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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英语读书笔记及读后感(完整)

时间:2023-02-10 12:3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英语读书笔记及读后感(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英语读书笔记及读后感(完整)

英语读书笔记及读后感1

  老人与海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is one of Hemingways most enduring works and may very well become one of the true classics of this generation. It played a great part in his winning the Pulizer Prize in 1953 and the 1954 Novel Prize for Literature and confirmed his power and presence in the literary world. Hemingway is also one of my favorite writers. Besides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I have read some of his other works, such as The Sun Also Rises, A Farewell to Arms and The Snow of Kilimanijaro. But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is the one that left the deepest impression on me.

  I first read this book when I was in my fifteens. And now I remember it just as well as if I had read it yesterday.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chefdoeuvre. My first impression of this story was from screen.

  Its long long ago, maybe before I can read english books. I dont remember which movie edition I had seen. But I was impressed by the

  music, the scenery and the costume. I was very favor of a section of music in its balls. Its pretty brisk, liked a wonderful song of a bird. Regarding to the characters, I liked Elizabeth, the *e,though I didnt think shes beautiful. But shes smart. However, I didnt pay much attention to the plot. I thought its so long that it made me impatient and bored. By now, I havent read the whole story in English or its Chinese version, either. I owe it to my prejudice.

  In fact, I didnt understand the story at that time. I didnt know why it called Pride and Prejudice. Of course someone was pride, but I didnt find where s the prejudice. I thought its normal, the way people treated each other in that. I considered prejudice would be very disgusting. But to the movie everthing was OK in my minds, except its length. Now, I think I have understood more about it. Im a prejudiced person so I cant find wheres wrong. I merely like to do the things I like. Everytime I meet somebody or something,my thinking about he or it all depends on my foregone experience and my mood of the time.


英语读书笔记及读后感扩展阅读


英语读书笔记及读后感(扩展1)

——《读书笔记》读后感

《读书笔记》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书笔记》读后感1

  君子泛指才德出众的人。而伪君子则是说以君子为面具的人。伪君子这本书让我看到那个时代法社会的黑暗,但在社会的黑暗为背景的情况下人同样也有正直的人。但在这本书里面最主要的就是善跟恶,还有人性的展露。

  法国作家莫里哀笔下的这个伪君子大多都是和*的历史上的对一些伪君子的描写大致相同。法国作家莫里哀的这部代表作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法国贵族社会的伪善和黑暗,同样也描述出了宗教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这部戏剧并不像是我们以往看到的戏剧,这么的干脆或黑暗。总结一下这部剧所讲述的内容,欲望和善恶。

  人都是有欲望的,而且每一个人所追求的欲望又不一样,有的人追求物质,有的人追求爱情,有的人追求健康。这部剧中的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欲望追求。其中变现最明显的就是伪君子答丢夫的物质追求。答丢夫想拥有一切最好的东西金钱,权利。但是他却是一个破落的贵族。答丢夫通过向奥尔恭和他的母亲柏奈尔夫人表现他的伪善从而得到他们信任,使其变成无欲无求的信徒从而得到他们的家产。答丢夫的这个欲望最终是奥尔恭和他的母亲看清楚了这个人。也让奥尔恭明白不是什么人就是都可以相信的。欲望对于人来说这真的不是个坏事,有的人在追求欲望的时候得到了他自己的成功。但有句话说的好,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这不正是说明人要得到自己应得的。

  善恶从古至今,从外到内,任何地方都是有对其的描述与见解。孟子曾经说过人之初,性本善。***的圣经里面提出了一个概念人一开始的都是恶的。

《读书笔记》读后感2

  冰心原名谢婉莹,是一位著名诗人、作家、翻译家、儿童文学家。生与福建福州长乐横岭村。代表作有《寄小读者》、诗集《繁星》、《春水》等。 日记

  我读了这本《冰心文学全集》,最令我感触最深的是这篇《别踩了这朵花》表达了冰心伟大的母爱,如:“它妈妈给它披上一件绒毛的大氅,降落伞似的,把它带到马路边上。”这就表达了母爱。冰心对孩子们的爱化为了赞美,这赞美是多么的崇高而深刻,那份爱显得更加刻骨铭心啊!以至她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弱者,没有任何力量去抑制这份情感的波动。冰心对孩子们的爱形成了一条“爱之链”,此链上系着一颗无比晶莹的“爱之珠”,生生世世闪耀不断。

  还有一篇是《腊八粥》文中写道“母亲每年都是煮一大锅,不但合家大小都吃到了,有多的还分送给邻居和亲友”这句话时,冰心母亲待人的热情、友善与事事不忘他人的性格打动了我。接着读下去“现在我每年还煮腊八粥,不是为了供佛,而是为了纪念我的母亲”这句话让我感觉到了冰心对她母亲的孝心和对于母亲离去的不舍,以及对逝去亲人的深深怀念。尔后,又读到这句,“他把这张小纸送到我眼前,说‘您看,这是妈妈留下来的,周爷爷的祭辰就是腊八粥!’从中我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冰心的孙辈们对*喜爱,敬爱和怀念之情,所以就以煮腊八粥的形式来祭奠*,同时也表达一家怀恋母亲的情感。

  读完了冰心奶奶的这本《儿童文学全集》,我似乎明白了许多,也懂得了许多道理,它像一位老师,真得让我长大了许多。

  河北石家庄桥东区金柳林外国语学校五年级:刘徐伶

《读书笔记》读后感3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里面人物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最有趣两个人物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啦!来自:作文大全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是花果山灵石孕育,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救下孙悟空。孙悟空很感激,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性格聪明、活泼,勇敢、敢于反抗,在*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化身。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也是个呆子。原为天宫中天蓬元帅,后来,被罚下人间。但投猪胎,长成猪脸人身形状。猪八戒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欢,对师傅也是很忠诚。猪八戒兵器是九齿钉钯,只会三十六种变化。

  他俩是唐僧之徒,沙和尚也是唐僧之徒。

  沙和尚,又名沙悟净、沙僧。原为天宫中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扁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因他最后拜唐僧为师,一路上任劳任怨,负责挑担。使用兵器是降妖宝杖。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西天取经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重重困难和挫折。现在我知道,为寻找、追求、实现一个美好理想和目标,为完成一项伟大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各种各样困难和挫折,必须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读书笔记》读后感4

  不要以为读了一本黑手黨的书,就可以出来收保护费了。

  这句话是我改编的,套用我看书上来,就是,不要以为读了一部名著,就可以写日志炫耀了。

  肖复兴读的书多的要要超过了著名的书评人王小波了,至少伯仲不分。

  我是在广西图书馆看到的,办了一张借书证,押金50元,可以借四本中文书刊。

  从肖复兴的读书笔记看到一般多页之后,我才开始逐渐进入佳境。内心波澜起伏。

  是啊,现在看书的人少了,放眼整个图书馆,基本上都是由看书进入工具的状态了。

  其次,我也想起了自己的父母,我无法用简炼的文笔去描述出来了。我老爸就是太过于强势了,其实真的是没有遇到大风大浪,买房就是一个大风大浪,我哥之前相亲不成功,又是一个大风大浪,故此,我老爸总算是认清了现实,但是仍然不甘放心。

