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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方案,菁选五篇(2023年)

时间:2023-03-28 08:25:10 来源:网友投稿

产品质量方案1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县情。  全县幅员面积2165.35*方公里,辖12个乡镇、145个行政村(其中,磨西镇、新兴乡由海螺沟景区管辖),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8.88万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质量方案,菁选五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产品质量方案,菁选五篇(2023年)

产品质量方案1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县情。

  全县幅员面积2165.35*方公里,辖12个乡镇、145个行政村(其中,磨西镇、新兴乡由海螺沟景区管辖),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8.8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7467人),总耕地面积71925亩。2014年农业生产总值4.6172亿元(其中:重点农产品(蔬菜)种植面积40012亩,年产量100552吨,年产值3.0165亿元),农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1、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建立完善了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充实县农牧和科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人员力量,配齐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2人,动物卫生检疫人员8人;将10个乡镇(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管辖的磨西镇、新兴乡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设在“农技综合服务站”内,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兼农残快检员1名、农残快速检测仪器1套。

  同时,我县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正加快建设,仪器设备已完成*采购,业务用房正进行装修。

  2、品牌培育情况。

  一是我县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工作;二是培育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食品1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

  3、畜禽屠宰情况。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了“生猪进厂验收制度、产品进销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无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出厂销售”的"情况发生。对有害肉品全面实行无害化处理,实现了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二是在责任上加以约束。我县与生猪屠宰场承包商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对屠宰厂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条例》第七条要求的;在屠宰厂内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屠宰病死猪、注水猪的;生猪进场未验收检疫、猪肉出厂未检验的和有其它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从源头上保证猪肉品质。

  三是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县尚未建成禽类定点屠宰场。对禽类的屠宰监管,我县主要通过派出专业人员对城区及周边两个禽类交易市场进行报检及抽检管理的方式进行。明确要求上市进行销售的活禽必须附带产地检疫合格证,市场内销售的禽类必须具备检疫合格证方能进行销售,坚决杜绝病、死禽类的销售。

  4、开展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域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的要求和举措;二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各类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创建思路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目标,以县级*为建设主体,以落实法律责任为核心,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发展“三品一标”农业品牌为抓手,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努力创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

  三、创建目标

  (一)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三)构建“*负总责、乡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四)主要优势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四、创建内容

  (一)健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二是在县农牧和科技局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配备2名专职监管人员;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12名以上的专职执法人员、1套摄像和速测仪等必要的取证设备、1辆有“农业执法”标识的专用执法执勤车和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三是在10个乡镇分别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和农残检测站,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名专职农残检测员,配置1套农残快速检测仪器;四是在75个涉农村各配备1名专(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严格落实县、乡(镇)、村三级岗位职责、工作经费、监管手段3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二)依法做好产地管理,强化农资监管。

  1、根据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做好产地质量监督。

  一是禁止向原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等有害物质;

  二是引导生产者及时清除农田的农用残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装物;

  三是加强产地环境检查,净化产地环境。

  2、强化农资监管。

  一是强化农资监管,推行诚信经营,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

  二是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严厉打击禁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等行为,确保全县农资市场监管面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培育农业品牌。

  一是以我县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猪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改善生产条件。

  二是依托农产品生产企业(园区)、农民专合组织和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制订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将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作成简单实用的操作图(或明白纸),加强技术培训,确保生产技术规程一户一份。

  三是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

  四是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提升工程,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规范用标行为,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做好源头监管。

  一是积极构建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检测室为支点、生产基地为基础的监测网络,监测覆盖主要生产基地、企业(园区)、专合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类别涵盖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导主业。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检验检测。配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和取样必备交通工具,取得计量和资质“双认证”,提升检测能力,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相关部门)处理;建立乡(镇)农产品农残速测站,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园区)、专合组织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

  三是将全县“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10个乡(镇)纳入监测范围,年定性抽检样品不低于1500个,确保“三品一标”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五)推行质量追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1、建立完善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规范产地编码规则、生产档案记录、产品包装标识,建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台,结合良好农业规范的实施,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带动农户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产品准出制度、产品质量信誉制度,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制度,实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监管,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锁定问题环节和责任人,必要时进行产品召回或惩罚措施。

  2、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的生产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生产信息真实有效。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各乡(镇)根据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做到内容真实、编号有序、有据可查;加大“农超”对接力度,设立“三品一标”农产品专柜,严格用标管理。

  (六)健全落实监管制度,做好应急管理。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生产巡回检查、监测预警、执法监督、舆情控制、举报奖励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

  五、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落实县、乡(镇)监管机构、办公场地、工作人员、牌子、印章、制度、资料、人员培训等(共计10万元)。

  (二)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购置农残速测仪10台(套),支付检测采样费、设备维护费、耗材费、人员培训费;指导各乡(镇)开展日常检测费用,督促指导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工作等费用(共计20万元)。

  (三)追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用于:一是县级监管*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设备1套(1.5万元),数据监管设备1台(1万元),视像采集设备1套(1万元)。二是县级终端查询设备购置:追溯终端查询机1台(1万元)。三是企业追溯管理*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处理设备(二维码打印机)2套(3万元),移动数据采集器和视像采集设备2套(3万元),耗材(碳带、标签纸)2.5万元,搭建*台补助建设费(包含追溯软件购买和三年服务费)5万元。四是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资料印制等费用2万元(以上共计20万元)。

  (四)购置执法取证设备。主要用于购置农业执法取证所需设备及配套设备等。包括笔记本电脑2台、便携式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台、扫描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2台、投影仪1台(共计10万元)。

  (五)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于“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品牌申报奖励、品牌用标补助、品牌营销、品牌专销店建设等(共计20万元)。

  (六)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主要用于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2-3个,统一制作和印制技术规程、标牌、操作卡、明白纸、生产档案(三大记录),推广绿色防控等(共计5万元)。

  (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主要用于农业投入品营销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高毒定点经营专柜销售、任身份证实名购买、索证索票建立营销档案,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与管理等(共计7万元)。

  (八)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农产品生产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等)对合格农产品出具产地准出证明资料设计印制、速检耗村,收、贮、运、保鲜环节监管等(共计5万元)。

  (九)技术宣传培训。主要用于每年组织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学时不低于40小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范围广泛宣传;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核心示范区(店)标识标牌(共计3万元)。

  六、创建进度

  创建期限(20**年5月-20**年4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

  县人民*组织召开全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工作动员会,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年7月—20**年2月)。

  1.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成立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

  4.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

  5.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

  6.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检查;

  7.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三)自查自纠阶段(20**年3月)。

  1.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等按照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将自查材料交至县农牧和科技局。

  2.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四)申请验收阶段(20**年4月)。

  1.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申请省农业厅考核评定。

  七、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任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县*办、发改、财政、农牧、水务、工商、质监、审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同时,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项目投资100万元(省级下拨,已下达至我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执法取证设备、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技术宣传培训等。

  (三)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要求和举措。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整体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四)强化工作考核。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工作总结。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及时总结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要加强信息报送,于每月20日前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报送工作动态,每季度末报送建设工作小结。20**年3月20日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产品质量方案2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于20**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全市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不少于50个批次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各镇街道针对辖区内重点品种,开展几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每镇、街道快速检测批次不少于全年50%的任务量。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农业生产企业和监管责任人。将违规农产品生产单位列为百日严打行动的重点对象,由局属各职能科站对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生产单位限期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对符合《**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制度》规定情形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四)整治一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蔬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不法行为。

  (五)查处一批农产品违法案件。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针对重点整治内容,营造强大声势,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对符合《**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规定情况的,公布一批农产品生产者“黑名单”。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重点打击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规模种植大户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

  2.重点打击饲料生产销售、畜禽养殖使用违禁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不法行为。一以饲料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无”(无许可证、无标签、无产品标准)的生产行为,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二以养殖大户为重点,强化畜禽饲养环节监管,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督抽检和安全用药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违规使用原料药、抗菌药物的行为。

  3.重点打击私屠滥宰生猪(羊)、屠宰病死动物和检测不合格生猪(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等行为。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为对象,强化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严厉打击对生猪注水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机关查处。发现养殖场户和屠宰场出售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等自检制度落实。

  4.重点打击初级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以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为重点,排查在苗种生产、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场所

  1.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

  2.禽畜养殖场、收购贩运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3.水产养殖基地;

  4.屠宰场所。

  (三)重点品种

  1.蔬菜、水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林产品(食用菌);

  2.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大户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里的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

  各地及局属各有关职能科(站)要根据辖区内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摧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的 “黑作坊”、“黑窝点”、“黑农资经营店”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局各职能科(站)要充分认识“百日严打”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将责任落到实处。市农业经济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监科。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严打”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

  (二)强化督促检查。对各地“百日严打”行动进展情况,我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情况将列入今年对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和局相关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打击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管理站、水产工作站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二)规范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市食安办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附件),每月向农经局质监科报送“百日严打”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于20**年8月初将“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科。

产品质量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检查涵盖农产品生产领域和农业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中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和病死猪违法销售等专项整治情况。

  三、检查内容

  1、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药的日常监管、执法查处、培训宣传等方面内容。

  2、“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瘦肉精”的饲料环节、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等方面内容。

  3、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兽用抗菌药中的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等方面内容。

  4、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资产品的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案件处理等方面内容。

  5、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茶叶的农资经营、安全生产、产品检测、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

  6、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病死猪的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违法查处等方面内容。

