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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8篇

时间:2022-11-21 19: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党建工作制度8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有力地推动全局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为解决基层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为方便各县市局各专业单位办事根据局领导要求健全和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党建工作制度8篇

篇一:党建工作制度

  为有力地推动全局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为解决基层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为方便各县市局各专业单位办事根据局领导要求健全和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按照立项办事催办办结归档的程序按照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办事时限认真做好协调的要求开展督查使全局各项决策和工作达到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做到督查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做到了督在点子上查在关键处提高了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党建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

  一、镇党委工作制度1、要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2、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教育工作。3、坚持党课制度,认真组织抓好理论学习,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宣传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的重要会议、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和考评。4、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注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发展工作。5、建立分工负责制,机关党委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分管工作,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目标责任制,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二、党员“三会一课”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会,听取各支部的工

  作汇报,小结上季度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并安排部署下季度党建工作。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达90%以上。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员工作实绩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

  的主要依据。四、党员学习制度以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培、养“复合型党员干部队伍”和“知识服务型工商人员”为重点,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1、个人自学制度。坚持每天一小时以上个人学习和讨论制度,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2、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3、每年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不少于六次、支部大会学习不少于四次,上党课二次,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4、坚持每月一次学法考试和每季度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考试,并列入综合量化考核,考试不及格的进行扣分。5、坚持每年对在职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五、组织生活会制度1、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加。2、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

  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组的同意。3、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4、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方法,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5、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6、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7、支部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党组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及会议记录,党员组织生活会议情况要及时向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通报。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

  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4、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5、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衔接。通过评议,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到“五好五带头”,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1、各党支部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2、评议内容: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六看六做到”,即:看政治立场稳不稳,做到违反原则的事不在我身上发生;看宗旨观念牢不牢,做到群众在我这里办事不受冷遇;看党性觉悟高不高,做到党员的责任不在我这里丧失;看组织纪

  律严不严,做到违纪行为不在我身上存在;看业务素质精不精,做到工作差错不在我这里出现;看党员形象好不好,做到党的先进性不因我而损害。3、评议方法: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文件,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对照党员标准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进行自评,然后进行互相评议,采取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支委会综合评议后,报镇党委、党组审批,形成组织结论。整改提高。每个党员都要针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保持党员的先进性。4、镇党委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加强指导,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5、镇党委每年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一次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八、“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争创”活动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争创”活动。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争创”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4、每年对“争创”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党组。九、党员廉洁自律制度为了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遵守和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省、市工商局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2、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的谋取私利。3、党员干部一律不准收受下属单位、企业、个人和服

  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4、党员干部不得到企业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5、党员干部到基层一律不得接受下级单位、企业赠送的礼金、礼品及土特产品。6、禁止党员干部接受基层、企业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7、镇党委、支部要把每个党员干部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公务员考核之中,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要严肃查处;对瞒案不查不报的,由市、县(区)局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8、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并且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

  时按规定交纳党费。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篇二:党建工作制度

  如何制定党建工作制度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工作规范。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只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支部建设的各个方面,机关党建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才有保证。

  一、制度建设的原则1.一切从实际出发。制度要切实可行,在注重工作规范性的同时,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符合机关工作的特点,便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便于贯彻执行,便于检查考核.2.密切联系群众.制定制度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和集中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制度执行一定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严格执行制度。3.与时俱进。制度建设要体现时代性,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对制度进行不断的充实和完善。皋委发[2005]58号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好的做法,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举措,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4.稳定持续。制度建设既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也要注意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制度的稳定性,是指制度形成后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认真执行,不随意改变。朝令夕改,就可能造成党内生活

  的混乱;制度的连续性,是指在新的制度出台之前,原有制度要继续执行,在制定新的制度时要吸收原有制度的合理部分,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使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5.严格执行。制度建设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执行的制度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制定,严格执行。

  6.重在建设。要树立依靠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理念,经常寻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改进,要特别注意抓好制度的落实,坚持依规章制度办事。

  二、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包括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等。当前要特别注意抓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皋委发[2005]58号)明确的11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认真执行。这11项制度分别是:《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培训教育制度》、《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定期征求意见制度》。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以建立健全以上11项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组织、工作、生活制度体系。《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是党员理论学习的重点,一定要完善制度,确保落实。基本要求是:部门(单位)党委(组)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次,学习组织、学习内容落实,考勤和学习记录(包括成员个人学习记录)齐全。

  《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是党员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党组织要根据市委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学习制度。基本要求是:一般每两周一次,有条件的可以每周一次,可与单位全体人员学习结合起来进行,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其中有完整记录的集中学习,全年不得少于12次.