  我能否超于父辈,真的很难以说。

  这也苦了我娘,我娘就是一直默默地站在我老爸背后的一个角色,如果老爸能够真的是认真对待*等地看待我娘的话,双手联合起来的话,那么日子估计会更好的。

  隐隐作疼啊,如果我没有读这么多书的话,我也难以感悟到这么深的事情,或许会重复老爸的路,重复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的。但是我明白了这么多,也难以说服老爸一些什么。

  写文章什么时候都可以写,什么时候都可以练,但是工作就不行了,就必须要老老实实地做事。故此我想白天去做一份赚钱的工作,晚上来写文章。

  最后肖复兴也提到关于写作的几点。

  小点、小点再小点。

  细点、细点再细点。

  新点、新点再新点。

  是的,内容就是那个内容,关键还是要把事情讲的更好一些。

  总之,一个下午没有白过。

《读书笔记》读后感5

  由于时间的问题,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是陆陆续续看完的,而今天周六,便抽了一天地时间看完了后半部分。锁在自己的房间里,没有任何人的打扰,于是一直沉浸在故事里,至动情处,或感动,或惋惜,或悲伤,几度泪盈满框,甚至哽咽的喘不上气。在索拉博自杀的那个情节,我瞬时捶胸顿足,没有刀光剑影,却可以把一个人伤那么深,那是摧毁了一个人对未来的所有希望,我恨作者怎么可以写的那么残忍。千万别去辜负对一个孩子的承诺。它比任何瓷器都脆弱且难以修补,索性故事的结果还是给我读者希望,可能风筝是帮助阿米尔和索拉博再次取得信任的线。

  这个的背景是我从不曾了解的一个国家,关于这个国家所经历的所有战乱和动荡,或许我都一无所知。但是却非常享受按着这个故事轨迹所经历的这场难忘的旅途。当生活安宁时,作者描写的笔触细腻而美好,能把人拉回一个纯真无邪的童年时代,而如果一个人的童年真的纯净的`像蒸馏水,似乎太过理想,谁的童年没有几个难以启齿的略显卑劣的小秘密,阿米尔的童年时胆小懦弱的,于是一直在寻找自我救赎的机会,再次成为好人的计划。一步一步,终成为一个为别人、为自己挺身而出的人。而哈桑,这个天生善良正直诚实勇敢的人,他的高尚品质那么值得尊敬,忠诚的坚不可摧。这两个同父异母的兄弟,一个从卑劣终实现自我救赎,一个终其一生固守着他的崇高品质。但是,哈桑对阿米尔说过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终是最触动人心灵的品质,义无反顾的奉献,人性的崇高,才是着人间最美好的体验吧。

《读书笔记》读后感6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读书笔记》读后感7

  简·爱,她勇敢,坚强,敢于向恶势力反抗。那么,她的勇气是从哪儿来的呢?是磨练出来的。与简·爱相比较一下,我是感到多么地无地自容啊!可以说,简·爱受到的折磨数不胜数。而我呢?*时受到爸爸妈妈的一点点批评、责备,就会乱发脾气。

  读了这部名著,我感触颇深。简·爱虽然相貌并不是那么出众,但她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而现在社会上,有的人外表美丽,可内心非常丑陋,他们与简?爱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向简·爱学习,学习她的坚强勇敢。

《读书笔记》读后感8

  文章开头简而得当,通过环境描写来衬托人物心情,十分艺术化。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结尾恰到好处地点明中心,语言朴实而含义深刻,耐人寻味。

  以感受开头,以感受结尾。这样便使文章前后照应,首尾连贯,同时又使文章主题回环复沓,感染力极强。

  以饱满的激情,描写了……,开头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内容具体。

  文章对……的气氛渲染充分而恰到好处,对文章重点…作了细腻而传神的刻画。立意高远,令人赞叹。

  …切合实际,蕴含着朴素而深刻的哲理,读来令人精神振奋,情绪激昂。

  …特写镜头别开生面,情趣盎然。全文充满童心童趣,读来倍感亲切。

  这篇文章充满了激情,从字里行间能体会到小作者对…的喜爱之情。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

  事例叙述生动,具体,趣味性强,且与前面的比喻…一脉相承。最后,作者用寥寥数语,表现出了自已对…的情感,令人感动。

  文章语言清新活泼,描写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特征,篇幅短小精悍,值得一读。

  文章语言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实际,读来令人倍感亲切。

《读书笔记》读后感9

  “以明晰的理智探索历史,潜心思索半个世纪。渺小之物转瞬即逝,唯沧海桑田历久弥新。” ——歌德

  古往今来,欧洲大地孕育着无数的杰出伟岸的天才,他们向往那把寒光四射的将军指挥刀,向往那匹满腹斗志的骑士千里马,甚至向往那代表无上权利的皇帝桂冠。当凯撒抛下战刀,当查理丢下权杖,当浩瀚的罗马湮灭进历史的洪流,当机器的轰鸣奏唱着工业崛起的乐章,那个精悍的英雄,那个骑着马的皇帝,拿着整个欧洲的地图向世界躬身,绅士的说着:“欢迎来到广阔的法兰西。”

  拿破仑的一生,都只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这位史诗般的人物都有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方面,拿破仑被人们称为“一代军事伟人”。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甚至超过了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所指挥的战役的总和。当然,其中也不乏那些至今都为人们所传诵的战术经典。有关这些战役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也仍然被作为教材,书写于国家的历史世界的历史之中。在政治方面的他,也绝对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那本作为法典基础的《拿破仑法典》更是他成就之中最闪耀的明星。正如他自我总结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后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然而,最能震慑人心的,却是他在精神上的折射出的某种特质:积极进取的心态,永不懈怠的精力,非凡的想象力。正是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无与伦比论的才能,他迅速在法国崭露头角,以其杰出的军事指挥才能,驰骋欧洲战场二十多年,多次战胜英国和欧洲封建国家组成的反法同盟,使法国领土一度扩及到整个欧洲大陆,欧洲各国无不“谈拿破仑而色变”。即使后来四面楚歌,被放逐到厄尔巴,他也一样重整旗鼓,率兵渡海,一路兵不血刃,再登皇位。即便是百日的王朝,人们也不禁为他的气魄所震撼。“我的字典中,没有不可能这样的字眼!”““欧洲的天*掌握在我们的手中!”这些豪言壮语里透露着他的非凡;而人们却乐于被这些豪言壮语所误导,将拿破仑解读成一个狂妄的浪漫主义者。事实上,他是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而这缘于他有能力将空想,梦想,豪言壮语变成现实。 他是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他人生的全程,甚至在他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读书笔记》读后感10

  选择《皮囊》这本书,大概是因为作者蔡崇达。一次偶然的机会,曾听过他的讲座,讲座的具体内容已记不清,但对于那一系列头衔却记忆深刻。曾任职于《新周刊》、《三联生活周刊》。24岁担任《周末画报》新闻版主编,27岁任《GQ》*版报道总监,现任《*新闻周刊》主编。一个80后,从记者一步步做到主编,年少有为,蔡崇达本身就是一个奋斗励志的榜样。出于一种崇拜的心理,我开始阅读《皮囊》。

  在书的封面,有这么一句话,“这些刻在骨头里的故事,那些我们始终要回答的问题”。书中的故事,关于亲情,关于故乡。那些问题,关于人生,关于活着。其实这些都是我们每个人需要面对的问题,但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同,所以在差异中又存在着共鸣。

