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读后感1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匪我思存的《东宫》让我陷入沉思…… 忘川的神水,让你忘记三年,却忘不了一辈子。这是多么的痛苦。假如时光回流,你会如何选择?答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宫》读后感3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东宫》读后感1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匪我思存的《东宫》让我陷入沉思……
忘川的神水,让你忘记三年,却忘不了一辈子。这是多么的痛苦。假如时光回流,你会如何选择?答案应该还是选择忘川了吧。她是西凉国的九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他是当今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储君,但却因政治联姻要迎娶异域公主。如果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你会选择天下还是自由?有人会说,赢得了天下便拥有了一切。但是倘若真是如此,又怎会有南唐后主的悲剧?输了你赢了天下又如何?古往今来,多少人输在了一个情字?在义与情之间徘徊,最终无奈遗憾终生,到底做错了什么?也许谁都没有错,只是因为用情太深。我以三年的遗忘来苟活,而他以三年的遗忘抹杀从前的一切。一开始的顾小五让人觉得他是那么的真诚,但是我们都错了,我们都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他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不择手段,包括毁掉一个女子的爱情。冒死取狼王的前颅献给她,只是为了让她愿意接受自己。为了进攻西凉国一举歼灭他们,为了让自己的计划顺利实施下去,他宁愿娶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为妻。但是我们一开始并不知道,刚开始看的时候真的觉得他很真诚。他做的一切都在证明他要娶她的决心,但是到故事的最后我们才知道,原来一切只是为了他的江山。可是最后的最后,我们似乎觉悟了。因为他在西凉的日子里,他不会受到宫中各种条例的约束,不用违背自己的心意去做不喜欢做的事情,渐渐地他接受了小枫。时间会证明一切。时间是最能磨砺人的东西,它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一个国家。
爱上小枫的永远只是顾小五,李承鄞喜欢的只是赵良娣。命运弄人,谁知他只是赵良娣手中的一枚棋子。单纯的小枫并不知宫中的险恶。在万恶的后宫之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伴君如伴虎”,你怎知身边人的想法?本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行线。然而东宫之中权位的争夺、无端的是非、暗藏的杀机,却将她一步一步卷入其中。各自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本没有错,要怪就怪自己生不逢时,生错了人家吧。像每一个后宫故事一样,故事离奇曲折,很考验读者的脑力。但是这样很好,巧妙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就在思考,思考完了就想马上知道答案,验证一下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然而俏皮的作者却一直在吊读者的胃口,看到最后感觉这部小说真的很刺激。我觉得匪我思存写的很好,虽然故事以悲剧结尾,但是却生动感人。值得庆幸的是,他们都恢复了记忆,李承鄞喜欢小枫,小枫也喜欢李承鄞。说好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呢?他们都想起来了,曾经的一切不幸的事全都想起来了。也许这才是故事中最悲剧的部分吧。
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便一心一意。否则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良知。在权利的角斗中只有利益,其他的都是浮云,但是当你看透一切之后,便会醒悟:原来自己曾经为之奋斗过一生的东西,活的时候得不到,死后亦带不走。如此孤苦地或者,只是为了一个不可能的念想,那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人宛若像是走肉。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就是:择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这样即使没有腰缠万贯、富甲一方,只要有心心相印的人一起陪你度过艰难的岁月,那么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呢?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在故事的一开头就给读者埋下伏笔,暗示下面的悲伤情节。倘若阿渡会说话,她跟顾剑之间还会是这样吗?倘若没有顾小五,李承鄞跟小枫之间又会如何?一切悲剧的制造者本无意如此,要怪只怪命运弄人……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
它终究不能阻止命运的`捉弄。
西凉已经不复存在,亲人已经埋身黄土,你是不是也想念阿娘的温柔,才急迫的想与这黄沙融为一体,想随这关外的风,嗅到家乡熟悉的气味。
《东宫》读后感2
最近想*一下,因此找了虐心小说来看,《东宫》是网上推荐的最虐心小说之一,花了两天时间把书看完,好久没有这样看完一整本书啦。
历史背景什么的就不去考究它啦,因为这只是小说,也就是虚构的。
观其情节,还是有点特别的,不会那么容易让人猜到后面或前面的发生的事,我差点就以为李承鄞(这个字怎样念我还真不知道)不是男主呢。第一人称的写法也很特别,至少我看完了也不知道女主的名字是什么。
还是挺虐心的,女主不断被最爱的人利用,身边的亲人,好友都因为女主而牺牲,但也庆幸女主有那么多肯为了她而牺牲的人。再而庆幸的是,男主是真心喜欢女主的,只是在男主心中,女主不是第一位而已。有了家仇大恨,爱情其实什么也不是。也只能说女主太单纯吧,如果不是那么单纯也不会那么*啦。开始的斗气还是挺欢乐的,一切的过渡还是挺自然的,回到回忆中去,又从回忆中回来。
《东宫》读后感3
由匪我思存小说《东宫》改编的同名电视剧在此前引发热议,所产生的话题讨论最多之结论:请让李承鄞孤独终老。
这不禁引起了我的深思。我是看了电视剧之后特意去恶补了一下小说。书评如潮,才知晓这本小说究竟有多火,读的时候深受电视剧影响,代入感很强。
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古今中外,几乎影响了每一个人。从刘兰芝与焦仲卿到罗密欧与朱丽叶,在我的认知里,仿佛越是爱而不得的千古绝恋越是能激发我们冲破传统世俗倡导自由恋爱的美好愿望。“琼瑶式”爱情,从《几度夕阳红》被搬到荧屏开始便开启了长达30年的“琼瑶式”爱情观。遥想当年,我们围坐在电视剧前,为“山无陵,天地和,才敢与君绝。”感动到热泪盈眶。几代人被“为了爱情,死亦何妨,没了爱情,生亦何欢。”仿佛为爱而生的价值观所影响。
现如今,曾经被琼瑶剧迷的神颠倒的我们,早已迈入了而立之年。对那种“为爱奋不顾身”早已不屑一顾,吐槽琼瑶阿姨笔下的人物毁三观,更是对当年自己深陷其中无法自拔难以置信。我们不再为爱哭哭啼啼,更加理性客观地对待感情与自身。
琼瑶笔下的男主人公个个英姿飒爽、临风玉树。偏偏痴情绝对、生死相许。即使生于地位显赫的帝王将相之家,即使所处妻妾成群的时代背景下,依然能够冲破封建桎梏,从一而终,一生只爱一人。将荣华富贵、功名利禄全可抛。让广大女性读者朋友无不沉浸在她为我们编织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理想爱情国度里。在那里,万物都化为乌有,天地黯淡无光。只有那一对对璧人,他们通身因爱所发出的万丈光芒早已掩盖了一切。在那样自由美好的国度里,主人公身陷爱里,旁观者亦沉醉其中。
