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读音为tǐ huì,汉语词语,意思是指体验领会,出自《朱子语类》卷五,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新安全法心得体会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1新安全法心得体会4篇
第一篇: 2021新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
育才学校 刘焕玲
我校对《国家安全法》进行了学习,今年2月22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14周年纪念日。为了在中学生中全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他从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与中学生有什么关系?中学生怎样树立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意识以及明确爱国主义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生动、具体、发人深思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
在《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中,中学生中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旨在使广大中学生从小树立“国家安全”、“国家荣誉”、“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国家安全是中学生必备的知识、必备的素质。青少年是21世纪的主人,将在新世纪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重任,要求同学们从现在起就要树立国家观念、国防观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为中华民族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学习,学习,再学习。
通过学习我深有体会,要使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1、在全校普遍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计划安排,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把国防教育、爱国教育、爱校教育同国家安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2、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国家安全基本知识》教材为主线,利用《国家安全警示录》,让学生“看一看”,达到教育的目的。
3、通过“看一看”、“想一想”,认真组织“如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主题班会,让学生自己“议一议”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篇二: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
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
我社区组织对《国家安全法》进行了学习,今年2月22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21周年纪念日。为了在社区工作中全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树立“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从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与中学生有什么关系?怎样树立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意识以及明确爱国主义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生动、具体、发人深思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
在《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中,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树立“国家安全”、“国家荣誉”、“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国家安全是社区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必备的素质。通过学习树立国家观念、国防观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反对民族分裂。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通过学习我深有体会,要使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1、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在社区工作中普及对广大社区居民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把国防教育、爱国教育、社区稳定同国家安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2、充分发挥社区群众的主体作用,以《国家安全基本知识》为主线,利用《国家安全警示录》,让社区居民“看一看”,达到教育的目的。
3、通过“看一看”、“想一想”,认真组织“如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为主题。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篇三: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一)
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同,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积极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一定会达到一个新水平。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二)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获得更广阔的市场,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作为一名项目经理,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从基层施工多年的经验来看,抓好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安全环保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环保工作,将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不断夯实基层hse管理,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思想认识
近几年,集团公司、公司对安全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是否决性指标,经营是性指标,节能降耗是约束性指标”,从发展惠及员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环保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hse行为准则、hse检查及考核标准、hse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hse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hse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名岗位员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专业路分管,职能部门监控,党政工团齐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完善hse奖惩约束机制,把hse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硬兑现,促使责任由全员共担。
四、加大执行力度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环保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消减控制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环保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抓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开展,组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事故类别、施工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现状开展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并充实、完善到施工项目“两书一表”、岗位“两书一表”和操作规程中,指导作业人员施工和操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三)
通过这次学习安全生产,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的重视起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同事、公司财产的安全,每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痛心的教训,我们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通过这次学习,对公司和对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我们员工之间要相互照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劝诫,这样才能营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的展开,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想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们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篇四:学习国家安全教育有感
学习国家安全教育有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国际竞争力也得到了提高,但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上依然面临着许多的不安全因素,其中当代大学 生国家安全意识问题是一个十分值得观注的问题。
通过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以及有关事例,更深刻的认识到什么是国家安全。那什么是国家安全呢?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作为社会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及其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安全的保障,是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利益的总和。具体指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及人民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威胁和侵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被颠覆;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全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关不被渗透等。
随着高校改革开放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交流领域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大学生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需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尤其是安全知识,势必会导致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在此,我针对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则案例:朱某是北京某大学的一名大学生,朱 某在北京学习期间,结识了某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参龙某,后又结识了
