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不力对照材料6篇从严治党不力对照材料 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讨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专题研讨对照检查材料 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严治党不力对照材料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从严治党不力对照材料
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讨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专题研讨对照检查材料
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专题研讨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县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安排部署,在“严以修身,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专题研讨中,自己坚持以增强党性为核心,以讲好专题党课为重点,以学习研讨为主线,认真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李林森等先进典型事迹,紧紧围绕三个“查一查”,深入剖析了自身在“修身不严”等方面的表现。现对照检查如下:一、对“严以修身”内涵的基本理解关于“三严三实”的论述,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指明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三严三实”既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三严三实”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贯通,“严以修身”是基石。践行“三严三实”,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忠诚老实,把严以修身作为首要任务和基本要求;就是要重修养、讲德行,养成高风亮节,做到以德修身、以德服众;就是要不断
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一身正气,干净但当。
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加强自身修养,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完善人品操行,提高人生境界,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辩证唯物和历史唯物观点,增强对马克思的信仰,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立场,自觉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培育健康的生活情趣,重视家庭建设,落实好约束管理配偶、子女的相关规定;见贤思齐,多向优秀人物、先进典型学习,多向基层干部、人民群众学习,在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严以修身。
二、“修身不严”的具体表现在工作、生活中,自己能够做到坚定马克思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信念,对党忠诚老实,始终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没有只当领导和党员、不尽义务和责任的问题,没有台上台下两个样、欺上瞒下、无所作为的问题,没有低级趣味、不良嗜好、家风不正的问题。但是,围绕严以修身,对照对党忠诚,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在自己身上和分管的工作当中,还存在以下问题:1.党性不强,信念不牢,宗旨淡漠,“心中有党”意识弱化。对党性修养和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固守信仰、坚定信念融入到干部工作之中,总认为干部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不搞什么花样,按部就班,按程序按政策办就是了,缺乏必要的创新创意。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思潮和现象容易动摇,没有筑牢对马克思的坚定信仰;对“三严三实”的时代价值、标准遵循、实践要求,还没有学深悟透;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党章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还不能做到完全了然于胸,游刃有余。2.调查研究不深入,服务群众不积极不主动不自觉不到位,“心中有民”意识淡漠。坐在机关多,下基层调研走访少,联系群众不够紧密。调查研究满足于看材料、听汇报,了解面上工作和一般性情况多、蹲点调研少,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做的不实、不深,特别对联系贫困户、困难群众的关怀和帮助
力度不够,在具体措施上束手无策。比如:自己作为韩湾村“第一支部书记”,对村情、群众生产生活不能了如指掌,对所包扶对象只是提供就业信息、申请低保、过节慰问等,没有从实质上帮助脱贫致富。一些包村部门虽然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情还是难办;虽然不吃请、不收礼了,却还是磨磨蹭蹭找借口不给办。
3.劲头不足,效率不快,落实不力,“心中有责”意识减退。随着年龄增大和精力不足,在思想上跟不上时代,思路上撵不上形势,工作上随不上节奏,缺乏开拓意识,怕负责怕担当,怕惹人怕犯错,不敢闯不敢试,不敢“越雷池一步”。工作安排了,规矩制定了,活动开展了,学习组织了,但把落得实不实,执行好不好,效果强不强的问题忽视了,满足于“步子不大天天走,成绩不大年年有”。有时工作中瞻前顾后,对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不敢大胆决断和拍板。对于群众和基层干部反映的问题和细节事项,只安排落实,没督查督办,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面对弛而不息的作风建设、清风劲吹的政治生态,有时抱怨“为官不易”,有时嘀咕“束手束脚”,丢了精气神,正能量负增长,有时工作多做一点就觉得吃亏,待遇稍差一点就牢骚满腹。
4.是非观念淡化,正义感退化,组织意识弱化,“心中有戒”意识松懈。由于自己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导致对镇办专题教育督导上“严字当头”还不够。比如,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不道德行为不愿不敢挺身抵制;对家属、对子女更多的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经常教育、叮嘱警醒相对少一些。对组织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但有时还有不想报、不愿报,不想全部报等抵触情绪。在县直部门检查“推行五项制度”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干部考勤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的现象,只是泛泛的讲一下,批评教育不够。
篇二:从严治党不力对照材料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
照检查材料
(原创,可修改)
20XX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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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照检查材料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照检查材料
(一)必要性
从大的方面来说:“两个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对于完成党的历史使命,战胜极端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从小的方面来说: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能够提供强大的保障和支持,两个责任落实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关系到党的战斗堡垒作用,进而影响到业务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二)特殊性
基层单位与群众密切,是顶层设计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到不到位、到位程度几何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地位,关系到基层工作切实开展情况,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成效关键看落实,对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存在相同的道理。有些单位存在责任意识落实不到位的情形,即“上边龙卷风,下边纹丝不动”、“上边热,中间温,底层冷”的特点,特别是基层单位存在落实责任主动性、自觉性不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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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主动思考、主动谋划、主动实践的意识不强,仅仅停留在学习、开会、领会、表态、再次学习、开会、领会等阶段,“坐等靠”等保守思想严重,有的甚至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等落后思想。
(五)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不清楚
有些基层领导干部学习意识不强,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理解不到位,主体责任内涵不明确、外延模糊,监督责任一味扩大。有些甚至开完相关会议,就将主体责任放置一旁,不管不顾,存在用落实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情形。
(二)落实途径单一
有些基层单位对于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落实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认为讲讲课、表表态、提提要求、开开会议、签签字就是落实责任。不管工作成效、不管问题解决,用文件对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一旦上级缺少文件支持,就不知如何开展工作,存在空对空的情况。
(三)重视业务轻党建
基层单位达到与群众密切,工作繁琐,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量大,并且直接关系到该单位一年的工作成绩考评,因此基层单位领导存在重视业务工作,集中力量加强业务工作,轻视党建工作,甚至完全由副手代替履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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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量化考评困难