反观《东宫》,看过的都知道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虽然如此,作者也给了它“圆满”的结局。所谓的“圆满”,除了“有情人终成眷属”,我认为还有另外一种,那便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最后,小枫虽原谅了他。但灭族之恨、铭心之爱,令她想记不能记,想忘也忘不掉,挥刀自刎是她仅有的不二之选。唯有这样,她才能得到内心的救赎,得以真正的解脱。
这场爱情悲剧,源于不是不爱,而是爱得不够纯粹彻底。爱情中掺杂着阴谋算计、权力争夺,这种种种种之中,结局早已注定。看客们唾弃、埋怨李承鄞不够光明磊落,费尽心机欺骗一位深爱他的单纯少女。为己私欲,置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眼看着她在一夜之间惨遭灭顶之灾、身受骨肉分离之苦,还大言不惭地腆着脸说爱她。如果这是爱,那这种爱,太沉痛,是沾染了便逃不掉的劫数。
如果说,天长地久、舍生忘死,矢志不渝是琼瑶式童话,是荒唐,是理想境界。那么李承鄞的出现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认定为现实世界的残酷现状,从人性的复杂性和利己主义上讲,更具真实性呢?痴心女子负心汉,这颗真心终究还是错付的遗憾感油然而生。
如果站在李承鄞的角度重新审视这段感情,他真的那么罪无可恕吗?身处波云诡谲的帝王之家的无可奈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与责任以及有口难言的伤痛,所以他借小王子和子虚国的故事讲出来了,只有借着虚构的故事才敢表露真实的情感,但小枫不懂,她永远看不懂他嬉笑面具后真实的嘴脸。这就注定了结局的走向。即使他有片刻的不忍,也没能阻止他要做的事和要走的路,即使一路荆棘遍布,机关重重,险象环生,他也要完成自己的使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是助他登上无人之巅的方式。
作为旁观者,尚且无法原谅他,无法原谅他用阴谋诡计去对待一个用全力去信任他、爱他的天真无邪的女孩。他残忍地浇灭了她的热情,夺走了她所有的欢乐与活力,迫她一夜之间成长,受尽人世苍凉,领略人心凉薄。心碎、悔恨、自责,万般无奈,心如死灰,面向忘川之水,纵身一跃,以求了结。
我认为李承鄞是真的爱过她。只是这爱中充斥着太多不该有的东西。对彼此而言,这种爱已然成为负担,注定禁不起任何考验,沦为*下的牺牲品不过是早已计划好的,没有反转,毫无悬念。也许每个人从出生那一刻就带着某种使命,每个人都必须朝着自己选择的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杜拉斯说:“爱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爱情是忠贞的、唯一的,是永恒不灭的信仰。人们心中渴望一份纯真、纯粹的情感,它不能被玷污,不能夹杂其他。但对于更多人来说,或许爱情只是生活的点缀品,并不是生命中的全部。李承鄞或许就是其中一员。两个人之间隔着家国纷争,*,在东宫这座浸满鲜血的宫廷之中,在生与死之间,在仇与恨之中,容不下小儿女的情情爱爱。如果有选择,他也希望自己真的是简单、纯粹、为博美人一笑捉100只萤火虫,为爱人身陷险境猎杀白眼狼王的顾小五。顾小五只是个单纯、勇敢、聪明、机灵的小茶商。在极力客串扮演中他险些忘记自己是那个深沉、心机、深谙宫闱明争暗斗、懂得韬光养晦、玩弄权术信手拈来之人。可他毕竟还是他,即使片刻的恍惚,他也从未忘记自己的身份,通往权力之巅的任务过程中不容有失。
顾小五也许是他的南柯一梦,只是他实现帝位不得不杜撰出来的角色。他在认真地进行角色扮演中,意外地爱上了小枫。缘起缘灭。命运之手将两个人玩弄于股掌之中,但也给了他们最完满的结局。就让一切爱恨情仇都随小枫的离去而彻底消散吧。李承鄞,往后余生,终要为自己的选择承受着应有的代价。
《东宫》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东宫》读后感3篇(扩展1)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3篇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1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学不会魔法的小女巫》的书,故事里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
小主人公琴琴天真善良,却偏偏被逼着学习害人的魔法。她的师父是天底下最邪恶的黑女巫,任何人见了她都要倒大霉。师妹也很擅长害人的把戏。
琴琴在师父师妹的虐待下吃尽了苦头,也不愿意放弃善良的天性去学习害人的法术,还一心想劝她们改邪归正。琴琴就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展现了她高贵的品格。
琴琴的师父又策划了一个阴谋,琴琴没有袖手旁观而是用自己的行动阻止了师父。琴琴得到了一面神奇的镜子,镜子反射出一道耀眼的白光把黑女巫变成了老鼠。而老鼠也被天上猛冲下来的乌鸦争先恐后地吃了。接着镜子又把师妹变成了人见人恨的乌鸦“啊,啊,啊……”地飞上了乌鸦群中。从此黑女巫就消失在世界中,从那以后天上出现了一位好女巫,她在天上飞来飞去找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要做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人,我要向琴琴学习不袖手旁观他人的事,不能像黑女巫一样一心想着害人。
优爸点评:读了这篇文章,优爸感受到了小作者善良的内心,这让优爸十分感动!小作者读了《学不会魔法的小女巫》这本书,用细致的语言将小女巫琴琴在恶毒师父的教育下不断抵抗,出淤泥而不染的故事复述给了读者,这一部分,小作者对于原文的抓取、主要情节的提炼还是不错的!特别是琴琴几次阻挠师父的场景都被小作者写了出来,更能突出琴琴善良的人格。不过,优爸想说,我们写读后感,更多的在于自己的感想,小作者看了如此精彩的作品,一定有更多的话想说,小作者可以在抒发感想的部分更加大笔墨,还可以加入自己身边的事例加以强化,这就让文章的重点更加突出!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2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常女人一样,有着*凡的相貌,*常的工作,*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3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变成老鼠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而是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也会像小男孩一样,遇到种种困难。我初学钢琴时,因为手指粘连性太强,高抬指怎么也抬不高,可我不灰心,天天练,“一遍,两遍,三遍……”经过了两年的努力,我终于克服了这个困难,钢琴也弹得非常棒了。因为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付出就有回报,有信心就会取得胜利。
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我国的运动健儿勇夺38枚金牌,居金牌榜第二名。其中游泳冠军叶诗文,还破了奥运会纪录,很了不起,她才十六岁!体操男团夺冠就更不容易了,他们经历了临时换人,预赛出现失误,排名小组第六,陈一冰还带伤等困难,最终夺得了金牌。他们的精神是很伟大的,值得我们学习,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勇敢地向前,相信自己,实现梦想。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让我们再次勇敢地说:“有!”因为只要有勇气和信心,不管是变得有多么弱小,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敌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与和谐。
《东宫》读后感3篇(扩展2)
——《简爱》读后感-读后感3篇
《简爱》读后感-读后感1
