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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子企业调查报告6篇

时间:2023-08-31 09:00:03 来源:网友投稿

子企业调查报告6篇经常写调查报告能够锻炼我们思考问题的能力,写调查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的工作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子企业调查报告6篇,感谢您的参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子企业调查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子企业调查报告6篇

经常写调查报告能够锻炼我们思考问题的能力,写调查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的工作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子企业调查报告6篇,感谢您的参阅。

子企业调查报告篇1

一是产业结构层次较低。我镇企业大多集中在加工制造业这种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上,其产品大多停留在简单制作的水平上。相当数量的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低,产品质量、产品附加值低。

二是重复建设,重复投入。由于我国消费品市场和资金市场的不成熟,容易形成短时期内的消费热点,短期的利润促使大量资金迅速涌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缺乏宏观的经济引导,此后随着生产能力的扩大,需求趋于饱和,在此情况下,企业不得不展开低水平的竞争。

三是产业关联度低。在纵向合作上,即在关联的企业之间,没有建立起合作关系,缺乏统一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在横向合作上,即在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缺乏明确的市场分工,没有在信息、人员培训等方面共享社会资源。例如我镇的一定数量的砖厂,就存在制造水平低,重复建设,关联度低等问题。

究其原因,一是多数企业主要集中在生产基础产品的产业上,这些产业对企业的规模、技术、资金、劳动力素质的要求都不高,产业的进入壁垒低,生产经营以“低质跑量”为主,在消费的短期热点中,容易造成持续上项目而形成行业的恶性竞争。

二是从产品价值链的角度看,我镇仍处于赢利较少的生产制造环节,而利润丰厚的研发、设计以及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环节基本没有涉及。

三由于大量企业处于高度专业化分工状态,其固定资产专用程度较高,一旦出现全行业衰退或企业亏损,经营者也很难使设备转用或转卖,所以企业只能艰难维持经营,或偷工减料以求降低成本,使市场上产品质量不断退化。这种局限于中低档生产制造环节,处于产品价值链的低端部分,缺乏自主品牌和市场影响力,企业所获得的附加值和利润偏低就是必然结果了。

我镇企业大多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只是以目前市场上极为普遍的甚至于落后的技术作为生产工艺,品牌意识不强。由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缺乏对技术创新投入的力度,产品更新换代缓慢,仅仅依靠低价取胜。

这在我镇企业中是极其普遍的现象,调查的这些企业中,大部分只有1—2名技术人员,有的甚至没有技术人员,这造成了企业缺乏发展后劲,缺少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经历短暂的辉煌后,发展动力不足,甚至会出现消亡的现象。

究其原因,一是企业起点低、实力小,大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绝大部分企业都没有自己工艺人员,更别提研发人员。就经济大环境来看,以技术研发为主体的人才倒三角的高新技术企业往往具有更强的活力和潜力。二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太少,员工们素质普遍较低,大多数人只有初中及以下的文化程度。

三是缺乏公共的技术创新平台,不能使企业有效的和高校等科研单位直接挂钩,把最新的技术成果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四是大型公司为了保持其技术优势,一般都把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严格控制在内部,我镇企业很难获得相关资料。例如我镇德利煤化有限公司就难以获得附加值很高的.针状焦的生产工艺。

我镇企业大多仍沿用家族式管理方式,这一管理方式为企业建立之初的生存与发展曾做出过很大贡献。但是,在当前形势下,特别是在企业发展的中期,这一管理方式往往容易转化为消极的阻滞,容易造成经营效率的低下和激励机制的偏颇。

同时,大部分企业主小农意识严重,“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心态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调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完全有可能通过融资等手段进一步扩张,但是由于担心怕“外人”来分蛋糕,为了避免风险,企业只愿维持现状,不想再去进一步发展。

究其原因,一是价值观错位。管理者将企业存在的价值看成是家族利益最大化的栽体,而不是上升到更高的社会价值层面,“私利”与“功利”相混淆,促使思想陷入封闭,拒绝改变,导致企业管理僵化。二是思维僵化。由于长期以来受小农文化熏陶,固步自封、志得意满、看问题的片面性决定了无法在瞬息万变的经济浪潮中作出及时的改变。

子企业调查报告篇2

5行业平均薪酬排名居前

报告数据显示,20**年所调查的行业平均薪酬(包括保险)排名前5名的依次是: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生产制造业、租凭和商务服务业(详细数据见相关图表)。

与去年相比,生产制造业取代金融业挤进前5且排名第四,引人注目。而据20**年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来看,生产制造业企业的用工需求比重在第二产业的总用工需求中位居榜首,这也间接提升了生产制造业的平均薪酬。