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等方面工作对比业务工作存在量化考评困难,成效测评标准模糊、与群众距离较远等方面特点。并且对比上级存在听听汇报、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少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我问题能力不强,不能准确反映责任落实情况。
(六)责任追究流于形式
基层单位对于单位内同志的问题处理不痛不痒,处理标准缺失,难以服众,不能形成很好的教育示范作用。有些单位存在追求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单位责任追究形式庸俗化、泛泛化,责任追求仅仅停留在语言上,多使用几个“严肃”、“切实”等几个词语而已。
四、举措
(一)主体责任落实:
1、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俗话说:“一把手重视无难事”。基层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只有使“一岗双责”真正担负起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才能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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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才能同步推进。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就是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坚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探索和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把监督职能充分调动起来,将问题摆在桌面上来谈,在思想碰撞中进一步统一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增进干部团结,提升党员内在修养,增加单位内在凝聚力。
3、改革创新
坚持改革创新是加强班子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力源泉。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推进制度创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正确方向,解决现阶段问题。例如,创新使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考评制度将考核目标进行量化、规范化。
4、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与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推动全面责任的落实。重点要做思想工作:一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用制度管人管事,不唯亲,只唯实;二是坚定用人标准任人唯贤;坚持作风建设常态化。
5、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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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制定完善《党风廉政作风建设责任清单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清单》、《党风廉政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清单》以及《岗位责任清单》等,进一步明确工作,细化责任。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负责人确保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确保工作有声有色的开展。
(二)监督责任落实
1、监督责任分离基层单位单位面临工作较多、较琐碎,监督工作往往由其他他岗位人员兼任,不能起到很好监督成效。因此,监督岗位要设立单独专职人员,监督人员直接服从于党支部领导,独立开展工作,行驶独立监督权。
2、加强作风督查
建立健全督查检查制度,定时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敦促在督查中发现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仅需缓慢的单位,给予及时督导,加快落实两个责任
3、强化警示教育
把思想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法律规定等方面的素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突出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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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节日期间、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党风廉政廉洁作风教育,以案说纪,以案为鉴,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防微杜渐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政廉洁、求实诚信、勤勉履职意识。
7、增加问责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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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从严治党不力对照材料
不担当不作为对照检查材料及整改措施
一、不担当不作为对照检查材料(一)缺乏政治担当,“四个意识”不强,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二)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力,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对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四)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管辖范围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和隐形变异问题查处力度不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多发频发;(七)思想保守僵化,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得过且过,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八)为民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措施不力,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
(九)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难办事、不办事、吃拿卡要;
(十)纪律松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十一)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二、整改措施(一)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深化巡视整改,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通过执纪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坚持开门查找问题,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列出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细节,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逐一纠正、件件整改。(二)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牢牢把握天津发展面临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提振士气、抖擞精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监督管理,
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注重结果控制,更注重过程控制,对党员干部不想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防患于未然。
(三)梳理线索,挂牌督办。市纪委在梳理信访举报的基础上,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等部门对接,分批次筛选出内容具体、可查性强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对每个区和市级部门都要确定出重点督办问题线索,列入台账、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梳理问题线索,形成台账报市纪委(径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区要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和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四)严肃问责,注重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能下。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敢于“开刀问斩”,严肃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建立定期通报曝光制度。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查处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市纪委对影响较恶劣、社会关注度较高、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在我市“两报两台一网”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扩大震慑效果,推动全市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环境。