  书中写的最好的,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第一篇《皮囊》。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活到九十九岁的阿太,一辈子活得坦然而硬气。家里人祭祀杀鸡时,有只鸡撒着血在祠堂里乱跳,阿太将鸡抓起,扔在地上摔死,说:“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魂灵”。阿太很狠,切菜像切排骨那样用力,甚至有次在切菜时切断了手指,她也只是很淡然地“哎呀”一声,而全家都因此慌乱开来。

  阿太最让人记忆深刻的,是她的生活观: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阿太不是什么文化人,只是个神婆,然而这话却说的很有哲理,大概也是《皮囊》这本书的意义所在。我们都是戴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来经历各种风吹雨打,让灵魂有地方可以安放。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活在皮囊之下,皮囊包裹着人心。它可以是温暖的,逸乐的,也可以是疼痛的,脆弱的,亦或是可耻的。我们活在这世上,周围充斥着喧嚣和永不满足的欲望,我们一刻不停地往前走,却从不曾给自己一个清醒的时刻,让自己从纷扰的尘世中暂时释放出来,思考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很庆幸,借着读《皮囊》这本书的时间,我认真回顾了自己之前二十几年的生活,并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明确规划。

  评论家李敬泽在这本书的推荐语里说:“人生或许就是一具皮囊打包携带着一颗心的羁旅。心醒着的时候,就把皮囊从内部照亮”。

  

《读书笔记》读后感11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读书笔记》读后感12

  一、是他就是他

  那个出生在意大利芬奇镇的非婚生子,对于自然的一切充满着好奇,喜欢观察鸟儿的飞翔,也愿意探究水流的走向。他的父母从未结婚,5岁之前他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直到5岁以后才搬到父亲家,父亲家大量的藏书,可以让他以自学为主,不必受到太多束缚。他兴趣广泛,他充满好奇。

  是他,是他,就是他——列奥纳多·达·芬奇。书中有太多关于他的故事,但我想尝试着从绘画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这幅自画像。或许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帮助我来认识他。

  首先,画面占比约为4/5,画者内心自信而坚定。无法具体了解整个的绘画过程,但是根据列奥纳多以往作品的创作过程判断,也许这幅自画像的绘制过程也是很缓慢的(毕竟谁还不是个拖延症呢),对于画作的细节也有大量的刻画,他可能是个追求细节、精致的人。

  其次,我们看到这是一幅面向右侧的人物画像。即使是上了些年纪,他依然对于未来充满了好奇。头部占比1/2,额头宽大饱满,显示画者思维能力很强。头发卷曲,胡须眉毛浓密,精力旺盛不易疲倦(是需要旺盛的精力来支撑众多的脑洞,以及把这些脑洞变为现实的,毕竟天才的脑洞,也不是我能理解的)。眼睛大、眼神坚定、鼻子直挺,内心坚定而有自己的想法,不会轻易被外界所影响而改变自己的主意(嗯,确认过眼神,是个主意贼正的人儿。)嘴唇微闭,下唇略厚,个性较强,以自我为主,意志坚定,具有一定的攻击性。

  二、天才和脑洞

  谁会关注啄木鸟的舌头呢?所以,列奥纳多这个特别的脑洞,对于事物的好奇,才成就了他的天才。我们的孩子天然就对各种事物充满着好奇,而如果一个人能一直保持着如孩童般,对于事物的好奇心,并为之积极探索,那么他很可能是一个精力充沛、精通各领域的天才。

  到底是因为本身就是天才,所以才会产生出诸多的脑洞?还是因为这些脑洞,最终成就了一个天才呢?有时候真的不得不承认,我们对于现实的妥协和麻木,让我们失去了好奇的本能。作为妈妈,即使在我对自己说过无数次要注意保护孩子的好奇心之后,面对脑洞大开+十万个为什么的孩子,我依然会抓狂。

  即使我知道他自己也会去探寻答案,他只不过想带着我一起去探索罢了,我依然无法*静以对。也许我在面对一个天才,谁知道呢,或许,我也在扼杀一个天才。我知道,在做父母的这条路上,我还需要继续修行。

  三、被“吃货”圈粉

  比起列奥纳多众多的“艺术家、建筑师、科学家”等头衔,我更喜欢他的吃货属性。就像苏轼,我也是喜欢他的那个“日啖荔枝三百颗”的吃货属性。说起吃货属性,不由得让我想起一本绘本《世界上最大的蛋糕》。这是一本关于列奥纳多·达·芬奇吃货天才属性的绘本。你能想象世界上最大的蛋糕,长什么样以及为什么要做这么大的蛋糕么?

  你可以想象用蛋糕做的结婚礼堂吗?为什么要用蛋糕做,还不是因为他是个吃货。在做这个蛋糕结婚礼堂的过程中,需要运用数学、烹饪、建筑学等诸多方面的知识,恐怕也只有脑洞足够大的列奥纳多·达·芬奇才能想象出来,并最终做出来吧。

  至于绘本的结局,大家可以自己一探究竟,或者期待我的绘本分享(虽然具体的分享日期还确定不了,毕竟我也是个拖延症患者)。天才的成功之路,往往是不可复制的,因为天才所在的那个时代无法复制。纵使成不了天才,我们仍然可以保持一颗好奇心,像孩子一样去探索。

《读书笔记》读后感13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故事,里面师徒四人通过九九八十一难关,走过崇山峻岭。小时候在看西游记每一次都会被猪八戒滑稽逗得哈哈大笑。可是今天再去看西游记不会像小时候那样笑二而是被他们师徒四人所感动。

  他们四人性格各有不同,孙悟空两大特点就是勇敢和喜爱自由,闯龙宫、大闹天宫、闹冥司,那里没他身影,他不怕困难,戏妖怪,玩魔鬼有何不敢。一旦师傅被抓他都会想尽各种办法来解救师傅。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而唐僧是一个啰嗦人,可他尽管啰嗦,他也是一个心地仁慈、富有同情心人。但他有时却很顽固,是非不分。不过他心也太仁慈,就连凶残、没有人性敌人也可以原谅。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睡。他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像孙悟空那样勇敢。

  那最忠诚就是沙僧,他为人有礼忠厚老实,他没有向往什么,只是像一心取到真经。

  西游记里师徒四人克服克难取到真经这不正像我们学习,只要努力,不管是什么困难,都要去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做,爱迪生不是说“百分之一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努力才能成功。”是呀,所以世界上没有做不好事,只有走不完路。

《读书笔记》读后感14

  一艘奇特的潜水艇载着一群神秘的人在周游世界所有大洋后,在北冰洋大风暴的漩涡中沉没了,被俘虏的三个局外人也许命不该绝,终于逃了出来,得救了,这就是它的结局。其实这艇的命运从它的主人尼摩艇长的悲剧性格中就可以预见到。

  作为一部优秀的科幻小说,它的情节曲折,有着探险的性质,知识丰富,人物内心矛盾揭露得深刻,这是它的特点和吸引人之处;但最多的是海底景物描写和人物对白,这可以做为欣赏这部小说的切入点。不过,这部小说里也表现了许多深刻的思想,在读的时候,我经常被其中疯狂的欲望和人性的呐喊所震憾,想必这就是我内心的轨迹对某种思想的认同和批判吧!

