氓读后感2000字7篇想要自己今后的写作有深度,就赶紧写份相关的读后感吧,小伙伴们可以在读完一些文字后认真书写一篇读后感,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氓读后感2000字7篇,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氓读后感20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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氓读后感2000字篇1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氓读后感2000字篇2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段对鲍小姐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貨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氓读后感2000字篇3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哲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牢牢的刻在了心里。妙言妙语如珍珠般美好。
说来遗憾,现在才拜读大师的经典著作,有点为时已晚,但也觉得好书从来不怕被晚看。没读以前,对《围城》一点了解都没有,根本无暇顾及内容讲什么,唯有一种理所当然,这种理所当然就是经典自有经典的价值,发不发现,它的价值都在那里。
三百六十六页的纸张,被我翻了四个晚上,每晚看一百页,一点点,一句句,读一读,品一品,虽也没有醍醐灌顶的彻悟,但也不乏妙语连珠的精辟。
佩服于作者信手拈来的博闻强识,赞叹于作者起转承合的横溢才华,羡慕于作者运用自如的八斗高才。与一本好书邂逅,与一种哲思相遇,与一段他人的人生重逢,与一场伤感喟叹的经历擦肩……文字连着书里的悲欢离合和作者的思想花火带我们在各色各样的世界和人生里徜徉。
说起《围城》的内容,也很简单,就讲民国时期留洋归来的方鸿渐少爷在国内暗恋失败后去乡下教书,过程中认识了同事孙小姐并结为连理后夫妻却在婚姻里不如意的故事。
但正是这种大多数人都走一遭的路,钱钟书却在这普通的历程里这里提炼出人生哲理。书的最后一点是杨绛先生对书里人物的一点背景介绍和对钱钟书的生平的一点介绍,写的很可爱很甜。了解一部作品就忍不住了解作家,这是一种情感需求惯性,当我看到书中人物多多少少与作者的人生联系的时候,好激动好开心,仿佛自己的人生也跟它们有了交集似的。
我记得有本书里说他是以生命的极限去探索人文学术的极致。特别喜欢这个带着哲理性的标题《围城》,精辟有精妙的词语,可以是象征,可以是比喻,可以是拟人,也可以是双关,无论怎么解读,都有意思。
他在书里用精巧犀利、洞察世事的机智描写中,融入层层缕缕的人生哲理,让你欲罢不能,让你点头称是,让你共鸣地五体投地。
在《中国现代经典文学赏读》中,说道,《围城》为人称道的艺术手法之一便是对反讽的高超运用。钱锺书极为擅长从抓住人物的言语谈话入手进而发展到对人物深层认知结构的阐发。他以幽默诙谐的语言讲述了包括方鸿渐在内的中国知识分子的生活和社会的人情世态。
配合这样的赏读品读《围城》的滋味儿真的是美妙绝伦。《围城》所揭示的爱情问题、婚姻问题、事业问题,乃至人生万事的“围城”现象都透漏着社会上的现象。
解读里还说,鸿渐的名字,从《易经》里解读出来,像一只四处漂泊,无落脚的孤雁。我忽然就感到一种难过,为方鸿渐的逐渐落魄难过,也为对婚姻的了解带来的失望而难过,更为一种挣脱不开逃离不掉的多舛命运而难过。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连自己的婚姻事业都不如意,那么再多微小的如意也填补不了漏气萎靡的命运,就觉得这是很大很大的不幸和悲伤啊。