  《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对党员干部在职自学曾多次下发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除参加中心组、党组织(单位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外,要坚持在职自学,每天至少自学一小时,每年至少精读一本书,并用统一印发的学习记录本认真记录学习体会,对学习记录要定期组织抽查和普遍检查。市委出台的党政干部学分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要求:镇(局)职干部每年必须修满40分,普通党员干部必须修满25分(具体评分细则见宣传部印制的“干部《学习档案》")。达不到规定学分的,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扣分,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都要健全《学习档案》。

  《培训教育制度》。党组织对党员实施培训教育,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基本要求是:在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的同时,部门(单位)党组织必须有计划地对全体党员进行培训或轮训,每年每名党员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述学、评学、考学制度》。述学、评学、考学是增强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必须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基本要求是:除认真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考学活动外,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的态度,学习笔记记录,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研讨文章数量、质量,理论成果运用,上党课和“双送”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实施教育管理的基本途径,也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基本要求是: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一次,党课每两个月一次,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上党课,参与“双送”活动,(检查时看形成的台帐资料)。

  《组织生活会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时间,一年一次;会前要进行充分调研,明确主题,制订详细的方案;会上要坚持逐个评议的原则,一人一讲一议;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同志之间要推心置腹、坦诚相见;组织部门要加强督查。

  《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今后一年不得少于一次.机关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撰写,并结合年终支部书记述职,接受本支部党员的审核。每个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都必须做到四个“三",即“三亲自”、“三说”、“三不”、“三体现”.“三亲自”就是亲自动手撰写、亲自倾听意见、亲自修改材料;“三说”说是对党组织要说真话、说实话、说心里话;“三不”就是材料不文过饰非、不避重就轻、不照搬照抄;“三体现”就是要体现时代要求、体现行业要求、体现岗位要求.对每一位党员的材料,党组织都要认真审阅把关,并及时将党组织意见反馈给每一位党员。

  《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集中谈心谈话活动,一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个必须谈”,即班子成员必须谈,分工联系的同志必须谈,支部党员间必须谈。

  《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基本要求是:对于不履职党员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的党员,党组织要进行严肃问责.问责要在党的组织

  生活中进行,发动支部所有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后进党员解决突出问题。

  《定期征求意见制度》.市委要求是:继续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以诚恳的心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广纳群言.具体怎样定期由各基层党组织以制度形式确定.

  三、制度建设的注意事项要提高支部党员的制度意识。制度意识是指党员关于制度的思想、观念的总和。包括党员对制度建设的基本看法,对党的制度和党员行为要求的态度,也包括党员的制度知识和修养。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在不断提高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提高制度建设能力的基础上,运用各种有效途径,加大制度建设意义宣传教育的力度,为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夯实思想基础。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执行制度。制度建设关键在落实,没有落实,再完备、严格的制度都只能是一纸空文.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员行政领导干部既是党的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参与者,既是教育者也是受教育者,不仅要监督检查制度的制定落实,也要受相关制度的约束,要带头改变重制定,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重建立出台,轻检查考核的现象,带头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制度建设要与机制建设相结合。要把制度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之中,党委(组)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的制度建设负总责,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纪宣委员要各负其职,宣传纪检委员要在制度建设方面切实履行职能。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议。考核不是目的,但加强考核是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基层党组织考核要注意三个结合:一是支部自我评价与上级党组织考核、群众监督相结合。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党

  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考核的内容一定要抓住不放,确保事事有人抓,项项能落实.二是定期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要加强部门(单位)内部考核,及时查漏补缺,打牢基础,促进平衡,把工作做在平时,避免迎接上级考核时手忙脚乱;要注意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及时纠正制度制定、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三是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制定制度要坚持能实不虚,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奖惩。年度评先要主要依据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评先评优与考核不挂钩,必然导致人们对考核的淡化。

  

  

篇三:党建工作制度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条党委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局党委议事和决策采取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二)局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使用、奖惩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三)局党委会议事时,应先由委员就议题分别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然后提交党委进行议决。重大事项和重要会议的讲话稿、报告、材料、实施方案以及政策性、规章性的文件等应全文讨论。

  (四)局党委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宜,应逐个表

  决)。表决时,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五)局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问题委员间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还不清楚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发现决议、决定与实际情况不符而无法落实或执行,需要复议的,由委员向党委会提出复议。

  (六)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的、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对局党委决定的事项,由书记负总责,副书记、委员和局属相关单位或股室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条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紧紧围绕局党委的工作中心,以党建带团建、妇建和工建,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决议、决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共同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三)密切联系群众,实行党员联系群众责任制。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和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遵守干部职业道德。

  (四)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精神,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支部工作和业务工作实际,制订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慎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按照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严格入党手续。

  (六)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搞好优秀党员评选工作,搞好支部、党员工作总结和表彰工作。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的权利,努力搞好清正廉洁工作.

  (八)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制定政治学习计划,进行时事、政策、理想,纪律、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为支部工作谏言献策。

  第三条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指局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全体党员大会。由党委(支部)负责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年年底或年初召开,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

  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其它需要提请全体党员大会研究的有关事项。

  2、支委会:

  (1)党支部委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大会的决议、意见和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民主生活会等.

