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工作计划7篇审计的工作计划篇1第一章内部卫生系统审计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的工作计划7篇,供大家参考。
写好工作计划是会让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学习新的工作技能的,职场人在做每项工作之前都需要拟定工作计划,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审计的工作计划7篇,供大家参考。
审计的工作计划篇1
第一章内部卫生系统审计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六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
审计的工作计划篇2
一、审计计划任务
按照上级审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20**年安排审计项目计划要突出抓好五个重点:
一是深化预算执行审计,树立大财政的观念。财政收入审计要覆盖预算外收入等全部财政资金和政府债务,重点审计税收征缴情况。支出审计要侧重关注、延伸至部门支配的所有专项资金。
二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对资金管理部门及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从源头上对重点资金管理部门区基投公司、东大街改造办、提升办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及时跟进、全程监督。
三是强化民生项目审计,促进社会事业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开展医疗、教育、社保等关系国计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审计,促进社会事业专项资金管理。
四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完成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务。
五是加强ao计算机审计,强化计算机审计运用能力,扩大计算机审计覆盖面。另外,加强对我区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努力提升审计质量和成果,20**年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共9大项,其中确定的审计项目有32个,分别是: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1个,延伸地税分局1个;街道财务收支审计4个;行政事业经费收支审计6个;教育经费收支审计5个,经济责任审计12个,专项审计调查3个。未确定的审计项目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审计以上级审计部门布置任务为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具体项目内容以项目进展情况为准;企业改制审计将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为准。
二、几点要求
(一)区审计局要根据《市区20**年审计工作计划》的具体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二)被审计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保证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八不准纪律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被审计单位秘密。
(四)审计工作计划由区审计局具体负责实施并负责解释。
审计的工作计划篇3
结合我县实际,本着科学合理、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行政工作计划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财政收支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要求,我县今年安排12个财政收支审计项目,包括:
1、本级预算执行审计7个,即对县财政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院、检察院、经贸局、信访局进行预算执行审计。
2、地税系统审计1个,并延伸审计啤酒有限公司、石材有限公司、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县网通公司、创业集团公司、纺织有限公司、县烟草公司、县信用合作联社、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县第六建筑公司12户纳税企业。
3、乡镇财政决算审计4个,即对镇、乡、镇进行财政决算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
经与县委组织部商定,今年将结合其他专业审计,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共安排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即对县交通局、科技局、统计局、招商局、畜牧局、文体局、财办、扶贫开发办、工会、第二实验小学、职教中心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县委组织部安排随时进行。
三、财务收支审计
全年共安排7个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1、市局项目2个,对县物价局、水利局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3、县局项目5个,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供销合作联社、民营办、实验中学、中心卫生医院的**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的工作计划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某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积极开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况的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审的原则。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努力学习《审计法》、《会计法》、《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继续发扬"依法、求真、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2.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做到认识到位;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质量到位;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成果到位。开展文明审计树立公开、公正、文明、廉洁的审计形象。
3.坚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科学发展观来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和谐统一。
4.发扬"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把它贯穿到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力求做到从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的撰写到审计成果利用,都严谨细致,以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
审计的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积极开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况的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审的原则。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努力学习《审计法》、《会计法》、《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继续发扬“依法、求真、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2.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做到认识到位;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质量到位;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成果到位。开展文明审计树立公开、公正、文明、廉洁的审计形象。
3.坚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科学发展观来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和谐统一。
4.发扬“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把它贯穿到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力求做到从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的撰写到审计成果利用,都严谨细致,以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
审计的工作计划篇6
**年审计工作总体目标:围绕我镇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内审工作,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实现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转变,继续做好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在建项目审计,加强监督,促进规范。着力抓好审计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有序开展、及时完成。**年主要工作设想如下:
(一)继续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指标完成、财务经营状况和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等进行客观公正审计评价。促进干部廉政建设。要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新问题、新情况。
(二)继续做好财务收支(分配前审计)审计。重点加强对各单位收益分配额度、费用开支、补贴标准、应收账款、库存资产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严肃财政纪律,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促进各单位规范操作,增收节支,防止和杜绝损失浪费的现象出现。
(三)继续做好对基建项目的审计。重点对政府实事项目资金投入审计,要严把审计关,努力节约政府建设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和效率。要认真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审计,实行监督与服务并举的审计方法,不断提升在建审计效果。
(四)继续做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和回访工作。要建立跟踪落实制度,从制度上,程序上确保审计意见落实,务求取得审计实效。
(五)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审计的工作计划篇7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厉行勤俭节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按照《20**年省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事业费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预算管理,结合我市统计系统财务工作实际,特制订20**年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年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为准绳和依据,以规范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为前提,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为理念,以促进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资金风险为目的,切实做好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统计局提出的“充实审计力量,改进审计方式,增加审计频率,提高审计质量”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推进全市统计部门内审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20**年内部审计工作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按照《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规定,20**年,要继续做好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审计和检查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及资产管理等相关情况。在内审中,着重以财务收支和内控制度为基础,重点关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等问题。
(三)强化对县区统计部门中央级统计事业费收支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20**年,省统计局将对四县统计部门中央级统计事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主要审计内容为:一是20**年中央级统计事业费收支使用情况;二是中央级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收支使用情况;三是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四是纳入中央级统计事业费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系统审计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省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各级统计部门在配备和明确内部审计人员或兼职人员的基础上,及时充实、补齐因工作需要而变动的上述岗位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职能作用,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已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
三、组织实施
根据我市统计系统的实际情况和市局整体工作部署,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于六月份开始,全部审计任务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做好迎接内部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