(六)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受到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要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等问题、提高机关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篇四:从严治党不力对照材料
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党内监督加强干部教育对照检查材料根据《中共X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
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认真汲取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沉痛教训,市退役军人局领导班子深入查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九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
X、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我们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全局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三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业务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
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X、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业务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党员干部认为抓业务工作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业务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有一些党员干部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三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不重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职责,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
(二)在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方面。一是基层工作
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工作点多面广,容易造成党员干部教育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有时个别党员干部往往强调工作忙,把教育看成是可抓可不抓的“软指标”,认为党员干部教育只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种辅助手段,抓多抓少效果相当,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因此一些领导只顾埋头抓业务,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不闻不问,很少对这项工作作深入的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和指导,以致精力投入不足,甚至管理失控。
二是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党员干部本身综合素质相对较高,又有党纪政纪严格约束,他们也会自然珍惜自己的荣誉、尊严,因此,一些领导干部片面认为平时在大会小会上穿插强调一下纪律,讲一讲一些反面事例,通过耳濡目染,给党员干部以警示和告诫作用就可以了,不必大张旗鼓,正儿八经地开展什么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那样既“兴师动众”,又“劳民伤财”,不如节约一些业务工作来得快,也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所以有了这些动机之后,一些党员干部对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积极性不高,往往有应付上级检查,搞课后“补缺补漏”工程。
三是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只要自己管好自己,“先进不求,但求无过”就可以了,对党的教育无所谓,学风不扎实,放松要求自己。目前,一些精神空虚,追求刺激的党员干部经常聚众赌博,一到双休日便与赌友公开联系,到某某地方
学习“X号文件”或“垒长城”,而且特别交待赌友要多带一些“干粮”和“子弹”,通霄达旦进行赌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赌博成风,不仅带坏了社会风气,而且玷污了党的名声。长此以往,党员干部无法取信于民。
(三)在严格党内监督方面。X、规范因素。党内监督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基础性法规,它对重点对象行使权力的行为作了原则规范,并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出合理而刚性、可行而有效的具体规定。然而,一些党员干部习惯搞“个人说了算”,不愿制定对自己行使权力具有约束力的议事规则,不希望从程序和实体上对自己拥有的决策权和执行权进行严格规范。有的虽制定了议事规则,但回避了对决策程序、权限、范围和责任等关键环节的细化量化,使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依然存在,甚至集体决策变相为少数人谋取私利、逃避责任的工具。由于一些党组织没有建立对重点对象具有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的相关配套监督制度,影响了党内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X、思想因素。一些党员干部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解决“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么执政”的问题,缺乏在思想意识、经济利益和普通党员政治参与层面上的开放性。有的因理想信念动摇而导致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严重,或自身存在不廉洁问题导致对违纪违法者不敢抓、不敢管、不敢碰硬,使党内监督工作在一些党组织出现了缺位现象;有的没有正
确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认为党内监督是纪检机关的事,自己的任务是抓业务,以致对党内监督职责应付了事;有的没有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担心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会影响领导者威信,影响自己或其他既得利益者利益,或影响个人仕途发展,以致对党内监督工作应付了事。
二、原因分析。(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教育”的思想,导致对警示教育工作领导不利、措施不强、质量不高。有些党员干部认为抓反腐倡廉教育与本部门或自身关系不大,在完成工作任务时热情不高、力度不大,产生反腐警示教育“无用论”思想,接受教育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只做表面文章,不求实际效果,致使反腐倡廉教育走形式、走过场。(二)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当前,开展教育的随意性比较大,导致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针对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怎样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警示教育缺少研究,淡化了教育重点。(三)教育缺乏长效性。一是资金投入不足,虽然有投入,但力度不大、额度较小,难以满足反腐倡廉新形势下的要求。二是缺乏专业力量,领导班子成员身兼数职,干起廉政教育工作无法很好的兼顾,更谈不上深入专业研究。
篇五:从严治党不力对照材料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自我剖析材料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系统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实践新成果,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为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建,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目前,中央巡视组对中央国家机关基本实现了巡视全覆盖,各部门正在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我们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激发改革创新动力,通过解决巡视发现的机关党建共性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落到实处。
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为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良好开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有一些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四个意识”上还存在偏差,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上还不到位。比如,一些党员干部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挂在嘴上,当作口号喊,做“两面人”,没有真正落实;有些部门对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不力,履行部门职责担当不够等。对这些问题,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研究解决。一是要深化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和重大举措。“四个意识”不强,党的政治属性就难以保持,党的组织力量