  (2)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3)党支部委员会议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

  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5)正确处理支部委员会议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和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于党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

  3、党小组会议制度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人社系统的党小组会议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党小组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党组织,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

  党员分布情况而划分的.党员人数少的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任务是:

  ①按照支部的部署,结合本小组实际,分配每个党员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支部的决议;

  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

  ③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④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⑤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2)党小组会的时间要求和内容①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形式,是党小组完成所负担工作任务的重要途径.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果需要,次数可以增加。②党小组会议内容。党小组会是围绕着如何更好的完成它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而召开的。党小组会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党员进行各种内容的学习;(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作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研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接收新党员;

  (6)协助支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鉴定工作,讨论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7)按照支部的统一安排,酝酿支部委员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改选党小组长;

  (8)其他需要党小组会讨论或落实的问题.4、党员上党课制度为使全体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意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为每周五下午,特殊情况临时安排。(2)学习计划、资料等由办公室统一制订和落实。全体工作人员要主动参加学习和统一组织考试。

  (3)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上级文件、指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等。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学习任务。

  (4)学习方式可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中心发言与讨论相结合,观看电视录像与阅读杂志相结合,力求形式多样化。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均应注重学习实效,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

  (5)遵守学习纪律,执行学习制度.学习期间不得会客或兼顾其他,因事不参加统一组织学习的,须经领导批准。

  (6)每次学习情况办公室要做好记载,个人要做好笔记,以备查对。

  (7)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6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自学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1小时。

  (二)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1)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②政治审查合格;③本人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作风正派,能自觉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④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多数群众认为其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③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现在职业、政治表现、与本人关系等项内容。

  (3)确定重点发展对象的程序

  ①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考察意见;②党委审阅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全部材料;③党委会酝酿讨论,初步确定发展对象名单;④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⑤党委会认真讨论、综合分析,集体确定重点发展对象。

  (4)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

  ①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员应到人数必须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开会;②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③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情况和意见;④党委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⑤到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⑥党委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决议;⑦发展对象说明自己对党员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

  决心;⑧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审批。

  (5)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①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②党委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③党委审查;④大会讨论、表决通过;⑤报上级审批.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1、党委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委委员除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2、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委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的开展党委的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部一班人的团结;能否结合本职工作业务,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3、党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党委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围绕议题,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不要把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4、党委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确定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党委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党委委员,让大家做好准备。会议主持人应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党委委员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委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委委员

  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使上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

  5、局支部民主生活会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整顿队伍的目的。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等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第四条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干部职工制度

  (一)交心谈心制度1、交心谈心的原则(1)相互尊重、平等相处的原则;(2)实事求是的原则;(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4)从大局出发、从事业出发的原则;(5)坦诚相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原则。2、交心谈心的基本要求(1)班子成员与每位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每年不少于一次.(2)交心谈心中涉及对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班子应该解决

  的问题,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3)主要领导在交心谈心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既要力

  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又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解

  释;班子成员要尽可能地多与普通党员干部交心谈心,有些问题一次不行谈两次,甚至多次,力求谈深、谈透,真正解决问题。

  (4)要正确对待党员的意见建议,增强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实际效果,增强相互信任感。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一定要本着“闻过则喜,兼听则明”的态度;每名党员干部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事业发展出发,打消思想顾虑,积极主动找领导反映真实思想,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

  (5)交心谈心要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并要及时总结完善.

  (6)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困难党员帮扶制度

  为了健全帮扶长效机制,使帮扶活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的发展轨道做到扶志与扶贫相结合,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感情上慰籍,发展上帮助,现对我局党员和困难职工帮扶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摸清全局贫困党员现状,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全面掌握困难党员底数及其生活状况,为实施困难党员分类帮扶提供依据。

  2、建立困难党员救助金制度,构建党内长效帮扶机制。采取行政补助一点,党员募捐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建立困难党员救助金。救助金主要用于困难党员的生活扶持、大病医疗救助、子女入学资助、家庭救灾、救济和走访慰问等.

  3、坚持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健全党内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等结对帮扶活动,要求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联系困难党员户,推行党支部与结对帮扶双方签订帮扶责任书的新措施,明确帮扶的方向、责任、项目和预期达到的目标,让帮扶的见实效。

  4、完善走访慰问制度。做到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必访;困难党员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必访;困难党员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必访;困难党员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必访;困难党员有较大思想情绪或

  有意见建议时必访。通过党组织的走访慰问,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

  5、建立党内政策性优先帮扶制度。在同等条件下将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优先向困难党员倾斜.(三)联系、培养干部制度

  1、每名局领导要将所分管的业务股室内的干部确定为联系培养对象。

  2、局领导要根据被联系培养人的实际情况,指导和帮助培养对象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

  3、局领导每二个月要找培养对象谈一次话,了解联系培养对象新近学习、工作、生活、思想状况。

  4培养对象要主动与相对应的局领导联系,汇报学习、工作、生活、思想情况。

  (四)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为了健全帮扶长效机制,使帮扶活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的发展轨道做到扶志与扶贫相结合,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感情上慰籍,发展上帮助,现对我局党员和困难职工帮扶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摸清全局贫困党员现状,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全面掌握困难党员底数及其生活状况,为实施困难党员分类帮扶提供依据。

  2、建立困难党员救助金制度,构建党内长效帮扶机制。采取行政补助一点,党员募捐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建立困难党员救助金。救助金主要用于困难党员的生活扶持、大病医疗救助、子女入学资助、家庭救灾、救济和走访慰问等。

  3、坚持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健全党内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等结对帮扶活动,要求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联系困难党员户,推行党支部与结对帮扶双方签订帮扶责

  任书的新措施,明确帮扶的方向、责任、项目和预期达到的目标,让帮扶的见实效.