  具体评价细则详见附件。

  四、检查方式

  1、组织机构

  县农业局成立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督查小组,挂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指导和监督该领域大检查工作。

  2、检查办法

  检查评分包括各职能单位的自查得分和督查小组对各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评分,最终得分由督查小组根据自查得分(占总分40%)和检查评分(占总分60%)相结合计算,实行100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所辖地域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直接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五、检查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7月31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职能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内的归属职责进行全面大自查,并做好自查评分,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1日前上报到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将于9月5日至9月15日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督查小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局农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建立长效机制。

产品质量方案4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掌握动态变化、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着力开展机构考核、技术培训和能力验证,提升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检测人员技术水*;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作用,按照省市县联动互补、检打联动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监测,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及收储运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影响因素进行排查评判,全面掌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效依据。

  二、目标任务

  20**年,基本完成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复核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建设的5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验收。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省市县加强分层级的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800人次;强化市州定量检测和县市区快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盲样考核合格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品种、范围和频次,监测对象覆盖全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稻谷等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监测不少于400批次;县市区监测数量不少于3000批次;乡镇监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科学评判质量安全状况

  省市县三级按照联动互补原则,合理安排,各有侧重,分别对辖区内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例行监测,确保每次监测抽样地点互不重复。省级与农业部例行监测时间、数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点监测14个市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全年按季度开展定量监测,共监测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叶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主要供市生产基地、中小型批发市场、超市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农产品,全年监测不少于4次,以定量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县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较大规模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快速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2000批次,具备定量检测能力的县市区定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监测信息由各级农业部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报,同时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民*和食安办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同时通过农业信息网公开。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解决突出问题

  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规模化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例行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禁限用农药及例行监测中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品种为重点项目,以投诉举报为重点对象,以应对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需要为补充,以集中行动为主要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开展整治,及时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级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市县乡监测数量分别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监督抽查信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通报,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通报同级食安委(办)成员单位,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同级*机关;对检出国家禁用农药及非法添加物质的,同时报送本级*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级上报,由省农业厅统一通报。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研判,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针对影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潜在隐患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委托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站(室)承担。采取调查研究、随机抽样、资料分析等方式,对影响全省大宗消费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因素开展排查和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及其影响范围、环节、趋势和程度,建立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目录,提出防控意见和建议,为科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信息原则上不对外部公开,必要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省*、人大、*及相关领导。

  (四)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大力提升质检机构能力,督促国家规划的县级质检机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集中采购进程,按照设计批复的期限完成建设验收并尽快发挥效益。年内完成对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阳、邵阳、娄底、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个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0个一期规划县级质监站的机构考核,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上半年对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和已建成运行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定量检测能力验证,对其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快速检测能力验证,检验各级质检机构技术水*,提升质检机构整体能力,为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奠定基础。

  按照“分层负责、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体提升”原则,以质检机构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基础规范》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课和跟班带教为主要方式,分类别、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培训。省厅负责市县质检机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培训,委托基础条件较好、检测水*较高、获得“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跟班带教培训技术骨干;各市县负责培训本级和辖区内检验检测人员,完善检测人员职业操守、工作能力、质量意识和法律知识等考评,全部经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大力提升检测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和例行监测计划(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监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支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有序运行。

  (二)加强监测规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在监测抽样的过程中给予支持和协助。同时,合理部署本级监测抽样点,确保样品真实性和代表性。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加强质量控制,完善质量手册,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可靠,同时做好检测结果的上报、反馈与****。

  (三)加强考核督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已列入*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均达96%以上且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厅将加强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检查力度,采取发督办函、现场整改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实施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和支持;对工作落后、没有达到考评目标的进行通报公示。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同时,加强监测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联系和会商制度,查找分析问题及原因,跟踪督办,及时整改;加强检测和执法有效衔接,检打联动,严厉查处。承担监测任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产品质量方案5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局决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水产品生产经营违规使用抗生素、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解决销售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的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水产品经营单位排查登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进行摸排,详细登记其字号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地址、销售水产品品种范围、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从事水产品批发等信息。

  (二)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其认真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

  (三)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实体店等水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检查其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及水产品零售经营户现场是否存有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等药物,如现场检查发现其有在水产品添加上述药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要强力督促其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要强力督促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向购货单位出具销售凭证,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加大检查力度,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在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水产品暂养期间添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专项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机关。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查主体资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

  2.查产品来源。检查水产品经营户对销售的产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能提供同批次进货凭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是否向购货单位开具销售凭证,是否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

  (二)开展行政约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行政约谈,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抽检监测。加大对水产品抗生素等兽药、禁用化合物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办公室主任**。区局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监督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对于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依法按规定核查处置,彻查不合格水产品源头,坚决做到源头未查清不放过。要加大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涉及养殖环节的,要及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机关。

  (三)注重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 治理工作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公布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效,边整治边曝光。要重点宣传违法、失信经营者的查处情况,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要积极解答社会咨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反馈社会诉求为整治行动,争取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提升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

  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区局食品股。


产品质量方案 (菁选5篇)扩展阅读


产品质量方案 (菁选5篇)(扩展1)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5篇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1

  一、工作目标

  20**年,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稳步提升”为目标,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对各类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强力推进质量品牌渔业强市建设步伐。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苗种专项执法行动,规范苗种生产秩序。3-5月份,在全市水产苗种监测计划基础上,各地要加强检打联动,及时组织实施水产苗种监督抽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执法检查率达100%,对抽检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查处追溯率达100%,苗种繁育期间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严肃查处无证生产、“三项记录”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做到有案必查、查有结果,督促水产苗种生产单位补充完善苗种生产数据,建立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销售制度。

  2、开展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促进产品养殖安全。6-12月份,以我市养殖主导品种和市场消费大宗品种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补充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对发现的“三项记录”不全、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使用过期或者冒用国家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证书、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对使用有休药期渔药的水产品,严防提早上市,切实保证上市水产品质量的安全。建立立案督办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会同*、食监等部门,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执法威慑力。

  3、开展执法示范活动,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进一步加强与生产、质检、推广等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渔业职业兽医和建立用药处方方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水产健康养殖。4-10月,各地要结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选取2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执法示范活动,积极探索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规范化工作模式,促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执法水*和执法效率。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强化监督抽检。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2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淮农发〔20**〕30号)要求,强化检打联动,确保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100%,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县(区)渔政站负责抽样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和追溯制度,对定量检出的阳性结果,市渔政站会同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处置并件件有结果,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上报我委渔业处。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开展好抽样工作,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2、全面推进快速检测。洪泽县、金湖县、盱眙县及区等4个重点县(区),要按照《20**年省水产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渔业生产实际和水产品种特色,科学制定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产品和种类、抽样时段和地点,扩大建设快速检测室,加强有关检测人员技术培训,规范仪器设备、实验室制度等方面的档案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快速检测任务。

  (三)、制修订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申报工作

  1、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围绕产品安全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制修订各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一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建立健全覆盖水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渔业质量标准体系,并对制修订的标准规范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进新标准、新规范的贯彻落实。

  2、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各类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场创建项目。按照《省水产养殖管理记录(试行)》(苏海渔〔20**〕64号)格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生产管理记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

  3、做好20**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办公室将于今年8月和10月分别对新申报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或产品组织认证评审,请各地提前组织申报,按时上报申请材料。5月17、18日,苏北片区内检员培训班也将在我市举办,请各地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20**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人员,淮时参加培训。同时,落实好市农委下达的新增无公害水产品面积分解工作,该任务作为20**年市对县(区)渔业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四)、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1、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今年是我省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第一年,条件成熟的渔业重点县(区)要积极开展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探索有效的县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2、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进一步抓好盱眙县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基础上,洪泽县要积极争取成为今年新增一批可追溯试点。建立健全推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质量追溯与水产品产地准出、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追溯制度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五)、加强机构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

  1、健全市县监管机构。抓住实施《*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体系“十二五”规划》重大机遇,不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体系、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断提高监管效率,确保依法承担和履行本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责。

  2、提升镇村监管水*。建立镇有监管员、重点村有信息员的镇村监管队伍,加强对镇村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升镇村监管工作不*。

  3、加快质检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全市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渔业重点地区“本地产品本地检”建设步伐,加强对各级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提高质检体系检验检测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工作细化到岗、到人,落实年终工作考核。要主动向本级*和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人员、经费、装备等支持,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监管工作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基层渔业公共服务中心、渔用投入品经营店等*台,采用积极宣传、现场指导、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正确有效引导舆情舆论,引导水产品生产从业者树立诚信理念,签订不使用违禁投入品承诺书,自觉抵制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与兽医、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探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探索不合格苗种等水产品销毁补贴制度和大案要案查办奖励制度;统筹好渔业部门内部力量,明确行政部门和技术、执法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加强区域间渔业部门沟通联系,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总统计各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每个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向市农委渔业处和市渔政站报送情况;按照省、市下发的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类总结、汇总表的上报工作。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2

  1.论证改进的必要性

  该厂首先对前一年的150件不合格品进行分析,充分认识到只采用质量控制手段还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必须进行质量改进,才有可能提高轴承的质量。

  2.确定改进的目标

  运用排列图法,在圆度精度不足、壁厚不均、内衬脱离、光洁度不够、尺寸精度不够、加工变形、磕碰划伤、切削热变形等8种不良品类型中,确定了“圆度达不到要求”作为质量改进的目标。

