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是埃曼诺·奥尔米执导的剧情片,Loredana Detto和Sandro Panseri出演。该片讲述了一个15岁乡下男孩到米兰的大公司谋职的经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方案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方案5篇
【篇一】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方案
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部门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制约公安机关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根据县局的安排部署并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所决定,从现在起在全所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治理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和公安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落实《盂县公安局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民警行为“九不”四十五条警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继续"端正行业风气,优化发展环境",以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促进公安机关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以着力解决制约公安工作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公信度,为构建和谐盂县,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解决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服务不端、精神不振、思想不正、作风松散、纪律松驰、乱收费、不作为等问题,达到执法环境改善、服务水平和执法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和群众满意率进一步上升、公安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的目标。
三、专项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内容
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5.11”整治吃拿卡要优化发展环境视频会议精神,以民生民计为本,营造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营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廉政环境为目标,严禁利用管辖权、审批权、执法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十一种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贵重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或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五)让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
(六)不向管理或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事的具体条件、流程和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七)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以及不按规定时限办结受理事项;
(八)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或者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变相收费;
(九)欺生排外,故意刁难外来投资经商人员和外来车辆;
(十)其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行为。
(十一)随意招录协勤人员,造成乱用人、用人乱。
(二)专项整治重点单位
我所直接承担执法管理权限、行政审批权限以及服务职能的部门,重点是行政服务大厅,即户籍大厅。
四、方法和步骤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要于5月20日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同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廉政准则》,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袁纯清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在兴起学习弘扬“右玉精神”新高潮大会上的讲话》,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意见》、洪发科同志《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李栋梁同志《在全市行政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违反“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文件,使每位民警全面掌握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职能作用。向社会做出“创优发展环境、抵制吃拿卡要”公开承诺并在所内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吃拿卡要”问题和投诉,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是要充分利用本所开通的网站,宣传本部门“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五是要设置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设举报电子信箱。
2、自查自纠和整改反馈阶段(5月21日至7月20日)
本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通过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多方位、多渠道收集意见,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时效,户籍大厅要于6月底前写出问题调查报告。
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吃拿卡要”热点、难点问题,要对照这次整治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并组织评议代表、服务对象、监督员召开分析评议大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针对专项治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听证对话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服务对象和监督员进行现场听证对话,要求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要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取得实际效果。
四是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办法,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每月至少暗访两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公安机关存在的“吃拿卡要”问题。
五是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方面的问题要作出说明。
六是每位民警要针对自查自纠的情况,特别是要针对分析评议大会、听证对话会群众提出的问题,针对领导讲话时点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要于7月底写出问题整改措施。
七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专项治理动态跟踪机制、日常工作规范机制、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从而形成靠制度约束、靠工作衡量、靠群众评价的良好氛围。
3、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7月21日至8月25日)
在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上级部门将组织专人对这次活动进行检查。我所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包括动员部署会议记录、公开承诺、民警专项治理学习笔记、分析评议会记录、听证会记录、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自查自纠报告、监督制度建设情况、警务公开情况、落实执法服务规范情况、警风建设情况等内容,做好总结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对做表面文章致使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的,要重新开展自查自纠;对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严肃查办典型案件。
专项整治办要严肃查办一批利用管辖权、审批权、执法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件。一是认真梳理信访移送案件线索和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对线索进行统一登记。二是对“吃拿卡要”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建立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对直查案件实行组长负责制,对转办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对挂牌案件实行领导领办制。同时要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案件,要适时向社会公开,取信于民。三是要强化领导的监管职责,对整治“吃拿卡要”问题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四是专项整治期间,对调查核实前能够主动向专项整治办说明情况,并自觉上缴违规违纪财物的,可视情节轻重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予处理;对拒不说明情况、拒不纠正错误的,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办对“吃拿卡要”问题案件的调查处理,着力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仆’意识不强。不重视学习,不注重修养,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好,争名争利,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淡薄,服务意识不够强;二是行政慢作为。推诿扯皮,作风拖拉,不兑现服务承诺,不落实限时办结制度,不采纳正确意见和建议,不落实整改措施;三是行政不作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麻木不仁,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对管理服务对象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盛气凌人;四是行政乱作为。行政行为不规范、执法不公、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五是小团体利益至上。将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推进,我所成立“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领导组”,组长由所长韩万斌担任,副组长由副所长赵建军担任,成员由全所民警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内勤室,办公室主任由郑飞担任,具体负责“吃拿卡要”专项治理活动的日常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体民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抓好“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摆到工作的重要位置,齐抓共管。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