  4、完善走访慰问制度。做到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必访;困难党员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必访;困难党员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必访;困难党员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必访;困难党员有较大思想情绪或有意见建议时必访。通过党组织的走访慰问,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

  5、建立党内政策性优先帮扶制度。在同等条件下将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优先向困难党员倾斜。

  第五条党建带工(团、妇)建制度

  (一坚持以党建工作统揽群团工作全局,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到党建、工建、团建、妇建一齐抓,实现党、工、团、妇组织齐心协力、互动共进、共同发展。

  (二)以党建带工(团、妇)建。

  1、带思想建设.各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定期给团员青年、职工、妇女上党课,组织他们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2、带组织建设。各单位党组织对同级工、青、妇群团组织的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工、青、妇群团组织,配齐配强工、青、妇专干,合理设置企业群团组织和工作机构。

  3、带班子建设。各单位党组织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做好工、青、妇组织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落实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加强工、青、妇组织的班子建设。

  4、带队伍建设.各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对工、青、妇组织队伍建设进行指导,并负责做好吸纳工青妇组织中优秀人员入党工作,各工、青、妇组织负责做好各类人才加入群团组织工作。

  5、带工作发展.各级党组织负责指导工、青、妇组织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和本单位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单位党组织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工、青、妇工作,帮助群团组织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同时积极支持工、青、妇组织依据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六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标准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标准包括:评估内容5项,评估要素17项,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评估内容和要素如下:

  1、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35分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局党委的决议.(5分)

  (2)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的研究、讨论和决策,团结协作。(10分)

  (3)团结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研究、分析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本单位工作成绩显著。(10分)

  (4)围绕局机关及本单位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活动方式和内容有创新,有吸引力。(10分)

  2、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0分)(5)定期分析、研究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计划。(6分)(6)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6分)(7)严格党员管理,督促党员遵纪守法,执行党纪党规.(6分)(8)按期足额收缴党费。(2分)3、坚持各项制度(20分)

  (9)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5分)(10)坚持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分)(11)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5分)(12)认真建立“三簿三册”,即党支部大会记录簿、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记录簿、党课记录簿和党员花名册、党员绝对数增加、减少登记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5分)4、发展党员工作(15分)(13)有年度发展计划,措施落实。(5分)(14)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重视培养教育,严格发展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5分)(15)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5分)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10分)

  (16)支部定期分析群众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学习制度.(5分)

  (17)关心群众,党群关系密切。(5分)学生党支部考核评估的具体标准,由系党总支参照以上内容修订补充。(二)考评工作程序。1.自查自评.根据考核评估标准和内容,全面认真总结任期内的工作,根据考核评估内容和要素逐项对照检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考核评估。由考评小组进行考核评估。方法为:(1)工作总结和自查情况汇报;(2)查阅工作原始记录。(3)根据评估标准和要素对所考核评估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进行打分,并提出综合评估意见。

  3、通报考评结果,评选先进。考评小组向被考评的党组织通报考评结果,在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出先进党总支、党支部,并将先进事迹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4、落实整改措施。要制定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重点抓好先进党支部,重点解决1—2个主要问题,促进相对落后支部的转变.局党委要对工作薄弱的基层党支部进行整改,有计划地改变工作薄弱部门的面貌。

  (三)在考核评估过程中,应注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监督与考核相结合,党组织与党员、群众考评相结合。以评促建,通过考核评估,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四)考核评估时间安排

  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考核评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局党委根据情况安排。

  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第七条作风建设制度

  (一)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承诺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效和提升部门形象,增强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2、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根据各自职能和岗位特点,围绕党员目标责任具体承诺事项,对本职工作和服务态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3、服务承诺分作本职工作承诺、作风建设承诺和社会服务承诺,按照“个人报、党员议、支部定”的程序确定。服务承诺要具体实在,便于监督考核。

  4、通过“党员干部服务承诺书”,向社会公布党员干部具体服务承诺.

  5、党员干部履诺、践诺情况,作为党员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和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民主管理制度(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在办理党务政务时,除法律、法规规定保密的事项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属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1)对外公开的内容:(1行政决策事项;(2规章事项;(3重大人事事项;(4行政处罚、强制措施事项;(5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股室的业务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服务承诺及效果;(6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2)对内公开的内容:(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2机关事务管理事项;(3党务工作、组织人事工作;(4为群众办好事、

  办实事情况;(5财务开支情况。2、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以现有公开栏为主要阵地,辅之以会议、文件、通知、网页等

  形式,逐步拓宽渠道.3、党务政务公开时间(1)固定项目工作一年一公布;(2)一般项目工作半年一公布,一季一公布或一月一公布;(3)阶段性工作分阶段公布;(4)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以保证党务政务公开的经常性、持久

  性。

  4、党务政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

  (2)切实规范公开程序;

  (3)强化监督考核;

  (4)严肃党务政务公开纪律.(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我局在重大事项决策上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事前必须经过调查分析、酝酿协调,然后由党委书记确定是否召开会议研究。

  3、召开决定重大事项会议时,须提前2天将时间、地点、人员、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4、会议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5、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如持赞成意见和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待下次会议另议。

  6、会议对议题实行逐项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7、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可保留意见或署名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领导集体未作出更改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8、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与会者。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结果,由党委书记视情况向本局工作人员通报.