  3.成立组织

  设立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批准方案。

  其成员有总工程师、科室人员、用户代表、车间主任、计划组长、工艺科、科研科、工人代表等人员组成。

  另设一个诊断小组,组长是车间技术组组长,该组聘请车工组、钻工组、镗刨组代表,质量统计员及其他有关技术人员和咨询人员参加。

  4.诊断过程和改进过程

  诊断小组采取的诊断步骤是:

  (1)跟班收集资料,并整理数据和分析原因;

  (2)分析工艺流程,找出工艺中不合理的因素;

  (3)提出工艺流程的改进方案;

  原工艺流程是:粗加工—精加工—烧铸内衬—车外圆—车端面—车内孔—热处理—半精车—两次浇铸内衬—精车内衬及端面—钻孔—鏜油槽。

  改进后的工艺流程是:粗加工—浇铸内衬—粗车—钻孔—镗油槽—热处理—精车。

  新工艺流程的特点是将一切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如磕碰变形、内衬脱离等)的工艺均安排在精车之前。

  (4)建议改进工艺装备,提高其刚度,以保证工件的精度;

  (5) 改变切削用量,避免产生热变形。

  5.克服阻力,贯彻实施

  经过轴承工艺流程和工装的改进,按新工艺试制27件,并画出圆度的单值控制图,通过对比,效果显著。

  6.在新的质量水*上控制质量

  制定新的工艺流程标准,利用工序控制点严格监督圆度这一重要质量特性。

  至此,该阶段质量改进工作宣告完成。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3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20**年7月1日起开展检测工作,为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区镇协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

  涉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各级工商、经贸部门要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及检测机构。

  二、监测职责

  (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检测项目,重点检测上市农产品。并对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监督。

  (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产品。

  三、监测方法

  (一)实施例行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

  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辖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以下统称为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无屠宰场的镇、街道不用)作为例行监测点。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和质量安全水*。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农残检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以当地当家品种或主要销售品种为主,同时对最主要的3-5个品种进行全年跟踪监测。原则上,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0%、40%和20%左右,根茎类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监测的蔬菜品种如因季节等原因,抽检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兽残检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不定期抽样检测。

  3.水产品检测:主要开展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监测数量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周随机抽检:蔬菜样2次、每次88个样品,猪尿样(或组织样)1次,每次42个样品。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每天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监测,对例行监测点每周抽检1至2次。每次抽样监测的样品总数不得低于5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6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40%。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区、镇两级检测机构以定性速测为主,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标准进行判定。需要定量检测的,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送佛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四、结果报送与发布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例行监测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则上每周报送2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经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市场的监测结果可在市场公告栏发布,生产基地的例行监测结果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时将随机抽检及镇(街道)例行监测结果报送区农业局。经区农业局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全区和各地的例行监测结果。

  未经区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构。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配备3至5名专职检测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测室要按100*方米的标准建设,仪器设备须按要求配置(详见附件)。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镇(街道)须在20**年10月1日前建立。检测站建立前,其职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搞好试点。从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镇为试点先行开展检测工作。试点工作由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协助桂城街道、里水镇具体落实。

  (四)强化培训。承担监测工作的具体检测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认真负责、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做到持证上岗。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投入。各镇(街道)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六)规范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检测站进行监测能力考核和监测结果集中审定,以确保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通过签订监测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4

  一、排查目的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隐患排查与风险控制相结合,消除隐患与治理整顿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全面提升我县畜禽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水*。

  二、排查内容

  各相关单位要围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潜在风险,加大对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的动态监管,全面排查畜禽水产品流通加工环节中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的问题及隐患风险,并及时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各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三、排查重点

  (一)、结合当前形势和我县实际,重点加强对养殖投入品使用过程的监管,排查是否有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其它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二)、打击销售、加工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四、排查时间

  第一次:5月2日至7月31日

  第二次:8月1日至12月1日

  五、责任分工

  (一)饲料、兽药管理站负责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二)水产渔政站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三)兽医局负责畜禽流通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及对销售加工病死畜禽违法案件的查处。

  (四)各乡镇动物防疫站负责本辖区的畜禽生产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局属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实施责任追溯机制,确保部署到位、排查到位、清理到位。围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地、重点时段,扎实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二)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清理,对情况严重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确保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三)深入排查,及时清理。要认真分析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查找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各种危险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治。通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与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与风险,进一步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和提升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

  两个时段的排查清理情况,请局各有关责任单位分别于8月8日、12月8日前将两个时段的排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交局饲料兽药管理站(含电子文档),联系人:**x。电话:QQ邮箱:

产品质量控制方案5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委、市*《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重全会精神 进一步推进三农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均提高2个百分点,保持在95% 以上,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强限用农药管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有效遏制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5种高毒农药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加强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违规制售高剧毒农药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模式;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底以前)

  启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增加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植物检疫、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方案 (菁选5篇)(扩展2)

——产品质量服务方案3篇

产品质量服务方案1

  1、免费保修期;对该系统提供贰年保修服务。保修期从系统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算起。

  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我方对买方的服务申请应在半小时之内给以响应,并于2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修,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工程地点,在竣工验收之后我司会统一安排售后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该工程的售后工作,并将技术人员的联系方式交予业主方。

  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在保修期内对我司保修范围内的不进行收费,保修期外对系统进行维修将以成本价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

  5、制造商的技术支持;提供设备厂家的技术负责人电话给予业主方,并邀请设备厂家参与设备运行培训。

  6、售后服务承诺;

  一、工程回访及保修承诺

  我们承诺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两年。在保修期内实行三包,免费服务;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更换及保养服务;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我方提供有偿服务;免费定期派出技术人员到设备房巡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及时进行工程回访及维修,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时起2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将立即到达施工现场抢修。

  二、工程回访及保修措施

  1、在工程保修期内每年至少要回访二次,第一次在交工后半年内。

  2、工程回访或维修时,建立该工程的回访维修卡,根据工程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

  3、向业主发出保修卡。保修卡一般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发出,保修卡的内容是:

  4、工程的称谓。

  5、关于保修的原则和目的。

  6、我们负责保修的部门和人员。

  7、工程回访结束后,施工管理部集中回访人员意见,写出回访报告,报送主管领导,对于在工程中回访发现的质量缺陷应立即制订纠正措施并尽快维修。

  8、保修

  当接到用户的投诉和工程回访中发现的缺陷后,应自通知之日起就发现的缺陷进一步确认,与业主商议返修内容,可现场调查,也可电话询问。将了解的情况填入维修任务书,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主要原因,制订措施,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经审批后的维修任务书连同维修登记单,由生产计划部门发给责任人员,要确定完成的日期,并备份保存。

  维修责任人员一般由原项目经理担任。当原项目经理已调离且附近没有施工项目时,应专门派人前往维修,生产部门主管对维修责任人及维修人员进行动技术交底,强调服务原则,要求维修人员主动配合业主单位,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满足,坚决防止和业主方面的争吵发生。

  维修负责人员按维修任务书中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成后,维修负责人要将工程管理部门或业主确认的维修任务书返还生产部门,并填写维修登记单送生产部门、财务部门。

  9、保修记录

  对于回访及维修,我们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并由生产部门保存维修记录,期限为5年。

  保修记录主要有:承建工程维修卡;工程保修卡;工程回访报告;维修任务书;维修登记单。

  三、其他服务措施

  在计划进行现场试验和试运行前,我们将一份拟定的手册格式大纲的初稿呈交公司审核,无误后草拟一份包含临时性的"记录图则、操作和维修保养程序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供业主的工程人员能预先对有关装置有所认识,系统调试时请他们一起参与,使之以最短的时间熟悉各个系统;工程交付使用前,组织内部专业人员和有关设备设施厂家技术人员对业主工程维护管理人员进行机电设备、设施等操作和维护的培训。经批准的正式手册在缺陷保修技术说明和维修保养内容,具体如下:

  1、系统的说明

  详尽介绍每个系统如何调节、控制、监察和调校的说明。系统各主要装置和部件的大小规格和功能。提供每个系统的可调节部件和保护装置的最初调校参数。正常系统设备运作程序和在不正常条件情况时的应变程序,使部分部件能维持运作。

  2、技术说明

  技术说明包括业主合同内所提供安装的设备和部件的技术资料和功能的说明。所有系统和设备的技术资料介绍。所有设备需附有原厂所发的图纸,如有需要须同时提供部件分解图以显示各部件的位置。设备表:列出生产制造厂商、型号、系列编号、经调试运行后所核定的调节定位参数。提供所有装置设备的产品说明书以及性能指标表等资料。

  3、维修保养

  包括全部装置所要求的运作和维修保养程序说明。包括以下内容:所有系统的检查手册;所有系统的运作手册;装置更换部件的程序和要求;执行运行和维修保养操作程序时应特别注意事项;仓库贮存和存货清单;系统的寻找故障程序;备用零件购买联系方式表。

  工程竣工后,为确保业主的工程人员能对我们所安装的系统设备装置的日常运作、耗损和例行维护、事故的处理和解决方面等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我们将履行让顾客满意的服务宗旨,编制培训课程和培训计划,列出培训课程的大纲、培训导师资料和培训所需时间,提交业主审核。同时,我们将按每项课程提出接受培训的学员具备的资历要求,使有关培训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质保期满后服务措施

  质保期满后,如业主要求,我司与业主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我司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并承担由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

