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7篇为了将自己的工作整理的更好,我们需要将工作计划制定好,如果在平时工作中感到十分迷茫,那我们可以通过制定工作计划的方式来缓解,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7篇,供大家参考。
为了将自己的工作整理的更好,我们需要将工作计划制定好,如果在平时工作中感到十分迷茫,那我们可以通过制定工作计划的方式来缓解,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7篇,供大家参考。
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1
2015年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境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2014年环境行政执法实际情况,市局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由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对环保部门依法审批的具有排污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依法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常规执法检查。为此,特制定2015年**市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环境执法检查,进一步明晰各级环保部门层级执法责任,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落实监管责任,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根据职责划分,分别承担相应的执法管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市环保局承担直管企业的直接执法管理责任和对区县环保部门执法的监督管理责任,同时承担辖区内由省保环厅监管企业的配合监督管理责任;各县(市)区环保(分)局承担辖区内直管企业直接执法管理责任,同时承担辖区内由省和市环保部门监管企业的配合监督管理责任。
各地环保部门要根据机构设置情况和职能分工情况,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和检查重点。市环保局行政执法检查职责分工见附件1,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执法管理及现场检查对象按照监管类型分为一般污染源企业、自然生态类、新改扩建设类、危险废物类、核与辐射类等5大类,各类对象检查职责分工如下:
(一)一般污染源企业监管责任分工
一般污染源企业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第三产业、医院、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核与辐射除外)。各地环保部门均要将检查对象按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将一般污染源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及监管规定见附件2。
一般污染源现场监管职责分工,按照“谁收费、谁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职责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市局:①对市局直管企业按规定频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②对县(市、区)级环保部门监管的国控污染源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和1次监督性监测,委托各县(市)区环保(分)局监测的,市局全年对不少于总数20%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测;③对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常规检查。
2、各县(市)区环保(分)局:依法对辖区内企业按规定频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
(二)自然生态类项目监管责任分工 自然生态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职责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市局:①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②对列入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对未列入的每年抽查不少于10%;③对国家、省级审批的改扩建生态类项目每半年不少1次现场检查。
2、各县(市)区环保(分)局:①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②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③对国家、省级审批的改扩建生态项目每季度不少1次现场检查。(三)新改扩建设类项目监管责任分工
新改扩建项目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审批未“三同时”验收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包括建设期和试生产期,未动工建设和取消的除外)。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市局:①对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②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2、各县(市)区环保(分)局:①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②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③对县本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四)危险废物类项目监管责任分工 危险废物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市局:=1*gb3①对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利用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2*gb3②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根据产生量及毒害程度,实施切合实际的检查频次。
2、各县(市)区环保(分)局:=1*gb3①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2*gb3②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根据产生量及毒害程度,实施切合实际的检查频次。(五)核与辐射类项目监管责任分工
核与辐射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核技术利用单位、铀矿及核工业企业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市局:①对γ或x探伤单位,使用或销售ⅳ、ⅴ类放射源,使用或销售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源)单位,伴生放射性生产单位,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②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对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现场检查分工由市局确定,但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③协助省厅开展现场检查。
2、各县(市)区环保(分)局:①对使用ⅳ、ⅴ类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生产单位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②对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现场检查按照市局的规定执行;③协助市局开展现场检查。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境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2014年环境行政执法实际情况,市局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由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对环保部门依法审批的具有排污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依法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常规执法检查。为此,特制定2015年**市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环境执法检查,进一步明晰各级环保部门层级执法责任,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落实监管责任,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根据职责划分,分别承担相应的执法管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市环保局承担直管企业的直接执法管理责任和对区县环保部门执法的监督管理责任,同时承担辖区内由省保环厅监管企业的配合监督管理责任;各县(市)区环保(分)局承担辖区内直管企业直接执法管理责任,同时承担辖区内由省和市环保部门监管企业的配合监督管理责任。
各地环保部门要根据机构设置情况和职能分工情况,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和检查重点。市环保局行政执法检查职责分工见附件1,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执法管理及现场检查对象按照监管类型分为一般污染源企业、自然生态类、新改扩建设类、危险废物类、核与辐射类等5大类,各类对象检查职责分工如下:
(一)一般污染源企业监管责任分工
一般污染源企业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第三产业、医院、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核与辐射除外)。各地环保部门均要将检查对象按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将一般污染源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及监管规定见附件2。