  一、故事情节简介

  故事发生在1866年,许多国家的船只在海上遇到了“怪物”,它们或碰上而毁,或被撞而沉;对于这件事,北美合众国派出了林肯号来追击这头“怪物”,希望可以捕获它,但与它交手中,林肯号也被毁,三个人不幸落水,为“怪物”所俘虏,他门就是书中的三个主人公:加拿大国籍的鱼叉手尼德·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先生和他的随从康塞尔。

  原来这怪物是一艘潜水艇,名为“鹦鹉螺号”。初次相见,由于这艇的艇长尼摩和阿龙纳斯先生在某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所以他们三人便获得了“自由”。然后他们被邀请遨游大海,但和尼摩艇长的相处中,总觉得有一种阴影使他们之间相互隔膜??

  二、自由探索精神

  尼摩艇长的潜水艇在海水中航行,完全不受到海上地曲管辖权和国界的限制,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已经是相当自由的了。在尼摩艇长的品质中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向往自由和探索精神。他始终如一地追求自由,执著的探索:在克里斯波林的海底*原上打猎、在托列斯海峡搁浅时陆地上生活的两天、寻找*海底地道、桑多林火山的景观、大西洋洲的化石森林和海底矿藏等情节中,可以表明他非常渴望回归自然,非常向往大海的神秘,希望了解海底动植物的生活习性和构造状态,这是因为他内心深处有着一种强烈探索欲的原因;但是,这种盲目贪进的探索欲逐渐演变成了个人英雄主义和极端冒险主义:在大西洋的萨尔加斯海,“鹦鹉螺号潜入了深达16000米的海底(即每*方厘米受到1600公斤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艇的钢板和厚玻璃全弯了,但他仍执意探索;又如他把艇开到南极,结果在冰峡层中遇险,他们想了好多办法和费了不少的人力,才逃生成功;另外,在大西洋暖流一节中,尼摩艇长站在*台上,任狂风暴雨打在身上而不退缩,象征性地说明了他个人英雄主义的一面;从以上几个片断中,足可以看到尼摩艇长执著的个性。最后,“鹦鹉螺号”在北冰洋的一个漩涡中终于沉没。这使我们看到了他性格中的一层悲剧成份:他即使再厉害,但也无法与大自然和命运相抗衡!尼摩艇长本人的一句话可以概括他自己的一生:人可以冒犯人为的发则,但不能抵抗自然的发则。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性格、心灵深处的东西和行为的逻辑。

  三、人性的褒扬和批判

  在令人恐怖的珊瑚墓地,他把他死去的同伴埋在*静的珊瑚丛底,可以避免海洋生物的撕咬,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虽然他很重感情,但他的这种感情是建立在小集体利益之上的,之所以不是博爱,这与他的经历有关。

  在锡兰地区的采珠人的命运是很苦的,他曾经为了一个采珠人而不惜生命和鲨鱼搏斗,并把那采珠人一直护送到船上;在维哥湾底发现亿万两黄金之后,他就把它们全部打捞上来准备分给穷人;但对那些有意袭击他的潜水艇的船只,“鹦鹉螺号”会毫不留情的撞沉它们;从以上情节中,我们从尼摩艇长对广大穷苦受难人的可怜和帮助以及对军方和*的霸道和无理的袭击给予反击的态度中,可以看出他爱憎分明的阶级意识,这些是值得赞扬的一面。

  但是,热爱和*这一面在尼摩艇长仇恨的心理中也渐渐地湮灭了,他开始疯狂地报复,于是,他的形象在阿龙纳斯先生心里一落千丈,这跟他先前的“好”是矛盾的,从而说明了每一个人的“好”都是相对的,当触犯了他的利益或某些秘密的时候,那人性的另一面便暴露出来。

  尼摩艇长还是一个很自私和固执的人,例如在“水中人”一节中,尼摩艇长对阿龙纳斯先生说:“你们来到我的艇上知道了我的秘密,那是我一生的秘密!您以为我会把你们再送回到陆地上去吗?那永不可能!现在我所以要把你们留在这儿,并不是为了你们,实在是为我自己!”这就是他性格中一个方面的写照。另外,尼摩艇长并不注重他人的感受,而只是为了自己的计划着想,这一点也反应出他纯粹自私的一面。

  从文章的一些情节中,尼摩艇长的角色逐渐从被压迫者转向了征服者,他在海上确确实实已成为了一个强者,这转变的过程可以说是尼摩艇长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和生存意志的思想产生的结果,这是他思想本质的另一个方面,从而使他趋于深沉,这一点是值得肯定和回味的。

  结尾

  在这部小说中的尼摩艇长和阿龙纳斯先生的对话中,给了我很多的人生启示,使我懂得了许多许多道理;但愿尼摩艇长的探索精神的火焰将长久地在我心中燃烧下去,直到永远??

《读书笔记》读后感15

  每当我读一本好书,看一篇好文章的时候,就觉得眼前展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匆匆》就是这样,给了我启迪,给了我力量。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春意盎然的开头吸引了我。但当我仔细看去后,才发现作者显然并不只是为了展现春光……

  人们常说,世界上最公*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它既不慷慨地给人哪怕多一秒,也不吝啬地少给某人一分。

  时光从水盆里、从饭碗里、从眼前过去,从身上跨过,从脚下飞过,像轻烟、似薄雾那样飘走……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曾经有一位著名的运动员接受采访,在被问及成功的秘诀时,她回答说:在她的概念里,生命就是由很多个一分钟组成的。所以她对待每一分钟,都像对待自己的生命一样。古往今来,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懂得珍惜时间,懂得利用时间。陆游能做到“待饭未来还读书”。鲁迅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工作上,“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是有的”。爱因斯坦、牛顿、爱迪生……许许多多的科学家都是珍惜时间的楷模。

  而我身边,总有这样的同学:或在课上发呆,或和同桌闲聊,或沉湎于漫画的时空,或深陷于网络的世界。到了本是收获的季节,却两手空空、痛哭流涕。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珍惜手中的每一分每一秒,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


英语读书笔记及读后感(扩展2)

——春秋读书笔记及读后感 (菁选3篇)

春秋读书笔记及读后感1

  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悠久。古时的故事总能给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阅读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在三千年以前的一个朝代叫周朝。两千七百多年以前,周朝有个天王,叫周幽王。周幽王什么国家大事都不管,光讲究吃喝玩乐,还打发人上各处去找美人儿。有个大臣想:“天王既然项喜欢美人儿,我们得在这上头打主意。”他们就上各处去找美人儿,还真给他们找到了一个顶好看的乡下姑娘。他们把小姑娘买了下来,取了个名字叫褒姒。打扮起来,送到京都镐京,献给周幽王。周幽王一看见褒姒长得这么漂亮,真是说不出来的高兴。从这儿起,天王日日夜夜陪着这位褒姒,她进了王宫一次笑脸也没开过。周幽王想尽办法叫她笑,她可怎么也笑不出来。天王就出了一个赏格:“有谁能叫娘娘笑一下的,就赏他一千斤金子。”

  有一个人他想出了一个办法,说一定能叫褒姒笑痛肚子。他对周幽王说:“从前为了防备‘犬戎’骊山一带造了二十多座烽火台,每隔几里地就是一座。现在天下太*,烽火台早就没有用了。我想请天王跟娘娘上骊山去玩儿几天。到了晚上,咱们把烽火点着,烧得满天通红,让临近的诸侯见了,上个大当。娘娘见了这么些兵马一定会笑了??最后,犬戎真的打进来了。他们点烽火,诸侯们都以为是在耍他们,于是都没有去救就这样亡国了。