一是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问题作为重点,突出抓好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采取有力措施,落实领导责任,狠抓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要按分管部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要加强舆论宣传,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成果,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狠抓整改,务求实效
一是坚持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采取专项整治、跟踪督导,案件倒查等形式,认真受理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是对明知故犯、边整边犯,尤其是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影响及后果的,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要继续坚持"三级"联系走访服务制度,主动向人大、政协和政府、社区征求意见、改进工作,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所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欢迎上级纪检、督察部门深入我局对专项治理情况及查摆整改、基础台帐、警容风纪、值班备勤、执行禁令、内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从而确保我局“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篇二】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方案
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要求,XX镇坚定不移转理念、转职能、转方式、转机制、转形态,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各项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结合XX镇当前现状,按照场镇片区、拆迁安置小区、土地整理统规自建小区及散居未拆迁区四大类,通过打造特色品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社区发展治理,着力南区建设,推进产城融合,发挥“党建+”效应,打造各村(社区)各具特色的治理体系,在XX村(包括XX小区)、XX社区和XX村开展示范村(社区)建设,有效推进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加快形成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宜居社区。
二、工作任务
(一)党建引领:健全镇、村两级社区发展治理工作机构。优化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在南区产业园结对两家以上企业试点,推进区域化党建。选优配强村(社区)书记,建好志愿服务队,完成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XX小区“一家人服务驿站”服务水平。
XX年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服务社区社区活动;
XX年每季度组织党员开展党史宣教活动;
XX年在XX小区、XX社区等村(社区)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XX年5月底完成XX社区阵地建设,开展活动;
XX年6月前XX村完成村委会老旧围墙重新建设、文化墙建设;
XX年7月底完成南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
XX年10月底前完成XX社区风貌提升、文化墙建设;
XX年12月底前完成XX村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
每季度开展一次村(社区)干部培训
(二)公服配套:坚持因地制宜、因需建设,围绕“整村打造、整镇提升”的工作要求,以党建为引领,通过整合资源,完善配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域提升社区风貌,传承文明乡风。
XX年3月底采矿记忆公园打造;
XX年4月前,完成XX路延伸二路整治;
XX年4月底前完成XX小区一期绿化;
XX年5月前完成XX村公交车站修建台;
【篇三】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方案
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必须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区)要确保在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区、市城区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研究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根据省、市污水处理收费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具体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污水处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贴”要求,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年内所有县(市)全部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吨0.8元。加强对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1加快设施建设。已列入省、市规划。各市、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其它各县完成可行性研究,争取立项。建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坚持配套管网与主体工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要紧密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
3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保障各类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鼓励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项目要推行特许经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企业,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
(五)切实做好污泥的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把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结合本地的实际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报表和通报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政务网站上按季度对规划、建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跟踪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和责任,按照省、市环保工作的目标要求,分解指标,责任到市、县、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指标落实到每个年度,限期完成。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水资源忧患意识。使排污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污染者付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付费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发改部门依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申报、审批,并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或国债)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办法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收费收支情况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监察、审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处理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污水处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进展和出现的问题,定期印发《污水处理工作动态快报》。
【篇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方案
(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XXXXXXXXX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一、编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XX〕5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XX〕209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理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工程概况本项目为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项目,涉及拆除工程项目,建筑面积为5000平米,施工现场进度为已完成拆除清运工作85%,施工现场主干道已经进行道路硬化,其他道路进行覆盖,其他非道路地方用防尘网进行苫盖,施工现场门口设洗车池对过往车辆进行冲洗。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中, 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 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 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 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 20%。
四、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 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 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拆除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拆除散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 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五、建筑垃圾清运: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 (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 ) 、建筑碎料 (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 ) 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 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3 m。