《简爱》这本书写了一个叫简爱的小女孩因父母双亡,最后搬到舅舅家,疼爱她的舅舅也去世了,要不是因为舅舅生前对舅妈说一定要收留她,才把简爱留了下来,但是留了下来却没有改变舅妈对简爱的恨,简爱对舅妈家的人处处忍让,但简爱终于忍不住了,有一次,简爱在窗帘后偷偷看书,结果被。
表哥发现,表哥十分毒手,看到,就是一顿打骂,简爱就跟这个表哥打了起来,要不是舅妈来了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舅妈之后,就让简爱进了一所慈善学校,简爱本来很高兴,可是这所慈善学校条件很差,老师奇葩,比如这节课讲的是厉史,问的问题却是当时的船舶的造船锐和吨税是多少,那么难的题却被一个叫海伦的小姑娘答上来了,结果答上来了还要挨罚,当简爱说是时却说这是正常的,后来一个这慈善学校的投资人来了,他之前去过简爱舅妈家,舅妈说进还是个简爱是个撒谎的坏孩子,投资人就让简爱一直站在这学校上,后来这所学校的苦,被别人发现,那些贵族纷纷来捐钱,就这样子,慈善学校改成了一个特别好的学校,经纪人也没有以前那样的威武了,简爱长大啦,去了一个贵族家当家庭老师,这个宅子十分大,可当每晚上都可以听到神秘的笑声,这个宅子的主人还跟简爱订了婚。
后来才发现那个神秘的笑是,原来就是这所宅子主人的妻子,这所宅子主人早已结过婚,只不过这个妻子已经成了疯子,简爱觉得应该尊重他以前的妻子,就走啦,走之后,简爱遇到他的亲戚,原来他的叔叔是个大富翁,死后要求他的外甥也就是表哥,把所有财产都交给简爱,简爱知道自己还有亲戚很高兴,告诉表哥说财产*分,简爱心里还是放不下那所宅子的主人,于是回来,后来才发现,她走后,他的疯妻子,趁他不注意,把房子给烧了,结果让他搞得有一只手臂断了,疯妻子也死了,简爱决定,既然开了妻子死啊,他们两个就举行了一场,普通的婚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倔强不是一种坏习惯,我们要懂得每一种不好的行为都不一定是一种坏的习惯,这也告诉我们即使是贵族也有惨败的一天,即使是*民有辉煌的一天。我们应该懂得尊重任何一个人,包括那些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中,我们更应该去爱护和关怀。
《简爱》读后感-读后感2
《简爱》是一本必读名著,这本书具有完整有致的故事情节,具有鲜活形象的故事人物,也具有震撼人心的启发意义,因此说,《简爱》是一本好书,是一本具有教育意义,具有启发价值的精品书籍。
一本好书不仅可以让人汲取到宝贵的文学知识,更加可以发人深省,叫人学会很多做人的道理,而简爱就是这样一本精品好书,它其中所涉及到的关于女性独立和自尊的精神品质,着实让人感到震撼无比,也让人觉得受益匪浅。
在书中,简爱是一个极其自尊、自爱、自强的女人,她不会因为利益与权欲迷失自己的本心,更不会因为虚伪的爱情而放弃自己的骄傲。相反,在那样一个黑暗无情的社会背景之下,简爱一直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事情,一直本本分分守着自己的本心,丝毫不允许别人践踏自己的"自尊,欺骗自己的感情,主宰自己的生活,试问这样一个伟大的女性,如何不让人感到佩服呢?
简爱说过,他与罗切斯特的对话并不是简单的躯体交流,而是两个完完整整的灵魂在对话,而他们这样两个不同阶层的人此时此刻是一同站在上帝脚下的,他们谁也没有比谁高一等,谁也没有比谁矮一截,他们是完全*等的,即使他们的社会地位不一样,但他们的精神地位是一样的。当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深深感觉简爱是一个不惧强权,不怕世俗的女人,她是那么的强悍,那么的勇敢,那么的有主见,那么的有自信,这让人觉得她是一个新世纪的女性,甚至我觉得新时期的女性都没有她那么前卫,那么果敢。因此,我觉得把简爱作为女性的一个楷模,这无疑是一件非常有社会意义的事情。
简爱说过,人可以是卑微的,但人绝对不可以认为自己是卑贱的,一个女人绝对不可以自我诋毁,更不可以随意放纵自我、迷失自我。因此,当你遇到一些坎坷和挫折的时候,你必须勇敢的跨过去,而假如你能力有限无法避免逃离的时候,你就要坦然去面对,勇敢去忍受,否则你留给别人的只有软弱和愚蠢的印象。因此,不管处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必须要勇敢,必须要坚强,即使自己过得很狼狈,很悲惨,但也不能放弃一些底线,不能丢失最为重要的尊严,尤其是对一个女人来说,更要时时刻刻的注重自尊和自爱,切不可让任何人小看自己,侮辱自己。
总之,读完《简爱》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我知道对于一个人来说,贫穷不算什么,卑微不算什么,失败也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拥有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拥有一种自傲自强的品质,这样方不会辜负自己,不会委屈自己。
《简爱》读后感-读后感3
《简·爱》是19世纪英国最出色的小说之一。它描述了人一生中最渴望得到的几样东西,那就是勇气、爱与尊严。,那时
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那时小小的简·爱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百般努力去做个好孩子,仍难以讨舅妈的喜爱。她为此迷茫,痛苦,后来,她得知有个进学校的机会,便努力为自己争取,尽管这意味着10岁的她将孤身上路,独自奔赴渺茫的前途,但对学校和对新环境的渴望让她不再畏惧,是勇气为简·爱赢得了人生的第一次转机。
简·爱所上的罗沃德慈善学校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生活及其艰苦,但简爱忍耐了下来,努力学习知识,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这段生活给了简爱丰富的才学,也奠定了她坚持一生的简朴生活方式和纯真的思想境界。
毕业后的简再次鼓起勇气迎接新生活的挑战。她应聘到桑菲尓德庄园当家庭教师,在那里,她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不同于*等、温暖的友情。这份突如其来的爱情曾经因为两人地位的悬殊,让简·爱既兴奋又焦虑,但她相信在真爱面前,地位和虚名都不值得一提。然而命运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就在简·爱答应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求婚时,一桩隐瞒了十五年的秘密使婚礼成为泡影,感到被欺骗、被剥夺尊严的简痛苦万分,毅然出走异乡。
在故事的结尾,简·爱重新返回爱人身旁,并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幸福。是什么令她忘却了痛苦?难道她最终放弃了坚持?不,缺乏关爱和尊重的生活从来不是简·爱想要的。无论是孤苦的童年,还是在富贵生活的诱惑面前,简·爱从未放弃过自尊自爱,但不同的是,童年的她只会倔强地守卫着自己,而成年以后,经历了人生不恸的她,已经学会了宽容与施与,这是比自尊自爱更广阔的爱,是除了能带给自己尊严,也能温暖他人的博大的爱。
你是否也如同简·爱一样,曾经感受到生活中的痛苦,成长带来的迷惘?是否也渴望拥有简·爱所获得的幸福?那么就别畏惧对自己信念的坚守,勇敢诚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在你的关注下,每一步成长的足迹都可能带给你新的启示。无论是挫折,还是成就,无论是喜悦,还是忧伤,点点滴滴,对于心灵的成长都是弥足珍贵。记录下这些心路历程,你会发现,故事里的人生,其实就是我们自己的人生,而在我们自己的人生之中,同样有那么多精彩的故事,深刻的感悟。
让我们携手简·爱,一起成长。
《东宫》读后感3篇(扩展3)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3篇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1
《论语》是一部给人以启迪的经典之作。它好似一株瑰丽奇葩,馨香扑鼻,意味悠长;又好似一颗璀璨之星,耀眼夺目,光照千秋……这不,就连我这个初碰《论语》的小字辈在拜读一番后也明白了许多……