薪酬排名前10名的职业

报告数据显示,以去年为参照,今年所调查的职位薪酬排名前10名的是:信息经理,多数人薪酬在4626元/月,少数人高达7783元/月;营运总监,多数人4500元/月,少数人5300元/月、财务经理,多数人3904元/月,少数人4500元/月;销售总监,多数人3800元/月,少数人4500元/月。其他挤入收入前10名的职业还有行政经理、工程建筑安全员、餐饮部经理、工程造价员、人事经理和测绘技术人员等(详细数据见相关图表)。

据介绍,销售主管的薪酬,今年较去年平均薪酬提高了770元/月,充分表明了在海南省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企业用人需求以第三产业为主,呈上升的发展趋势。

平均薪酬涨幅前10名的职位

与去年相比,本次调查的224家企业中,平均薪酬(包含保险)涨幅前10名的职位分别是:质检工、收发员、客房服务员、包装工、水产养殖工程技术人员、收银员、餐具清洗保管员、理货员、出纳员和保卫部门经理(详细数据见相关图表)。

新闻发布会上,海南一家制药厂的人事主管告诉记者,她们药厂的质检员工资涨幅很大,与去年相比,月薪涨幅在1000元左右,“质检员这个岗位,工作能力主要是靠经验累积的,跳槽很频繁,

公司为了稳住人才,只能提高薪酬”。

经验与能力比学历更吃香

本次调查还显示,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大专毕业生与一般管理岗位的本科毕业生起步工资相当,一名水产养殖工程技术人员和一名人事主管的最低工资差别仅200元,而水电工与软件工程帅的.最低工资也非常接近,分别为1500元和1600元。可以看出企业对学历的追求在淡化,另一方面,由于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逐渐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对起步工资的追求并不高。

高技术人员受“眷顾”

高技术人员的缺乏,促使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的工资制度,突出了技能的重要性,在工资分配方面不断提升。高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超过一般管理岗位人员,大多数高技术人员,如测绘技术人员、工程预算技术人员等,跻身本次薪资调查的前列,月薪在20**元—3500元/月之间。随着社会的发展,技能越高,工资越高的观念已为企业普遍接受。调查结果显示,高技术人员的平均基本工资是2997.4元/月,而锅炉工、包装工等低技术人员的平均基本工资是1988.3元/月,高出近1000元。

大部分职位绩效工资不高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78个职位中,除了管理高层类、房地产施工类和销售类的职位的绩效工资比较高外,如置业顾问、销售代表、保险从业人员等认得平均绩效工资在1000元/月左右,其他职位的绩效工资都不高,有的职位甚至没有绩效工资。这说明部分企业员工薪资构造不明确;被调查的企业中,有部分企业没有认识到绩效工资对员工的激励的重要作用,所以没有对该职位定绩效,只给该职位定基础工资。

社会保险缴纳率提高

调查报告中还涉及到社会保险和绩效工资的调查。在本次调查的企业中,社会保险缴纳率达到95%,与去年的90%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这从侧面反映了海南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就业员工的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子企业调查报告篇3

一、广州地区薪酬

20**年所调查广州的318个职位平均月薪增长幅度不同。增长幅度最高的约为20%,20**年最高的约为40%;所有职位的平均增幅约为4.6%,略高于去年。20**年和20**年相比,不同的企业性质的平均薪酬增幅相差较大,增幅最高的是外资企业,达到4.7%,增幅最小的是民营企业,约为2.9%。不同学历的平均增幅约为3.4%,其中高中学历的职工平均月薪增幅较大,达到6.8%;大专学历的职工平均月薪增幅最小,为1.6%。在广东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下,广州地区的平均月薪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增幅处于0.2%—4.3%之间。

二、广州地区金融业平均月薪

从行业来看,广州金融业以10565元的平均月薪位居行业首位,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分别以8019元、7824元的平均月薪居于第二、第三位。薪酬水平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仪表/衡器/电工/文化机械制造、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采矿/地质/金属/石油业,平均月薪处于4400—4900元之间。

近年来,由于金融、地产以及互联网行业大热,金融业、房地产业、软件业和计算机服务业的平均月薪均同比增长30%以上;平均月薪增长幅度最小的行业为住宿/餐饮/旅行社,可能是由于行业发展较为成熟,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所致。

三、广州地区高中学历的月薪增幅最快

从学历来看,高中学历的平均月薪增长较快,最大增幅达到6.8%,大专学历的平均月薪增幅最小,为1.6%,其他学历的平均月薪幅度在2.2%—3.8%之间,不同学历间平均月薪的差距相对稳定。根据报告,今年高中学历平均月薪水平为3528元/月,中专为4555元/月,大专为5821元/月,本科为7431元/月,硕士为8368元/月,博士为10191元/月。