  9、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保密,对决定事项的公开时间、范围由会议同时确定.

  10、重大事项一经研究决定,各分管领导和股室必须抓紧落实并及时将结果报告局党委。

  (三)重要情况通报制度1、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原则

  (1)坚持党内所有党员政治上一律平等原则.(2)坚持党内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三先”原则。(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局属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全体党员.通报内容和范围包括:党内重要会议精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党委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决策、重要部署的执行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调整情况;重大违纪案件的立案审查、处理情况;经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要情况。通报一般通过党务公开、会议、简报、网络等途径,采取集中通报、分支部通报和分党小组通报等形式进行.分组通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通报.通报工作由党委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

  4、通报的形式和程序

  (1)通报采取召开会议、发文、简报、信息公示栏和网络等形式进行。

  (2)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局党委一般每年通报不少于一次;党支部一般每年通报不少于二次。

  (3)对涉及党员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在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4)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和请示,同意后方可通报。

  (5)通报的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5、本制度适用于局党委及局属各党支部。第九条党风廉政制度(一)勤政廉政制度党员干部必须在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清正廉洁,勤政爱民,意志坚定,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经受住名位、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1)廉政奉公,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3)遵守人社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4)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奢侈浪费。

  (5)谨慎交友,减少应酬,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6)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清正廉明,克己奉公.

  (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为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述职内容(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2)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4)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2、述廉内容(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2)贯彻执行党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3)贯彻执行局党委决议、决定情况.(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3、要求

  (1)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机关全体干部、基层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

  (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撰写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力求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4)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报告廉洁从政情况。

  (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对部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

  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局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报告人员范围本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2、报告内容(1)本人住房情况。(2)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动情况。(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营业用房经营或出租)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小汽车的情况。(4)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5)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等)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6)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7)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含参股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情况。(8)个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包括接受国内外亲属赠予的),或者少于本款规定数额,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9)配偶、子女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或判刑的情况。(10)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3、报告方式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采用书面形式,由干部本人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物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

  4、报告时限

  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不可预见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

  (四)廉政谈话制度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1、谈话的对象县人社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中层干部和各乡镇服务中心负责人.2、谈话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5)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

  (6)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问题。3、谈话的实施(1)谈话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局纪委作出安排。(2)谈话由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委员和办公室参加。

  (3)谈话的时间和具体对象由局党委和纪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4)谈话前5天,由局党委和纪委将谈话要求、内容、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谈话对象。

  4、谈话的要求

  (1)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准备,安排好工作,按时到约定地点参加谈话。

  (2)谈话对象介绍情况要紧扣本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3)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与谈话对象平行交换意见。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谈话时,主谈方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谈话记录向局党委和纪委汇报。谈话记录和谈话情况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党委报告.

  

  

篇四: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录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一)党支部工作制度1、党支部工作职责…………………………………12、党支部议事规则…………………………………2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44、三会一课制度……………………………………55、组织生活会制度………………………………66、民主生活会制度…………………………………87、民主科学决策制度………………………………108、请示汇报制度……………………………………11(二)党支部成员职责1、党支部书记职责…………………………………122、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133、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144、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145、党小组长工作职责……………………………15(三)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制度1、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5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163、党员活动日制度………………………………184、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9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9

  6、党费收缴制度…………………………………207、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18、入党公示制度…………………………………22

  (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党务公开制度…………………………………232、党内监督制度…………………………………26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28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295、党员监督制度…………………………………306、党员谈话诫勉制度……………………………34

  党支部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部署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4、研究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7、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干部推荐工作。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行风建设。

  9、加强对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大力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开展各项工作。

  10、大力推进党务数字化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1、切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建设先进党支部。

  12、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

  席会议的人员。二、会议的主要形式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

  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

  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四、会议要求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

  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建工作列为党支部的职责,书记以身作则并负全面责任,支部委员齐抓共管,负有相应的重要责任。

  2、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党的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作风建设。3、党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加强党

  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及人员,书记定期检查,年中、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5、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6、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7、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和支部近期任务组织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研究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本单位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党的宗旨、党性、党风、党纪、形势任务等党课教育等。

  4、党课每半年一次,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要求安排党课内容。

  5、建立三会一课的考勤、记录制度,作为考核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

  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5、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外出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

  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8、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9、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六月底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十二月底召开。

  2、民主生活会必须全体支委参加,由书记主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支部根据会议内容

  确定。3、民主生活会要围绕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

  设和“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要求,主要是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及中心组成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团结、廉洁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交心通气,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把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讨论的重点。

  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必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及时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5、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支部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支部成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主动检查自己,诚恳接受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不准随意夸大,不许压制或打击报

  复,不许向外泄露。6、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要及时

  解决,并要制定改进措施;支部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党委报告。

  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优势,使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领导班子。

  2、讨论或决定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必须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会上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一经决定后,必须统一行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维护班子团结。

