聚发展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千百亿”企业培育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6122”工程,努力将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负责)

  (三)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管理政策,严控煤炭消费过快增长。继续提高天然气使用比重,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推广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在城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超过6.5%。(市发改委负责)

  (四)合理优化能源消费配置。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制度,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或“上大压小”、环保搬迁项目,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必须先淘汰落后产能,挖掘新的增量空间后,再核准建设新的项目。对能耗强度、能源消费总量超过年度目标地区,实施区域能评缓批限批。(市发改委负责)

  (五)严格环保倒逼产业升级。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农药、氮肥、煤电、钢铁、水泥等项目,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加强对各县、区、开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进度分析与评估,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县、区、开发区实行黄色预警,对进展缓慢的重点减排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对影响全市年度减排任务完成的地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市环保局负责)

  四、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推进实施重点工程。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燃煤锅炉改造等成熟技术,实施电力、钢铁、煤炭、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和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开展万千家企业节

  能低碳行动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市发改委、经信委负责)

  (二)加强工业节能降碳。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力争超额完成“十二五”工业能耗下降目标。(市经信委负责)

  (三)推进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贯彻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公共机构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50%以上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市住建委负责)

  (四)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汽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推进“公交都市”及智能公交示范工程建设。继续完善和维护全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五)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继续开展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发挥公共机构节能模范表率作用。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购买服务范围。力争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2%的目标任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六)严格落实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到2015年,所有县级行政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县城所在镇达到75%。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5%。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加大造纸、印染、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役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或淘汰,烟气脱硫设施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施脱硝改造;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实施脱硝改造;所有规模以上钢铁烧结机和球团设备建成烟气脱硫设施;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减排,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到2014年底前,全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25万辆,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加快燃煤锅炉更新改造。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淘汰落后锅炉,推广节能环保锅炉。(市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委负责)

  五、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

  (一)落实财税政策。落实各项节能减排财税政策,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严格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污水垃圾处理费政策等。(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负责)

  (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绿色信贷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清洁发展机制国际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拓宽

  融资渠道。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领域。(人行芜湖中支、芜湖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负责)

  (三)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加强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监管,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工作重点之一,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探索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广电能服务。(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质监局,芜湖供电公司负责)

  六、夯实节能减排工作基础

  (一)强化统计预警和运行监测。加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计量与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公告。继续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理想的地区,适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企业能源计量监测。加强对万千家企业能效标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审计和能效对标等工作的指导,提高万千家企业节能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市统计局、发改委、环保局、经信委负责)

  (二)加强能力建设和执法监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完善覆盖全市的节能管理体系,争取到2015年,市辖各县均建立专业化节能监察机构。开展万千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专项监察,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限期整改。继续开展

  环保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

  (三)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组织好节能宣传周、低碳宣传日、环保世纪行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万户低碳家庭活动,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

  附件:2014-2015年各县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

  附件:

  2014-2015年各县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

  地区

  三山区

  繁昌县

  芜湖县

  无为县

  全市合计

  火电脱硝(万千瓦)

  6600066水泥脱硝*(万吨)

  07201801351035*含新投运生产线同步配套建设的脱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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