  质保期满后,如业主要求,我司将按照成本费用,优惠向业主提供必须的零配件。


产品质量方案 (菁选5篇)(扩展3)

——产品质量巩固方案 (菁选3篇)

产品质量巩固方案1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稳步提升”为目标,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对各类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强力推进质量品牌渔业强市建设步伐。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苗种专项执法行动,规范苗种生产秩序。3-5月份,在全市水产苗种监测计划基础上,各地要加强检打联动,及时组织实施水产苗种监督抽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执法检查率达100%,对抽检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查处追溯率达100%,苗种繁育期间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严肃查处无证生产、“三项记录”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做到有案必查、查有结果,督促水产苗种生产单位补充完善苗种生产数据,建立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销售制度。

  2、开展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促进产品养殖安全。6-12月份,以我市养殖主导品种和市场消费大宗品种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补充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对发现的“三项记录”不全、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使用过期或者冒用国家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证书、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对使用有休药期渔药的水产品,严防提早上市,切实保证上市水产品质量的安全。建立立案督办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会同*、食监等部门,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执法威慑力。

  3、开展执法示范活动,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进一步加强与生产、质检、推广等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渔业职业兽医和建立用药处方方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水产健康养殖。4-10月,各地要结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选取2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执法示范活动,积极探索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规范化工作模式,促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执法水*和执法效率。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强化监督抽检。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2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淮农发〔20**〕30号)要求,强化检打联动,确保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100%,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县(区)渔政站负责抽样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和追溯制度,对定量检出的阳性结果,市渔政站会同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处置并件件有结果,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上报我委渔业处。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开展好抽样工作,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2、全面推进快速检测。洪泽县、金湖县、盱眙县及区等4个重点县(区),要按照《20**年省水产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渔业生产实际和水产品种特色,科学制定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产品和种类、抽样时段和地点,扩大建设快速检测室,加强有关检测人员技术培训,规范仪器设备、实验室制度等方面的档案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快速检测任务。

  (三)、制修订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申报工作

  1、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围绕产品安全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制修订各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一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建立健全覆盖水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渔业质量标准体系,并对制修订的标准规范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进新标准、新规范的贯彻落实。

  2、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各类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场创建项目。按照《省水产养殖管理记录(试行)》(苏海渔〔2012〕64号)格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生产管理记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

  3、做好20XX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办公室将于今年8月和10月分别对新申报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或产品组织认证评审,请各地提前组织申报,按时上报申请材料。5月17、18日,苏北片区内检员培训班也将在我市举办,请各地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20**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人员,淮时参加培训。同时,落实好市农委下达的新增无公害水产品面积分解工作,该任务作为20XX年市对县(区)渔业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四)、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1、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今年是我省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第一年,条件成熟的渔业重点县(区)要积极开展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探索有效的县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2、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进一步抓好盱眙县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基础上,洪泽县要积极争取成为今年新增一批可追溯试点。建立健全推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质量追溯与水产品产地准出、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追溯制度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五)、加强机构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

  1、健全市县监管机构。抓住实施《*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体系“十二五”规划》重大机遇,不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体系、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断提高监管效率,确保依法承担和履行本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责。

  2、提升镇村监管水*。建立镇有监管员、重点村有信息员的镇村监管队伍,加强对镇村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升镇村监管工作不*。

  3、加快质检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全市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渔业重点地区“本地产品本地检”建设步伐,加强对各级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提高质检体系检验检测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工作细化到岗、到人,落实年终工作考核。要主动向本级*和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人员、经费、装备等支持,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监管工作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基层渔业公共服务中心、渔用投入品经营店等*台,采用积极宣传、现场指导、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正确有效引导舆情舆论,引导水产品生产从业者树立诚信理念,签订不使用违禁投入品承诺书,自觉抵制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与兽医、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探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探索不合格苗种等水产品销毁补贴制度和大案要案查办奖励制度;统筹好渔业部门内部力量,明确行政部门和技术、执法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加强区域间渔业部门沟通联系,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总统计各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每个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向市农委渔业处和市渔政站报送情况;按照省、市下发的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类总结、汇总表的上报工作。

产品质量巩固方案2

  一、监督检查对象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宣传引导。积极通过报刊、电视、渔业信息网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和县级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产品质量巩固方案3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县情。

  全县幅员面积2165.35*方公里,辖12个乡镇、145个行政村(其中,磨西镇、新兴乡由海螺沟景区管辖),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8.8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7467人),总耕地面积71925亩。2014年农业生产总值4.6172亿元(其中:重点农产品(蔬菜)种植面积40012亩,年产量100552吨,年产值3.0165亿元),农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1、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建立完善了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充实县农牧和科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人员力量,配齐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2人,动物卫生检疫人员8人;将10个乡镇(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管辖的磨西镇、新兴乡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设在“农技综合服务站”内,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兼农残快检员1名、农残快速检测仪器1套。

  同时,我县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正加快建设,仪器设备已完成*采购,业务用房正进行装修。

  2、品牌培育情况。

  一是我县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工作;二是培育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食品1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

  3、畜禽屠宰情况。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了“生猪进厂验收制度、产品进销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无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出厂销售”的情况发生。对有害肉品全面实行无害化处理,实现了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二是在责任上加以约束。我县与生猪屠宰场承包商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对屠宰厂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条例》第七条要求的;在屠宰厂内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屠宰病死猪、注水猪的;生猪进场未验收检疫、猪肉出厂未检验的和有其它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从源头上保证猪肉品质。

  三是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县尚未建成禽类定点屠宰场。对禽类的屠宰监管,我县主要通过派出专业人员对城区及周边两个禽类交易市场进行报检及抽检管理的方式进行。明确要求上市进行销售的活禽必须附带产地检疫合格证,市场内销售的禽类必须具备检疫合格证方能进行销售,坚决杜绝病、死禽类的销售。

  4、开展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域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的要求和举措;

  二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各类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创建思路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目标,以县级*为建设主体,以落实法律责任为核心,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发展“三品一标”农业品牌为抓手,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努力创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

  三、创建目标

  (一)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三)构建“*负总责、乡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四)主要优势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四、创建内容

  (一)健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二是在县农牧和科技局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配备2名专职监管人员;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12名以上的专职执法人员、1套摄像和速测仪等必要的取证设备、1辆有“农业执法”标识的专用执法执勤车和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三是在10个乡镇分别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和农残检测站,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名专职农残检测员,配置1套农残快速检测仪器;四是在75个涉农村各配备1名专(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严格落实县、乡(镇)、村三级岗位职责、工作经费、监管手段3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二)依法做好产地管理,强化农资监管。

  1、根据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做好产地质量监督。

  一是禁止向原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等有害物质;

  二是引导生产者及时清除农田的农用残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装物;

  三是加强产地环境检查,净化产地环境。

  2、强化农资监管。

  一是强化农资监管,推行诚信经营,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

  二是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严厉打击禁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等行为,确保全县农资市场监管面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培育农业品牌。

  一是以我县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猪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改善生产条件。

  二是依托农产品生产企业(园区)、农民专合组织和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制订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将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作成简单实用的操作图(或明白纸),加强技术培训,确保生产技术规程一户一份。

  三是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

  四是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提升工程,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规范用标行为,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做好源头监管。

  一是积极构建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检测室为支点、生产基地为基础的监测网络,监测覆盖主要生产基地、企业(园区)、专合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类别涵盖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导主业。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检验检测。配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和取样必备交通工具,取得计量和资质“双认证”,提升检测能力,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相关部门)处理;建立乡(镇)农产品农残速测站,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园区)、专合组织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

  三是将全县“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10个乡(镇)纳入监测范围,年定性抽检样品不低于1500个,确保“三品一标”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五)推行质量追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1、建立完善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规范产地编码规则、生产档案记录、产品包装标识,建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台,结合良好农业规范的实施,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带动农户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产品准出制度、产品质量信誉制度,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制度,实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监管,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锁定问题环节和责任人,必要时进行产品召回或惩罚措施。

  2、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的生产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生产信息真实有效。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各乡(镇)根据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做到内容真实、编号有序、有据可查;加大“农超”对接力度,设立“三品一标”农产品专柜,严格用标管理。

  (六)健全落实监管制度,做好应急管理。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生产巡回检查、监测预警、执法监督、舆情控制、举报奖励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

  五、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落实县、乡(镇)监管机构、办公场地、工作人员、牌子、印章、制度、资料、人员培训等(共计10万元)。

  (二)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购置农残速测仪10台(套),支付检测采样费、设备维护费、耗材费、人员培训费;指导各乡(镇)开展日常检测费用,督促指导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工作等费用(共计20万元)。

  (三)追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用于:一是县级监管*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设备1套(1.5万元),数据监管设备1台(1万元),视像采集设备1套(1万元)。二是县级终端查询设备购置:追溯终端查询机1台(1万元)。三是企业追溯管理*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处理设备(二维码打印机)2套(3万元),移动数据采集器和视像采集设备2套(3万元),耗材(碳带、标签纸)2.5万元,搭建*台补助建设费(包含追溯软件购买和三年服务费)5万元。四是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资料印制等费用2万元(以上共计20万元)。

  (四)购置执法取证设备。主要用于购置农业执法取证所需设备及配套设备等。包括笔记本电脑2台、便携式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台、扫描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2台、投影仪1台(共计10万元)。

  (五)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于“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品牌申报奖励、品牌用标补助、品牌营销、品牌专销店建设等(共计20万元)。