一般污染源现场监管职责分工,按照“谁收费、谁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职责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市局:①对市局直管企业按规定频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②对县(市、区)级环保部门监管的国控污染源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和1次监督性监测,委托各县(市)区环保(分)局监测的,市局全年对不少于总数20%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测;③对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常规检查。
2、各县(市)区环保(分)局:依法对辖区内企业按规定频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
(二)自然生态类项目监管责任分工
自然生态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职责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市局:①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②对列入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对未列入的每年抽查不少于10%;③对国家、省级审批的改扩建生态类项目每半年不少1次现场检查。
2、各县(市)区环保(分)局:①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②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③对国家、省级审批的改扩建生态项目每季度不少1次现场检查。(三)新改扩建设类项目监管责任分工
新改扩建项目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审批未“三同时”验收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包括建设期和试生产期,未动工建设和取消的除外)。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市局:①对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②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2、各县(市)区环保(分)局:①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②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③对县本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四)危险废物类项目监管责任分工
危险废物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市局:=1*gb3①对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利用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2*gb3②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根据产生量及毒害程度,实施切合实际的检查频次。
2、各县(市)区环保(分)局:=1*gb3①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2*gb3②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根据产生量及毒害程度,实施切合实际的检查频次。(五)核与辐射类项目监管责任分工
核与辐射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核技术利用单位、铀矿及核工业企业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市局:①对γ或x探伤单位,使用或销售ⅳ、ⅴ类放射源,使用或销售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源)单位,伴生放射性生产单位,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②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对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现场检查分工由市局确定,但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③协助省厅开展现场检查。
2、各县(市)区环保(分)局:①对使用ⅳ、ⅴ类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生产单位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②对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现场检查按照市局的规定执行;③协助市局开展现场检查。三、检查重点及工作要求(一)现场检查重点及要求 1、一般污染源企业检查重点及要求
=1*gb3①现场检查污染源企业,重点检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状态、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gb3②应参照省环保厅汇编的《湖南省重点行业环境现场检查指南》进行,每次检查必须填写《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
=3*gb3③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中应用的通知》(环办〔2011〕12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监察监测联动,联合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机构应及时将超标排污信息向执法机构反馈。
=4*gb3④现场监察要有明确的监察结论,应依法依规提出拟处理意见和要求。
2、自然生态类项目检查重点及要求
=1*gb3①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检查自然保护区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项目、工矿企业、人类活动情况。
=2*gb3②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检查是否依法环评并获得批复,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设并正常运行,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满足减排要求。
=3*gb3③应按照环保部编制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指南》和《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进行,每次必须填写《自然生态类现场检查记录》。
3、新改扩建设类项目检查重点及要求
①环评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部门、时间及要求),重大变更履行环保手续情况。②项目建设情况。环评批复及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情况;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与环评审批情况,建设规模与批复规模情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步建设情况;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落实情况;以新带老项目的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区域替代任务的项目替代情况。
③项目试生产情况。申请试生产和试生产批复情况,试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④项目验收情况。申请验收及验收手续情况,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4、危险废物类项目检查重点及要求
①查经营许可。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否你查影响执法计划的完成。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相应案、②查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是否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是否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
③查转移。查看危险废物转移是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5、核与辐射类项目检查重点及要求
①是否按照环保法规办理有关许可手续。是否按照许可规定开展工作。是否依法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送贮、异地使用的审批或备案手续。是否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台账和射线装置台账并账物相符。
②是否建立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与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名册和培训、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体检档案。是否按照规定制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并实施。
③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与管理情况。放射性工作场所分区管理情况。放射性物料、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和控制情况。个人辐射防护措施及紧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放射性废物(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④环保部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每次检查必须编制检查文件,并及时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二)执法要求