四、广州地区薪酬总结

汇总近三年广州地区薪酬的数据,月薪都进入34个行业前十位的“多金”行业有:金融业、咨询与调查、广电及文化艺术业、批发业、法律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家电及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服务业。

广州地区薪酬连续三年均排名末十位的“少金”行业有:仪表/衡器/电工/办公机械制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娱乐业/体育业,农、林、牧、渔业,采矿/地质/金属/石油,造纸及印刷制造业,化学/医药制造业,居民服务业。

子企业调查报告篇4

一、国内企业采购物流的现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物流已经成为中国进入21世纪后经济活动中的一个热点问题,现代企业面临着需求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双重挑战,需要物料的采购和供应环节能够满足生产过程对物料多样化及其质量的要求。物流管理是当前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向,通过业务重组和优化提高供应链的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企业 的竞争能力。从物流的角度来看,对生产企业而言,为销售而生产,为生产而采购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物料输入输出动态过程,依次是采购物流、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采购物流在整个生产企业物流系统中处于基础性地位,离开了采购物流,生产企业的制造、销售过程就无法正常进行。企业采购物流的关键作用不容忽视,一是通过采购物流,保证企业所需物资的正常供应;二是通过采购物流,能够从市场上获取支持企业进行物资采购和生产经营决策的相关信息;三是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友好的关系,建立企业稳定的资源供应基地。

然而,就目前企业的管理现状与经营水平来说,国内企业与世界先进企业相比尚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尤其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面对白炽化的市场竞争趋势已显得力不从心,不知所措和难以应对。尤其是采购物流管理是企业的薄弱环节,拥有知名品牌,生产优质产品,经济效益却不高,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采购流程不科学,采购机制不合理,物流采购供应链采购成本太高,不利于生产和销售。

鉴于上述情形,企业必须要敢于面对现实,积极研究对策,不断改善经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才是唯一出路,否则就会被市场竞争所淘汰,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二、企业采购物流问题分析

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要采购原材料,采购作为物流的第一个环节,它的成本高低对于整个生产的总成本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下面是对采购物流成本的分析,通过分析,找到控制和降低成本的途径,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一)降低采购物流成本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在进行本公司的物流问题分析之前,在这里首先分析一下降低采购物流成本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1.从微观的角度观察

从微观的角度看,降低采购物流成本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由于采购物流成本在产品成本中占有很大比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降低物流成本意味着扩大了企业的利润空间,提高了利润水平。

(2)采购物流成本的降低,意味着增强企业在产品价格方面的竞争优势,企业可以利用相对低廉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自己的产品,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销售,并以此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2.从宏观的角度观察

从宏观的角度讲,降低采购物流成本给行业和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如果全行业的物流效率普遍提高,物流费用平均水平降低到一个新的水平,那么,该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将会得到增强。对于一个地区的行业来说,可以提高其在全国市场的竞争力。

(2)全行业物流成本的普遍下降,将会对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导致物价相对下降,这有利于保持消费物价的稳定,相对提高国民的购买力。

(3)采购物流成本的下降,对于全社会而言,意味着创造同等数量的财富,在物流领域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得到节约。实现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创造出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节省资源消耗的目的。

(二)企业采购物流问题分析

通过对降低采购物流成本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的分析,笔者认为加强企业的采购供应链管理是全面改善和大力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企业在采购物流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低。在动态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物资的采购价格与供应数量经常调整变动。采购人员是企业采购工作的执行主体,因此,采购人员的素质高低,会直接影响企业采购的效率、质量和效益。

第二,采购绩效评估制度不健全,当完成一项工作后,如果不对之进行有效的相应的评估,就不会找到现在工作的不足,也不会为将来的.工作提供借鉴,当然采购工作也是一样。

第三,供应商很不稳定,当物资短缺时,很难找到令人满意的供应商,价格过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当物资供过于求时,许多供应商蜂拥而至,争相推销自己的产品,但公司缺少的是稳定的、与公司长期保持密切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三、采购物流管理的对策

根据上述分析,针对企业采购物流存在的问题,采取如下对策:加强采购人员管理,实行采购绩效评估制度,加强供应商关系的管理。

(一)加强采购人员的管理

要降低采购成本,关键是要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管理。提高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设置科学合理的岗位,使人尽其才,以保证采购任

务的完成。

1.企业采购组织

要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企业内部应建立一个高效率、团结协作的采购团队,不同的团队成员发挥不同的采购功能。

企业采购组织的人员,一般由如下人员组成:市场及需求分析员、供应商管理人员、采购计划员、进货管理人员、采购质量管理人员、库存管理人员、采购统计分析人员、财务与 成本核算人员、采购人员及采购经理人员。

2.采购人员的选拔标准

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管理。只有选择了精练能干的采购人员,才能降低办公费、差旅费、信息传递费等一系列费用问题。