某大使馆新任文化参萨某。期间,朱某又认识了某自治区党校退休老师杜某。后来,某大使 馆文化参萨某提出要朱某及杜某等为使馆收集**伊斯兰教派活动的有关情况,当时朱某及杜某未表示拒绝,与萨某签订了协议书,并接受由萨某撮合的摄像机 1部、活动经费1万元以及二人的月薪3000元,随后返回乌鲁木齐。接着,朱某及杜某先后前往乌鲁木齐、喀什、莎车等地拍摄、录制了伊斯兰教派有关活动情况的资料,返回乌鲁木齐后,朱某、杜某被抓获,追缴了全部拍摄录制资料。经某自治区国家****局、宗教事务局鉴定,朱某所收集的资料其密级为“机密”级。朱某的实施的行业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
由此案例,引发了我对当今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方面问题的一 些思考。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复杂多变,而许多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不强,认识过于狭隘,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主 要表现为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为达到分化、西化中国的目的,一方面利用各种渠道,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传播西方的政治和经济模式、价值观念以及腐朽的生活方式,培养和平演变的“内应力量”。另一方面采取金钱收买、物质利诱、色情勾引、出国担保等手段,或打着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洽谈业务等幌子,刺 探、套取、收买我国家和单位秘密。
其次,大学生对国家安全也存在着种种模糊的认识。许多大学生 缺乏国家安全意识,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存在局限性。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战争、国防、领土、情 报、间谍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国民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 科技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因此,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对大学生加强 国家安全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讲国家安全,大学生会自然联想到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联邦 调查局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警察身上,这种把国家安全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的片面认识,使大学生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或多或 少地、有意无意地认为“国家安全与己无关”。此种观念和想法是极其错误的,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法》第三章中明确作出了公民和组 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因此,在大学生中存在“国家安全与己无关”的这一观念是要摒弃的。大学生应
该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享受和履行维护 国家安全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三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与 日俱增,和平环境使大学生自觉不自觉地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放松了警惕,淡化了安全意识,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期间无间谍”等等。由于 思想麻痹,造成国家的一些机密被泄露,更有甚者,个别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 惨痛深刻! 那么我国面临如此复杂的国际形势,其原因究竟何在?大学生国 家安全意识为何又会如此之淡薄?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和西方国家在意识形态上存在着巨 大的差别。由于历史原因和国家自身利益等方面原因,我国在许多问题上与西方一些国家存在着一定的分歧。
第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国的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国际 竞争力和国家地位得到了加强,实现了中国崛起。面对中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一些国家别有用心地提出了“中国威胁论”,他们的一些举措给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 了一定的威胁。
第三,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网络等电子讯息技术广泛地用与经济 交往当中,然而我国却是立法滞后,执法不严这么一个法律现状,给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份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第四,当代大学生由于涉世不深,国家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同时 深受西方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影响,在思想上存在着深刻的危机。 第五,从爱国主义教育方面来看,目前的爱国主义观念淡化,学 校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方式也十分僵化,内容空洞,空喊口号,效果欠佳。
第六,大学校园是一个思想活跃的地方,大学生处在这种思想活 跃的环境中,却缺乏正确的引导,势必被一些不良思想所左右。
面临如此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却对国家安全 还存在模糊不清的认识,这就迫切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国家安全知识,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既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针对目前国家安全问题的状况及出现原因,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 几个方面着手实施对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的加强:
第一,面临环境多变的国际安全形势,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的主力军的当代大学生,在面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时候要坚决加以抵制,继续发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努力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不渝 地在党的领导下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利用好在校宝贵的学习时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更多的技能,提升自身的辨别能力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为以后踏入社会做好准备,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挑战。篇五:学习安全法心得
安全信息
新的《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给我厂下发新生产法的手册。 2015年1月19日下午我厂领导组织各班组长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本次修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更具操作性和规范性。具体为八方面:1.增加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定;2.增加安全生产规划的规定;
3.增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规定;4.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规定;5.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6.增加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7.增加了强制措施的规定;
8.增加了严重违法行为公示的规定。
在积极组织安全会议和学习活动的同时,我厂组织了安全自查,要求各班要把自己管辖的区域的设备仔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与整改;春节即将来临,做好用户回访工作。在工作中凡是维修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手套等劳保用品,在进行切割时必须正确佩带防护眼镜。
第二篇: 2021新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_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是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论,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1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务院拟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
明确民事赔偿优先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名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被严惩,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除食品安全法草案外,会议还继续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这三部草案有望于2月28日会议闭会时通过。
学习食品安全心得体会范文2
什么是食品,对于这个名词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品。什么是安全,通俗地讲就是使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状态,人类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害的隐患。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红灯频闪,大家从新闻及媒体上或多或少都看到听到让我们百姓痛心的食品事件,这些事件接二连三地爆发,让我们对入口食品的安全产生了质疑。20**年的南京冠生园食品厂月饼“陈馅新做”事件使消费者惊愕;20**年阜阳地区婴幼儿长期食用劣质奶粉会导致婴幼儿营养不良、生长停滞、免疫力下降,进而并发多种疾病甚至死亡的事件令人痛恨;20**年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消费预警,称其抽检的30多件多宝鱼样品全部含有可能致癌的禁用渔药残留,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这些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20**年三鹿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事件。一种叫做三聚氰胺的化工原料原本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瞬间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其添加在原奶或奶粉中可以使蛋白质增加的成份,三聚氰胺竟然成了黑心企业牟取暴利的“秘密武器”。正是它导致了众多婴幼儿得结石,给我们下一代的成长造成了阴影……老百姓对端上餐桌的食品、对“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的牛奶梦终于破碎了。形形色色的鲜艳的食品使大家疑虑重重:我们到底还能吃什么?!