  3、定期召开班子会,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汇报,部署有关工作,讨论需要班子会决定的事项。

  4、讨论决定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要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举

  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如对重大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做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意见分歧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2、党支部每月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3、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

  (2)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情况和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文化知识的情况。

  (3)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4)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4、党员汇报的主要形式:

  (1)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2)党员向支部书记或支委口头汇报。(3)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向党组织书面汇报。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管支部的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及决定。

  3、完成党建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4、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做好支部的日常工作。

  5、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7、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8、抓好党支部的廉政建设,做廉政、勤政的模范。

  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

  2、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6、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

  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组织指导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会同工会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了解教育思想动态,做好教育思想工作。

  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2、组织党员贯彻上级党委和党支部的决议,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鉴定,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

  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

  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1、自我总结评议;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委党组。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是对党员进行思想政

  治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基本形式,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以党支部(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的权利、义务、标准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光荣历史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知识等。

  3、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有记录,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党员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时间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培训时间每半年一次。

  4、党组织对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

  5、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通过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等形式,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党员意识。

  6、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电教设

  备和党报党刊,使党员学习教育有场所和学习内容。

  7、上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8、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党组织对党员学习情况每年检查1-2次,检查情况作为党员目标管理考订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一、每月定时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二、支部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三、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委实际,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4、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等。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确定联系对象。

  2、党员应该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后进人员的转化工作,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应和联系对象保持经常性接触,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联系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党支部对党员的汇报要有记载。

  4、党支部要把联系群众的工作作为考评党员、评选优秀党员的内容之一,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正常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评议内容: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对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评议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3、评议程序: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4、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思想教育,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原则,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先进性标准进行教育评议、定格。

  党费收缴制度

  一、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二、交纳党费数额有多有少,具体依据工资标准。三、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四、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

  交不限。五、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

  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六、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

  按月交纳的,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一次。支部党费收交情况必须上墙公布。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党支部(党总支)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的集中培训。

  3、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4、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5、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查。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培养期满后,由本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总支委员会审查;报党委审批。

  7、党支部(党总支)每年年初要向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年底要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对违反规定程序的,要追究责任。

  入党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

  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

  三、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和张榜公布的方式,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除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地区进行外,必要时也可扩大到其居住地和原工作单位进行。

  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

  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二、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三、公开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

  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五、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党内监督制度

  1、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员公布。(2)党组织要按规定召开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

  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整改;将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反映出的问题,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

  (3)党组织经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意见。

  (4)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5)按规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听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6)对党员违纪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协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

  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纪检委员)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有关规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4、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按有关人员的职务、违纪违法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的处分和处理。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领导和分工负责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3、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在各项工作和社会活动中,领导干部应做到:

  (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遵守公共财物管理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4)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5)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挥霍公款。(6)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

  党员监督制度

  为使广大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

  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集体监督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舆论监督就是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党内的不正之风,进行揭露和批评。民主党派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

  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支部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教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二、诫勉谈话要求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三、诫勉谈话内容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篇五: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依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争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培育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育状况;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育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争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依据积极分子的表现状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争论;5、召开支部大会争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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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费收缴制度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根据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准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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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是否有坚决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争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专心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状况,确定成果,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当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当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根据“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分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当进行;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3、经支委会争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4、召开党员大会,争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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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党内监督制度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状况要准时报告上级党组织;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六)“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争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争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争论打算党员的嘉奖和处分,争论打算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2、支部委员会依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争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支配、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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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争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争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支配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1、党支部每年要专心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状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专心对支部全年工作状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状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2、党支部要按时参与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准时传达,专心贯彻落实;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准时请示汇报;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篇2:督查工作制度为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X省工商局机关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和《Y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原则》,制定本制度。

  

篇六:党建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局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局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为加强我局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局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都要组织支部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4、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5、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支部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3、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4、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2、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3、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既要对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4、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规定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四、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一)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年度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评进行。(二)民主评议的内容。1、是否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远大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2、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3、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4、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考评时间:党员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考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十二月底或次年的一月初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程序1、自我评议;2、党员互评;3、党外群众测评;4、组织审定。(五)总结整改工作。考评结束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回顾总结评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签订新一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五、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1、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2、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3、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6、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六、党组织生活制度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2、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4、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5、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6、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7、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七、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为便于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二是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有特殊问题时,要向党组织作出书面汇报。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三、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四、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我局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健全和完善局领导联系点制度,明确办公室、综合科、法制科为局党组书记周来荣同志的联系点,农调队、综调队、专业科室为副局长何长鑫同志的联系点。局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联系点的各项任务,确保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3、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4、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1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5、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6、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九、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打分方法进行。五、考评步骤:考评步骤:1、自我总结评议;自我总结评议;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十、党员发展工作制度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持改革开放。持改革开放。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支委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区直工委批准。局党支委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区直工委批准。(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要有计划、有组织、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预备党员的接收(一)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党动机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助。(三)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区直机关工委审批。区直机关工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的教育、(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教育、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二)预备党员的转正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并报机关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予按时转正,并报机关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四、组织落实(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各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各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作。(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职工群众公布入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员的基本情况(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十一、十一、公示制度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出转正申请的党员。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本情况三、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的方式,设立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的方式,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支部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公示情况必须向党支部大会报告。未经公示,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十二、十二、讨论票决制度一、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80%,二、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80%,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进行表决。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三、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同意”票超同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四、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讨论和表决。讨论和表决。五、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的党员人数、的党员人数、未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表决结果。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表决结果。十三、十三、责任追究制度一、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由于主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观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观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的责任。的责任。1、发展对象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发展对象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为达到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对党组织有其它欺骗行为的。它欺骗行为的。