(1)才能方面

首先,采购人员必须具备成本意识、精打细算的价值分析能力,其次,要具备成本效益观念,要买价廉物美的物品,随时将投入与产出加以比较。采购人员还要具备预测能力,根据物品原材料价格的涨跌及其幅度,判断采购成本受影响的幅度,从而对物品将来的供应趋势做出合理的预测。另外,采购人员应有很好的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和专业知识。

(2)品德方面

采购人员必须以企业的利益为重,采购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决不能见利忘义,图一己私利而损害整个企业的利益。采购人员要有敬业精神,要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要时刻注意不要出现缺料或缺货的情况,负责按时调度所需的货物或物料,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二)实行采购绩效评估制度

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认识到一个采购部门在整个企业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尤其是一个配备了有能力的雇员和恰当组织的采购部门。定期合理地评价采购部门的绩效可以节省费用,直接增加企业利润。

采购人员工作绩效的评估方式,可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评估方式。

1.定期评估

定期评估是配合公司年度人事考核制度进行的。一般而言,如果能以目标管理的方式,也就是从各种工作绩效指标中选择年度重要性比较高的项目中的几个定位绩效目标,年终按实际达到的程度加以考核,那么一定能够提升个人或部门的采购绩效,并且,这种方法因为摒除了“人”的抽象因素,以“事”的具体成就为考核重点,也就比较客观、公正。

2.不定期评估

不定期绩效评估,是以专案的方式进行的。比如公司要求某项特定产品的采购成本降低10%。当设定期限一到,评估实际的成果是否高于或低于10%,并就此成果给予采购人员适当的奖励。此种评估方法对采购人员的士气有巨大的提升作用,此种不定期的绩效评估方式,特别适用于新产品开发计划、资本支出预算、成本降低的专案。

(三)加强供应商关系管理

企业应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降低采购成本为立足点,合理选择供应商,充分发挥创造性采购的作用。

1.合理选择供应商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采购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进货渠道多、价格差异大、质量难以控制、采购风险大等方面,这对企业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必须转变原有的采购观念,根据供应商的数量、对供应商的了解程度、采购物品的特点、采购的规模以及采购的时间性要求等具体确定。选择企业非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凭经验采用直观判断法,一般采用采购成本比较法选择采购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对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比较关键的一点就是要求产品质量稳定,还有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管理质量。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和评估之后,应该对他们分别建立档案,便于对供应商分类管理。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的时候还要特别注意动态的问题,就是不能给供应商固定级别,应该根据评估结果随时为他定级,成绩不好的供应商就应该被淘汰。

2.与供应商建立和维持战略伙伴关系

建立企业与供应商的战略伙伴关系,是指存在于客户及其供应商之间的、双方合作的、长期的产品交易关系。这是一种基于相互信任,通过彼此间的信息沟通,实现风险共但和利润共享的一种企业合作关系。双方通过精诚合作所产生的利润比各自独立运作所产生的利润大,因而,这是一种双赢的企业营运策略。建立企业与供应商的战略伙伴关系有利于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经济效益,还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要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的供需双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对不同的供应商采取不同的激励机制,利用价格激励使供应链利润的合理分配有利于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的稳定。利用订单激励机制使供应商获得更多的订单,还有商誉激励、信息激励、淘汰激励和组织激励等激励机制。

采购是企业供应链的源头,对于企业来说,采购活动是一项很重要的行为和活动,采购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偏差,都会影响到采购预期目标的实现。为了更好地实现使企业的采购目标,企业应该规范采购业务流程和采购人员行为,实行采购绩效评估制度,与供应商保持长期供需双赢的伙伴关系,加强采购供应链的科学管理,全面改善和大力提升企业物流采购供应链管理水平,以降低采购物流成本。

子企业调查报告篇5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在尽职调查阶段,律师可以就目标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径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法律评估,核实预备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备收购方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收购决策。

对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可以根据并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于调查的具体内容作适当的增加和减少):

1、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及变更的有关文件,包括工商登记材料及相关主管机关的批件。

3、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4、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股东名册和持股情况。

5、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

6、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规章制度

8、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他人签订收购合同。

9、收购标的是否存在诸如设置担保、诉讼保全等在内的限制转让的情况。

10、对目标公司相关附属性文件的调查:

(二)根据不同的收购类型,提请注意事项不同侧重点的注意事项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在收购中要将各方面的注意事项综合起来考虑。

1、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部分股权,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目标企业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后方可收购。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该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公司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样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目标企业是有限公司,收购方应该注意要求转让方提供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方转让其所持股权或者已经履行法定通知程序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后方可收购,否则的话,即使收购方与转让方签订了转让协议,也有可能因为他人的反对而导致转让协议无法生效。