1、依法依程序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环境现场执法监察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规范执法文书。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执法文书要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市环境监察支队必须运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制作相关执法文书。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执法对象一档”数据信息库。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还要按要求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查笔录》、采样监测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①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生产线)、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当地政府取缔关闭; ②对偷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③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的,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
④对拒不落实停产决定的,要严格按照省环保厅、监察厅、经信委、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湘环发〔2012〕19号)的相关要求实施停电、断电; ⑤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⑥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环保部门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解决。4、跟踪落实整改。对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环保部门做出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均要纳入本级后督查案件实施管理,建立“谁检查、谁跟踪落实到位”的责任机制,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有关要求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按时将处罚情况填报到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体联动。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要按照本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常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划分环境监管网络,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执法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开后实施。**市环保局2015年环境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见附件3。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要着重解决执法检查人员、装备、车辆、经费不足等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案情分析会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廉政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加强协调配合,改进监管服务。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搞好计划执法与属地监管责任的有机衔接,建立执法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市局对直接监管企业及抽查对象实施检查的可以会同属地环保部门或者将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通报属地环保部门,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同一月内原则上不再对同一执法对象、同一事项实施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四)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监管到位。市局各责任科室及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工作,确保检查到位,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市局将把各县(市)区环保(分)局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细则见附件4。检查中发现问题凡需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处理、通报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请示上级环保部门或依法应移送司法机关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报告、请示、通报和移送。对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环保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支持环保部门依法监督执法,不及时依法答复处理环保部门报请和通报的有关环保问题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市局要采取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向社会通报等措施,直至通报监察部门启动行政问责。对出色完成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奖励、表彰。
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2
为规范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市政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x年底文源街道安监站在岗人员2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人。
2.总法定工作日(500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0日/人、年×2人=5oo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一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210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2人×lo日=20日);考核(2人×5日=10日)、会议(2人×20日=40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2人×20日=40日);参加党群活动(2人×30日=60日);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区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人×20日=40日)。
4.执法工作习估算(290日):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稳患排查 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500-210=290日
以2名执法人员1-2天检查一家(次)企业测算,29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94家次企业左右。
四、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20** 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根据我街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商贸行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 电举报、有限空间、涉氨、涉高温作业企业等方面为x年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安监站对所有高危经营企业全年至少开展6次执法检查,对商贸行业全年至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五、安全行政执法计划相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分为组织管理检查和作业场所检查,组织管理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作业场所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童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 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点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 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 险源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告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 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讲玄己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账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落实、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容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 制定、演练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 资及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和督促整 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容安全 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 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迢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 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情况;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 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查看专职或兼职 职业下-摩管理人员 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 案)及对工作场所进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理登记台账、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综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 等 危 险作业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 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 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 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并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羿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 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二)执法检查方式
