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县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范本(全文),供大家参考。
县卫生监督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各科室:
2020年,在县委、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卫生监督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忠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全面完成了各项业务指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夯实组织基础,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完成了党费收缴工作,支部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了党费;认真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支部凝聚力,提高了党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发展党员程序与一名入党申请人进行了谈心谈话;深入开展“三进”活动,每月组织党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疫情期间,全体党员奉献爱心,共捐款1300元。
(二)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抓好党员队伍思想建设。年初制订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利用每周一例会、党员大会、支委会及党课时间带领党员开展学习,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将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和交流讨论相结合,明确学习要求,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党员学习教育。除学习区市县党委和县卫健局党委的文件外,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了新《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了******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专题研讨3次;学习了《***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提纲》;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银川市委第十四届十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并要求党员按时撰写上交心得体会,进一步提升了党员理论水平。在建党九十九周年之际,组织在职党员、积极分子参观了盐池革命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同时,坚持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党员学习教育。
(三)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明确责任,年初签订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由支部书记、所长与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同时,各科负责人又细化到与科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坚持利用每周一例会、党员大会,组织学习政治思想、理论政策,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同时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抓好形势和政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必胜的信心。三是根据县纪委《关于组织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和“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精神,组织开展了“廉洁警示教育周”系列活动。通过“廉洁警示教育周”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银川市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了理论水平,提升了思想境界,提高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四是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调研督导情况的通报》《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关于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通过对反面案例的学习,达到清醒头脑、明正视听的效果。五是开展了集中观看反腐专题片《国家监察》活动,撰写了学习心得。六是强化清单管理。制定并完善了“三个清单”,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七是按照《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并完善了《问题清单》《制度清单》,既注重从思想源头剖析问题,又注重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着力构建促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制定了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并在重点措施上进行了安排;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完善和签订目标责任书,由支部书记、所长与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签订了《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工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参加了县政府组织的“激情冰雪,健康**”冰雪项目比赛活动,通过活动丰富了职工文化生活;开展了“今冬明春送温暖”活动,先后慰问欣荣村、隆源村帮扶户、利民社区困难群众、红星村困难群众30余户,帮扶资金1万多元;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党员职工下沉利民社区开展“助力疫情防控,弘扬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活动,在辖区内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和环境整治;加强军民共建,“八一”前夕慰问县应急救援大队官兵;“五四”青年节推选出“防疫抗疫青年典型”1名;坚持每周五环境卫生整治和交通文明规劝,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五)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所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发挥“支部就是堡垒,党员就是旗帜”的作用,支部班子精心组织,全体党员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冲锋在前,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中,涌现出3名工作成绩突出的“抗疫模范”。
二 、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县卫生监督所深入贯彻******、自治区陈润儿书记重要指示,按照县委、政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总体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各科室责任,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区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对全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多次安排部署。
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卫生监督员30余人次参加了自治区、银川市业务部门及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组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班,增强了卫生监督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组织全县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负责人和感染科主任参加县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意识,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责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建设。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栏1块,条幅10条,印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材料40000余份,通过门口电子屏不间断播放疫情防控标语,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疫情防控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全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夜间值班值守。想方设法购买口罩、消毒液等应急物资,集中使用、统一调度,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五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全面做好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全所监督员和辅助性执法人员分为4个监督检查组分别对县级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交通设卡检测点、宾馆、超市等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疫情防控漏洞和风险隐患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整改。
(1)对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国良医院、精益达戒毒医院等13家医疗机构和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了多轮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设置及运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等。对未按要求开展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设置不规范的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督促强化就医场所消毒、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及其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并对1家不按要求停止接诊的个体诊所进行立案查处。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关闭的95家个体诊所逐一审核,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后才能开业接诊。
(2)加强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对全县宾馆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来客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宾馆物品、台面、地面及布草消毒情况;对大中型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春节期间营业的理发店和38家足浴店洗浴店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要求暂停营业,减少密切接触和人群聚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监督指导公共场所有序复工,并结合日常监督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3)对7个交通设卡检测点进行监督检查,督导落实站点人员个人防护、发热病人转(分)诊登记、明确发热病人转(分)诊流向、检测点消毒等内容。
(4)对全县58个居民小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指导,检查内容包括公共区域消毒情况、出入人员及车辆登记情况、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情况等。
(5)监督检查建筑用工企业53家,检查内容包括疫情防控组织机构、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及个人防护、防控物资储备及民工生活区域消毒和环境卫生等。
三、克服疫情影响,完成全年既定工作目标
(一)扎实开展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
一是联合教育、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对全县34所中小学和65家幼儿园进行了复课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验收,抽调监督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复业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是对全县34所学校及30所幼儿园每期间开学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管理及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各单位存在的卫生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是对全县学校、托幼机构聘用的50名校医进行了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及学校卫生知识培训。对全县150名小饭桌负责人进行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四是开展了学生常见病及近视防控工作,根据日常监督及随机监督抽检监测结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各学校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学校改善教室采光和照明,合理调整课桌椅高度,降低学生近视发病率。