2、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控股权,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财产以及债务情况。

如果收购目标是企业法人,自身及负担在其财产之上的债权债务不因出资人的改变而发生转移,收购方收购到的如果是空有其表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将会面临巨大风险。

在实施收购前收购方应该注意目标企业的财产情况,尤其在债务方面,除了在转让时已经存在的债务外,还必须注意目标企业是否还存在或有负债,比如对外提供了保证或者有可能在今后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除了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查询、了解之外,收购方还可以要求转让方在转让协议中列明所有的债务情况,并要求转让方承担所列范围之外的有关债务。

3、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特定资产,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充分了解该特定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存在权利瑕疵的特定资产将有可能导致收购协议无效、收购方无法取得该特定资产的所有权、存在过户障碍或者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等问题。

所以,收购方需要注意拟收购的特定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在无法确定的时候,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以要求让转让方在转让协议中对财产无权利瑕疵作出承诺和保证。

4、收购方应该注意争取在收购意向书中为己方设置保障条款。

鉴于收购活动中,收购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对较大,承担的风险也较大,为使收购方获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收购方应该在收购意向书中设定保障性条款,比如排他条款、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不公开条款、锁定条款及费用分摊条款等等,这些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未经收购方同意,转让方与第三人再行协商出让或者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排除转让方拒绝收购的可能等。

(三)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公司的设立及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等事项涉及到股权的有效性和确定性,因此,在收购股权时,必须审核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确保收购标的的合法性。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

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

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

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

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

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四)企业并购中的主要风险并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资本交易,还涉及到并购的法律与政策环境社会背景公司的文化等诸多因素,因此,并购风险也涉及到各方面在风险预测方面,企业并购中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1、报表风险在并购过程中,并购双方首先要确定目标企业的并购价格,其主要依据便是目标企业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等方面但目标企业有可能为了获取更多利益,故意隐瞒损失信息,夸大收益信息,对很多影响价格的信息不作充分准确的披露,这会直接影响到并购价格的合理性,从而使并购后的企业面临着潜在的风险。

2、评估风险对于并购,由于涉及到目标企业资产或负债的全部或部分转移,需要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对标的物进行评估但是评估实践中存在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问题,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扰问题。

3、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对于与其有关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严,或由于卖方的主观原因而使买方无法全面了解目标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具体情况,这些合同将直接影响到买方在并购中的风险。

4、资产风险企业并购的标的是资产,而资产所有权归属也就成为交易的核心在并购过程中,如果过分依赖报表的帐面信息,而对资产的数量资产在法律上是否存在,以及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有效却不作进一步分析,则可能会使得并购后企业存在大量不良资产,从而影响企业的有效运作。

5、负债风险对于并购来说,并购行为完成后,并购后的企业要承担目标企业的原有债务,由于有负债和未来负债,主观操作空间较大,加上有些未来之债并没有反映在公司帐目上,因此,这些债务问题对于并购来说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风险。

6、财务风险企业并购往往都是通过杠杆收购方式进行,这种并购方式必然使得收购者负债率较高,一旦市场变动导致企业并购实际效果达不到预期效果,将使企业自身陷入财务危机。

7、诉讼风险很多请况下,诉讼的结果事先难以预测,如卖方没有全面披露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以及诉讼对象的个体情况,那么诉讼的结果很可能就会改变诸如应收帐款等目标公司的资产数额。

在可能的诉讼风险方面,收购方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

第一、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否足额以及按时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按时支付了员工工资。

考察这些情况,为的是保证购买公司以后不会导致先前员工提起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的问题出现;第二、明确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转让和盈余分配方面的争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订的购买协议能够保证切实的履行,因为并购协议的适当履行需要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进行支撑;第三、确保目标公司与其债权人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即使存在,也已经达成了妥善解决的方案和协议。

因为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的原有的债权债务将由收购方来承继。

第四、需要考察目标公司以及其负责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诉讼从某种意义上影响着收购方的收购意向。

8、客户风险兼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利用目标公司原有客户节省新建企业开发市场的投资,因此,目标公司原客户的范围及其继续保留的可能性,将会影响到目标公司的预期盈利。

9、雇员风险目标公司的富余职工负担是否过重在岗职工的熟练程度接受新技术的能力以及并购后关系雇员是否会离开等都是影响预期生产技术的重要因素。

10、保密风险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及目标公司的信息是减少风险的一个主要手段,但因此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风险,那就是一方提供的信息被对方滥用可能会使该方在交易中陷入被动,或者交易失败后买方掌握了几乎所有目标公司的信息,诸如配方流程营销网络等技术和商业秘密,就会对目标公司以及卖方产生致命的威胁。