(3) 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 15 cm,
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 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
(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 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 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宜采用载重量大于 8t 的密封式货车。
5、建立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制度。
XX、施工现场门口设置检查点及专人对车辆的外观、准运证进行逐一查看,检查合格后放行并做好登记;清运车辆出门口时对车辆的密封措施及汽车轮胎是否沾染泥土、牌照是否遮挡等行为,登记后符合规定后放行。登记应实事求是,对登记内容负责,不得弄虚作假。登记事项按照《进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检查登记表》(附件1)认真填写,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项目部印章或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手签章)。建立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检查台账,并填写完整;门口设置摄像头为检查行为留痕,并保存证明运输车辆符合进出施工现场要求的相关证据。保存检查全过程的影像资料。
7、检查负责人: XXXXXX 联系方式:
检查人员: XXXXXX 联系方式:
检查人员: XXXXX 联系方式:
检查人员: XXXXX 联系方式:
8、举报投诉途径:1、网络曝光2、拨打投诉电话
9、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由检查人员→检查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这个流程逐级上报,情况特别严重是可以越级上报。
六、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1、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2、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3、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4、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5、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篇五】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治理工作,
按照《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
通知》(X 政办发〔X〕24 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以 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
市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
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政府主体责任,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
设施建设规定,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按照部门职责,对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
行全面分类摸底排查,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
列出清单(详见附件)、建立台账,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
制订治理方案,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开展分类治理。
(二)分类治理。
1.应移交但未移交的现有配套幼儿园。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按
照规定及时移交区教体局。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移民搬迁、棚户区改
造等小区,幼儿园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或小区配建幼儿园合同签订为
移交的配套幼儿园,应移交区教体局统筹办成公办园。对幼儿园用地以出
让方式取得的,根据各园实际,通过租赁、购置、置换、捐赠、购买服务
等方式,移交区教体局办成公办园或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园。对按照相关规
定应配建且已建成须移交区教体局的幼儿园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移交,对
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收回。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
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2.应配建幼儿园但未配建的现有城镇小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对照陕西
省《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指导意见》,在老城区
(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中要将城镇小区
配建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
范予以建设。对现有已建成的城镇小区按相关规定应配建但没有规划建设
或规划建设不标准不到位的,要加大核查整治力度,并依据国家配建标准
和省、市相关要求,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配建
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方便小区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3.需配建幼儿园的在建或规划城镇小区。对缓建、缩建、停建和不建
配套幼儿园的在建城镇小区,要严格对标整改,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
理竣工验收手续。规划城镇小区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
宅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单个居住小区不
够配建标准但连片居住区密集度高、人口密度大的区域,要结合学前教育
整体规划布局,统筹补建规模相适应的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三)联合督查。区政府政务督查室、区教体局对各镇街和责任部门
工作推进、摸排、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
慢、推诿应付的要定期进行通报。
(一)建立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渭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教育
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体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要
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委编委办、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
城区统一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组成。
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
划分局,其主要职责是统筹领导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组织
开展摸底排查、分类治理等工作,加强治理工作的督导、评估,确保治理
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
等各环节工作要求,明确部门、镇街责任分工,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
推进治理工作。具体如下:
区发改局:负责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
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划,按相关规定审核上报上级部门,协助办理划拨建设用地手续;负责核
实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取得的方式、面积及原出让金等情
况;协助做好符合移交政策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办理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参与审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做好落实城镇小
区配套幼儿园的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对现有已建成的城镇小区配
套幼儿园配建情况进行摸底核实,配合做好符合移交政策的小区幼儿园移
交和产权登记等工作。
区城区统一建设局:负责参与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小区
配套幼儿园配建规划,督促项目实施主体落实安置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
设计和投资建设;对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已建成的安置小区配
套幼儿园配建情况进行摸底核实,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对符合移交政策的安
置小区幼儿园及时向区教体局移交。
区教体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
移交等各环节的工作;负责已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开办管理工作。
区委编委办:负责办理公办性质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编制核定和事
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民办性质幼儿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核查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是否使用发改部门配套
资金和教育方面的专项资金;联合区教体局做好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资产
管理,落实新开办的公办幼儿园经费预算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政
策。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对接,全面
提升工作效率。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式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
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