就难以体现。“四个意识”不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问题,是必须达标、强化的问题。我们要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解决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底色问题。二是要做到知行合一。“四个意识”强不强,关键看行动。要把增强“四个意识”体现在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体现在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上,体现在敢于担当、恪尽职守上,体现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上,用具体行动来诠释“四个意识”。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增强“四个意识”,源于思想自觉,也需外在督促约束。机关党组织要把“四个意识”作为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来看待,进一步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和所属党员干部践行“四个意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四个意识”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处理。
二、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把抓党建作为主责主业
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我们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出发,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总体上是好的,但与中央要求相比,还存在层层弱化、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比如,有的部门党组(党委)从未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党组(党委)书记全年没有听取过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一些部门机关“两委”委员职责、任务、分工不明确,成了“挂名”委员等。对这些问题,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上下联动,共
同发力解决。一是要督促部门党组(党委)把党建责任履行好。工委将根据中央要求,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尽快促成对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这方面,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中央国家机关不能落在后面。二是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抓实。机关各级党组织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承上启下,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环节,不能出现“中梗阻”。要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发展,不断细化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清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以考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些部门把党建考核纳入单位工作整体考核,提高分值和权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种做法值得借鉴。三是推动机关纪检组织加快聚焦主业、强化主责。机关纪检组织要进一步加大“三转”力度,挺纪在前,运用好“四种形态”。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将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向纪工委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和述职述责制度,督促各部门机关纪委认真履职。
三、不断提高完成“两大核心任务”质量,切实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是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职责和核心任务。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部门中心任务和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抓党建,为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但与形势任务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两大核心任务”虚化、机关党建工作实效性不足的问题。比如,一些党组织就党建工作抓党建,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结合不紧,服务中心
质量不高;一些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理解不够、研究不深,单纯业务工作思想、党建工作负担论根深蒂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从组织和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一是服务中心具体化。总的看,服务中心,就是要通过保证监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来把准中心工作的正确方向,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凝聚党员干部力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正风肃纪、防范风险。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深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在哪些方面服务中心、如何服务中心等问题,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在中心工作中的功能定位、服务载体。二是建设队伍组织化。机关党建工作把建设队伍职责真正履行实、履行好,必须走管党建与管人事相结合、管思想与管晋升相结合、管服务与管监督相结合的路子,实现建设队伍组织化。如何组织化,就是实现部门机关党委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由同一名党组(党委)成员分管、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干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叉任职、机关司局和支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这是大势所趋,是方向。在去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对这个问题作了深刻论述,强调“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推行人事管理和基层党建一个部门抓,分属两个部门的要由一个领导管”。这一重要论述对我们机关党建工作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三是工作融合机制化。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需要有机融合,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也需要有机融合。要着力构建工作融合常态长效机制,比如建立党建工
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不同层面的“一岗双责”制度,等等。
四、积极克服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两个领域”党建短板,切实做到“全覆盖”
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灯下黑”现象突出,成为明显的短板。去年6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把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组织作为一个专项工作来抓,用一、两年时间达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下一步,工委要和各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加强协调联动,尽快解决“两个领域”的“两个覆盖”问题。一是把“两个领域”的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机关、直属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同等重要、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止出现“木桶效应”。二是创新组织形式尽快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针对社会组织不同情况,要积极采用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组织关系挂靠、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有效方式,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三是强化党组织功能作用尽快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组织覆盖是基础,工作覆盖是根本。要围绕有效发挥“两个领域”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来开展工作,突出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政治引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事业发展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各项工作之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切实维护中央国家机关良好形象。
五、着力补强机构编制人员“三大保障”弱项,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机构、编制、人员“三大保障”问题,是这些年来一直困扰机关党建工作的老大难问题,解决起来制约因素很多,但也不能知难而退、畏惧不前,我们要努力有所突破。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来努力。一是深化对机关党建基础保障研究。比如,要通过调研,搞清楚到底如何设置党建工作机构,才更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如何根据部门干部职工数量确定科学的机关党委编制,以确保机关党委正常有效运转;如何根据党建工作需要科学选配党务干部,如何建设一支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等等。二是深入推动机关党建组织创新。近两年,一些部门已经做了一些新探索。比如,高法院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选任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专门协助所在部门党组织书记落实日常党建工作任务;审计署把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成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为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组织保障;安监总局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工作机构增设组织机构和领导职数,增配相应人员,在直属单位推动建立党群工作部门和纪委办公室,按在职党员人数百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力度得到大大增强。各部门机关党委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争取党组(党委)支持,创新机构设置、增加工作力量。三是深入推动机关党建