如果从一开始就贫穷,不知世上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好物,那也便是能把满足的活着,倘若见识过甚至拥有过那些好物,而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一点一点从自己命里溜走,这种痛苦比一无所有的前者还要深刻和难捱吧。
方鸿渐自己就是没什么真才实学,倒是挑三拣四,爱情和事业中都没有自己的主见和坚持,稀里糊涂地结了婚,然后在争吵中心累和不知所措。
教人明白,恋爱不是婚姻,婚姻是鸡毛蒜皮一地。方鸿渐其实是不幸的,他的爱情和婚姻都没有圆满,别说圆满,连称心如意都未曾达到。他在情感的路上一直坎坷,而事业也如情感浮浮沉沉沉沉,故事最后,孙柔嘉回姑妈家了,方鸿渐一个人伴随着钟声面对刚吵完架的屋子……
明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可他已经在短暂的爱情和婚姻里饱受痛苦和折磨,在国破家散的危难中,只争一片桃源也是痴心妄想了吧,他的明天又该何去何从呢……
解读里也这样提到:他也对生存的感受极其深刻,因此,钱锺书借助方鸿渐的人生经历写出了人类存在的孤独和世界的荒诞性。
所以,尽管人类是群居的高等动物,但对于孤独,真的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没有人不经历孤独,正如没有人不经历痛苦一样,但孤独和痛苦的滋味儿是所有人不愿意经历的,因为不仅仅是不好受,更是一道没有答案的问题,但你无法停止不去做这道题。
解读里提到的这一段话很令人深思,说,人生充满了不确定性,而婚姻看似经过了自由选择却依然脱不了盲目和失望。在方鸿渐这里选择已然丧失了权利的意味,无论如何人生的幸福与乐趣似乎与进取无关,人生或者生命本质上只是一座虚化的围城。在小说的结尾,方鸿渐慢慢沉入了生活的底层,迷失了自我而又陷入了心灰意懒的绝望当中。在各处无法寻获安慰之后,他最终没了感觉也没了希望,只希望有个可以回去睡觉的地方。
那么,我发现,任何一一个时代都有其悲剧性,我们每个人都在承受着时代的共运下还承受着各自不同的命运。
我太难了。我好想替方鸿渐说出这四个字,告诉他,你看,其实大家都一样,各有各的难处,人活着,就是在不断的解决着接二连三的问题。
生存困境也在任何时代都是共性,没有选择也许就是一种选择。方鸿渐的个性比较软弱和随遇而安,他虽然也很聪颖,但他总缺乏抗争和改变的勇气,想得过且过,然后发现连得过且过都没有能力做到……
仔细想想,是不就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轨迹啊,人生就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到头来,还是发现,真理哲理道理都懂,但做到做不到又是另一回事。
可人活着,希望还得自己给,气还得自己打,油还得自己加,虽然辛苦,但还是会选择滚烫的人生啊。
氓读后感2000字篇4
竹子,密密地、错落地长了一大片,翠绿翠绿的,绿得好像要滴出水来、冒出烟雾来。然后,只听传来一阵细细地,人的脚踩在竹叶上的声音,三姑娘从这片竹林中走出来,微一抬头,朝我们,羞涩地笑。
这 是读完《竹林的故事》,在我脑海里浮现的三姑娘和她的竹林的形象,宁静美好,正如我现在正听着的《一人一花》。
废名的这篇文章写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正值乡土小说潮。而《竹林的故事》虽然也是描写故乡生活的,虽然也被归在了乡土小说里,却不同于其它大多数的乡土小说。它不是主要着眼于描写家乡落后的民风民俗什么的,而是表现了一个纯朴干净的乡村世界,全文的字里行间渗透着禅宗的达观睿智及亲近自然的思想。这与废名的家乡——佛教禅宗兴盛的黄梅对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另外与胡适、周作人在佛禅方面对他的启发也是分不开的。而废名的这种佛学思想对本文的浸润,使得文章具有一种美感。这种美感,使读者得到精神上的放松和愉悦,并暂时从日常生活中解脱出来,进入到一个想象世界的王国,使读者得到灵魂上的净化。