  2、入党介绍人未能认真履行对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职责的;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报发展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报发展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3、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确定未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确定未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表决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表决的;赞成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没有进行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不满一年的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发展的。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发展的。5、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形成决议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后,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或上级党委未按时审批吸收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6、党支部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在上级党组党支部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置障碍,组织反调查,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置障碍,组织反调查,指使知情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7、党委授意、指使基层党组织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拉入党委授意、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检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8、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

  9、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二、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应分清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1、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2、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情节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应的纪律处分3、追究党支部责任,对支部书记等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追究党支部责任,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党纪处分。

  十四、十四、党员监督制度为使本局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使本局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一、党员监督的内容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行集体领导,实遵守党的纪律。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立党为公。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组织生活情况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二、党员监督的方法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的监督。的监督。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对党员的监督力度。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任何以监督名义,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十五、十五、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诫勉谈话对象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月的党员;月的党员;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响的党员。响的党员。二、诫勉谈话要求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支部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3、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三、诫勉谈话内容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有关事项。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限和要求。限和要求。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十六、十六、党费收缴制度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预交或补交。交或补交。

  2、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自愿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3、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党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支部每年度向党工委缴纳一次党费。支部每年度向党工委缴纳一次党费。4、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接受每位党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5、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规定比例交纳党费6、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按自行脱党处理。按自行脱党处理。十七、十七、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一、学习教育内容(一)思想政治基础教育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重要思想教育;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3、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4、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本国情教育

  5、民主与法制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6、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1、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2、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3、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4、爱岗敬业教育;爱岗敬业教育;5、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层次的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二、学习教育形式1、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2、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3、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验等直观学习形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4、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媒体学习形式;媒体学习形式;5、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举办学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三、时间安排

  1、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并根据需要制定分阶段的学习计划。计划。2、保证学习时间,支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

  

  

篇七: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

  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

  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

  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

  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公会、团支部、大队部工作。了解掌握党

  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

  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

  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

  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

  建设。

  4、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

  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

  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

  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

  组织的统计工作.二、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三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六、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

  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6、活动要求:(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形式多样,解决问题,注重实效。(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

  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责任考核1、局党委和乡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

  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4、局纪委和乡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三、责任追究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0学时。四、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五、学习要求:1、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查、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

  书记、校长、副校长二、评议的主要内容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尝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教工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3、校级干部个人总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述职测评大会。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末进行。五、评议结果的处理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2、按照有关规定向校级干部本人反馈;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5、学校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7、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8、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1、会议型:支委会、党员大会;行政会;教代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学生会。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版面、校园广播等。3、文件型:书面文件。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1、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接受教工委、教委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

  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一、活动时间: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党支部确定,并相对固定.每月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二、活动内容: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三、活动要求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

  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性分析(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二)党性分析的程序1、由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二、民主评议(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3、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每个党员发挥作用情况。4、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3、坚持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4、坚持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原则。(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是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脚踏实地地为实践党的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2、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大局,站在改革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3、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廉洁奉公,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在本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1、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2、自我评价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对自己一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特别是改革、廉洁、组织纪律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方向。3、民主评议阶段。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并采取召开

  群众座谈会、民意测验、设意见箱等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评议中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在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由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汇总各方面反映,形成对党员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组织意见.5、表彰处理阶段。经民主评议,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按照有关政策,对不合格党员区分情况,严肃处置.6、总结整改阶段。党员要在评议以后,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上交本人所在党支部。三、民主生活会

  (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支部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

  记表》等材料。三、学校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四、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七、学校党组织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支委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和培

  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1、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时代及实际工作变化,将不断丰富和深化。2、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3、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教导处、工会等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4、学校每年树立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5、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德意识,确立师德观念,按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6、将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7、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学校考评与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坚持师德汇报制,凡发现师德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师德建设领

  导小组予以查处,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必须追究责任。8、建立师德奖惩制度,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职工,除认真检讨、批评教育外,按情节轻重扣发学年奖,评优、职评、晋级一票否决,并停职待聘或解聘,或年度考核结论定位“不合格",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报有关部门查办。

  

  

篇八:党建工作制度

  以十七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党章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党员与非党员的联系提升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扩大党在学校工作中的覆盖面发挥一线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校内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建工作制度目录

  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二、党委工作制度三、“三会一课”制度四、党员学习制度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六、党员发展制度七、党员管理制度八、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九、党委工作职责十、党支部工作职责

  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学习人员组成校党委成员、校级领导班子、工会**、团委书记、党办主任。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根据阶段性学习内容情况,吸纳部分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二、组织领导