通过读《论语》,我明白了交友之道。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是啊,益友就像厚厚的百科辞典,你总能从与他的交往过程中,得到有益的帮助:当你犹豫彷徨、难以决断时,益友的广博多识可助你做出正确选择;当你取得成绩、获得成功时,益友的逆耳良言可使你保持头脑清醒;当你有了缺点、犯了错误时,益友的直言不讳可教你补漏改邪……而损友就如同污浊的沼泽泥潭,与他们交往,会让你不知不觉陷入其中且愈陷愈深,贻害多多。《论语》让我明白的交友之道就是慎重交友,善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
通过读《论语》,我明白了心灵之道。《论语》中有这样一段对白:“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无。’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细细品位这句话,我顿捂了一个道理:人生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不要纠缠其中,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痛苦;而且我们要尽可能地用自己所能去弥补这个遗憾。承认现实生活中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告诉我的生活之道。
通过读《论语》,我明白了人生之道。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啊,哲人眼中滚滚奔流的江河水,它不只是一种自然的存在,其中流淌的还有挽不回、留不住的光阴。就在孔子看着流水兴叹的同时,他也对自己、对他的学生、对千年万代的后人描述了这样一种人生轨迹:“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也许这一种人生轨迹并不适用于我们每一个人,但我们却能够以其为借鉴,设计我们自己的人生之道,那就是要认准人生目标,惜时苦干,当下的我要走出自己的人生轨迹,首先就得惜时勤学,只争朝夕。
当然,《论语》让我明白的还有很多很多,譬如君子之道、理想之道、仁义之道……只是纸短墨浅,小小的我怎能几句话就说得清啊?!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2
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的言行的书。读了之后,你能够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他不仅仅教会人们应当如何接物待事,并且十分严谨的规范自我,以行动来做出表率。他之所以被后人成为圣人,就是因为他在*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累积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的思想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读了论语通译,虽然不能看了古文就明白如何翻译成现代文,可是在注释的帮忙下也能明白孔子所想告诉我们的。觉得十分感慨,孔子在那时就能明白的这些道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到此刻都还不明白。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学而篇第一》了。“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我,只忧虑自我不理解别人。是啊,现实生活中,人人都需要理解,个个都渴望理解。人们视理解为沟通感情的纽带和联系心灵的桥梁。大家都期望人与人的相处应当多一点宽容和尊重,多一点容忍和谅解。可是,世界何其大,人生何其复杂。若时时都想得到别人的理解,恐怕是不可能吧。因为,人生没有相同的路,每个人都不一样,两个思想志趣不一样的人对待同一件事,两种价值取向相异的人看待同一个问题,要彼此理解不是强人所难吗?人不是从一个模子里造就出来的,你有另人头痛的事,我也有。我们彼此都渴望理解,可又用自我的"要求去看别人,去苛求别人,于是我们之间有了“墙”,于是你苦恼,我也苦恼。可是,人们有没有想过,许许多多的小事,为什么必须要他人明白,必须要他人理解?其实,应对种种的不理解,只要我们给他一个微笑,用宽阔的胸怀去应对,不被理解又何妨?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样I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理解,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他们能够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我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我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我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明白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3
《论语》由孔子弟子编写而成,主要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集中地反映了孔子伦理思想、道德观念等,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它与《孟子》、《大学》、《中庸》并称“四书”。
“学而时习之……”随着开篇这句脍炙人口的“子曰”,让我们打开《论语》这本国学经典,走进2500多年前孔子的世界。孔子在《论语》中主要讲了仁、礼、德、学这四方面,其中关于礼,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八佾篇首孔子谓季氏的那段话,“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以季氏的官职,只有用四佾的资格,但他却用了天子才能用的八佾,这对孔子来说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孔子对礼的尊崇和信仰。他对礼所持的这个态度,在《论语》中常常可以看到。孔子会哀叹“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孔子会为难地边赞管仲大仁,边说他器小,“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那么礼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孔子在这里剥去“礼”复杂的外衣,道出了本质:与其奢侈,不如节俭。我觉得具体的有关礼的规矩、仪式都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为什么需要礼,明白了这个道理,才能自觉守礼。
《论语》中,孔子在学、仁、德等方面的意见是比较统一的,但在礼的叙述上,让我有些迷糊。类似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的话,不由令我疑惑起来。一会儿说宁俭,一会儿却又不愿省去祭祖的活羊。到底是形式重要呢,还是本质重要?“圣人年纪大了,说话有反复也是正常”我心里这么想。直到在做春节小报时,我突然明白了。春节有很多习俗,比如贴春联、吃饺子或汤圆、祭灶、迎财神……
这些都是形式,都是用来表达人们追求团圆、*安、幸福等美好心愿的,而本质就是由这许多形式体现了出来。就像子贡觉得既然在礼崩乐坏的鲁国,一切都只剩下有名无实的形式了,那为什么还要每月浪费一只羊呢?但孔子在意的就是这个形式,它是古礼!如果没有了这个形式,礼就真的不存在了!我又想起在国学班上,大家一起学揖手礼见师长、见同学,现在这种礼仪只能在古装片中看到,现实生活中哪还有啊。可与人见礼的本质还在呀,只是变成了鞠躬握手您好,点头抬手说嗨了。
在反复细读《论语》后,我发现对于现在仍有很多意义,比如有关于学的,有关于如何做君子的、有关于富与贫的,甚至还有关于孔子那些个性鲜明的弟子们的。让我不禁由衷感叹,《论语》不愧是一部流传至今的国学经典!