11、经营风险公司并购之目的在于并购方希望并购完成后能产生协同效应,但由于未来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如整个行业的变化市场的变化企业管理条件的改变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突发事件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使得企业并购后的经营无法实现既定的目标,从而产生经营风险。

12、整合风险不同企业之间,存在不同的企业文化差异。

如并购完成后,并购企业不能对被并购企业的企业文化加以整合,使被并购企业融入到并购企业的文化之中,那么,并购企业的决策就不可能在被并购企业中得以有效贯彻,也就无法实现企业并购的协同效应和规模经营效益。

13、信誉风险企业的商誉也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目标公司在市场中及对有关金融机构的信誉程度有无存在信誉危机的风险,是反映目标公司获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兼并一个信誉不佳的公司,往往会使并购方多出不少负担。

子企业调查报告篇6

一、公司并购业务中律师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公司收购是一个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是一种市场法律行为,在设计与实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并购能否一举成功,会直接影响公司今后的发展。因此,为了增加并购的可行性,减少并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收购方在决策时一定要尽可能清晰、详细地了解目标公司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营运状况、法律状况及财务状况。在公司并购的实践中,收购方通常是依靠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尽职调查来掌握目标公司的有关内部和外部的情况。

尽职调查,也叫审慎调查,译自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尽职调查是服务性中介机构的一项专门职责,即参与公司收购兼并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遵照职业道德规范和专业执业规范的要求,对目标公司所进行的必要调查和核查,对调查及核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应专业判断。通过尽职调查,可以使收购方在收购过程开始阶段即得到有关目标公司的充分信息。

律师的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律师的尽职调查是指律师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法律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或可能承担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它是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所组成的,不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还涉及律师如何利用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

律师的尽职调查的意义:首先在于防范风险,而防范风险首先在于发现风险,判断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对并购活动的影响和后果;其次,在于使收购方掌握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对可能涉及法律上的情况了然于胸;再次,还可以了解哪些情况可能会对收购方带来责任、负担,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决,从而避免收购方在缺少充分信息的情况下,或在没有理清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作出不适当的决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并购谈判和实施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尽职调查,因为,风险可能是谈判前就存在的,也可能是谈判过程中,甚至是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可能是明确、肯定、现实的,也可能是潜在的、未确定的或未来的。

二、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律师是发现和防范风险的专业人士。特别是专门从事并购的律师,他们由于专门研究和经办这方面业务而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不但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了解其中的操作技巧,知道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当事人发现和解决并购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障碍。大量公司并购实践已反复证明,在并购过程中能够得到律师提供专业意见的一方与无律师的专业意见的一方相比,不论在并购中所处的实际地位、主动性及对全局的把握判断、对具体事项的取舍及价格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优势。

作为专业人士,律师的职责就是运用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经验来查实、分析和评价目标公司有关涉及法律问题的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通常尽职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1.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本次并购批准和授权

公司并购实质上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产权交易,这一产权交易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是至关重要的,如交易主体存在资质上的法律缺陷,轻则影响并购的顺利进行,重则造成并购的失败,甚至可能造成并购方的重大损失。

目标公司的资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主要是了解目标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存在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重大法律障碍等等;其次,若目标公司的经营的业务需要特定的资质证明或认证,如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则对上述资质的调查也是尽职调查必须包括的范围。

在公司并购实践中,并购方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不同的收购方式和目标公司性质的差异有可能导致需要不同形式的批准。对公司制企业可能是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对非公司制企业可能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只有在得到所必需的批准的情况下,并购才能合法有效。这一点可以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或其他内部文件来了解;此外,还要必须明确收购方欲收购的股权或资产是否为国有资产,如为国有资产,整个并购还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和批准;如果目标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经外经贸管理部门的批准。

律师在尽职调查中,不仅要查证是否有批准,还要查实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及其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

2. 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的审查

在并购中律师不但要审查目标公司设立和存续的合法性,还要审查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股权结构的变革过程及其合法性,判断目标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的法律支持及合法、合规性。防止出现应股权结构混乱、矛盾、不清晰或其设置、演变、现状不合法而影响或制约并购。

在前述基础上要进一步审查目标公司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出资的合法、合规性,重点是审查股东出资方式、数额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合同和章程的规定;出资后是否有抽回、各种形式的转让等;采用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审查的范围包括:用于出资的有形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评估作价、移交过程;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有效期及评估作价、移交过程,除审查相关的文件外,还需注意是否履行了必须法定手续,是否无异议及其它情况。