1、计划检查。根据本执法计划,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执法检查。
2、专项检查。在事故易发季节、重大节会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部门移送(交)的违法行为核查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联合检查。对拒绝、阻碍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安全行政执法指令等需要多个有关部门共同执法的违法行为,报上级部门批准,开展联合执法。
4、机动检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新改扩建项目和兼并重组的、生产规模较大且危 险性较大的企业,适当增加监督检查的次数,开展机动检查。
六、组织实施和考核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市安监局备案。
2、安监站负责人为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人,具体承办人员为责任落实人,分管领导督促执法工作按期完成。安全行政执法计划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的最重要指标,纳入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未完成年度执法任务的,年终考核不合格,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3、加强上下级的沟通联系,确保检查计划实施的合理、科学,避免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对安监站计划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完善全镇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3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行政执法局正确指导和帮助下,局党委班子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锐意开拓进取,全力攻坚克难,争创一流业绩,各项重点工作扎时有序推进,现将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全市率先建成区级标准化指挥中心。委托专业公司规划设计区级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公开招标建设标准化区级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投入124.2万元,建设集指挥调度、视频实时监控、督查考核一体化系统平台,逐步实现与市级平台资源共享,数字城管系统功能优势将进一步得到发挥。
二是积极构建网格化精细管理新格局。实施中层以下执法队伍轮岗交流,精简大队人员11人充实到各乡街(中心)中队,推进执法力量重心下移,进一步理顺区属、乡街(中心)管、乡街(中心)用的城管体制。推行网格化精细管理和714工作法,加大重点区域管理管控及薄弱时段差时管理,强化数字城管平台运行监管,坚持数字城管日调度、周通报、月汇总制度,根据市级考核规则调整及对各区考核的结果,适时对奖惩办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月兑现奖惩,确保数字城管全市领先水平。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处置数字城管交办案件4.59万件。
三是坚持集中整治常态化。建立健全集中整治、机动巡查和定点值守相结合的市容秩序网格化常态化管理体制机制,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管控和差时管理,实现管理全天候、常态化,全面提升市容常态化管理水平。围绕创城国检样本点、传统节日、全市重大活动环境保障以及各乡街(中心)日常管理的难点问题,牵头组织乡街、行政执法、环卫作业公司对主次干道、重点区域、背街小巷及生活小区等样本点,逐一进行拉网式徒步清理整治,累计开展集中大规模整治40余次,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经营器具1500余件。此外,我局还重点做好中高考期间市容环境保障。
四是统筹规划设立经营疏导区。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和摊点群四定标准,引入市场化第三方管理模式,在全区统筹规划设立了16个经营疏导区,提供经营摊位1150余个,规范引导经营户入市进场经营。经营疏导区统一设立公示牌,明确管理责任,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市民监督。出台《**区经营疏导区督查考核暂行办法》,督促指导各街道(中心)落实管理主体,加快经营疏导规范化建设,落实常态化管理,并将疏导区管理纳入五项督查考核范围,实行日督查、周通报。此外,为有效缓解瓜农随意占道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安全的矛盾,统一规划设置季节性西瓜直销网点102个,督促环卫及各中队做好管理服务。
五是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在全市率先完成辖区内超期占道经营放心早餐车的专项清理取缔工作,依法取缔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点31处,规范辖区车辆清洗点25家。按照油烟烧烤专项治理三个不允许原则,会同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开展烧烤油烟专项整治,全面取缔辖区露天烧烤,规范烧烤店面出店经营44户,责令停业整顿烧烤店面9户。每逢周末狗市、鸽市开市,会同街道(社区)、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取缔无序占道经营,规范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投入120余万元在主次干道及农贸市场周边设置非机动车护栏及阻车桩;开展部门联动执法,查扣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110余辆,动用叉车、拖车等,现场拖离两轮、三轮电瓶车130余辆。
六是做好创城实地考察环境保障。将全局执法力量和环卫职工进行重新整合,区局大队机关和环卫所仅留一人值守,其余人员一律下沉至一线路段、社区,严格落实责任区域包保制。加大重点区域联动管控,突出抓好样本点道路和社区居委会周边300米范围内管控,坚持全天候徒步巡查处置问题,三家环卫作业公司成立3支应急突击队,各司其职、划片包干、应急联动,确保管理区域全覆盖,无漏洞,无死角。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所有参战队员严格做到令行禁止,执法人员早6:00至晚10:00全员在岗,三餐自行解决。环卫人员早4:00至晚10:00全员实时保洁;机械化清扫车辆实施24小时作业(操作人员轮班),对所有道路进行滚动式洗扫作业。创城国检组实地考察验收期间,全局干部职工坚持冲在一线,站在前排,充分发挥了创城尖兵作用,圆满完成市容环境保障任务。
一是开展户外乱象专项整治。对全区户外广告乱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累计出动执法队员500余人次、专业施工人员210余人次、大型机械60余台次,拆除违规破旧店招店牌1265块(含logo标识牌106块),拆除一般户外广告351块、1200平方米,拆除大型户外广告53块、5100平方米,清理乱披挂1460处,规范led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10余处,拆除或督促沿街商户修复霓虹灯缺字、缺亮、破损等420余处。与此同时,强化提升改造道路后续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店招店牌审批要求和程序,受理并批准商家自行设置店招店牌12处。
二是整治提升市级示范路外立面。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2020年5月开始,组织对治淮路、凤阳路、淮河路、胜利路、解放路、延安路等6条示范路建筑立面脏污破损、不规范店招店牌、违规户外广告等,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分类汇编成册,共排查问题959个,其中不规范店招店牌887处、1.2万平方米,违规户外广告24处,建筑立面污损不洁48处、7.3万平方米。委托专业公司编制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节点,采取集体研究、比选产生、跟踪审计的模式,由政府出资,统一设置店招店牌和建筑立面改造。我区店招店牌提升改造做法,得到市区领导充分肯定,赢得沿街商家普遍赞誉,曾被安徽卫视公开报道。
三是打造解放一路示范街区。牵头制定《解放一路示范路提升改造工作方案》,全面实施解放一路建筑立面提升改造,会同街道,对沿街有碍观瞻的16户、26间320平方米门面房依法立案查处,实施分类拆除;全面拆除道路两侧店招店牌及违规户外广告,并按照一街一景、一楼一线、一店一招的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整治、分段设置店招店牌150余处。配合住建部门,对道路两侧沿街建筑外立面进行全面清洁粉刷。会同市场监管、环保及辖区街道,取缔占1道经营,推动餐饮经营户后堂升级改造,积极打造小餐饮示范一条街。
一是全市率先实现环卫城乡一体化。按照环卫属地化、市场化、机械化要求,每年投入4260余万元,建立了政府统一出资、企业统一作业标准、市容部门统一监管的三个一运行模式。出台《环卫作业督察组考评奖惩试行办法》,创新监管举措,实行网格化监管,对桑德公司推行监管人员与环卫作业公司同奖同罚,采取扣罚保证金、待岗、辞退等进一步压实监管人员责任;对李楼乡环卫作业进行联合督查,日常监管依托乡政府和村两委,执法局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和资金拨付手段,加大对人员设备的配备使用及交办重点工作的督查;对老旧小区环卫作业监管,将各社区纳入监管评价体系,实现了监管全天候、全覆盖。
二是开展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制定《**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牵头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住建部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开展农村积存垃圾专项治理活动,组织锦辉公司、桑德公司和环卫所对李楼乡全境主次干道、村庄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出动车辆820余台次,清理转运各类垃圾(含道路施工单位遗留建筑渣土)4500余吨;出动人员300余人次,对李楼乡境内水域漂浮垃圾进行人工打捞,清理漂浮垃圾70余吨。