《东宫》读后感3篇(扩展4)
——《偶遇》读后感3篇
《偶遇》读后感1
今天我看了一本神话故事《木偶遇险记》,让我对主人公感到非常佩服。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农夫-杰佩托,他用木头做了一个木偶,名字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刚开始非常顽皮,他们的家庭条件不是太好,连本书都买不起,杰佩托用自己仅有的一件大皮袄换了一本生字表,给匹诺曹学习,可匹诺曹还不知道珍惜,整天还是到处玩耍,无所事事。
有一次,匹诺曹去看皮影戏,杰佩托到处找他,都不见人影,杰佩托决定出海去找匹诺曹,可是在途中遇到了海浪,船翻了,杰佩托掉到了海里,被鲨鱼吞进了肚子里,后来匹诺曹知道了杰佩托被鲨鱼吃了,他不怕危险,一下子跳进了海里,去救杰佩托,结果也被鲨鱼吞进了肚子里,他们在鲨鱼的肚子里团聚了,可是匹诺曹不甘心当鲨鱼的食物,他趁着鲨鱼睡觉的时候冲了出来。
读完了这本书,虽然匹诺曹不学无术,当他看见了杰佩托遇到了危险,匹诺曹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把杰佩托救了出来,我们应该学习他的临危不惧,不怕困难的精神。
《偶遇》读后感2
这是我第二遍看完这本书。
鲁豫刚出这本书的时候,我只是想着随便翻翻,可是并没有想到翻看了之后会如此喜欢,然后很快地看完了第一遍。看完第一遍之后内心很复杂,有对书中的那行爱情故事的遗憾,悲痛,也有对自己爱情的思考。一时间觉得脑子很乱,对很多事情有了新的看法,自己的意识也在看书中潜移默化,可还是更多的是迷茫。但唯一坚信的是,书中鲁豫对于爱情,对于人生的看法我都很认同,那一瞬间觉得找到了soulmate,那一种坚信给了我之后的生活力量。于是乎我想等再过段时间,我要再看第二遍。因此,愈发为这是一场偶遇欣喜。
几个月后,随意的翻开了这本书,多了很多见解,自己的思想也开始成熟。但唯一不变的是对爱情的笃定,我更加坚信,我不想将就,也不想成为别人的将就。也坚信能分开的两个人都是因为没那么爱,因此分开也就不再有遗憾。
同时,不会因为外界的压力就随便改变自己内心的想法,因为除了你,没人替你过你将来的日子。想要什么就去追逐什么,不要辜负自己,不用辜负现在,不要再为未来的事情担心,一旦做下决定,就不要再轻易更改,要有那种笃定,也不要留有遗憾,爱情如此,人生亦然!
《偶遇》读后感3
这本书书名是《偶遇》,我看到这本书其实也是偶遇。一看作者是陈鲁豫,就忍不住想看看。鲁豫是我特别喜欢和佩服的主持人,提到鲁豫可能很多人第一反应《鲁豫有约》没错,可能很多人认识鲁豫是因为《鲁豫有约》。我稍微有点不同,我是在看《我是演说家》知道她的,特别瘦小的她,坐在评委席,每次选手演讲完她总会说出很多金句点评,让我心生佩服。腹有诗书气自华,她虽外表瘦小,可每次说话都会成为全场的焦点。在书中鲁豫提到,她这一生只佩服有才华的人,没有其他。我也一样,我一点不佩服那些有钱的,长的帅的,可能主要是这些我不具备。哈哈……同样特别特别火的薛之谦也说过:才华胜过一切。
全书由一封封粉丝来信和鲁小胖一封封回信构成。每一封粉丝来信里都有粉丝情感问题,鲁小胖的每一封回信都值得令人思考。里面设及了恋爱观,择偶观,婚姻,爱情观等等。可能有的和你无关,但大多数都和你有关。鲁小胖提供了一个遇到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法或者说思考角度。比如最近大火的《前任3》里面关于如何好好的和前任再见,很多人看完了哭的稀里哗啦,甚至据说有人看完当场和现任分手,回去找前任复合了,这真是神转折。对此鲁小胖的看法是:爱情的开始可以莫名其妙、自然发生,爱情的结束、转折需要郑重其事,这是对彼此过往的一种尊重。爱情里要么无条件的去爱,要么狠心彻底放弃。不爱了,就不要托着彼此。不该在一起的人怎么都会散,该在一起的人怎么都不会散。
爱情这个自古至今一直都在谈论的话题。可到底什么是爱情,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情吗?爱情,亲情,友情,这三种感情似乎每个正常人都会经历,但这是必需品吗?亲情这个出生就自带的,友情,人是社会性动物,与身边的人总会产生联系也就有了友情。那爱情呢,爱情是什么?爱情渐渐的成为了奢侈品。爱情和梦想就是人人向往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只有少数人这一生需要爱情和梦想,绝大多数人慢慢地就和自己和生活妥协了。没有爱情,没有梦想,也能够*静甚至兴高采烈地生活着,这其实并不可悲,甚至会让人有些羡慕。因为追求爱情,梦想实在太累了,得到了又太幸福了。
对于爱和喜欢什么区别呢,记得以前看过: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但我比较认同鲁小胖的解释:喜欢的时候,用的是眼睛,而眼睛有时候是势利的;可爱上的时候,用的是心。我们的心,貌似疯狂,实则清醒,它可以透过外表浮华的一切,只看到一个让你感到欢喜的灵魂。鲁小胖还举了个极端的例子,爱上的感觉就是你明知道对方是个渣男,或者渣女,你都会帮他辩解;不爱就是,人家明明就是暖男、暖女,但你看着就是烦。爱,你就包容,当然爱也才会包容;不爱,你就别浪费时间,因为爱就是没辙、活该、愿意!
关于什么时候该谈恋爱,选择什么样的人恋爱。在没谈恋爱时,我们对于自己的另一半都有着自己的要求,身高,体重,年龄,工作,年薪等等。可是很多过来人都知道,当爱情来了,你会发现以前你想的条条框框都没有了。鲁小胖的观点:爱情存在的时候,这些条件通通都隐到看不见的地方。爱情一旦消退,它们会来决定一段情感的生死。
关于爱情和婚姻的关系。人们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钱钟书说:婚姻是座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那我们到底要不要结婚?鲁小胖的观点:婚姻必须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你要够爱这个人才跟他在一起,不爱,其他的条件都一定一定不要成为你们携手的理由。当然每个人的选择不同,有的结婚就是为了找个人陪着自己度过余生,有的人是为了钱财,有的人是为了人才,但只要不是因为爱情,好像大都最后都不是很幸福。
爱情可以任性,因为爱情是“我相信”,但婚姻是“我愿意”,透着隐忍、坚持,当然还有辛苦。不要草率结婚,更不要轻易离婚。人们说有一天,爱情终会逝去,会变成亲情。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婚姻不可避免地一步一步走向*淡,甚至最终会变得不美好,我还是希望,它的源起,是由于爱情。那样,我才会愿赌服输,心甘情愿!
《东宫》读后感3篇(扩展5)
——《童年》读后感 600字_读后感3篇
《童年》读后感 600字_读后感1
童年,童年,童年呀!
我们爱着的童年,我们念着的童年。 童年的我们,开心地笑,快乐地笑,无忧无虑的成长,有大米饭吃,有好衣服穿,可以乐滋滋地数长辈给我们的零用钱,还可以进学校上学。而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的悲惨,多么的可怜,幼年丧父,不得不跟着脾气暴躁的爷外公和慈祥的外婆生活,又接二连三地失去了朋友和亲人。几年后,又失去了他的母亲,外公外婆又分了家,迫于穷困他不得不早早的走上了社会。 来自:作文大全 他的经历,在我们眼中简直就是不可想象。如果把我们的童年生活比作天堂,那么就可以说高尔基的童年生活对我们来说就是地狱。没有了父亲的疼爱,只有外公的严厉;没有了母亲的关爱,却得到了外婆的疼惜;没有了快乐的笑声,但却自己寻找快乐;他努力寻找快乐,寻找幸福,虽然会挨外公打,会受外公骂,但他总是那么“犟”,那么执着,为此,我十分佩服他。但是我想他也很幸运,有一个这么好的外婆,脾气好,性子也不急,总是对每一个人都很好,都很关心他们,即使受到了高尔基外公的欺负也不哭不闹,总是很好的告诫她外公,很好的告诫高尔基不要像他外公一样,要好好的生活,善待他人。
但是我想,现在和他的身世差不多的人也不在小数吧,家庭穷困,或者还有一群弟弟妹妹,长辈们不可能总关照着你,会有委屈,会有伤心,但我认为要学会理解他人,关心他人,善待他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比起他们来,我是一个幸运的宝贝,有爸爸妈妈疼,有长辈们爱,更有好朋友陪伴,生活得很好很好,很快乐很快乐,很幸福很幸福。所以,我想我也应该要学会感恩,学会感谢爸爸妈妈为我的付出,学会感谢亲朋好友对我的关心与帮助。有了他们,有了他们的关爱,我的童年不再干白枯燥而是丰富多彩,不再难过而是快乐!