?竹林的故事》是以第一人称手法叙述的,文章前两段,叙述者“我”以一种非常怀念的口吻向我们描绘了一幅田园乡村图,里面有和气豪爽的老程,迷信但爱惜三姑娘的老程家的,爱玩的“我们”,还有,非常害羞又爱笑的三姑娘。
接下来,文章先是写了三姑娘随着父亲老程去河边看爸爸打鱼这么一件事。老程把摇网朝水里兜来兜去,三姑娘则在一旁的草地上自己玩耍,只在爸爸捕到鱼了才兴奋地拍着掌,欢跃地叫着,蹦跳着,好久才又坐下草地,望着爸爸。
后来妈妈沿坝走来,说家里的盐怕是够不了一餐饭。于是,老程便提了鱼去卖。回到家除了该买的,还不忘给三女儿阿兰买红头绳,当然还有一壶犒劳自己的小酒。三姑娘快速地接过了头绳和酒壶,奔向灶角。妈妈烫了酒,然后取了下酒菜,抽了筷子,三姑娘赶快拿出由自己照管的家里唯一的杯子,站着脚送在桌上,虽然还是得老程挪上一挪。这些场景向我们传达了,一种农村人家虽然在物质上不够丰富但家人间都将对方放在自己心里的精神上富足的温馨幸福。最可爱的是,三姑娘的一句“爸爸喝酒,我吃豆腐干!”,然后是叙述者的一句解释,“老程实在用不着下酒的菜”,于是老程便对着三姑娘慢慢的喝了酒。这里特别能表现爸爸对三姑娘的疼爱,还有三姑娘理所当然地享受疼爱的娇俏。
老程大概是在三姑娘八岁的时候去的,其家里的境遇以一种可以预见的速度衰落了。三姑娘更懂事了,八岁就可以代替妈妈洗衣。母女二人的勤敏终是使家事一点点兴旺,而烦琐的生活没有留给三姑娘太多时间去追怀已逝去的父亲。但终是在三姑娘心里留下点什么的,三姑娘不爱去看正二月的龙灯,不爱去瞧热闹了,只爱守着妈妈,不让她孤独,不让自己再失去。毕竟,只有妈妈这么一个亲人了!但老程家的却不希望三姑娘这样,因为自己毕竟是会先老去先死去,三姑娘最后还是会只剩了她自己一个的。母亲爱自己的女儿,希望她能快乐,像其它有父亲的女孩儿一样。然而,母女俩人都是这么地为对方着想,却缺乏有效的沟通,以致于二者的代沟隔阂越来越大。
最后一件以前的事,“我”还清楚地记得的是三姑娘卖菜。三姑娘诚信善良,卖的菜都是顶好的,顶受人欢迎的。而此时的三姑娘已是十二三岁的姑娘了,虽然穿着淡色旧单衣,却是十分好看,淑静美好,让人不感亵渎,即使是向她买菜掏出铜子给她,也觉着是犯了罪孽一般。
“我”最后的也是最近的对三姑娘的印象,是在竹林上坝的小径偶遇嫁了人的三姑娘,她去得匆匆,“我”也有些无措,便转过身暂时面对了流水。这里隐隐透出生活给她的压力,却不曾明说,只留给读者自行想象。
?竹林的故事》美虽美,但我细细读下来,觉得无论是在词句或是情节上都有些让人不是很明白的地方,这好像确实应了文学界对废名先生作品特点的概括,美与涩的交织。
氓读后感2000字篇5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一部充满智慧闪光的童话,读完这本童话,我明白了它的总发行量为何仅次于《圣经》。它的创作及160多种语言的翻译带给了更多人难以触及的启示。文章内容不多,所以并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去阅读,但我喜欢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能发现不一样的东西。这样简洁甚至简单的文字,却蕴涵了好多引人深思的哲理。比如:大人让我把心思放在地理、历史、算数和语法上,不要花在画画上,于是我小时只画过装在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1号作品和被剖开的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2号作品,大人们都说1号作品是个帽子,而小王子却一眼看出了我画里的含义。大人的世界是闭塞的,他们无法理解孩子世界里的想象,他们关注的大多是一个不属于孩子的世界,也许圣埃克苏佩里不喜欢这个晦涩的世界,就好像早已忘却了他们儿时最喜欢的事物,最有创意的想法。那么我们呢?我们正青春,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眼前这点事,想的也不应只是一个狭隘的空间,我们应该多读几本类似这样富有意味的书,《小王子》带给你的不只是童话,而是人生的折射和更唯美的想象。