  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负责确定全年理论学习的主题;审定学习计划和具体安排,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主持中心组学习;督促、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组织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交流活动。副组长协助组长认真做好学习的各项工作。党办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当好学习参谋,提供学习文件和参考材料,做好学习提示,负责学习记录、学习签到和学习档案管理工作;安排集中学习的地点,负责中心组学习通知和有关的联系工作。三、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心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②党中央的重要文件、指示和上级领导重要讲话;③教育法规、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理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决策管理知识、国际时政知识、历史知识,特别是近代史和中共党史等,以及其他上级临时布置的学习内容。四、学习方式1、坚持自学。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内容,挤时间坚持自学,尤其要联系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和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系统学习。2、坚持定期集中学习研讨。原则上确定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日,每次学习结束时,布置下次学习的内容。集中学习时,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和要求,可采取读书与辅导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结合、自学与研讨相结合、常规学习和电化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努力把学习搞活,不断增强实际效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做好学习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学习任务,每个中心组成员学习前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对当前教育改革的实际问题开展系统的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点带面,提高工作质量,推进教育改革。4、严守学习纪律。坚持做到学习签到簿、学习记录簿、学习笔记簿“三簿”齐全;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五、其他事项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情况的自查和总结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和督促,指导全校教职工的理论学习。

  党委工作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委在学习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我校党员的领导,保证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依照《党章》制定本制度。二、校党委是带领全校党员维护学校健康发展的指挥中心、运筹中心和总体协调中心,是学校党组织密切联系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三、党委工作的开展遵循自觉、共建、互补和服务的原则。四、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党章》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党员与非党员的联系,提升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扩大党在学校工作中的覆盖面,发挥一线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校内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五、党委的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上级教育党工委的工作部署和学校的中心任务,围绕全校师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以及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针对学校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六、党委的工作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和全体师生的心坎上。七、党委的工作目标是:经过不断努力,按照“强化纵向,拓展横向,整体提升,全面发展”的要求,形成党建工作的新格局,不断取得党建工作的新成绩。八、党员的重点发展对象是: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教职工,表现优秀的大中专学生。九、党委成员在讨论、研究工作时,享有平等的权力,没有职位高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共同议事,平等协商。十、党委的议事活动一般为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并逐渐形成例会的形式,也可因工作需要适时举行。十一、本制度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十二、本制度自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党委会全体会议。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委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党委的其他重大事

  项。二、支部委员会每两月举行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会议的决定,安排支部的工作。三、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每月至少一次,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各支部每季度举办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党员学习制度

  一、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党员为学校服务的水平,按照《党章》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校中心组布置的内容。三、政治理论学习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小组的已组为单位)坚持定期集中举行,每月至少一次。四、其他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五、学习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主题、有笔记、有记录、有心得。六、凡党员学习日不准请假,更不准无故不参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管理,树立党的优良形象,根据党的组织工作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二、每年度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三、全体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中,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理清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勇于剖析自己,并写出书面材料。四、采取互评,召开座谈会,民主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委、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五、支委会对党内外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党委会报告。六、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由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七、经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党委批准。八、党委、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详细制定计划,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九、民主评议分评议党委、支部及党员三个层次进行。十、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党委、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

  认真研究,做出答复。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的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十二、评议时间:每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

  党员发展制度

  一、为满足我校优秀份子在政治上求得进步的要求,吸纳优秀师生加入党的组织,壮大党的队伍,保证入党程序合乎组织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特制定本制度。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对入党积极份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四、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采取定期培训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支部要严格填写《发展党员考察表》。

  六、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需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的,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七、支部发展预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八、预备党员预备期过后,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党员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的管理,做到“十坚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规范性原则、坚持激励性原则、坚持效益原则、坚持开拓创新原则。二、及时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三、进行争先创优活动。在本组织内开展争创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定期考核及评比表彰。四、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五、正常过组织生活。六、加强宣传,多进行党的先进性及廉政教育,推进党员承诺制活动。七、接转好“出”“进”党员的组织关系。凡是学校进编的党员在

  进编后即时转进组织关系。合同聘用的党员,如愿意转来组织关系的,可转来组织关系,纳入我校党组织管理范围。八、掌握党费的标准,明确党费上缴的规定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按时上缴到上级党组织。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具有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意义。二、党员应自觉按月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须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三、中央组织部08年2月4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收缴的标准为: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四、党员除按标准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讨论核实,报公司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六、党费由专人(党委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管理,建立专账。支部按季度向校党委上缴党费,校党委每半年向上级组织上缴党费,收

  缴情况应向党员定期公布。七、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须先交清党费。八、党费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离开原支部或离职,须结清党费帐目,并向接替人员或党内直接领导办理移交手续。

  党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二、团结、组织党员师生完成在教育、教学、学习中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员在工作中、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五、集体讨论决定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六、依法履行议事、协调、服务和监督等主要职能,支持和引导学校全面发展。七、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撤换或补选党委成员的建议。八、加强对支部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系部党支部的独立工作作用。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员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关心支持本部门的教学工作,为学校发展排忧解难,引导和监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发动党员,依靠全体教职工,为本部门以及学校年度目标的实现、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供有效的服务。四、领导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五、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好行政领导与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群策群力围绕学校教学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六、贯彻执行党委的各项决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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