我们,不该要求亲人们,朋友们一定要时时刻刻关爱自己,我们要自立、自强,像高尔基那样在逆境中发愤图强。我们,该学会付出而不是索取!
愿我们的童年都是美好与快乐!
《童年》读后感 600字_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曹文轩曾经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书中描绘了主人公阿列克塞悲惨的童年。阿列克塞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从父亲去世时开始,他目睹了母亲和外婆的悲伤。他们搬家到了外公家里,加入了一个嘈杂的大家庭中。和蔼的外婆给他带来了许多欢乐,可也发生了许多不愉快的事……很快,这个大家庭四分五裂。阿列克塞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过着流浪生活。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他饱受欺辱,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但他还是熬了过来。最让我震撼的是阿列克塞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每逢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进街上,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虽然常被人笑话,可他却不以为然,因为他坚强不屈服,敢于与困难作斗争。
阿列克塞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女,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我们多幸福啊,每天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我们被父母宠着,要啥有啥,不愁吃不愁穿。父母经常去超市买各种各样的美味的食品给我吃,肯德基,麦当劳更是经常去。而我却挑三拣四,不吃这不吃那的;我们的衣柜里面都塞满了漂亮衣服,玩具堆满了储物柜;我出入家门还有小车呢。寒暑假父母还常常带我去旅游。学校还经常带我们去春游、秋游。我们的童年和阿列克塞的童年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所以,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下应该要懂得珍惜啊!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童年》读后感 600字_读后感3
童年这本书是苏联的高尔基著的,这本书讲的是高尔基他生于一个木工家庭,因父亲早逝,随母亲寄居祖父家。11岁就开始当学徒,饱尝了人间的苦难,作者通过对自己的童年展现了俄国十月革命前一位进步青年的成长历程,同时也反映了当时沙皇统治下社会的黑暗。
这其实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小说从父亲死后,阿廖沙跟随母亲投奔外祖父家写起 讲述了他不幸,动荡,凄苦的童年生活。阿廖沙的外祖父有一家柒坊,但它吝啬,贪婪,装横,残暴,经常毒打妻子和孩子们,狠心的剥削手下的工人,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龌龊的市侩,为整日为争夺家庭财产而争吵斗殴,还疯狂地虐待自己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的早就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和光明,这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外一些人和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可亲,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但他在如此污浊环境中始终着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乐观和充满爱心的人。
与高尔基相比,我们拥有灿烂的童年,彩色的童年,没有烦恼的童年,更是无忧无虑的童年,多数孩子不曾领会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家人勾心斗角,为争财产而六亲不认,打架斗殴这种事,几乎不会在我们家中出现。更不会发生折磨人致死这种"恐怖事件"。仔细比较之下,我们现在的孩子显得太过幸福了,仿佛每天都生活在温室里,不用担心天寒地冻,不用担心忍饥挨饿…幸运之神总是眷顾着他们。
《东宫》读后感3篇(扩展6)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3篇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1
前两天我读完了俄国伟大作家高尔基的《童年》。《童年》讲述了高尔基在从父亲去世到自己出去谋生这段童年生活。高尔基整日与外公外婆为伴,尽管没有了父亲,但他的童年依然有着美好的回忆。
在《童年》这本书中,高尔基在描写环境时措辞拟句水*很高。单是从他对环境的描写,我们就能看出来他是一个善于观察生活、热爱大自然的人。在书里,我知道他酷爱读书,我想他能成为伟大作家与他爱读书的习惯是分不开的。除此之外,他顽皮淘气但学习成绩很好,从侧面说明了他分聪明。在我的身边有许多同样这样的人,他们的情商很高,智商也不低,仿佛这样的人很招人待见,其实,哪一方面有过人之处都必然有其背后的努力,存在即是合理,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朝那方面去努力。
高尔基喜欢外婆,外婆确实不错,善良温柔会讲故事,对高尔基很好。对于外公的印象,人们都说他自私、贪婪、霸道、冷酷,可我不这么认为。相反,我更喜欢外公,除了他打老婆这点,外公有主见有思想,外表冷酷内心却很温柔。他在得知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私自结婚后,他很愤怒,但事后还是选择去看他的女儿和女婿,并且对他们的结合也不再有什么异议。对高尔基也是如此,有时对他很凶,其实心里也是很爱他的。所以,我更喜欢外公。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是“好事儿”,给人一种他像神人的感觉,每天做的事令人迷惑,但对他自己来说都是有意义的,别人理解不了。说话不多,却每句话都能说到恰到好处。可这种处事方式别人却不喜欢。我之前看的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里边的主人公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这本书里的“好事儿”,神仙级别一样的存在,每天做着令别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也不招人喜欢,可最后取得的成就是别人无法企及的辉煌。可见,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每一个过人之处背后都有其努力的存在。谁有谁的处事方式,谁有谁的闪光之处,关键在于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总有人喜欢你,总有人不喜欢你。如果你喜欢万人敬仰,你就努力去做一个这样的人,如果你觉得*凡最可贵,那就保持*凡,幸福、开心、自我满足很重要。
总之,喜欢高尔基,喜欢他的性格,喜欢他的童年。在外独当一面,在家小鸟依人,愿我爱的人爱我,愿我在有生之年能够成为我想成为的人。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2
苦难就像一杯热咖啡;你快乐了,这杯咖啡就格外香甜;你胆怯了这杯咖啡就格外苦涩。
——题记 19:39:11
阿列克谢早年丧父,随母亲到外祖母和外祖父家.在外祖父家,他、母亲、外祖母,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他每天都过着非人的生活,时刻受着。黑恶势力的摧残,家庭环境的黑暗时刻困扰着。但他依然坚强地活下来了。
无可厚非,作者在展示和批判落后、野蛮、腐败的丑恶现实,但也让我清楚地看到主人翁阿列克谢的顽强和乐观精神,并展示出自己顽强的生命力。让我们对人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从外祖母身上看到最光辉的人性: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
的确,生活总是向我们袭来更多的苦难与困惑,但我们不应该做的是逃避、胆怯,而是应该迸发出自己内心一种坚强的信念和乐观的态度,《童年》中有这样一句:“无疑,从这层土壤里仍然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出善良——富有人生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对光明的人性的生活必然苏醒这一不可摧毁的希望.”作者以犀利的文笔,更加激起我们心中无比希望,给予我们人生更多的启迪。
苦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态度。鲁迅,为唤醒人们快死去的灵魂,不甘屈服用自己手中的笔作刀枪与旧社会作斗争;杜甫,因为厌恶当时腐败的政策和封建制度,辞官归家,用犀利的诗篇抨击当时社会......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但它们却明明白白向我们阐述了一个莫大深刻的哲理:不要因为一时的苦难而悲伤,我们应该在苦难中成长,在困难面前鼓起勇气,经受考验。让乐观主义精神不断地洋溢在我们心中。
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穿梭在人生的驿站。苦难、挫折难免会困扰着我们,当困难,挫折到来时,我们不应该垂头丧气,我们不应该怨天尤人,面对痛苦,挫折,关键的不是天神,而是你自己……
记得亚米契斯在《爱的教育》中说过:“要坚强、勇敢,不要让绝望和庸俗的忧虑压倒你,要保证伟大的灵魂在经受苦难时的豁 达与*静。”的确,当我们在被困苦所缠绕的时候,不要让心中燃烧的一团顽强的烈火熄灭,应该燃烧,燃烧,再燃烧,照亮这一片苦痛的黑暗。
苦难成就了人,人造就辉煌人生,乐观直面困难,让挫折为之动容。勇敢追求,成就人生!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3
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俄国,是我们 想象不到的黑暗。
小主人公阿辽沙在小说中出现时年 仅3岁,丑恶的社会使他的家庭没有一点 温暖,只有弱肉强食,尔虞我诈,为争夺 财产而争吵打架是这个小市民家庭司空 见惯的事情,再加上喜怒无常的外祖父 大动肝火时无比的可怕,只有外祖母是 真正关心与爱护阿辽沙的人,这是何等 的可怜!