三是建立建筑垃圾收运暂存体系。购置封闭自卸车2台、装载机1台,组建装修垃圾专业清运队伍,在曹山东侧建设占地6.5亩的居民装修垃圾受纳场,对城区居民、单位装修垃圾实行统一收运、暂存,累计收运建筑垃圾6000余吨,交由市环卫处统一安排二次利用。
四是推进公厕达标创建活动。对照创城标准,对全区57座公厕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公厕设施,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健全公厕管理制度,规范公厕环卫保洁行为,细化管理标准,加强监督考核,实施公厕精细化管理。在公厕醒目位置公示服务时间、服务管理标准、管理单位、责任人及投诉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做好应急环境保障。根据环保部门要求,购置85万元大型雾炮车一台,在全区拆迁工地现场降尘和重大活动除雾降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6月1日起,淮河圈堤(凤阳路至淮河铁路桥)沿线40余万平方米区域的清扫保洁交由辖区负责后,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环卫所接管后迅速组织开展积存垃圾清理,并一周内实现环卫作业常态。
一是开展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根据住建部和市政府关于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的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理的原则,制定《**区控制和拆除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加大新生违建防控力度,组织各乡街(中心)集中开展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清理排查、建档管理,并结合创城样本点提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群众投诉工作,制定年度拆除计划,有效遏制住宅小区违建势头。
二是加大新生违建防控力度。始终保持对新生违建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会同各乡街(中心),加大新生违建巡查管控力度,对新生违建实施一户一档管理,确保新生违建发现得早、控制得住、拆除得掉,累计发现制止新生违建76处、8856平米,拆除新生违建19处,8890平方米。(李楼提供)
三是开展老旧小区集中拆违。围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创城样本点整治,集中对20余个老旧小区开展违建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即参照现行《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府26号令),对虽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审批手续,但1996年航测(1982年航测)标注的各类违法建设,参照就近的征迁项目补偿标准,实施征迁补偿后拆除;对1996年之后建成违建立案查处,依法拆除。累计发放、张贴《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3000份,书面送达《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420余份、《限期拆除决定书》160余份。制定拆违攻坚行动计划,对20余个小区逐一攻坚、集中助拆,推动居民自拆,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大型设备60余台次、拆除违法建筑471户、10080平方米,确保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规划顺利实施。我区分类处置依法文明拆违的典型做法,得到市行政执法局充分肯定,被市电视台专题报道。
四是积极参与矿山治理。抽调执法人员、车辆,配合李楼乡对盗采重点区域实施全天候巡控,会同李楼乡及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动执法,对非法盗采、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进行全方位、集中打击,查扣挖掘机6台、后八轮运输车3台,收缴违法当事人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3万元上交区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对省环保督查组交办的李楼乡境内黄郢村、老山村、黄巷村9处非法加工采石点进行取缔,拆除建筑物及配套设施。
一是开展教育培训。按照要求完成换装任务,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抓好执法队伍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加大对新分流安置的41名市场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集中开展为期两周的执法队伍军事队列轮训,定期组织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业务骨干开展学习讨论和以案释法等活动,先后组织参加省住建厅、省城管系统和市、区开办的培训教育5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
二是强化舆论引导。开展以案释法、送法进社区、综治宣传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蚌埠日报、蚌埠电视台、市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刊发城市管理宣传稿件70余篇(条),及时更新我局网页动态800余篇(条),努力争取广大市民理解与支持,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在出台权责清单、服务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般户外广告审批监管细则的基础上,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集体研究法制审核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权力运行监管,增强城管执法公信力,推动城市管理方式向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转变。
四是强化执法办案。抓好业务骨干选拔与培养,加大对违法建设、占道洗车、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路面污染等行为的执法办案力度,通过执法办案推动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截至目前,办案数量全市各区排名第一,累计办结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641件,其中适用一般程序案件280件,简易程序361件,上缴区财政罚没款6.2万元。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出台《创城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实施细则》,区局、大队领导每日排班上路,对执法人员队容风纪、在岗履职情况和创城五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督查、周通报、月奖惩制度。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栏等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实干型、争先型的城管执法队伍。
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领衔办理制、回访反馈制,严抓信访投诉问题的查处、督办、反馈环节。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222件,其中市长热线93件,领导批示件6件,政风行风热线15件,网上投诉建议20件,信访案件2件,群众来电来访86件,答复率和反馈率达100%。牵头办理市、区两级提案建议21件、协办1件,答复率和满意率100%。
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蚌埠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为总体目标,以数字城管为依托,创新举措,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高标准、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一)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协同配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制定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动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逐步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加强执法队伍规建设。以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大执法队伍业务技能培训及军事队列训练,完成城管执法人员(含协管员)一轮轮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切实改进执法队伍纪律作风,着力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三)提升数字城管运行质量。充分发挥区级数字化指挥平台指挥调度、远程实时监控、督查考核一体等系统功能作用,进一步明确乡街派驻执法中队职责,合理划分责任网格,细化网格人员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奖惩等举措,切实压实网格责任,着力提升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运行水平。
(四)试点建立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动态考评体系。以街居为单位,建立辖区经营户台账、组建微信群,街道(中心)、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环保、税务多部门联合,组织辖区沿街经营户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通过运用行政奖励、授予荣誉称号、行政处罚、纳入征信系统等多种手段,建立诚信奖励、失信惩戒动态创建动态考评体系,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五)强化环卫市场化项目监管。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改革措施,逐步形成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分工具体、运营有序的环卫保洁长效机制。
