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长学习新《职教法》心得体会三篇范文(全文),供大家参考。
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有感发言
2022 年 4 月 20 日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修订案。这是职业教育法 1996 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职教法的修订前后三次列入立法规划。此次,在各方面特别是立法机关的关心、支持下,最终得以完成,可谓是来之不易,恰逢其时。新法对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改发展,无疑会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影响深远。
本次新《职教法》主要体现四个特点:一是全面系统。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全面反映、体现了有关职业教育的重大决策、改发展的最新成果。二是尊重实践。将多年来改实践中成熟的政策及时上升为法律,是修订工作的重要遵循。修订中对标 2019 年的《职业教改实施方案》,将其中的可以制度化、法定化的规定和政策,转化为法律规定。如实施方案提出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教育这一重要论断,为修订提供了重要原则。三是问题导向。修订工作从一开始,就形成了聚焦职业教改发展中的主要问题,特别是需要从法律制度上**的焦点问题的工作思路。如何界定职业教育内涵、定位,如何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适应性等,贯穿了法律修订的全过程。四是着力创新。根据职业教改发展的实践与突出问题,着力进行制度创新,以法律
规定规范和保障创新成果是修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形成了一系列的创新成果,包括概念创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
本次颁布的新《职业教育法》,强化了的职业教育责任,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技能型社会的新阶段,初步构建了职业教育的治理模式并扩大了社会力量的参与权责,首次用立法形式明确了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作用,优化了双轨并行、协调发展的新型职普关系。我们坚信,乘着新《职业教育法》全面实施的东风,我国的职业教育一定会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阔步前进。在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中大有作为。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发言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的核心竞争力,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人才兴则兴,人才强则强。技能人才则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直接创造者。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量正在逐步加大,而这类人才主要由职业学校来培养。
4 月 20 日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并于 5 月 1日开始实施。这是该法自 1996 年颁布 26 年以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
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为职业教改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这对于职业教育来说是一大福音,一大喜事。
地位“同等重要”,机会“平等共享”
过去,凡是提到职业教育,人们都是谈虎色变。大众普遍认为职业教育上不了台面,职业学校更是被贴上了“差生聚集地”、“低人一等的学校”等标签。随着新法的实施,这种陈旧的观念即将被改变。新法旗帜鲜明地指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不仅在地位上同等重要,而且其学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同普通教育享有平等的机会。
新法第三条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新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在学生升学方面,新法要求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至于就业,新法则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以上规定的实施,着力优化了学生的升学就业环境,让接受职业
教育的学生更有底气。
师资队伍“专业化”,学生权益“有保障”
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未来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它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还需要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为建设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新法规定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并为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给予特别待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对我国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学校的学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法从各个方面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实习权益,保障职业学校学生获得相应证书的权利,保障学生受资助的权益,保障学生升学、就业的权利等,让学生在学校学习、外出实习和参加工作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新时代呼吁更多的“技能人才”。新法要求,应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还应当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养的技能人才,将继续为我国的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全社会将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
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的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出台,作为职业高中的教师,深感欣喜。这是职业教育法自 1996 年颁布后,26 年来的首次大修订。
通过对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以往公众的认识中,职业教育的定位是模糊的,而新《职业教育法》对于职业教育的地位的明确,对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大大提升了职业学校教师的社会认可度。
其次,取消了初中毕业后的普职分流。过去是按 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也就是有一半的孩子才能进普通高中、才能考大学,导致学生家长产生中考比高考还重要的想法。现在新《职业教育法》取消普职分流,修改为在义务教育段后,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样可以满足不同禀赋和潜能的学生的学习需要,又能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长空间和通道。
最后,将本科职业教育写入法律。新《职业教育法》规
定,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又明确规定了,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以上规定,正说明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也可以读本科了。这无疑给中职生开拓了更多的人生选择。
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彰显了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描绘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美好蓝图。作为一名职教人,唯有踔厉风发,为职业教育的新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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