不过这让我自然而然想起祥子,同 样沦落在这样一个黑暗世界,一个可以 坚强地站起,一个却向黑暗屈服,或许祥 子没有人可以去挽救他,可阿辽沙不同, 他还有个和蔼可亲的外祖母,无论是生 活艰苦的日子,还是被外祖父打骂的日 子,至少他曾经有个家,车夫彼得伯伯和 街头穷苦孩子的友谊,有外祖母动人的 歌声以及优美的民间故事,至少他1/10的 童年是快乐的。
再相比起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没 有丧父那般悲痛,不是一个孤苦无依的 孤儿,我们却成天抱怨生活的艰辛。我们 是父母手中的掌上明珠,不必受阿辽沙 外祖父那般无情的打骂。再者,我们有优 越的生活条件,不用卖房子或者是穷到 连茶叶片都要分摊。高尔基把当时黑暗 的俄国社会缩影全扣在阿辽沙与他周围 的人身上,但阿辽沙并没有因为这么穷 苦的生活而放弃了希望,而且阿辽沙在最后坚强地告别饱尝善与恶的童年,或 许说高尔基对当时的俄国社会还有希 望。而且阿辽沙从小就善良的内心深深 打动了我,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 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 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 生活使他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 有作为的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 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 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 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换作是我, 我难以想象自己该如何生存下去,如何 在这丑恶的社会寻找生存之道!
阿辽沙是黑暗社会下的幸存者,他 坚强、勇敢地去面对黑暗,阻挡黑暗,在 那些眼里只有钱的势利鬼下顽强地生 存,在悬崖的边沿一次次地徘徊着。童年 结束,但黑暗的噩梦还在蔓延,走向苦难 的人间。
《东宫》读后感3篇(扩展7)
——《傅雷家书》读后感_读后感3篇
《傅雷家书》读后感_读后感1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它给予我许多启发,引发我对生活的无限思考。
傅雷夫妇是*父母的`典范,他们用自己独特的方法培养着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这本书,不是普通的家书,而是浓浓父爱的倾注。父亲的爱,是实实在在的,没有华丽的词语,没有亲昵的做作。这让我不禁想到了我的父亲,在我眼里,父亲的爱,是沉沉甸甸的,不会直接表达,有时倒觉得是在惩罚。读了《傅雷家书》,我才渐渐领悟,父爱如山,他的严厉,他的恨铁不成钢,都是源于对我们浓浓的爱,只是换了一种需要我们慢慢感受的方式。
另外,傅雷与他们孩子的相处方式也是让我极其羡慕的。有一个女儿对她的妈妈说考试失利打了六十分。母亲扬手便要打她。这时女儿拿出考试试卷,上面的一百分很醒目。母亲转怒为笑,各种奖励。女儿这时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只是想知道你是爱我多一点,还是爱我的成绩多一点。是啊,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我们正处于青春期,叛逆心理开始萌芽,因为某些原因,母亲对我的误会、斥责,我会理解为她的无理取闹,莫名其妙,我会眼角泛酸,甚至某一天会生恨。难道这些是家长想要的吗?为什么不能坐下来以*等的方式,从朋友的角度与孩子心*气和地沟通?为什么不像傅雷那样,用浓浓的爱搭建起与儿子之间稳固的桥梁?“棒槌底下出孝子”,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他们可曾想,我们在郁闷烦恼的时候,能向谁倾诉?又有谁可以倾诉?我希望有更多的家长能改变自己的教育方式,让孩子和父母成为最贴心的朋友。
《东宫》读后感3篇(扩展8)
——《名人故事》读后感-读后感3篇
《名人故事》读后感-读后感1
小学六年,我们学了十二本语文课本的内容,在里面我认识了很多世界名人。都让我难以忘怀。于是买了一本书,《小学语文课本中的名人故事》,让我更了解他们。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
这本书包括:挤时间看书的政治家*爷爷;不想靠拍照突出自己的军事家彭;居里夫人,一个视名利如粪土的科学家;王安石,勤奋、节俭、正直的作家;勤奋的艺术家罗丹;苏格拉底,一个诚实的只对书感兴趣的思想家。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我要做一个好读者。过去,人们没有书可读。他们渴望阅读和知识。现在,有许多大型图书馆。虽然图书馆很多,但人们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强烈的阅读欲望。人的知识仅限于课本。我们应该像*一样挤出时间学习。
在,我们应该是一个多为他人着想的人,而不是自私的人。现在的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自私。没有了以前人的单纯。所以应该向彭学习。
时代在进步,每天都会有很多发明和发现。有些人会因为自己今天的成就而骄傲自大,非但不努力,反而整天挥霍自己的成就。被名声宠坏了。而不是像居里夫人那样视名利如粪土。
有的人每天花钱如流水,不注意细节,把吃不上的饭扔掉。水龙头不用的时候是开着的,这是网上流行的一句话!有钱就会任性。你有没有想过,我们浪费的是资源?正在亲手摧毁我们的家园。我们都应该是王安石。
勤学是学习的.第一准则,要勤于学习,勤于提问。比如罗丹。
我们也想谈谈诚信。一个人在社会上最需要的是朋友。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他还会有朋友吗?