  这个简短的故事含义深刻。周幽王不考虑后果导致亡国,所以,我们要做事先考虑后果,三思而后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春秋读书笔记及读后感2

  孔子作《春秋》,提出了“内诸夏,外夷狄”的观点,并且该观点在何休等公羊家的理解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形成一套完整的夷夏理论。该理论作为儒家的经典文化一直流传至今,而且在*的不同历史时期起到了不同的作用。当华夏民族受到外族侵略时,夷夏理论激励了华夏民族的爱国主义思想,推动他们积极进行反侵略斗争,捍卫祖国。然而,夷夏之辨作为该理论的精髓,却有着深刻的内涵。

  夷夏之辨,是区分诸夏与夷狄的一套理论。古代华夏族群居于中原,为文明中心,而周边则较落后,因此逐渐产生了以文明礼义为标准进行人群分辨的观念。春秋时期,周王室和它的诸侯国,通称诸夏,而周边的少数民族,如楚国、吴国等,则被称为夷狄。随着诸夏与夷狄的不断碰撞与交融,夷夏关系也在发生着一系列变化。

  夷夏之辨的最基本一层含义是:“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内”与“外”,分别是“联合、统一、同化”和“摒斥、分裂、异化”的意思。这是《春秋》公羊学精义之一,这体现了夷夏之间的张力。春秋时期,是四夷交侵、诸夏纷争的时代,为此孔子竭力要维护诸夏之团结以抵御夷狄。提倡“尊王攘夷”的霸业,这也是当时的时代精神。比如孔子尽管认为“管仲之器小哉”,还认为他“不俭”,“不知礼”,但由于他能够“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以维护诸夏的团结,抵御夷狄的侵扰而给予崇高的评价:“微管仲,吾其被发左枉矣。”究其原因,是他维护诸夏团结与*稳定。

  然而,夷夏之辨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孔子的“夷夏之辨”,全在礼义而不在血缘、种族或政治。即如果夷狄守礼义,则进位诸夏,反之,如果诸夏不守礼乐制度,则贬为夷狄。即诸夏与夷狄的的区分标准,不是种族血统,而是礼义文明。礼义体现了文明的程度,是人类进化的标志,而血缘、种族仅仅只有生物学的意义,人之所以为人, 是因为懂礼义。事实上,由于华夏民族众多,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民族之间不断交融。孔子正处于中华民族的形成期,他的“异内外”的先进思想,是为夷狄最终进为*,融入中华民族作理论上的铺垫。所谓人不分东西南北,只要认同共同的文化,则是中华民族一员。这一理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形成来说,具有伟大的奠基意义。

  孔子曾把吴、越、楚等称为“夷狄”。但他们在血缘关系上与诸夏之国完全相同, 只是由于他们交侵诸夏,不遵守西周的礼乐制度,因此孔子“夷狄之”。但到了后来,有的夷狄在行为上发生变化,转而重周礼而尊王室,则“*之”。如定公四年“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这里对吴称“子”,是因为“吴信*而攘夷狄”。即吴帮助蔡侯打击楚人的柏举之战中,伸张诸夏之正义,打击夷狄。而在昭公二十三年秋七月的鸡父之战,《春秋》曰:“ 戊辰, 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这是既贬吴,又贬被伐诸国的笔法。为什么不写“吴及顿、胡、沈、蔡、陈、许之师战于鸡父,顿、胡、沈、蔡、陈、许之师败绩。”因为这样,吴便成为*的主人了。那么,又为什么不写“顿、胡、沈、蔡、陈、许之师及吴战于鸡父”呢?这又因为,陈、蔡等国不尊王,不守礼,有似夷狄,所以经文又不让原为诸夏的陈、蔡等国成为*的主人。公羊家还直言“*亦新夷狄也”,从而极好地体现了公羊家“以《春

  秋》当新王”的观点。还有,周是灭了商才得以建立,而宋国为商的后人,由于宋国始终行诸夏之礼,故一直为诸夏成员。这又表明,“夷夏”又不以政治立场划线。

  秦汉以后,夷狄不断入主中原,夷狄的“*之”日益推进,中华民族日益壮大,显示了中华文化的巨大生命力与兼容性。中华文化的力量,反映在中华民族内部:虽然常呈现出“合久必分”的局面,但分裂始终只是*的对立或军事的割据,而文化本身则从未分裂,这就是*历史始终呈现“分久必合”的大趋势的原因。中华文化的力量,也反映在中华民族的外部:世界上其他文化,一旦与中华文化接触或撞击,中华文化均能兼容、融化为自己的一部分,从而同化外部文化并壮大发展自身,而自己决不被异类文化所消亡。可以这样认为,如此强大的文化诞生于《春秋》中“异内外”思想。

  所以,夷夏之辨,在我看来,就是野蛮与文明之辨。所以韩愈曾指出:“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则*之。”韩愈该说法也指明了“夷夏之辨”的实质。

春秋读书笔记及读后感3

  若要追溯《春秋》一书的起因、内容以及对于后世的影响,我认为有必要了解此书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

  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8年,是我国第一个统一而强盛的帝国。在西汉统治的近四百年的历史中,通过执行汉高祖刘邦所制定的“与民休息”的政策方针以及一系列政治经济的改革,减轻人民赋税,使国力强盛、人民安乐,汉王朝呈现出一派太*盛世的景象,史学家称这一阶段为“文景之治”。而至汉朝第7位皇帝——汉武帝刘彻继位后,他以法制来推动诸侯分封诸子为侯,使诸侯的封地不得不自我缩减;同时他设立刺史,监察地方。在军队和经济上则加强中央集权;他采用了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儒学成为封建正统地位铺*了道路。汉武帝在宣扬儒学的同时亦采用法规和刑法来巩固*的权威和现实皇权的地位,因此汉学家认为这更应该是以法为主以儒为辅,内法外儒的一种体制,对广大百姓宣扬儒道以示*怀柔,而对*内部又施以严酷的幸福来约束大臣。

  《春秋决狱》——是西汉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儒家思想)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春秋决狱主要是根据案件的事实,追究犯罪之人的动机来进行断案。如果犯罪之人的动机是出于善意,则可从轻处理,甚至免罪;反之,如果犯罪之人的动机是出于恶意,那么即使结果无伤大雅,也将受到严厉的惩罚,犯罪未遂也要按照已遂处置。

  儒家思想——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学是*影响最大的流派,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是*古代的主流意识。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如果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个人认为儒学存在的弊端正是由于其过分讲究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思想。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和教育人,“知荣辱而无奸邪之心”真可称之为由内而外的教化方式,的确不得不承认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方法,断非法律制裁的强制约束力所能办到。然,人人心中对于“道德是非”的这杆秤又有所不同,孰是?孰非?何谓善?何谓恶?“父子相隐”则谓之“善”?“以功覆过”则谓之“是”?

