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进一步落实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知(以此份为准)七星关区党建办(2022年),供大家参考。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通
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无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无职党员先锋 模范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七星组通〔2018〕102 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并按《实施细则》开展工作,真正激发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就进一步落实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请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之前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党委(党工委)公章后报区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备案。
2.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在党建工作中加大无职党员的作用发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好党的组织生活,如:涉及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
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达“双过半”表决通过,切实让无职党员参与村(社区)重大事项的表决,充分行使其权利,突出党建引领无职党员发挥作用。
3.注意培育、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每 2 个月报送一篇有关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材料(含图片资料),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党员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区委组织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含图片、记录、积分台账等),督查情况将实时通报并纳入 2019 年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邮箱地址:qxgqzzyb@163.com 联系电话:8305185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19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