(六)扎实推进违法建设五年行动。根据住建部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理的原则,指导配合各乡街(中心)加大新生违建防控力度,并结合2020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群众投诉热点,制定年度拆除计划,不断将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向纵深推进。
(七)牵头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定期、不定期牵头开展市容大环境集中整治,全力做好节假日和全市重大活动环境保障;积极参与取缔三轮车非法营运、打击非法采石等专项整治活动,为**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保障。
(八)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减少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现象,确保信访件的处置率和回复率达100%,及时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4
沙雅县卫生监督所2011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和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卫生监督执法质量,规范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根据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将普法宣传教育融于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中,把普及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会议及各类业务培训之中,坚持做好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工作。
二、加大推行卫生法律、法规责任制执行力度。认真执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去年卫生监督执法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今年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以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认真的进行整改。
三、完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以检查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质量、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卫生监督执法监审工作。对各科贯彻执行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要组织专项检查。
四、加强卫生监督法制建设,推动依法进行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行政行为,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所对全县卫生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职 1
能,重点抓好乡镇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
五、严肃查处卫生监督违法行为。对卫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违法性质情节较严重的必须依法处理。对严重违法案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用法律手段促进和加强卫生监督工作,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和环境,保障卫生监督工作的有效运行。
六、牢固确立依法卫生监督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卫生法律、法规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要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法制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来约束和规范自身的卫生监督行为,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活动,依法审批和管理卫生许可证,依法管理和公布卫生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依法处理卫生监督违法行为,依法履行卫生监督义务和职责。
七、全面贯彻落实全员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为卫生监督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提高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贯彻落实全员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充分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把卫生法制工作融于卫生监督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树立卫生监督良好的社会形象。
八、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卫生监督队伍持证上岗的管理和监督,依法保障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
沙雅县卫生局卫生监督??
2011年3月11日
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5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要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要继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作风纪律整顿、检查活动,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等形式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2次,作风纪律暗访活动4次,组织1次全系统队列会操。要扎实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严厉杜绝借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3、狠抓文明执法。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感情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不断研究探讨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技能技巧,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群众需求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每个执法大队至少有1个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亮点。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指导能力。
4、全面加强城管执法稽查工作。从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责任等方面不断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从督办处理流程、问题办理时限、考核考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确保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日常监督不间断,问题处理按时限,考核评比制度化,促使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5、完善市民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重视处理结果,增加满意度测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评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市民群众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年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98%,回复率达到100%。
6、注重日常考核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日常监督考核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及时。扩大日常考核结果的公开途径、公开范围。全年12期城管执法工作月讲评通报全部在《城管在线》、《__日报》、市政府网站公布。城管执法业务工作月讲评最后一名颁发黄牌、大队主要负责人上台表态,提出工作改进措施。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三、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7、积极推进基层执法大队硬件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城管执法队员着装。对城管执法队员着装按春秋装、夏装、冬装进行统一规范,统一服饰、统一标志、统一编号。正式执法队员和聘用的协管人员服装应当有明显区别,全系统城管执法队员工作时间应当着装统一。
二是规范城管执法标志车辆。
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6
一、林业工作计划和打算
(一)天保工程
县天保工程主要工作是实施森林管护面积203万亩,其中:重点森工120.9万亩,地方森工82.1万亩;实施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项目10000亩。
(二)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主要工作是:一是对以来123360亩退耕还林面积进行补植补造;二是实施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规划工作,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全面推进。
(三)林业血防工程和沼气建设
1.林业血防工程主要工作是:计划实施抑螺防病林项目种植任务4000亩,突出以发展核桃和抑螺防病相结合的种植模式。
2.农村能源建设工程主要工作是:计划实施沼气建设任务1500口,重点以洱海流域的六个镇乡的进一步铺开。
(四)森林防火工作
的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抓实“三线责任制”等各种责任制落实及严格责任追究制;二是强化各级指挥机构职责职能;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四是严格野外用火管理;五是建立快速、安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机制;六是依法惩处肇事者;七是多方筹集森林防火资金。