  综上所述,应当说西汉的繁荣昌盛为当时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充分的条件,政治与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法治的不断完善,毕竟治国之道离不开“法”,古语有云正所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想必就是这个道理。汉初的一些法律条文大都继承了秦代的残酷法律,许多规定与当时的社会状况不符,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董仲舒在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成功复兴了被扼杀达百余年之久的儒家文化,并且融会贯通了*古典文化中各家各派的思想,把他们整合为一个崭新的思想体系,他促使这种思想对以后封建时代官吏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起到了指导作用,尤其是针对民事案件,《春秋决狱》将儒家经义与法律制度相结合,无疑弥补了这一缺憾。

  “原心定罪”、“亲亲得相首匿”是《春秋决狱》的两大基本原则,其中“原心定罪”可谓最

  为重要的一项内容。董仲舒曾曰:“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青。”在《太*预览》里有这样的两个判例,体现了“原心定罪”这一基本原则。判例一:子误伤父。“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仗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论曰:臣愚以为,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惕之心,扶仗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判例二:夫死再嫁。“甲夫乙将船,会海盛风,船没溺流,死亡,不得葬。四月,甲母丙即嫁甲。欲皆何论?或曰:甲夫死未葬,法无许嫁。以私为人妻,当弃市。议曰:臣愚以为,《春秋》之义,言夫人归于齐,言夫死无男,有更嫁之道也。妇人无专制擅恣之行,听从为顺,嫁之者归也。甲又尊者所嫁,无淫之心,非私为人妻也。明于决事,皆无罪名,不当坐。”

  “原心定罪”看重主观动机,这较之结果责任原则实乃一大进步,但是由于“儒家经典文意深奥,内容笼统,甚至前后矛盾”,因此,以《春秋》断案,在实际上是以司法官吏的主管臆断为转移。如果单说“原心定罪”,根据董仲舒所言“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就可以拿*来打个比方,有点类似于现代的分类:蓄意*、过失*、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冲动*等等,不先强调*这一事实,而是评判*的动机。

  “汉宣帝地节四年,宣帝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尤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毋罪。其父母匿子,妻匿夫,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相匿是指近亲属之间可以隐匿其犯罪行为,不受法律惩罚或减轻刑罚。但是触及到封建统治稳定的谋反,大匿罪及其他某些重罪直接侵犯皇权,或严重破坏封建统治秩序,亲属之间还是有揭发的义务。《论语?子路》中记载了孔子这样一句话:“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董仲舒就根据这一言论断了一个经典的案例:父为子隐。“甲无子,拾道旁儿乙,养为己子。及长大,有罪*,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蛉有子,蜾赢负之。相较于法家思想的严格的规则,不讲人情,结果责任原则,“亲亲相匿”体现了对人性的关爱。在儒家看来,亲情是人性的首要之义,亲人之间的爱是人间最朴素的情感,基于这种爱的而为的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宽容和鼓励。儒家的这种思想对于刚刚建立的汉代封建统治王朝的统治者来说 ,这无疑是一个安抚在秦代受尽酷刑的民众的强有力的工具。只有建立在人性基础上的法律,才能获得本质上的合理,使公众激起对“法”的信仰。

  《春秋决狱》在我国古代,有效的*衡了国法与人心、人情,使得“断狱”能够做到“合法、合情、合理”从而实现三者的统一,使得法律与民心、民情相互协调,从而塑造了纯朴的法律意识,这既有利于法律知识的普及,同时也培养和巩固了一个重视道德、伦理尤其是人情的社会。虽然《春秋决狱》严格来说只是法律以外的一种判案依据,但因其有着巨大的社会认同感和感召力,可以作为一种替补性的手段适用,以弥补法律的漏洞和不足。

  《春秋决狱》在历史上正式开启了礼法融合的过程,其重大价值表现为:

  一是将礼的精神渗透于司法实践中,以礼率刑、以礼指导法律的运作,礼因而成了法的生命和灵魂;

  二是将礼的内容逐渐转变为法的条文,规定在法典、法律中。不仅如此,《春秋决狱》还塑造着整个传统法律的基本性格——“伦理法”特质。

  由此可见,《春秋决狱》在儒家思想影响整个传统法制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古代*奉行成文法,但是成文法也有其不足之处,在司法审判中难免出现法律“盲区”。为了解决“盲区”问题,适度的创制、运用“判例法”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措施。在*古代创制和运用判例法方面,汉代“春秋决狱”不愧为一次成功的典范。“判例法”创制一般有几种形式:“因义而生例”、“因例而生例”、“因律而生例”和“因俗而生例”等。“春秋决狱”属一种典型的“因义生例”的形式。董仲舒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以儒家的法律意识和原则为依据产生判例,即以《春秋》之“微言大义”创制判例,如“原心论罪”、“父子相隐”、“君亲无将”、“以功覆过”、“王者无外”、“恶恶止其身”、“子不复礼非子”等等。这种因义而创制的判例在当时比较好地符合了统治阶级的法律思想和法律政策,因此较为广泛地适用于司法审判领域。

  它的进步作用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弥补了法制改革时法律规范的不足,作为一种比较适用的辅助性法律规范判决案件,特别在判决疑难案件时,具有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二是一定程度地抑制了酷吏滥施刑杀、任意“出入人罪”的行为。

  两汉时期酷吏利用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法律内容的不齐备,矫制害法、残酷用刑的现象相当普遍,往往判决一案而“转引相连”者数十成百,一人犯罪十家奔亡,州里惊骇。正如《盐铁论》所揭露的那样:“今以子诛父,以弟诛兄,亲戚相坐,什伍相连,若引根本之及华叶,伤小指之累四体也。如此,则以有罪反诛无罪,无罪者寡矣。”由于儒家思想被肯定为法律指导思想后,其崇尚司法宽*、提倡德主刑辅的思想深刻地影响着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得以《春秋》之大义创制的判例对酷吏的`恶法行为起了一定的约束和抑制作用。

  《春秋决狱》对后世的影响除了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消极的一面。

  其一,首次在历史上以例代律、以例坏律,破坏成文法的严肃性。当我们认为在成文法不完善时,适度创制、运用判例,不失为一种值得肯定的立法和司法方法,自有其积极作用和肯定的价值。但正如真理再向前越过一步便为谬误一样,“春秋决狱”如果过了头,就会走向其反面,历史事实也正是如此。如董仲舒提出的审判案件“必本其事而原其志”的主观和客观相兼顾的论罪方法,本是很具价值的思想主张,不失为当时先进的法律思想和法律策略。但在审判实践中,当司法官把它推至仅凭“志恶”和“志善”而决定罪之大小、刑之轻重时,一个好的原则便变成了一项恶的主张,势必将司法审判引向歧途,最后滑向“主观归罪”之深渊。如果司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只看动机不重事实,那实际上是司法官在置法律而不顾(特别在决

  断疑狱时),从而破坏了成文法典和法律的权威性。因此,“春秋决狱”在历史上首开以例破律之先河,其历史的消极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其二,为酷吏舞文弄墨,任意“出入人罪”开了方便之门。“春秋决狱”之风盛行,可能连董仲舒也未曾预料的是,本有抑制酷吏滥施刑罚之意的“春秋决狱”在实践中往往又演变为酷吏恣意妄行、肆杀无辜的武器。由于集礼义之大全的《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加上后人各自的注释,使一部《春秋》更是“大义”难窥。当依据《春秋》决狱时,司法官每每可以从中找到符合自己需要的经义根据,在难以找到准确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司法官在审判时,势必断章取义,高下随意,这就便于他们(特别是酷吏)“出入人罪”,残害无辜;造成司法擅断、司法腐败和法律虚无主义。