  (六)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主要用于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2-3个,统一制作和印制技术规程、标牌、操作卡、明白纸、生产档案(三大记录),推广绿色防控等(共计5万元)。

  (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主要用于农业投入品营销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高毒定点经营专柜销售、任身份证实名购买、索证索票建立营销档案,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与管理等(共计7万元)。

  (八)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农产品生产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等)对合格农产品出具产地准出证明资料设计印制、速检耗村,收、贮、运、保鲜环节监管等(共计5万元)。

  (九)技术宣传培训。主要用于每年组织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学时不低于40小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范围广泛宣传;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核心示范区(店)标识标牌(共计3万元)。

  六、创建进度

  创建期限(20**年5月-20**年4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

  县人民*组织召开全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工作动员会,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年7月—20**年2月)。

  1.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成立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

  4.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

  5.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

  6.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检查;

  7.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三)自查自纠阶段(20**年3月)。

  1.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等按照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将自查材料交至县农牧和科技局。

  2.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四)申请验收阶段(20**年4月)。

  1.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申请省农业厅考核评定。

  七、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任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县*办、发改、财政、农牧、水务、工商、质监、审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同时,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项目投资100万元(省级下拨,已下达至我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执法取证设备、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技术宣传培训等。

  (三)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要求和举措。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整体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四)强化工作考核。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工作总结。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及时总结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要加强信息报送,于每月20日前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报送工作动态,每季度末报送建设工作小结。20**年3月20日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产品质量方案 (菁选5篇)(扩展4)

——产品质量售后承诺书5篇

产品质量售后承诺书1

  致: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1.我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所投的产品均严格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三包,严格按照厂家质保期进行质保。

  2.对本次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如因质量问题,三包承诺如下:①七日内免费退货;②八至十五日免费换货;

  3.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产品超过质量保证期以后,产品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我公司负责免费维护。

  4.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及合同认真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厂家正规渠道全新原装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6.用户对我公司的产品质量投诉,我方将在半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如情况需要,公司相关服务人员将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7.我公司负责向用户提*品相关的技术支持哦技术支持。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日期

产品质量售后承诺书2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为 系我单位在职员工,在IT部门担任 网络工程师 职位,入职时间为 20** 年 x月x日,本单位声明上述事项真实可信。本单位不因出具此证明而承担相应还款责任。

  特此证明

  **x公司

  20**年**月**日

产品质量售后承诺书3

  服务宗旨:“服务无小事”是本公司的服务宗旨,“以用户为中心”就是一切为用户着想,围绕用户的"实际困难制定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并利用公司的整体实力帮用户解决实际困难为用户提供专业化的贴心服务,让用户“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为了使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及稽查局大院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采购项目能有效地运行,我公司特针对此投标项目承诺:

  1、 质量保证:所供设备全部为厂家原装全新、完全符合标书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我方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正常使用寿命期内,性能符合标书规定。

  2、 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让用户了解设备的结构及日常的基本维护。 设备维修与更换:质保期内系统设备发生非人为故障,我司免费更换、维修;提*品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质保期外系统设备硬件损坏,如需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所有设备的备品件终身维护,只收取适当材料费用。

  3、 售后服务热线响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半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反应,2小时到达现场与客户沟通、了解,并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4、 由于本公司提*品均为各大品牌整机设备,而此类品牌设备如故障,均由各品牌厂家售后服务中心确定配件价格,市面并无报价,所以未提供配件供应价格清单。

  5、以凭发票和保修卡要求获得以下服务:

  (1) 如果商品在出售之日起7日内,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出现《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

  (2) 如果商品在出售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出现《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要求修理或更换。

  (3)如果在商品三包期内,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出现《三包规定》所列性“三包服务”细则:按照《三包规定》,符合三包规定的期限内消费者可能故障,且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维修者提供的维修记录消费者可以要求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

  7、 设立公司投标项目专人专线服务,提供VIP级服务。

  A 服务专员 侯云贵

  B 服务专线电话:0731—84160519

  手机: 15274905813

  C 投诉电话:0731—84111018(总经理)

  8、 当公司的应用软件有升级版本时,将及时通知贵局,并提供相应的升级服务。当系统的硬件设备有更新换代时,我公司将及时通知用户,提供新的产品信息和解决方案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售后承诺书4

  为创造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们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的制造和检测均有质量记录和检测资料。

  2、对产品性能的检测,我们诚请用户亲临对产品进行全过程、全性能检查,待产品被确认合格后再装箱发货。

  二、产品价格承诺:

  1、为了保证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先进性,系统的选材均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名牌产品。

  2、在同等竞争条件下,我公司在不以降低产品技术性能、更改产品部件为代价的基础上,真诚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贵方。三、交货期承诺:

  1、产品交货期:尽量按用户要求,若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完工的,我公司可特别组织生产、安装,力争满足用户需求。 2、产品交货时,我公司向用户提供下列文件; ①技术保养维修手册②安装总图

  ③外购件说明书及制造厂家

  ④提供易损件、备件清单,并附送一定量的备件

  四、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2、服务目标:服务质量赢得用户满意

  3、服务效率: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如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可达到现场并开始维修。

  4、服务原则:产品保修期为一十二个月,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损坏,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费,由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售后承诺书5

尊敬的顾客:

您好!

  XX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汽车充电设备的制造商,我们将秉承“服务第一、诚信为本、客户第一、时效为重”的理念,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服务原则,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您的权益,我们郑重地向您做出如下承诺:

  一、产品质保期(2年),保修期内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损坏的零部件,(除天灾及人为损害外),公司本着用户至上的原则,为广大顾客诚信服务。

  二、我公司承诺生产的产品均按国家标准生产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出厂,保证严格履行产品三包。

  三、售后服务承诺以北京为中心≤200公里周边地区,一般故障12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毕。≤200—500公里地区,一般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故障48小时内处理完毕。偏远地区一般故障48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故障72小时内处理完毕.

  XXX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方案 (菁选5篇)(扩展5)

——产品质量广告标语3篇

产品质量广告标语1

  1. 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

  2. 时代精神演绎民族灵魂,优质精神构筑时代精神。

  3. 优质产品,是市场竞争必胜的保证。

  4. 信誉来源于质量,质量来源于素质。

  5. 今日的质量,明日的市场。

  6. 质量就是资源,质量就是金钱。

  7. 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向质量要效益。

  8. 创造有魅力的质量,造就忠实群体。

  9. 顾客反馈勤分析,品质改善有主意。

  10. 以科技为动力,以质量求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的效益,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以质量求生存。

  11. 品质标语:我们的承诺:不做不良品。

  12. 商场如战场,品质打先锋。

  13. 建有质量文化的质量体系,创造有魅力、有灵魂的质量。

  14. 质量—恒古不变的致胜之道。

  15. 产品的质量是拓展的翅膀,航程无限,辉煌有期。

  16. 优质产品,是打开市场大门的金钥匙。

产品质量广告标语2

  1. 无严师,没高徒;不严格把关,难出优质产品。

  2. 天长地久有时尽,9000推行无绝期。

  3. 用对我自己的永远不满意,来换取顾客的永远满意。

  4. 马虎是追求品质最大的`障。

  5. 跨越今日的视野,扩展21世纪的眼光。

  6. 整理有心做长度,处处整齐好管理。

  7.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8. 设计合理的品质,为品保之第一步。

  9. 和传统的昨天告别,向规范的未来迈进。

  10. 革除马虎之心,提升产品品质。

  11. 走进质量天地,带来无限商机。

  12. 品质是生命,服务是宗旨。

  13. 作业标准能遵守,品质效率不用愁。

  14. 铸造辉煌,唯有质量。

  15. 创新是根本,质量是生命,务实是宗旨,效益是目标。

  16. 跨越今日的视野、扩展21世纪的眼光。


产品质量方案 (菁选5篇)(扩展6)

——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方案3篇

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方案1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局决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水产品生产经营违规使用抗生素、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解决销售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的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水产品经营单位排查登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进行摸排,详细登记其字号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地址、销售水产品品种范围、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从事水产品批发等信息。

  (二)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其认真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

  (三)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实体店等水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检查其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及水产品零售经营户现场是否存有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等药物,如现场检查发现其有在水产品添加上述药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要强力督促其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要强力督促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向购货单位出具销售凭证,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加大检查力度,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在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水产品暂养期间添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专项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机关。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查主体资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

  2.查产品来源。检查水产品经营户对销售的产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能提供同批次进货凭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是否向购货单位开具销售凭证,是否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

  (二)开展行政约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行政约谈,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抽检监测。加大对水产品抗生素等兽药、禁用化合物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办公室主任XX。区局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监督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对于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依法按规定核查处置,彻查不合格水产品源头,坚决做到源头未查清不放过。要加大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涉及养殖环节的,要及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机关。

  (三)注重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治理工作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公布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效,边整治边曝光。要重点宣传违法、失信经营者的查处情况,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积极解答社会咨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反馈社会诉求为整治行动,争取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提升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

  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区局食品股。

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方案2

  一、抽检品种、数量和检测指标

  (一)抽检品种:以鲤鱼、草鱼、白鲢、花鲢、鲫鱼、斑点叉尾鮰、长吻鮠、黄颡鱼、鲶鱼、丁鱼岁、鲈鱼、云斑鮰等我市大宗养殖品种为主,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养殖情况进行品种选择。

  (二)抽检数量:抽检分日常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其中日常监督抽检(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检测)样品80个;风险监测抽检(自行开展检测)样品240个。