(五)核桃、华山松和梅子三大产业及乡村重点绿化工作
(1)到初我县已发展核桃面积38.63万亩,并按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配合镇乡指导农户努力完成10万亩的造林任务。
(2)在全县已有华山松面积17.15万亩的基础上,计划发展华山松百日苗种植5万亩,重点以右所镇焦石村、茈碧湖镇松鹤村、三营镇白草村,罗坪山林场、赶羊涧林管所、平头山草涧山林管所为重点区域进行发展,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其他地方的发展。
(3)以全国梅果特色经济林示范县为契机,推动梅子基地建设步伐。我局将配合农业部门在区域布局上进行科学规划和引导,确保这一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坚持走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在我县果梅已达面积9.4万亩的基础上,完成年度2万亩的种植任务。
(4)根据洱发65号文件和大理州乡村重点绿化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重要工作是,配合、指导、督促镇乡完成年度乡村重点绿化工作,并进行地块的调查落实、划线、指导工作,为完成全县70个村的村四旁绿化奠定基实的基础、使全县的林木绿化率达63%以上。
(六)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1)种苗产地检疫率,完成全年各项目造林所用核桃、华山松、梅子、柏树等林木300多万株和75.5亩苗圃地的产地检疫工作。
(2)商品木材和主要林产品调运检疫率:完成商品木材和绿化苗木的调运检疫工作。
(3)在九个镇乡及三个林管场所设立林业有害生物一般测报点12个,兼职测报人员12人,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预报预测工作。
(七)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1.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条例》的学习
和宣传。参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林地林权的管理。
(3)深入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进
一步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的正常秩序。
(4)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制度的监督。坚持木材凭证运
输制度。
(八)种苗工作
为了提高林木种苗造林质量,加强对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安排了3人专职从事种苗工作。对出圃苗木进行了苗木质量检验和分级,做到苗木质量“两证一签”。
(九)林改工作
(1)进一步开展查缺补漏,完善主体改革各项工作。
全县主体改革现已基本完成,但存在的问题不少,许多地方需要继续完善。因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查缺补漏工作,查找不足,认清差距,切实加以整改,不断完善主体改革各项工作,为配套改革打下基础。
(2)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为配套改革营造氛围。
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机构,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不断利用电视、广播、报刊、黑板报、标语等形式,深入开展配套改革宣传活动,增强林农林改参与意识。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深入学习配套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为配套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大配套改革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抓实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充实森林防火队伍,加大森林防火力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奖惩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管理,严管重惩,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少发生火警、荒火等小火,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滥砍滥伐林木行为。加强林地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积极引导村、组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依法治林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检疫防治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第二,加快特色林产业发展步伐。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通过林改充分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特别是发展特色经济林的积极性,尽快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林业产业得到发展,农民得到实惠。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重点发展好核桃、梅果、华山松、林下资源产业。期间,全县在现有泡核桃27.78万亩的基础上新发展优质泡核桃42.22万亩,达到70万亩的规模,梅果在现有9.4万亩的基础上新发展10.6万亩,达到20万亩的规模,华山松在现有17.15万亩的基础上新发展22.85万亩,达到40万亩的规模,积极引导以野生食用菌松茸为主的非木质产业开发,合理开发利用林下资源。
第三,建立健全林业服务体系。在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阶段性工作以后,将重点转入四大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产权流转体系,包括林权登记、评估、认证、流转、担保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包括良种、良法、技术培训、标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林业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四是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农村信用社抵押担保制度,围绕龙头企业建好特色高效的林果基地,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四,改革林业管理职能,完善配套措施,强划指导服务。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结束后,将积极引导农民成立各种保护和发展协会,组建新的经营实体,提高抗灾害、抵御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正确引导农民充分运用村民自治的优势,制定村规民约,提高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的水平,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止偷砍盗伐等群防群治体系。改革林业管理职能,强化指导服务,把林业管理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指导、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上来,建立健全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新型林业管理体系,全方位为林农提供法律、科技、信息、评估、认证、培训、试验示范、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等服务。积极探索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林业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对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执法单位的建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妥善解决好机构、人员编制问题,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以保证林业执法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公正执法。
(4)进一步做好林业产业规划,加大乡村绿化力度。
切实做好全县的林产业规划,引导群众科学管山、科学育林,使群众积极投入到林业生产当中。做强做大全县经济林果业,加大对全县核桃、梅果、木瓜、华山松松子、野生实用菌等森林资源的集约开发,加大以核桃、梅果为代表的林产业的调研,把发展特色林产业与非公有制林业结合起来,培育壮大深加工龙头企业,进一步拓展公司加基地带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加综合效益,从而大幅度地增加林农收益,真正做到山头绿起来,产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以“百村万户绿化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把乡村绿化美化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总结乡村绿化的经验,切实改变观念,集中各方力量,分步骤、有重点地进行突破,迅速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积极建设生态文明。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成立相关领导组,根据林业工作的实际,分别成立天保退耕领导小组、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林产业领导组等、领导组织协调各项林业工作。
(2)加大宣传,使政策深入民心。我局将继续利用电视、广播以及发放宣传单、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林业政策,使天保退耕、能源、林改以及护林防火等相关林业政策和条例深入民心。
(3)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沼气池建设、森林防火,县政府与镇乡签订责任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4)抓奖惩,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县镇乡各级将林业工作纳入每年的“五个建设”考核奖惩内容,每年初层层签订林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镇、乡、村、组,并适时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全部完成年度发展计划的,经验收合格,给予奖励,反之给予惩罚,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人。