英语读书笔记及读后感(扩展3)

——读书笔记读后感

读书笔记读后感1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_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英语读书笔记及读后感(扩展4)

——皮囊读书笔记读后感 (菁选3篇)

皮囊读书笔记读后感1

  自从亚当堕落,沉沦。罪恶就在这世间滋生,不断败坏人性,直至人不得称为人。

  乃是罪恶的皮囊,恶魔的傀儡。原本纯净善良的人,千疮百孔,丑不能睹。试问何种罪恶的思想,行为在人类的历史上未曾出现。不 ! 那是*,那是凌迟,那是十字架 ! 罪恶的类型我们多得无法计算,然不难发现,归本溯源都出自人性的弱点,比如傲慢,比如偏见。

  《傲慢与偏见》,简·奥斯丁的成名之作,即使诸位跟我一样之前未曾读过,然它的大名应当是如雷贯耳。毕竟它归属世界名著之列。我之所以有幸翻阅此书,一则如开篇所言为探究人性而来 ; 一则就是奔着世界名著的名衔去的,以博阅读。

  书如其名,全书正是围绕人性的傲慢与偏见展开。伊利莎白是一位小地主的女儿,独立坚强,落落大方,待字闺中。达西先生是英格兰上流社会中的贵族,身份显赫,为人正直,才德兼备。他们相识于一场乡村舞会,因达西先生鹤立独行,不习惯与陌生人言笑共舞的处事方式,给大家留下桀骜不驯,傲慢无礼的印象。伊利莎白也因此对达西先生有了偏见,即使达西先生出于好意也被她误解为居心叵测,自我炫耀。相反,本性邪恶,贪婪的约翰却因表面的谦和得到众人极高的评价。故事也>戏剧性得将达西先生和约翰交织在一起,大家因带着偏见去看待达西先生,选择相信道貌岸然,口是心非的约翰。认定达西先生是为富不仁,奸险狡诈之徒。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达西先生正义凛然,根本不在意大家对自己误解。没有做丝毫的解释。也因约翰父亲的缘故,没有去揭穿,反而以德报怨。然最有趣的是,傲慢的达西先生爱上了伊利莎白。别人的看法,他可以不在意,但伊丽莎白的他却不能无所谓。一次他终于鼓足了勇气向她表白,但结果可想而知。他遭到了无情的拒绝,也难怪,他在伊利莎白心中的印象是多么得糟糕啊 ! 可故事也在此出现了转折,达西低下高傲的头颅向莉莉莎白陈明一切。伊利莎白没有相信,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真相慢慢浮出水面。在真正了解了达西先生的为人后,偏见消除,伊利莎白眼中的达西先生也变得可爱,变得纯粹,灵魂高洁。达西先生受到爱情的打磨,在伊利莎白面前早已没有傲慢可言,不计个人得失去帮助伊利莎白的家庭脱困。最后两人冰释前嫌,互生爱意,在众人的祝福中步入婚姻的红色地毯。

  本书虽然立意明确,清新,朴质。也落得琐碎,小格局,浅白的境地。作品在人物刻画,故事铺陈上都算成功,但如果以世界名著的标准去衡量就觉得名不副实,捉襟见肘了。它对傲慢与偏见的刻画是到位的,却不是深刻的。笔力也不够雄健,尚不足以发人深省,震撼人心。总得来说,《傲慢与偏见》是一本语言和情感都精致的书。不过若想得到什么特别深刻的道理,恐怕会令读者失望,比如我。

皮囊读书笔记读后感2

  读书或是为了情节的曲折跌宕带来的视觉冲击,或是天性本身的兴趣使然,或是仅通过读书来沉淀心性,陶冶性情?当然,我不否认书中的浪漫唯美让自己爱上飘飘欲醉的感觉,也不否认作者高超的笔法,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事和物,这些都是对读者的吸引力,吸引力成了诱惑,兴趣油然而生。我喜欢国外的着作,我也坚信被几代人追捧的作品绝对有其值得深究、值得借鉴、值得反思的地方。但由于语言的不精,只能阅读译本,这多少有些遗憾,毕竟没有一个译者能将原着中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

  而《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也引起了我很多的思考。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哥特式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

  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在一听《傲慢与偏见》这个名字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抓不住头绪,这讲的什么?心中毫无概念,待读了前言后才明白这本书主要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出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风土人情。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事为主线,突出表现了当时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作为不同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遭到阻碍。对达西姨母嘉苔琳的讽刺之言,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反驳的话: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是不尽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太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可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要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好个理智又犀利的女人,读到这时,我不禁为她拍手称快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达西,达西的善良、大度均是我所欣赏的。对于破坏其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魏克翰。他没有大肆张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震撼的同时,我为伊丽莎白感到幸福,多么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在遭拒婚时,达西却放下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竟让我为他感到有些心酸。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侧面也折射出了社会中两种不同的人群的对立,反映了当社会中的某种矛盾。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你。《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这本书就是给你了一个这样的空间,让你去思考,去感悟。

  爱情是什么?我不懂,却向往,也愿醉卧其中。婚姻是什么?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升华。读完这本书,我很佩服奥斯汀,不为她细腻生动的笔触,仅是整本书宣扬了对婚姻爱情的自我自由地大胆的追求,以及无处不在的女权主义以及讽刺反对儿戏婚姻,金钱婚姻的思想,也让我感慨万分。

  如今,新时代的我们一定要追求真正的幸福的爱情婚姻,切莫为了一时贪欲掉进了金钱漩涡,毁了一生。

皮囊读书笔记读后感3

  用了两天的时间,读完了蔡崇达的《皮囊》。

  这本书的序言作者有两位,都是重量级的人物。一位是少年辍学独辟蹊径走出一条成才之路的文坛新秀韩寒,一位是影视歌三栖明星刘德华,真不知道,蔡崇达是有怎样通天的本事,将原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扭结在一起,为他的著作写了序。

  一本书,我的习惯是,如果读了5页还有将我带入,便放弃。也因此而舍弃了一大堆入题颇慢、手法细腻、背景交代冗长的各类泰斗级作品。但我并不后悔,我始终坚信,都5页了,还没有引人入胜的场景和人物出场,基本上等看完人都快睡着了。

  好在《皮囊》在第一页就以一个倔强的裹脚阿太将我拉入了特有的闽南风情的小镇里,这个满嘴无牙,说话漏风,坚持自己用小脚丈量小镇街道的高龄老太,却在不经意中道出了人生的一大真谛“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那个即使切断了手指,也异常冷静的99岁阿太看尽了世间的苦难与变迁,她说的这句话也是《皮囊》这个书名的意义所在,我们都是戴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来经历各种风吹雨打,所以我们的灵魂才始终有地方可以安放。阿太的去世,留给作者内心的冲击是巨大的,也是从第一个故事开始,注定了这本书悲情的感情基调。

  从整本书来看,蔡崇达紧紧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受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被小镇古制旧俗扼杀生命的美丽少妇张美丽......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透过这文字,我看到了泛着太阳细碎光影的海面,嗅到了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拂面海风,更领阅到了特有的闽南小镇风情,那里的人如同你我身边熟知的每一个人,发生着你我都熟知的每一个故事。透过蔡崇达,我看到他眼里的“他人”,也看到了别样的人生。

  人生匆匆几十年,明白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活着为什么,在父母日渐老去,儿女绕膝渐远,朋友奔波陆离时,能与爱的人在一起享受生活,才是作者活着的真正意义。这也让我开始重新思考,活着是为了什么?生活是为了什么?未来该怎样规划?