3. 目标公司章程的审查

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的“宪法”,是体现公司组织和行为基本规则的法律文件。近年来随着公司并购活动的发展,在章程中设置“反收购条款”作为一项重要的反收购策略也被越来越多的公司所采用,曾在证券市场上发生的大港油田收购具有“三无概念”股--爱使股份即是较为典型的案例之一。针对此种情况,律师必须审慎检查目标公司章程的各项条款;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章程中是否含有“反收购条款”。这些反收购条款通常包括有关章程修改,辞退董事,公司合并、分立,出售资产时“超级多数条款”;“董事会分期、分级选举条款”以及是否有存在特别的投票权的规定;反收购的决定权属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等。上述条款的存在有可能对收购本身及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整合造成障碍,对此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此外,某些程序性条款中的特别约定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反收购的作用,例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董事提名程序存在特别约定等等,在章程审查过程中,对这些特别约定也应给予足够的注意和重视。

4. 目标公司各项财产权利的`审查

公司并购主要目的就是取得目标公司的各种资产的控制权,因此,目标公司的资产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房产权、主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利等,应该是完整无瑕疵的,为目标公司合法拥有的。 律师对此审查的意义在于实现发现或理顺目标公司的产权关系,取保收购方取得的目标公司的财产完整,不存在法律上的后遗症。

律师除审查相关的文件外,还应取得目标公司主要财产账册,了解其所有权归属、是否抵押或有使用限制,是否属租赁以及重置价格。收购方应从目标公司取得说明其拥有产权的证明。而且目标公司使用的一些资产,若系租赁而来,则应确定租赁合同的条件对收购后营运是否不利。

这方面应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固定资产。应审查目标公司的主要房产的所有权证,主要房产的租赁协议;占用土地的面积、位置,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出让、租赁)以及占用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或租用土地的协议。主要机器设备的清单,购置设备合同及发票、保险单;车辆的清单及年度办理车管手续的凭证、保险单等等。

(2) 无形资产。主要应审查有关的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等。

(3) 目标公司拥有的其他财产的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

5. 目标公司合同、债务文件的审查

审查目标公司的对外书面合约,更是并购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尽职调查内容。重点是对合同的主体、内容进行审查,要了解上述合同中是否存在纯义务性的条款和其他限制性条款,特别要注意目标公司控制权改变后合同是否仍然有效。合同中对解除合同问题的约定及由此而带来的影响也是要予以关注的。

在债务方面,应审查目标公司所牵涉的重大债务偿还情况,注意其债务数额、偿还期限、附随义务及债权人对其是否有特别限制等。例如有的公司债务合同中规定维持某种负债比率,不准股权转移半数以上,否则须立即偿还债务。对这些合同关系中在收购后须立即偿债的压力,应及早察觉。在进行债务审查,还要关注或有债务,通过对相关材料的审查,尽可能对或有债务是否存在、或有债务转变实际债务的可能性及此或有债务对并购的影响等做出判断。

其他合同的审查,如外包加工及与下游代理商、上游供应商的合作合同上权利义务的规定、员工雇佣合同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合同等也应注意,看合同是否合理,是否会有其他限制等。

在对目标公司进行债权、债务的尽职调查中,特别要注意查实以下几点:

(1) 贷款文件:长短期贷款合同和借据(如为外汇贷款,则包括外汇管理机构的批文及登记证明);

(2) 担保文件和履行保证书(如为外汇担保,则包括外汇管理局批文及登记证明);

(3) 资产抵押清单及文件(包括土地、机器设备和其它资产);

(4) 已拖欠、被索偿或要求行使抵押权之债务及有关安排;

(5) 有关债权债务争议的有关文件。

6. 目标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及仲裁或行政处罚

除了公司对外有关的合同、所有权的权属凭证、公司组织上的法律文件等均需详细调查外,对公司过去及目前所涉及的诉讼案件更应加以了解,因为这些诉讼案件会直接影响目标公司的利益。

这些可通过以下内容的审查来确定:第一,是与目标公司的业务相关的较大金额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第二,是所有关联合同;第三,与目标公司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能发生的足以影响其经营、财务状况的诉讼资料,如起诉书、判决书、裁定、调解书等;第四,要了解目标公司是否因为环保、税收、产品责任、劳动关系等原因而受到过或正在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进行上述调查后应分别绘制“三图”,及公司产权关系图、组织结构图、资产关系图。

(1)公司产权结构图可以形象的地描绘目标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目标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参股的子公司及其他有产权关系等的结构关系,可以清晰的判断目标公司目前状态下的产权关系。

(2)组织结构图可以形象地描绘目标公司内部的管理框架。包括公司分支机构与公司、各分支机构之间及公司与可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情况,以判断目标公司与各分支机构是否统一经营、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关系。

(3)资产关系图可以形象地描绘目标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包括总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资产、负债、或有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三、 尽职调查的渠道

1. 目标公司的配合是律师尽职调查是否迅速、高效的关键

通过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首先就是约见目标公司的代表,当面详谈,争取理解和配合。在此基础上向目标公司索要一些文件,如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子公司分公司分布图、各种权利的证明文件、主要资产目录、重要合同等,这些文件在目标公司同意并购并积极配合的时候,是比较容易得到的。