  (三)检测指标: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喹乙醇等指标。各地可以对一个样品有目的性的选择一个或几个指标进行检测,检验方法和判定限量值参考省局文件。

  二、任务分配

  (一)日常监督抽检

  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积极与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衔接,结合渔业生产实际,按照要求安排抽样,并及时交接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10个;区和县水务局各2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1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5个。

  (二)风险监测抽检

  风险监测抽检主要由已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市水产渔政局和县(区)水务局承担。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和县水务局各40个。

  (三)送市局监测抽检

  送市局监测的样品由区县抽样后送市水务局水产食品检测室进行检测。具体送样数为:区、县各10个,其余县各5个。具体送样时间和品种由市水产渔政局另行通知。

  原则上每次抽样应为不同的基地,防止重复抽样。如上次抽取的样品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下次抽样时应对该被抽检单位继续进行抽样。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是依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的重要手段。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向社会宣传到位,确保水产样品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向领导汇报,落实相关经费,做好水产品抽(送)检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明确具体负责抽(送)样的工作部门和人员,确保抽(送)样工作的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确保工作质量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检测资质的水产品检测机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检测机构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抽(送)样品,确保抽(送)检样品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明确专人、严格手续,认真做好样品交接工作,按时完成样品抽(送)检任务。对承担有风险监测抽检的单位要制定自己的抽检计划,落实人员负责。

  四、阳性样品的处理

  日常监督抽查中出现的阳性样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风险监督抽查中出现的疑似阳性样品,检测人员应再次进行快检复核,经第二次复检结果仍为阳性的,应立即重新抽样,认真填写抽样单,并将样品送到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确定性检验,如确定为阳性样品按照日常监督抽查的阳性样品处理。

  五、信息的报送

  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抽检情况汇总报市局,并于12月10日前将全年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在抽(送)检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

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方案3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稳步提升”为目标,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对各类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强力推进质量品牌渔业强市建设步伐。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苗种专项执法行动,规范苗种生产秩序。3-5月份,在全市水产苗种监测计划基础上,各地要加强检打联动,及时组织实施水产苗种监督抽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执法检查率达100%,对抽检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查处追溯率达100%,苗种繁育期间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严肃查处无证生产、“三项记录”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做到有案必查、查有结果,督促水产苗种生产单位补充完善苗种生产数据,建立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销售制度

  2、开展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促进产品养殖安全。6-12月份,以我市养殖主导品种和市场消费大宗品种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补充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对发现的“三项记录”不全、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使用过期或者冒用国家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证书、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对使用有休药期渔药的水产品,严防提早上市,切实保证上市水产品质量的安全。建立立案督办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会同*、食监等部门,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执法威慑力。

  3、开展执法示范活动,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进一步加强与生产、质检、推广等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渔业职业兽医和建立用药处方方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水产健康养殖。4-10月,各地要结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选取2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执法示范活动,积极探索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规范化工作模式,促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执法水*和执法效率。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强化监督抽检。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201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淮农发〔2013〕30号)要求,强化检打联动,确保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100%,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县(区)渔政站负责抽样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和追溯制度,对定量检出的阳性结果,市渔政站会同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处置并件件有结果,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上报我委渔业处。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开展好抽样工作,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2、全面推进快速检测。洪泽县、金湖县、盱眙县及区等4个重点县(区),要按照《2013年省水产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渔业生产实际和水产品种特色,科学制定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产品和种类、抽样时段和地点,扩大建设快速检测室,加强有关检测人员技术培训,规范仪器设备、实验室制度等方面的档案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快速检测任务。

  (三)、制修订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申报工作

  1、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围绕产品安全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制修订各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一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建立健全覆盖水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渔业质量标准体系,并对制修订的标准规范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进新标准、新规范的贯彻落实。

  2、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各类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场创建项目。按照《省水产养殖管理记录(试行)》(苏海渔〔20XX〕64号)格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生产管理记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

  3、做好20XX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办公室将于今年8月和10月分别对新申报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或产品组织认证评审,请各地提前组织申报,按时上报申请材料。5月17、18日,苏北片区内检员培训班也将在我市举办,请各地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20XX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人员,淮时参加培训。同时,落实好市农委下达的新增无公害水产品面积分解工作,该任务作为20XX年市对县(区)渔业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四)、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1、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今年是我省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第一年,条件成熟的渔业重点县(区)要积极开展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探索有效的县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2、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进一步抓好盱眙县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基础上,洪泽县要积极争取成为今年新增一批可追溯试点。建立健全推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质量追溯与水产品产地准出、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追溯制度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五)、加强机构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

  1、健全市县监管机构。抓住实施《*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体系“十二五”规划》重大机遇,不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体系、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断提高监管效率,确保依法承担和履行本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责。

  2、提升镇村监管水*。建立镇有监管员、重点村有信息员的镇村监管队伍,加强对镇村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升镇村监管工作不*。

  3、加快质检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全市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渔业重点地区“本地产品本地检”建设步伐,加强对各级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提高质检体系检验检测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工作细化到岗、到人,落实年终工作考核。要主动向本级*和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人员、经费、装备等支持,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监管工作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基层渔业公共服务中心、渔用投入品经营店等*台,采用积极宣传、现场指导、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正确有效引导舆情舆论,引导水产品生产从业者树立诚信理念,签订不使用违禁投入品承诺书,自觉抵制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与兽医、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探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探索不合格苗种等水产品销毁补贴制度和大案要案查办奖励制度;统筹好渔业部门内部力量,明确行政部门和技术、执法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加强区域间渔业部门沟通联系,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总统计各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每个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向市农委渔业处和市渔政站报送情况;按照省、市下发的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类总结、汇总表的上报工作。


产品质量方案 (菁选5篇)(扩展7)

——工厂产品质量标语 (菁选3篇)

工厂产品质量标语1

  1. 品质第一,客户至上;团结拼搏,争创最佳

  2. 以人为本,唯才任贤

  3. 品质在心中,安全在手中

  4. 认同企业使命,全情投入工作,促进个人发展

  5. 自我提升,良性竞争,相互欣赏,相互支持

  6. 迅速反映,立即行动

  7. 全心投入,追求卓越

  8. 取得认证,通行无阻,放眼天下无限商机

  9. 细心、精心、用心,品质永保称心。

  10. 实施ISO90大家同心日日革新。

  11. ISO 9000不只是目标,是你我共同的`责任。

  12. 上下沟通达共识,左右协调求进步。

  13. 创新突破稳定品质,落实管理提高效率品质!。

  14. 品质保证有观念,ISO 9000成功要全面。

  15. 同心协力创佳绩,敬业乐群齐参与。

  16. 品质手法用得巧,解决问题没烦恼。

工厂产品质量标语2

  1. 品质第一,客户至上;团结拼搏,争创最佳

  2. 以人为本,唯才任贤

  3. 品质在心中,安全在手中

  4. 认同企业使命,全情投入工作,促进个人发展

  5. 自我提升,良性竞争,相互欣赏,相互支持

  6. 迅速反映,立即行动

  7. 全心投入,追求卓越

  8. 取得认证,通行无阻,放眼天下无限商机

  9. 细心、精心、用心,品质永保称心。

  10. 实施ISO90大家同心日日革新。

  11. ISO 9000不只是目标,是你我共同的责任。

  12. 上下沟通达共识,左右协调求进步。

  13. 创新突破稳定品质,落实管理提高效率品质!。

  14. 品质保证有观念,ISO 9000成功要全面。

  15. 同心协力创佳绩,敬业乐群齐参与。

  16. 品质手法用得巧,解决问题没烦恼。

工厂产品质量标语3

  1. 合理安排,提高效率

  2. 规范管理,降低成本

  3. 科学管理,诚信为本,精益求精,客户至上

  4. 强化班组建设,将不良消灭在本工序

  5. 做无差错能手,向零缺陷迈进

  6. 力求一次做好,争取最大效益

  7. 消灭不良起因,规范管理操作

  8. 检验记录确实填,制程稳定展笑颜

  9. 控制来料品质,稳定成品质量

  10. 产品质量无缺陷,顾客服务无抱怨

  11. 宁愿事前检查,不可事后修改

  12. 全员用心做得好,企业提升跟着跑

  13. 整理整顿做得好,生产管制难不倒

  14. 不转机制就转岗,不换观念就换人

  15. 进料检查照标准,产品品质必然稳

  16. 只有不完美的产品,没有挑剔的顾客


产品质量方案 (菁选5篇)(扩展8)

——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方案 (菁选2篇)

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方案1

  防控风险、守牢底线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一、工作目标

  聚焦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点产品,多措并举、扶优治劣,集中力量化解产品质量安全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严控变量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着力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约谈一批问题突出企业,移送一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帮扶一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有力有效根除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质量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聚焦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燃气具、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等重点产品。各地可根据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聚焦当地产业特点,增加本地区排查治理重点产品,做到产品种类明确,问题指向清晰,监管靶向精准。

  (二)重点领域。聚焦产业聚集区、质量问题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和销售门店等薄弱环节,以及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等。