  蔡崇达始终冷眼看待他周边的一切,即使是父亲病逝下葬,亦或是母亲对神灵执拗到疯魔,或者是童年偶像文展的陨落,他都能静静的去看待这一切。蔡笔端所要告诉读者的是,其实过什么样的生活并不那么重要,痛苦和幸福也都不那么重要,灵魂的清澈和满足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以《皮囊》中我很喜欢的一段话作为结尾。

  “对那些我正在爱着或者曾经爱过的人,我希望你们明白,我多么希望付出全部为你们停留,如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你们刻在我的骨头里,即使时光列车拖着我的肉身一路远行,至少你们的名字和名字牵扯的记忆,被我带走了,这是我对时间能做的唯一反抗。”


英语读书笔记及读后感(扩展5)

——蚯蚓的日记优秀读后感读书笔记 (菁选3篇)

蚯蚓的日记优秀读后感读书笔记1

  我一直很奇怪,蚯蚓是怎么写字的?一听说有《蚯蚓的日记》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让妈妈去买这本书。

  一拿到这本书,我马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内容有的很有趣,有的很搞笑……

  我最喜欢的就是蚯蚓教蜘蛛挖洞,蜘蛛教蚯蚓爬树。蜘蛛哪会挖洞呀!两个好朋友真是太可了。

  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那篇“我姐姐觉得自己美极了!我告诉她,不管花多少时间,她的脸永远长得跟她的屁股一个样。蜘蛛觉得这真好笑。妈妈可不这样想。”

  我最羡慕的就是蚯蚓的三大好处,永远不必看牙医,永远不必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被骂,永远不必洗澡。

  这本书实在是太有趣了,太搞笑了。特别是当看到蚯蚓非常有礼貌的给蚂蚁问早安时,说了一遍又一遍,我和妈妈都笑翻了。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蚯蚓不停地挖洞,帮助地球呼吸,它是我们大家的好朋友

蚯蚓的日记优秀读后感读书笔记2

  《蚯蚓的日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原因之一:小蚯蚓既不会因为踩着泥巴进门,被爸爸妈妈骂,也不用洗澡......哈哈!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我喜欢!

  原因之二:小蚯蚓遇到一群蚂蚁,挨个儿的问好:“早安!你好吗?早安!见到你真高兴!你好!早安!早安!早安!早安!.......”嘻嘻,小蚯蚓是不是有点“礼貌”得可爱!要是换了我,我一定会这样跟蚂蚁们打招呼:“蚂蚁们早安!!你们好!1这个有点冒傻气的小蚯蚓,我喜欢!

  但小蚯蚓有时也会吃回家功课,嘲笑姐姐的脸永远和她的pp长的一样,如果可爱的小蚯蚓能听懂我的话,我会告诉他:“要做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好孩子呦1

  呵呵!说来说去,我还是想做一个像小蚯蚓一样快快乐乐,但有时也会做傻事,犯小错的可爱的小女生!

  天,我看了一本书——《蚯蚓的日记》。内容是这样的:小蚯蚓一家四口人,爸爸,妈妈,姐姐和小蚯蚓。这是一本极为有趣的图画书,以日记书写的方式,记录和表达了小蚯蚓的观察及思考。从小蚯蚓的观点看世界,纪录了学校、家庭和朋友之间的生活点滴,还有对自我、未来的想法,很能得到孩子认同山东高考。同时也在幽默诙谐的语调中,传达有关不同生物和地球的相关知识。帮助孩子培养乐观、正向的态度,及多元思考的习惯。

  小蚯蚓的妈妈和姐姐都很爱打扮,爸爸则安安静静的,小蚯蚓喜欢钻洞,整天调皮捣蛋。就是这一家,让这个故事更加有趣了。

  小蚯蚓有一个伙伴,它是蜘蛛。它们经常在一起玩,互相聊天嬉闹。

  有一次,小蚯蚓和蜘蛛想对对方传授自己的技艺,小蚯蚓想传授给蜘蛛钻洞的技能。于是,小蚯蚓绞尽脑汁地教蜘蛛钻洞,可是蜘蛛要么吞长春甲醛检测公司了一堆土,要么八条腿全部卡在了洞里,动弹不得了。

  蜘蛛更是冥思苦想地教小蚯蚓倒立上树,可是结果总是不如人意。因为倒立的小蚯蚓光溜溜的皮肤无论如何也抓不住树干,掉了下去!小蚯蚓闭上了眼睛,还好蜘蛛救了它,从赶紧放出来一捆蜘蛛丝裹住了小蚯蚓,方才得救。小蚯蚓和蜘蛛意识到了错误,不学对方的技艺了。

  这本书以搞笑轻松、科学诙谐的语调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

蚯蚓的日记优秀读后感读书笔记3

  我一直很奇怪,蚯蚓是怎么写字的?一听说有《蚯蚓的日记》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让妈妈去买这本书。

  一拿到这本书,我马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内容有的很有趣,有的很搞笑……

  我最喜欢的就是蚯蚓教蜘蛛挖洞,蜘蛛教蚯蚓爬树。蜘蛛哪会挖洞呀!两个好朋友真是太可爱了。

  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那篇“我姐姐觉得自己美极了!我告诉她,不管花多少时间,她的脸永远长得跟她的.屁股一个样。蜘蛛觉得这真好笑。妈妈可不这样想。”

  我最羡慕的就是蚯蚓的三大好处,永远不必看牙医,永远不必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被骂,永远不必洗澡。

  这本书实在是太有趣了,太搞笑了。特别是当看到蚯蚓非常有礼貌的给蚂蚁问早安时,说了一遍又一遍,我和妈妈都笑翻了。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蚯蚓不停地挖洞,帮助地球呼吸,它是我们大家的好朋友

  《蚯蚓的日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英语读书笔记及读后感(扩展6)

——红与黑读后感读书笔记500字作文 (菁选2篇)

红与黑读后感读书笔记500字作文1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

  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读书笔记500字作文2

  “除了男女情恨,《红与黑》还逼真而深入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唯利是图,政治的勾心斗角,神圣教会的黑暗坠落,贵族阶层的庸俗势力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了《红与黑》不是一本单纯的爱情小说。”这是莫雅*对《红与黑》的评价。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达。聪明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家的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不久成为候爵的心腹,与拉莫尔小姐结婚,却被*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如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眼中也有一千种《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我读出的却是于连在富贵中迷失的幸福。

  于连总是说要飞黄腾达,要成功,可还来的却是自己被送上了刑场。他正是在盲目追求富贵中迷失了自我,走上了歧途,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他宁愿为了富贵,生活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中,也不愿过*淡的清贫日子。这让我想起了苏武。

  苏武在单于“千金封侯”的许诺下,仍将祖国铭记于心中,将大汉镌刻在他的心灵深处。苏武被万世景仰,他的英名流芳百世。于连和苏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对幸福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于连认为富贵就是幸福,苏武认为精忠报国就是幸福。我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像苏武一样,明白幸福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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