(二)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一是结合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县近200家企业进行了复工前及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是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期间。召集60多家企业的职业卫生主管开展了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知识培训并发放了培训合格证书。开展了职业健康宣传下乡镇、进企业活动,通过开展职业病法律法规的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对职业卫生工作的关注度。通过在企业车间设身处地向员工宣传讲解职业病危害,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期间,共发放职业健康管理调查问卷100份,毛巾、口杯各类职业卫生宣传物品2000余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单行本、职业健康和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宣传彩页等5000余份,协助企业培训一线员工2000余人。
三是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工作安排,在全县160家企业开展了2020年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现状调查工作,配合卫生健康局开展了尘肺病病人摸底随访调查工作。
四是开展了尘肺病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部分石墨烯、化、家具制造、石材加工等车间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管理主体责任。
(三)加强公共场所监管,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和节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等常规工作,全年共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460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70份。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期间共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
(四)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认真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1月9日举办了全县生活饮用水法律法规培训班,共有县内市政集中供水、农村集中供水、二次供水、直饮水单位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发放《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宣布传册1000本。
二是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饮水卫生管理,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对全县3家市政供水单位、13家农村集中供水单位、54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两轮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卫生许可证、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水源地卫生管理、饮用水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等方面。检查发现:县城集中供水单位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水源地及周边环境卫生符合卫生学的要求,人员健康证齐全,水质日常消毒落实到位。农村集中式供水部分单位消毒不到位,周边环境卫生不符合卫生学要求,个别供水人员未办理健康证上岗工作。二次供水水质检测频次不达标。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并严格落实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是检查县域内涉水产品生产单位6家、直饮水机销售的超市和直营店10家、直饮水机投放单位3家、直饮水机16台,要求被检查单位严格落实涉水产品有关要求,做好投放的直饮水机卫生管理工作。
(五)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一是对全县175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积分管理。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9起无证行医行为予以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移交公安机关1起。三是利用医疗机构年度校验之机,审查、整改、规范不合法的行为。四是扎实开展医疗机构乱象治理工作,共对各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250余户次,对1家机构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1家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诊疗活动的行为;3家存在执业人员未再执业地点取得处方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五是开展医疗美容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3家医疗美容机构、130家生活美容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3起医疗美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六)开展放射卫生及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对6家放射单位和5家消毒产品生产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对1家存在违法行为的放射工作单位立案处罚。
(七)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有序推进。
国家卫健委下达的86家公共场所、8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7所学校、10家医疗机构、8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9家传染病防治单位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全部完成。
(八)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指导,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质量
加强了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共举办月度例会培训10次 ,每季度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考核。通过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协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理论水平。经卫生监督协管督导及绩效考核,各乡镇及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逐步规范,协管巡查覆盖率达到100%,协管资料逐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共立案处罚46起(其中公共场所6起、医疗机构25起、传染病14起、放射卫生1起),简易程序19起,一般程序27起,共执行罚款9.9万元。
(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调查处理各类投诉举报。
针对广大群众通过电话或微博反映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存在问题,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迅速指派监督员到现场核查处理,并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目前已妥善处置各类投诉举报事件23起,对6起违法情节严重、证据确凿的单位立案并进行了处罚。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卫生监督所将按照区、市卫生健康部门及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两手抓、两促进,贯彻常态化防控策略,在督促各被监督单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夯实基础、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意见》《宁夏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体系机制建设及有效运作,将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任务。
(二)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队伍的培训,进一步完善在岗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综合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使卫生执法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综合执法”。
(三)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协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推动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全力营造公正、透明、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卫生监督业务、执法、稽查和管理规范,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依法开展日常和专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大力宣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增进社会对卫生监督执法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卫生行政执法公平、公开、公正。
二、履行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传染病防治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执法,突出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规范处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扎实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模式,强化监督监测,提高监督监管质量,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水平。
(三)强化放射卫生监管工作。扎实开展《放射诊疗管理办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执法监督,规范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 。
(四)加强医疗卫生监督,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高质量完成医疗执业及医疗废弃物专项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实现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持续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管理。结合自治区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安排,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等专项活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五)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管力度。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宣传工作,加强对市政供水、农村人饮工程、二次供水和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自备水源的监督监测,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加大农村学校自备生活饮用水监督,防止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深入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做好职工入职前、职中、离职后的健康体检工作,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同时,做好尘肺病防治工作。
三、开展专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我县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按照自治区卫健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强化卫生保障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保障能力,顺利完成各类大型活动和重要接待任务的卫生安全保障任务。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监管模式上水平。
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接工作,以信息化建设推动监管模式上水平,实现监督服务温情监管,进一步提升卫生执法水平。
**县卫生监督所
2020年**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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