(5)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各项工作纪律。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原则,按各项工作纪律的要求,分项实施各项工作任务。
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7
今年我局监察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打非治违、隐患整治等重点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全年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现将我局2017年监察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为切实抓好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将监察执法工作纳入全局统筹安排和考核,局党组今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专门的法制机构。一是争取执法编制。今年我局因人事变动导致人员减少,局党组多次向区委区政府请示增加了2名执法编制,进一步调整落实执法人员,保证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落实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我局工作经费首先保证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执法装备达到基本配置要求,配置了必要的执法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取证工具、办公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能满足工作需要。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结合依法治区相关工作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全年集体学法6次。今年我局派出执法人员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各类安全监管业务培训7次。加强交流学习,5月、10月分别到石棉县、天全县开展了交叉执法检查,积极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执法培训等各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四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集体决策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有章可循。五是聘请法律顾问,促进依法行政。今年我局聘请了正量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执法参谋把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同时防范风险维护安监部门的合法权益。六是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我局执法人员均持有效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涉案相关资料齐全,行政处罚案件由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实行罚缴分离制度。行政处罚从立案、_、审查决定、决定送达、处罚执行、结案归档均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自由裁量合理,程序适当,无错案和行政复议案件。同时对每月执法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梳理,每季度进行执法分析,按时上报执法工作月报表和季度执法分析报告。七是加强执法文书、案卷规范化管理。执法文书集中归类管理,做到规范有序,查阅使用方便。行政处罚案卷按相关标准和要求规范装订,卷内材料排序合理。
二、认真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一)制定执法计划,明确目标责任
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年初结合全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编制了《2017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打非治违、隐患整治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监察执法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检查,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0家(次),共查出事故隐患15条。对只取得采矿许可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两家石材企业责令其停止一切生产活动。5月19日会同前进乡政府检查前进乡尖峰村砂岩矿山时,现场缴获企业非法自制黑_成品及_钾、硫磺等原材料,交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54家(次),排查隐患45条。检查_批发企业3次,_零售经营点129家(次),排查隐患23条。综合类行政执法上,共检查铁路建设、公路在建工程、蒙顶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以及铜头引水名山支渠等灾后重建项目12家(次),排查隐患57条。截止11月底,我局共排查、查处一般安全隐患140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157份,其中下达《现场检查记录》79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1份。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整改隐患,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发展。
(三)针对重点时段,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我局在开展日常监察执法的同时,一是在节日、汛期、两会等重点时段会同公安、交通、旅游、消防、建设等部门对全区矿山、危化、_、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全区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排,结合我区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在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建设、_“两关闭”“三严禁”、建筑施工灾后重建“安全底线”、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储罐区安全、露天矿山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了“两个责任”,改善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四)严格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我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局今年监察执法中共计罚款人民币36.06万元,并全额上缴财政。严格的监管执法促进了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1-11月我区共发生各类事故7起,死亡7人(其中工矿商贸类事故死亡2人,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5人),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各项考核指标均在控制指标内。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能力的重要途径。我局一是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采取咨询服务、悬挂宣传标语、放置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用电、用气、_、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安全知识,现场提供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结合检查和执法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严格要求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实现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到“我会安全”质的转变。三是通过安全生产短信平台进行宣传教育。今年我局依托移动公司开通了安全生产短信宣传平台,结合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各行业所属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发送安全宣传信息,受教育面达2500人次。
三、加强政务行风建设,促进廉洁执法。
进一步加强政务行风建设,我局各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案件都及时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上公开,执法程序向社会公示。及时受理各类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妥善处理。狠抓监察执法队伍行风建设,严肃执法纪律。我局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全年执法工作无群众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仍然薄弱;二是执法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的管理基础薄弱;四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欠缺,“三违”现象还较为突出。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打非治违”,并进一步争取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壮大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培训,深入开展专业技能、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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