  (三)重点问题。生产领域以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未经检验出厂或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以及偷工减料、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问题为重点;流通领域以不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销售无证产品、“三无”产品,产品一致性不符,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认证要求等问题为重点。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生产企业自查。压紧压实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以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技术文件、人员能力等为重点对象,全面自查原材料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等各环节可能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逐一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和内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分级分类认真整改并保留整改记录,主动报告并积极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要督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按要求开展年度自查并按时提交自查报告。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生产环节,重点围绕企业质量管理责任落实、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产品一致性和标准符合性以及企业标准合规性等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关键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检查等关键质量控制点是否到位,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深入调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是否在认证证书撤销、注销或暂停期间继续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等。流通环节,重点检查销售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认证和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以及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冒用质量标识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对发现的隐患大、问题紧迫的风险,要集中力量从严从速整治。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不采取管控措施,或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强化质量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列入排查整治范围的重点产品,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指标为重点,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抽查,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抽查批次比例不低于年度抽查总批次的30%。要注重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持续加大流通领域、网络销售和农村市场抽查力度。鼓励各地研发和运用产品质量快检方法。积极推行“电子报告、网上传输、委托送达”,进一步强化“快检快处”。建立抽查结果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同步实施对经营者的现场调查取证和追查。

  (四)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强化区域协同,实施质量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严格按照整改复查程序,组织不合格生产、销售者“真整改”“改到位”。对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对其进行约谈,督促被约谈企业及时纠正问题,消除隐患;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企业,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对存在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依规撤销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相关证书。有关抽查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报告,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五)加强质量风险监控。建立准确高效、全面的风险信息采集网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监测,注重从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认证监管、执法打假、投诉举报、伤害监测、缺陷召回等日常监管中发现和反馈风险信息。加强风险评估,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对舆情反映的质量安全事件,及时跟进分析原因,核查涉事企业产品质量状况,对核实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置,并追溯问题产品流向。

  (六)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结合实际,将有关重点产品列入20**年民生领域执法“铁拳”行动,深挖彻查假冒伪劣、冒用质量标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发布一批重点典型案例;对生产、销售“瘦身钢筋”“劣质水泥”“打折电缆”等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查办、重点督办,视情提级来办理。要推进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对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发现监管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的,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七)大力开展质量帮扶。各地要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企业,联合有关行业协会,通过“专家问诊”“质量培训”等形式,重点就产品标准、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方面,对企业开展质量帮扶,帮助企业消除质量隐患、提升质保能力。要健全质量技术帮扶长效机制,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技术机构专业支撑作用,组织专家帮助问题企业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和质量问题整改,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八)着力加强社会共治。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监督抽查结果和有关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加强质量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注重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团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作用,倡导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企业自觉承诺践诺,形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九)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在开展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中,要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创新监管举措,健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排查治理工作成果。要进一步探索重点产品分级分类监管,全面采集相关企业质量数据信息,摸清企业底数和质量状况,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要结合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属性、行业发展状况、企业履责、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情况,对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推进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是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一次集中攻坚和系统治理。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清今年面临的安全监管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包保责任制,配齐配强技术管理团队,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对质量安全排查治理难度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地方党委*,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件。

  (二)压实监管责任。各地要牢固树立“越严百姓越拥护、越严产业越规范、越严队伍越安全”理念,把“严”的主基调贯彻到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按照“严真细实快”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各项监管措施,确保压力传导到位、监管履职到位、隐患处置到位。对风险隐患比较集中、以往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和出现敏感舆情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对于重视不足、整治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本次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将列入山东省质量评议等重要评价指标。要全面推广使用“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加强企业基本情况、监督抽查、监督检查等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和运用。各市局要在“监督管理系统”分产品制定“检查计划”。

  (三)注重工作统筹。要统筹生产、流通一体化监管,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开展生产和销售双向追溯处置。要统筹抽查和检查,对以往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要统筹排险和除患,一方面严谨细致进行摸排,全面查找质量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进行严格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严格复查,真正实现“闭环管理”。要统筹各方面监管力量,调动质量监督、信用监管、网络监管、认证认可、标准、稽查、检验检测等各方面,统筹市场监管上下各级,强化与*等外部门联动,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监管。

  (四)明确进度安排。各地要严格把握工作进度,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风险排查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治理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反复查”,实施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切实防止“死灰复燃”。请各市局于7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11月7日前按照市场监管总局《20**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见附件)报送有关工作材料。重要情况、重大案件即时报告。

  对省局前期印发的《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和充电器质量安全排险除患攻坚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20**年度涉及环保工作重点产品质量监督的通知》《关于开展生产领域家用燃气具强制性产品认证风险排查的通知》等文件,要结合本方案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方案2

  我国相当多的企业已在设备水*、工艺水*上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但这些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却远远没有达到生产本身存在的客观要求。如何提高质量管理乃至整个经营管理的科学性乃是当务之急。

  一、质量的重要性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企业和国外企业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上,面临同样的竞争、同样的市场,由于发展水*截然不同,所以*企业要承受相当大的市场压力。为了生存发展,*企业就要和国外企业一拼高下,而竞争的核心恰恰就是质量,谁拥有高质量的产品,谁就能抢占制高点。因此,质量作为企业的生命应该受到密切的关注。

  二、我国质量管理现状

  回顾我国企业质量管理的发展,再分析现状,会发现很多问题,其中主要的一类问题就是企业质量管理发展不协调。由于我国质量管理的发展不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步形成并不断进步的自然历史过程,而是同所有发展*家一样,是通过向发达国家学习、引进,形成的现有质量管理的框架。

  过去我们不少企业在管理方法上盲目追求“先进”,结果企业质量管理领域用着不少时髦的新名词、新概念,但企业连最基本的过程控制乃至检验都还没有健全。目前面对这些现象,我国企业在及时把握世界质量管理发展的最新动态的同时,如何保持清醒的认识,保证我国企业质量管理能够健康协调的发展就显得非常重要。在企业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应该通过数据分析进行理性判断的问题在靠感觉进行,典型的如过程质量的评价、数据的假设检验、抽样方案的确立;而国外发达国家企业对待许多感性的问题却在用理性分析。如感性质量的定量评价、用户意见措辞的质量分析等。

  三、我国质量管理发展战略

  目前,我国质量管理必须体现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特征,必须符合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规律。具体内容归纳为以下方面:

  (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贯彻IS09000族标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性,并对其他各项工作的规范性以良好影响,营造出严格、规范的氛围,强化企业和广大职工适应现代化大工业生产的产业素质。

  (二)提高质量管理的科学性。我国相当多的企业已在设备水*、工艺水*上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但这些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却远远没有达到生产本身存在的客观要求。如何提高质量管理乃至整个经营管理的科学性乃是当务之急。具体到质量管理就是如何提高数理统计技术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水*,提高企业技术人员乃至职工应用科学的质量管理工具去把握事实、分析原因、发现规律、拟订对策的能力。解决具体的质量问题的`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有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实技术人员掌握的专业知识,尤其在优化我国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能力结构方面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据调查,在企业中反映人力资源管理状况的“职工参与”和“人员管理”是得分最低、相关系数较大的项目。这说明人力资源开发是制约企业质量管理更有效发展的瓶颈。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是应对全球化和科技发展所带来挑战的新要求。

  (四)强化过程管理。过程管理的主要环节是:描述过程的顺序及其相互关系,认识过程在系统中的地位;寻找并测量过程中出现的波动。揭示波动的规律,采取减少和控制波动的措施:分析过程所产生的增殖,优化关键的增值过程,消灭非增值过程。要注重过程之间的接口,使过去的“点”式管理成为由点、线、面有序连接的网络化过程管理。通过经营过程再造改造企业原有流程,以达到企业整体流程的有效性和高效率,以零缺陷为目标,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对过程进行持续改进,提高管理水*。

  (五)开展供应链管理。从产品的设计到实现及服务提供所形成的全过程中,供应商及相关方在这条供应链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它是传统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在企业调查中也证明了这一问题,企业“供货商质量”与其他各个项目的相关系数都是相对最小的。特别是与“质量结果”的相关性最小,这说明这些企业与供货商之间尚未建立起密切的关系,因此它对企业质量结果的影响也最小。在质量体系中,所有的供应商和相关方组成了一条供应链,质量正是由这整条供应链来共同保证的。而市场的竞争也从企业间竞争发展为供应链间的竞争,其中任何一环不紧扣甚至脱节,都会产生致命的质量缺陷而影响各自的利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外向型企业将会与日俱增。企业的供应链将会跨越省区,跨越国界,供应链的管理是企业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应当通过企业资源规划(ERP),最优化配置和共享信息、科技、人才等各种资源,努力实现合作伙伴间质量管理的无缝焊接。

  (六)实施自我评价。发达国家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中领先企业的成功经验之一,是建立一种基于国家和地区质量管理标准的自我诊断与评价体系。我国企业应当借鉴这种成功经验,建立企业自我评价的机制,以质量管理奖、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或行业内领先水*为参照系,灵活运用各种自评方法进行自评。目前,国际通行的自评方法是水*对比法(对标),通过与参照系的比较。明确自身的优势和弱点,作为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的依据。

  以上几条我国企业质量管理发展战略的要点,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相信所列举的质量管理发展战略将逐步构成具有*企业特色的、较为具体的质量管理系统模型。

  四、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一)实施质量责任制。企业的质量职能分配到各有关部门,成为该部门的质量责任;把部门的质量责任进一步展开成若干项具体的工作和要求,再落实到各工作岗位或人员,成为个人岗位的质量责任;把所有质量责任写上书面文件,加上管理内容,形成质量责任制;将各部门和岗位的质量责任制和管理标准作为质量体系审核的依据。