读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东宫》读后感3篇(扩展9)
——家读后感_家读后感3篇
家读后感_家读后感1
“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杯具”——这是巴金在读完了小说《复活》之后的一声感慨,而我觉得这恰是觉新生命的写照。
整部小说以“五四”户外为背景,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有昌盛至破亡的过程。这个家庭拥有着华美的外衣,貌似是豪门大家世代书香,其实在这层光鲜的外表下,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那些所谓的“卫道”“护法”者早就受了封建思想荼毒至深,他们不追随时代的发展趋势,固守旧制,压制一切反抗,竭力维护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亡,不亡不孝”这一类的旧话。有这样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这对于期望新生活却身为长孙不得不挑起家庭重担的觉新来说无疑是道枷锁,将他的身体心灵牢牢禁锢着,在矛盾,挣扎,痛苦,懊悔中艰难过活。
书中这样写道:“‘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我并不觉得矛盾”,因此,他坦然地以便读者新思想的《新青年》,一边继续地过旧式的生活。
觉新自我也曾说过:“我的生命就这样完结了。我不反抗,正因我不愿意反抗,我自我做一个牺牲者……我跟你们一样都做过美妙的梦。但是都被人打破了,我的期望没有一个实现过,我的愉悦早就被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
连他都认为自我是一个牺牲者了,又何来反抗一说》因此,在祖父母亲的安排下,他放下了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娶了另一个少女瑞钰;因此,他放下自我喜爱的化学,开始了上班生涯;因此,在他的妻难产而死时却不能见她最后一面……他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可到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却是失去了两个他爱的女生。
他心里不是不痛,只是从来都没有在人前流过泪。他是令人惋惜的,正因他的身份——长房长子,让它失掉了反抗的资格,只能忍*神上的折磨。
对觉新,觉慧多次批评他的懦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正因觉慧能了解哥哥作为一个被牺牲者的无奈情绪,觉慧能毫不犹豫地选取逃离这个家庭,但觉新能够么?
属于那个时代阴霾下的青年,都拥着一颗劈开黑暗见日明的心。他们在反抗和斗争中,有的是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往事。只正因心中仍有梦,因此他就能忍住痛,只正因他的心中仍小小地希冀着愉悦,因此,他能坚强地活下去,而不轻易轻贱性命。
觉新觉新,你最终还是,觉醒了吧。
家读后感_家读后感2
巴金在一九三七年曾在他写的一篇《代序》里大胆地说:“我要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我控诉’。”他做到了。在这封建大家庭分崩离析的过程中,他赤裸裸地揭露了那个时代国民的麻木愚昧和社会的吃人本性真实一面。
作为主人公之一的觉新,无疑是全书最“华丽”的悲剧。他是处于时代转折点的封建家庭和旧礼教的牺牲品,他是新思想和守旧势力之间抗衡的矛盾产物,他以自己无数次的无奈悔恨委屈求全演绎了自己彻头彻尾令人声泪俱下的悲剧人生,也注定成为旧时代千万陪葬中之一。他欠梅的,欠瑞珏的,欠给海儿和刚出生就永失母爱的新生儿的,该拿什么偿还?可怜的人啊。新的号角已经吹响,公明的审判即将开始,阳光刺穿阴霾,撕裂开一条口子,他分明地看见了,那些腐朽不堪处处散发糜烂气息的旧事物迅疾化成一股汹涌的激流席卷而来,他退缩了屈服了,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接受了,而且还自觉不自觉地带走了梅和瑞珏。如果当初他勇敢些争取和梅的幸福或许一切都会迥乎不同。
觉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纵览全书,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最后的不同境遇,正是由他们不同的个性决定的。作者不就在借此表达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愤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以及为青年一代呼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
还有多少鸣凤用温柔的目光注视着波澜不惊的湖水,含泪纵身了结了短暂而辛酸的一生,萧瑟了月夜;还有多少梅用忧郁的眼光望着觉新渐行渐远的背影,苦叹“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还有多少瑞珏屈于郊外潮湿的小瓦房,躺在床上嘶声力竭地发出凄厉的喊叫,临死也无缘见丈夫孩子。还有多少生命可以浪费,还有多少血肉被肆意践踏。人果真能够如此绝情,鸣凤的抽泣,梅的落泪,瑞珏的恸喊,尽湮没于千百年来的忠孝礼义。她们的眼前“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上面躺满了年轻女子的尸体”,“这条路是几千年前就修好了的,地上浸饱了那些女子的血泪,她们被人拿镣铐锁住,赶上这条路来,让她们跪在那里,用她们的血泪灌溉土地,让野兽们撕裂、吞食她们的身体。”这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但是终于出现了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他寄托了我们的希望,带给我们一点新鲜空气,尤其是在自己房间门口义正词严义愤填膺地痛批要来他房间捉鬼闹事的陈姨太克明一群人,令人眼前一亮并为之热血沸腾。那个时代正是需要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更何况还是一只风雨飘摇中自位难保的纸老虎。觉慧,他终于冲破了黑暗,踏上了光明,他在身先士卒地宣告“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取过来。”
如今再通过此书穿越那腥风血雨的年代,不由地为觉慧倩如存仁喝彩,他们奏响了旧制度的葬歌,奏起了那一整代进步青年所梦想着的新社会的催生曲,他们向旧礼教灭绝人性的罪恶,令人齿寒的污秽发起了强有力的控诉。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他们是勇敢的新生代!
《东宫》读后感3篇(扩展10)
——红鞋读后感名著读后感
红鞋读后感名著读后感1
对着小女孩的枪伤他本该感到内心不安,或者深深地谴责。他却欣赏它,并认为女孩因此与众不同,它是一件艺术品,只要看到便会满足。这难道就是张悦然小说最独特的地方:用反向的感觉来衬托丑恶。
她抓着人性善良,懦弱的一面,对他的感受施加镜子反映。他收养几年前被他枪伤的女孩,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怜她、宠她。
如果说《誓鸟》是凄美,那么《红鞋》则是残忍、恐怖、血腥,一个清纯女孩以自己最冷漠,也是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着杀手。
“她走到倒在地上的男人面前。她把男人单薄的棉衫脱掉,裤子也退去。跛脚的男人满脸参差的胡子,赤露的身体上有三个枪口,血液正从四面八方汇集。她看着,露出笑容,觉得他是绝好的.模特。
她从身上取下相机。喀嚓。这是男人这一生的第一张照片。他终于作为一个标本式的角色,印进了她的底片里。这是他最后能给予她的,他的身体。
我们走吧。女孩心满意足地说。她抬起脚,非常自然地从男人的身上迈过去。男人尚且睁着的眼睛只能看到她的红鞋。那只红鞋从他的身上跨了过去。正像他一直记得的,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从她妈妈的身上跨过去那样。
他横在她的脚下,像是一条隐约不见,细微得不值一提的小溪流。她跨越,离去,然后渐行渐远。”
这就是故事的结尾,让人深思。真的是杀手不冷,反倒是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她的麻木不任,虽然儿时悲惨是杀手给的,但她还给他的已经不只是报复,更多是自我毁灭。
《红鞋》留给读者的是什么,人性向上!可为什么张悦然用了这么残忍的手笔,一次又一次制造、强调了魔鬼般的形象,这和那清纯模样的女孩冲突太大了,难道就是作品的成功之处吗?成功了意义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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