其次是通过目标公司公开披露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一些情报、资料进一步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如目标公司在公开的传媒如报纸、公告、通告、公司自制的宣传材料、公司的互联网站等进行一些披露和介绍。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目标公司为上市公司,则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目标公司必须对重大事件进行及时、详细的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临时披露。研究这些公开的资料,也可以掌握目标公司相当的情况,特别是在收购得不到目标公司配合的时候,这些从公开渠道掌握的信息就显得尤其重要和宝贵。

再次,根据目标公司情况设计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即由律师将需要了解的情况设计成若干问题,由目标公司予以回答。这也是律师在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一种普遍采用的基本方式,业内通常将其称为“体检表”。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或发现线索。此外,还可以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线索、信息,通过其他渠道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2. 登记机关

根据我国现行的公司工商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时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公司登记事项如发生变更,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到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因此,可以到目标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查询,了解目标公司的成立日期、存续时间、公司性质、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就可以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的转让或抵押也必须进行相应的登记。从土地登记机构处,了解有关目标公司的土地房产权利、合同、各种物权担保和抵押、限制性保证和法定负担等情况。

3. 目标公司所在地政府及所属各职能部门

当地政府(包括相关职能部门)是极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从当地政府处,可以了解到有无可以影响目标公司资产的诸如征用、搬迁、停建改建的远近期计划;目标公司目前享受的当地政府所给与的各种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方面的优惠,在并购实现后是否能继续享受,目标公司所涉及的有关环保问题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解。

4. 目标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

并购方还可通过与目标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外部专业人士接触,从而能更准确的把握目标公司的整体情况;目前我国现有大多数的公司中,股东和管理者普遍对现代企业制度缺乏了解;同时,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过程存在着大量不规范操作,目标公司的股东及管理者经常对目标公司的一些产权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及目标公司其他的对内对外关系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在了解该类情况时,与目标公司的专业顾问的沟通会有助于准确了解和把握事实。当然,这些顾问能够披露目标公司的情况,往往也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目标公司同意披露。

5. 目标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

在可能的情况下,律师可以就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的问题,向相关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调查。这类调查可以使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的状况有一个详细完整的了解。调查可以通过函证、谈话记录、书面说明等方式行。

四、 尽职调查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土地及房产、设备的权利及限制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土地是有偿出让使用权的资产,而土地与地上附着物必须一起出让、设置抵押等。土地房产的价值取决于其权利状况,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工业用地和商业开发用地;拥有70年使用权和仅剩10年、20年使用权的土地的价值相差甚大。抵押的土地和房产引起转让会受到限制,有没有设定抵押,价值上也有相当的差距。因此需要事先对其权利状况加以注意。

2. 知识产权

在一些公司中,以知识产权形式存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远高于其有形资产的价值。专利、贸易商标、服务商标都可以通过注册而得到保护;而技术秘密(know-how)和其他形式的保密信息,虽然不公开但同样受法律保护。上述知识产权可以是目标公司直接所有;也可能是目标公司仅拥有所有权人授予的使用许可;或目标公司已许可他人使用;应对上述知识产权的细节进行全面的审查,而不应仅限于审查政府机关颁发的权利证书本身。对于注册的知识产权要包括对注册和续展费用支付情况的审查,有关专利的到期日期应予以特别的注意,对服务和贸易商标应当确认注册权人的适度使用情况,对于根据许可证而享有的权利或因许可而限制使用的情况,应当对相应的许可协议进行审查,明确许可的性质,以确保不存在有关应控制权转变而终止许可的条款。上述审查的目的在于确保收购方在并购完成后能继续使用上述无形资产并从中获益。

3. 关键合同及特别承诺

就大多数公司而言,在对外签署的大量合同中,总存在一部分特定的合同,它们对公司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关键合同通常包括长期购买或供应合同、或技术许可安排等等,在这类合同中的另一方往往与公司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而这种合作关系同时也是合同存在的基础。因此对此类合同,应特别注意是否存在特别限制条款,例如:在一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等等。

此外,作为收购方的律师,还应注意上述关键合同中是否存在异常的或义务多于权利的规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收购方今后自由经营的限制性保证;是否存在可能对收购方不利的重大赔偿条款等等。

综上所述,律师在尽职调查中所查实的事实,所进行的法律分析及律师的评价和结论对参与并购的各方关系重大,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正是因为律师尽职调查结果对决策者存在着重大影响。所以律师对此业务的履行必须慎之又慎,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更不能应付了事,必须以一个执业律师的职业精神来对待和完成自己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防止风险的作用,也才能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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