小王子喜欢观赏夕阳沉落的温柔晚景,他是个小人儿,住在小小的星球上,喜欢在忧伤的时候看日落,他有一朵独一无二的玫瑰,他有一头金发,他只要提了一个问题,就不依不饶地要得到答案……他曾不舍地离开他独一无二的花儿拜访附近的星球,他见过专制善良的君主(国王的世界很简单,所有的人都是臣民,但他下的命令都是通情达理的),我读到这最喜欢国王说的两句话,一句是权威首先得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另一句是审判自己比审判别人难得多。他见过爱慕虚荣的人,见过酒鬼,见过自认为忙碌的商人,见过忠诚的点灯人,见过不探险的地理学家和大大的地球。
每一个行星上都有着一段小故事,或佩服或无奈,都让你看到了这个世界里的一类类人。他们也许不会通过问“他说话声音怎么样?喜欢哪些游戏?是不是也收集蝴蝶标本?”来认识一个人。他们也许想象不出“我看见一栋漂亮的房子,红砖瓦,窗前种养着天竺葵,屋顶上停着鸽子……”的漂亮。他们不相信“小王子是存在的,证据是他那么可爱,他咯咯地笑,想要一只绵羊。”但这就是真正的我们,我们以钱衡量美丑,以知识为证据,以那些代号作为是否了解的依据,我们可以再幸福一些,我们应该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开阔的天地,去驰骋属于我们的梦与爱的海洋。
很多个小王子的可爱之处让我不禁感叹与惊讶,他让我想到这个世界各色的人们,他们不够直接,不敢直白,也许这时的我们还处于犹豫的边缘,那么请放下犹豫,让自己坦白一些,我们还有很多时光来磨练自己,别让那个单纯可爱的自己在这个混沌的世界里迷失,如果想知道想感受一下小王子的特质,那么就静坐在甜蜜的午后打开《小王子》去感受小王子的经历,去感受下我们正在缺少的特质。《小王子》中还有一个智者的狐狸形象,他告诉小王子:“如果你能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钟就会开始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们只会偶尔有这种感觉呢?那些消失了的幸福被我们丢到哪里去了,是过去还是未来呢?他告诉小王子:“只有用心才能看见本质的东西,用眼是看不到的。”这样的道理,浅显而深刻。我们总用眼睛去看待世界,看待陌生人,看待我们身边的朋友甚至家人,却忽视了我们最真实的心,一颗心的评价才最真实最接近本质。我们被眼睛欺骗了一回又一回,却依旧不知疲倦继续百分百地完全信任自己的眼睛。但是,我亲爱的朋友,做一个用心感受世界,回馈自我,珍爱他人的人好吗?他告诉小王子:“正是你为你的玫瑰花费的时光,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时光会创造神奇,他让陌生人成为朋友,成为重要的人,他让重要的人彼此紧密相连,没有更多的话语,仅是需要的时候默默地相依,我们都会感受到心里暖暖的。只有彼此花费过的时光,才会感到与他人的不同。这一生中我们会遇到成千上万乃至上亿的人,说过话的也就几万而已,花费过彼此的时光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莫让时间成为过往的河,我们曾相遇在河岸的一侧,不要让另一侧有你走过的痕迹。
狐狸教给了小王子他的玫瑰是他独一无二的挚爱,而小王子又教会我想念,我看到的星星是会笑的星星,我喜欢倾听星星的声音,像是五亿个铃铛,就像小王子所看的温和晚景。不知道故事里的小王子究竟有没有死去,如果没有,有一天你会遇到他么,或者说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小王子吗?