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于 20XX年2月28日上午9时,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的165名全国人大会委员按下手中的表决器,以158票高票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寄托着全国人民沉甸甸的期盼和重托的《食品安全法》终于诞生了。
20XX年4月11日在青岛啤酒公司,全国人大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食品安全法》给大家进行了解析。李主任解释,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有多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暴露了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完善,食品检验不规范、责任不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的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所以制定《食品安全法》。李主任介绍,食品安全法监管方式的转变主要有以下重点: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为食品的风险检测与风险评估机制。国家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处置,如报告、评估、召回、查封、处罚等。相较于以前仅关注产品的外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方式,这种以加强检测、评估和检验的监管方式更注重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监管方式进行观念的转变。
第三篇: 2021新安全法心得体会
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
《国家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国家安全的专门性法律。它在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国家安全工作,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安全,有效地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国家安全法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安全工作的长期实践所积累的丰富经验的基本总结和集中体现,并且适应了新形势下隐蔽斗争的要求,集中反映了广大国家安全干警和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共同意愿。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体现了党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一贯倡导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门机关与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并吸收借鉴了外国有关国家安全立法的好的经验,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法律,它的实施,标志着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逐步完善。国家安全法对刑法的有关条款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为更有效地防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 《国家安全法》是机关、团体和组织及全体公民履行宪法义务、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准则。我国长期处于和平时期,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隐蔽敌人的分裂破坏渗透策反和情报窃密等现实活动愈加突出,使得一些个人和组织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缺乏应有的警惕,有的甚至有意或无意地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了国家安全;一些人的国家安全意识淡薄,对身边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视而不见、是非不辨,甚至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也有些人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置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顾,公然向境外间谋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组织出卖情报或者直接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对此,我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不仅我国公民,而且我国的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还具体为公民和组织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指明了方向,如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在有关机关了解危害国家安全的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应当如实提供;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同时,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这些规定对规范公民和组织的行为,增强公民和组织的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支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行为准则。 国家安全是国民安全的根本保障,维护国家安全是保持一方净土的重要前提。维护国家安全,任重而道远。 我们殷切希望,通过《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在隐蔽斗争战线上,构筑起一道牢固的反奸防谍人民防线,有效地防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四篇: 2021新安全法心得体会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即将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就是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落实安全生产法,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张居正曾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说的就是抓落实的至关重要性。安全生产法实施多年,但生产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关键是已确定的政策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首先就要求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严肃法纪,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保好驾、护好航。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使每人都明确自己的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落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就是要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标准,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和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首当其冲,需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来贯彻安全生产法,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其次,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尤其是要加强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坚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生产培训。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作为在国有企业、冶金企业的职工,全体员工在公司领导们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学新法、谈体会的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学习和努力理解新法的要义,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要注重安全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对十大问题进行明确: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的目标。
2、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落实明确相关责任。
3、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4、在冶金行业明确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5、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6、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7、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8、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9、明确乡镇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10、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生命至高无上的安全理念,体现人类文明发展的本质。“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曾经作为一名安全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以及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安全员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管理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车间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电解三车间:岑龙
201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