制度创新。比如,即将印发的《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就是指导和规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的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局等部门为解决机关纪委编制力量薄弱的问题,建立了党员干部到机关纪委挂职锻炼制度,达到了强化纪检工作力量和锻炼使用干部的双重目的。各部门要善于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通过制度创新改进工作的具体路径。四是大力提高党务干部专业化素质能力。工委将继续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各部门要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选拔优秀干部到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上锻炼成长,建立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定期交流制度,确保党务干部带队伍的活力。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机关党建工作正面临难得的机遇,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给我们提供了深层动力,十八届六中全会给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给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以全面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深刻理解、深入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关系,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贯通到全面从严治党中,把改革和法治思维贯穿到机关党建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实现机关党建的新突破、新进展,不断开创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自我剖析材料
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积极回应民意关切和社会期待,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比如,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截至目前,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去年的抽查比例是3%5%,今年提高到10%。截至今年上半年,有1790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问题,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专项审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去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对9名中管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有举报反映的193名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活动,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的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七一”,还在全国范围内推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县委书记,******亲切接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他们提出了当好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殷切希望,这对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起到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作用。
五、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努力扩大组织覆盖、建强骨干队伍、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一,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
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加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选派300多万名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970多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新建、扩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5.8万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总结推广浙江、吉林等地的经验,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影响力凝聚力。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加强。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8万个,已整顿转化94%;排查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5200多个,已整顿转化95%。
第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员总数净增幅从2012年的3.1%下降到的1.28%,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知识群体党员占比增幅明显加大,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占比明显回升。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三是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共认定不合格党员7.9万多名,其中作出组织处置的6.2万多名。四是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重点做好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向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第三,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为了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从去年开始,各地自上而下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考核。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许多参加述职的书记表示,述职评议考核让自己明确了主责、回归了主业,增强了谋党建、抓党建的主角意识。
六、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对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山西省、中石油等地方和单位多年积累的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经费以及科教文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
败案件。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
第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挥反腐“利剑”作用。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订颁布巡视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巡视工作,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推动巡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巡视针对性更强。聚焦中心、攥紧拳头,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巡视覆盖更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三是巡视方式更灵活。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带着问题去巡视,下沉一级到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况;探索灵活机动的专项巡视,创新“一托二”巡视方式,冲着具体人、具体事,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去巡视。巡视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效起到了震慑、遏制和
治本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腐败现象之所以滋长蔓延,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非常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突出强化“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的结果向全党公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许多干部群众说,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现在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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