氓读后感2000字篇6
初读围城,还是小学五年级的那个暑假。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在大人的书柜上乱翻,翻到一本名字看上去酷酷的、像是武侠小说的书,便拿到屋中偷偷翻读。时间过去这么久,当时便一知半解的内容已经全然忘记,甚至连主人公的名字都记不清了,但是有一句话一直铭刻于心:“生离死别好过百年重逢,因为它能使人不老;不仅鬼魂不会老,连记忆中的老友都是曾经鲜活的样子。”
的确如此啊!再读围城时,当年小小的我趴在大木桌上一边查字典一边皱着眉头硬啃的滑稽模样,和曾经的旧时光,就这样一点一点在记忆中复苏,变得鲜活了起来。
时至今日,我也没有从《围城》中提炼出什么中心思想,而我读书也不是很喜欢上纲上线。在真理尚未显现出来之前,我们都在镜子上观察和猜想。也许我们永远无法和智者大家的思想共鸣,那不如在书中读懂自己。我更喜欢和书中的惊喜与感动不经意地偶遇。也许只是一词一句,便足以打动我,点醒我,震撼我。
能够感觉到钱钟书先生真的是非常西化且开放的人了,行文风格很具有欧美作者的特点,主线剧情非常简单,但其中掺杂着大量甚至和主题毫不相关的描写记叙。而比喻句又是那么的精巧和恰到好处,不禁让人感叹这如同蝴蝶翅膀上的花纹一般浑然天成的才华。
说到主人公方鸿渐,我总是会想到另外两个“无辜的堕落者”,一个是《人间失格》中的叶藏,另一个是《德米安》中的辛克莱。只是辛克莱幸得指点迷途知返,而叶藏和方鸿渐则一步一步走向深渊。他们都不是十恶不赦之人,但却都做了令人不齿之事,而且无一例外的都还在一片迷茫中胡乱奔走挣扎。也曾想过奋进,但没有目标的努力终是在泥塘里打滚。我觉得暂时的堕落与迷茫是每个人生命中必经的过程,而且都是在由孩提到成人,开始用尚未成熟的心智面对过于纷扰喧嚣的花花世界之时。耽于耳目声色,忘记了心之所想;追逐着表面繁华,到头来只剩一身空虚。至于最后是堕落还是回归,则完全看你是否能够认清自己的心,看清脚下的路,或者是否有人拉一把。有时只因一时之念,人生便去之千里,着实令人叹惋!
很多人迷惑为什么苏小姐会爱上方鸿渐,明明要比他优秀很多,身边还有苦苦追求的赵辛楣,却偏偏为这样一个男人倾心。记得以前听说过一种名为“情境爱情”的心理效应,在一个特殊的条件下,因为某些原因,一个人的优点会被无限放大,以至于可以掩盖他所有的缺点。而朝夕相处的人,彼此过分熟悉,则很可能对对方的优点习以为常,甚至会因为一个小毛病而完全否定对方。在轮船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里,苏小姐只因“他不打牌”而对实则和打牌者一样堕落的方鸿渐青睐有加;在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上,贵族小姐rose爱上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和社会阶层下也许一辈子不可能相遇的穷小子jack。至于爱情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是细水长流的日久生情,也许是某个瞬间的一见倾心,但它和婚姻,终究是两码事。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次的心动,但也总要受到道德与责任的约束,不然则与动物无异。
最后来说说《围城》本身吧,许多人会说,为什么我觉得围城仿佛在写我自己。它穿越数十年的时光,为何依然能够准确地描述着当今每个人生活中的困境与挣扎。我认为这与群体心理有关,当一段话描述了一个群体绝大部分人共有的特征时,那么群体中的每个人都会觉得在说自己。钱钟书先生对人世百态的洞察,让他创造了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这个再平凡不过的人犯了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的所有错误。而我们,或许没那么堕落,抑或不够伟大,没有办法在有限的生命中将那些错误都犯一遍。这些错误、迷惘与挣扎聚合起来,是著作;分散开来,则是每个人的人生。
社会有社会的围城,每个人生活的不同阶段也有着不同的围城。每个人的围城聚合起来形成了社会的围城,社会的围城反过来,也会影响每个人的围城。从一个围城中挣脱,却跳入另一个围城,似乎是徒劳的;我们应该学会珍惜当下,但因害怕白费力而安于现状的生活,也是沉寂而无望的。在不断冲破的过程中自然难免头破血流或徒劳无功,可是谁知道会不会就这样看到天空了呢?
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你能理解作者的思想吗?”这个问题我其实羞于回答。因为长久以来都是作者在理解我,他们的文字包裹着我的灵魂微茫的火焰,燃烧成纷纷无数纯白的蝴蝶。而我由此,看到了更高远的彼方。
氓读后感2000字篇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红楼梦》。
在这本书中,有心狠手辣的王熙凤、博览诗书的薛宝钗,才华横溢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智慧靓丽的晴雯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闭上眼仿佛看见了她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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