  (二)质量策划。质量策划就是要保证质量的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1)选择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有两个,一是Is09001,这是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标准,是最低要求,是用于认证目的的要求;二是Is09004,也是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标准,是较高要求,不是用于认证目的,而是业绩改进的指南。

  (2)识别质量因素。也就是找出影响产品或质量服务的决策、过程、环节、部门、人员、资源等因素。

  (3)编写体系文件。就是对照国际标准一个要素一个要素地考虑要不要重新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

  2、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1)发布文件;

  (2)全员培训;

  (3)依法办事。

  3、检查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得怎么样,必须通过检查才知道。检查的方式有:对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对过程的监视和测量;顾客反馈;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等。 这样,整个质量体系就建立起来了,并且开始有效地运行。目前,多数企业要么没有质量体系,要么纸上谈兵,因此加大力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地闭环运行,是保证企业产出优质高效产品的关键。

  五、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加强环节管理

  企业的运作都是由许多环节构成的,而每个环节的质量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质量。因此,每一个环节的开拓创新都必然带动企业整体质量的提升。

  企业运作过程中基本是由以下环节组成:销售情况和市场调研一设计及开发一采购管理一工艺准备管理一生产、制造管理一检验、试验和测试管理一包装和贮存管理―销售和配送管理一安装和运行管理一技术服务和维修队伍管理一财务管理一人力资源管理一战略管理。

  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质量管理的关注,都需要质量创新,都能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


产品质量方案 (菁选5篇)(扩展9)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菁选2篇)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

  一、总体要求

  围绕当前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管并举,在继续做好基地建设、“三品”认证的基础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全过程的监管链条,探索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

  具体以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使用为重点,以水产和畜禽养殖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药和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到今年年底,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检查。在水产养殖用药方面,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己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以及药品和饲料库是否有违禁药品和饲料;在畜禽养殖环节方面,重点查处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等化学物质的行为;在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方面,重点查处使用禁限用农药,双孢菇和白灵菇生产、包装使用荧光增白剂等行为。

  2、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产品行为;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开展农业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

  3、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台账记录、标志标识的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三品”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培训,使他们切实承担起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做好台账记录;开展对农资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等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增强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培养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技术指导和普法宣传,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建立农业生产档案,增强法律意识,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投入品,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化学物质;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5、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继续抓好2个省级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抓好原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好蔬菜全程质量控制试点,积极探索完善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生产企业向市场提供安全、优质、可追溯、市民放心的农产品。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20**年9月中下旬,制定行动方案,落实部门职责;9月至11月,开展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12月,做好问题整改和总结。

  1、制订实施方案,落实职责阶段。实施方案由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具体实施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一实施。专项检查由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根据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实施,各镇、街道农业服务站、兽医站做好配合检查工作。

  2、开展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查处案件阶段。

  (1)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查。围绕全区农产品质量例行抽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监督抽检和国庆、元旦前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重点对蔬菜、畜禽、大米加工基地进行监督抽检,确保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区共抽检20个样品。

  (2)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种子监管:9月份,在全区集中开展以小麦、油菜种子为重点的秋季种子专项整治,加大对种子市场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力度。农药监管:9月份,开展以水稻防治用药、麦田油菜田除草剂为重点的农药专项治理和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督检查等活动。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和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等违法行为。肥料监管:在9、10月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依法查处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兽药监管:紧紧抓住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三个主要环节,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获得饲料行政许可企业和产品的追踪检查。强化动物源性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10月份,组织开展全区饲料产品安全监测,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

  (3)开展重大节日前专项检查。分别于国庆节前和元旦前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由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主要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农产品包装标识,规范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4)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9月,对全区18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并根据种植、畜牧等不同条线和不同农事季节,分别对农民、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不同的针对性培训。

  3、做好整改、总结阶段。专项整治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质量安全水*,提升全市农林系统的监管能力。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生产企业(基地),要书面下发整改通知,有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并要做好后续的跟踪了解。同时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找出不足,总结先进,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地也成立相应的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管工作。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完善监管措施。要为整治行动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各保障,确保领导到位、指挥靠前、保障有力。

  2、落实责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发挥乡镇监管员的监管职责。对监管都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3、密切配合。围绕本次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做到工作互动、信息互通、行动及时、执法到位。

  4、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谋体的作用,大力宣贯*《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抽检结果,严格按程序对外权威信息,通报工作进展。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部党组20**年重点工作部署,我部将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解决面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大中城市蔬菜生产基地和全国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主产县为重点,聚焦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高风险产品,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重点管控克百威、氧乐果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主要措施:围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一是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特别是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三是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台帐记录、溯源管理。四是加强科学用药培训,尤其是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病虫害防治组织技术骨干的培训,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施药,依法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等农作物上使用高毒农药行为。(此项行动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突出肉牛肉羊养殖重点地区和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生猪养殖大县、屠宰场,以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各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继续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增加牛羊养殖场户抽检数量,异地拉网监测向牛羊养殖重点地区集中。二是继续组织实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和风险监测计划,加大牛羊屠宰场监督检测力度,严厉查处屠宰环节注射、饲喂“瘦肉精”违法行为。三是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加大工作薄弱地区督查力度。四是加大突出问题溯源督办力度,建立屠宰与养殖环节“瘦肉精”溯源信息通报机制,对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进行案件专项督办,督促产地追根溯源,消除问题死角。五是继续组织开展“瘦肉精”速测产品质量评价,强化对基层监管的技术支持。(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建档立案,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加大抽检密度,增加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行政与司法衔接,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五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四)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销售给养殖场等使用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用药水*。

  主要措施:一是切实规范兽用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切实规范兽用抗生素使用行为。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强化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宣教兽用抗生素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生素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规范线上发布兽药信息和销售兽药活动。逐步摸清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销售兽药特别是抗生素的基本情况,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假冒兽药企业信息、假劣兽药信息以及无证经营信息的网站、电商和第三方交易*台,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网站。(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五)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整治重点:以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等私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措施:一是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屠宰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二是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落实检疫检验出证制度,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胴体及生猪产品,要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三是严把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关口。继续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要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坚决予以取缔。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审批管理,严肃查处屠宰企业出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等违法行为。(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六)“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大菱鲆、鳜鱼、乌鳢等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为重点药物,在山东、辽宁、江苏、河北、天津等大菱鲆主产区和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川等鳜鱼、乌鳢主产区开展专项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在“三鱼”主产区,督促落实水产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完善养殖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档案,推进行业自律,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督促“三鱼”养殖企业(场、户)强化内部质量控制,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鼓励养殖企业按照国际先进标准建立实施良好养殖规范(GAP)体系,并开展相关认证。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强化“三鱼”养殖企业(场、户)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让养殖户深知使用“两药”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合理、安全用药。三是开展健康养殖模式试验示范。引导养殖户适当降低养殖密度,提高养殖动物抵抗力,控制或减少病害发生。四是加强监管责任落实。生产区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情况执法检查,指导检查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和销售产品标签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者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质的行为。强化产地“三鱼”产品监督抽查,加大“三鱼两药”的抽检数量,掌握养殖环节“三鱼”质量安全状况。积极推进检打联动,确保阳性样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加强渔政执法工作,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将有关案件移送*机关,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依法销毁不合格水产品。五是优化养殖条件和环境。加快编制出台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支持通过池塘循环水工程改造降低病害发生和水产养殖用药使用。(此项行动由渔业渔政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为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在互联网领域,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在果菜茶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药等违法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源头监管。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标准,严格控制过剩类农资新批生产企业数量,着力从风险评估、绿色环保和持续存限等方面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二是狠抓案件查处。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重要抓手,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加大对涉案不合格投入品的调查力度,做到追根溯源、一案双查;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及时搜集案件线索,线上线下互动,必要时通报*机关。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养殖环节违法违规使用兽药及其他违禁添加物的行为。三是实施检打联动。完善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制度,明确行政、执法、检测三方机构职能与工作机制。将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快信用建设。在本地*统一领导下,整合并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台。落实农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监管力度。五是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此项行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重大活动安排

  3月份,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精神,印发《20**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20**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公布20**年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3―4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第十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

  3―8月份,派出6个检查组对有关省的生鲜乳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4―9月份,组织开展农药执法专项行动、肥料监督抽查。

  4―10月份,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各地推广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力争全年培训渔民20万人次以上,总站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等技术资料5000册以上,各地编印相关技术资料30万册以上。

  5―10月份,组织开展果、菜、茶、中药材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开展罚没农资销毁处理活动。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5―10月份,开展肉牛肉羊“瘦肉精”突击抽查行动。根据掌握线索组织1―2次对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的突击抽查,督促地方加大“瘦肉精”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防问题反弹。

  6月份,组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普及农药管理、科学安全用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出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指导地方加大执法力度。

  6―11月份,会同地方兽医部门、大型养殖龙头企业和兽药协会组织,联合开展兽用抗生素“放心产品进村、科学知识入户行动”,引导养殖者购买使用安全放心兽药产品、科学认知兽用抗生素,提高兽用抗生素规范用药水*,把好源头使用关。

  7月份,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7―10月份,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猪肉质量安全百日行动”,从生猪屠宰与市场监管两端发力,联合打击生猪屠宰和肉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9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10―11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检查地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行动深入开展。

  11―12月份,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

  12月份,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0**年1―2月份,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20**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措施有力、要求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整治工作涉及多部门的,要加强跨部门合作,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专项行动要加强与*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农业部门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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